武装部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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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节 机构沿革 庆云县志 · 庆云县地情资料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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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节 机构沿革 庆云县志 · 庆云县地情资料库 1948年,随着人民政权的建立,县政府建立司法科。1950年4月,根据中央人民政府组织法第26条规定,把司法科改为县人民法院,共有十人办公。10月,法院设立了刑庭和民庭,县委书记和县长任审判长,法院院长和公安局长任副审判长,检察署主任、武装部长、妇联主任、完小校长、人大常委委员、法院科员任审判员。1951年下半年明确职务后,建立了办公室和接待室,人员增加到11人。1958年下半年,县法院与盐山法院合并。1961年5月恢复原县制。1968年2月,公检法实行军管,法庭由“军管组”代替,直到1973年5月,法院恢复办公。随着司法工作的发展和各个不同时期的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