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击肃清反革命势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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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锄奸反特
抗日战争时期,日军在加强军事进攻的同时,不断派遣大批汉奸特务混入解放区,或钻进共产党
和军队内部, 从事策反、 刺探情报、暗杀等破坏活动。1939年,各级党委政治保卫局和社会部根据
“坚持统一战线,坚持民主政治,发展、巩固党的组织,彻底肃清内奸,不让一个坏分子混入”的锄
奸方针和政策,采取反奸侦察、发动群众检举、系统审查党员和干部等措施,坚持镇压与争取相结合
的原则,打击、分化和瓦解奸细分子。公安机关建立后,即对敌特奸细布置反侦察工作,以便衣队和
反特工作队与其进行公开斗争,集中打击罪大恶极者。日本特务解红太经常在卞庄、贾庄一带收集情
报,策反、瓦解革命干部,解还建议日军在长新桥、坞丘等重要村庄安了据点,截断了滨海、鲁南根
据地通往湖西去延安的交通线。1942年2月23日上午,边联县公安局派员化装来到贾庄集上,利用解
红太在集上露面之机,出其不意将其击毙。同年7月,临沂县公安局长危益民根据情报率小分队在卞
庄附近设伏,将王清一等4名叛徒特务击毙。1943年,锄奸工作由秘密转向公开,群众性的锄奸工作
在根据地内广泛开展起来。1944年,仅滨海区即查获敌特奸细及特嫌693人。其中公安机关根据群众
举报,抓获奸细47名,特务9名,土匪32名,其他坏分子36名。解放战争时期,公安机关在通过发动
群众订立“反特公约” , 开展“五家联环保”活动,开展反隐蔽特务斗争的同时,还采取“以武装
对武装”和“敌进我进”的方针,加强武工队和特务队的工作,打击武装特务的破坏活动。1947年,
国民党反动派对山东实行重点进攻,并提出了“九分政治,一分军事”的口号,特务活动大增。公安
机关适时开展反特立功运动,将反特斗争与土改复查等中心工作结合进行,区内部分后方县在交通要
道、 敌占边沿线和机关驻地,建立了一批脱产的盘查站,仅莒县、莒南、日照3县一年内就抓获敌特
848名。1948年秋全区解放后,匪特活动一度嚣张,蒙阴、蒙山、沂水、沂东、沂南、郯城等县公安
机关与部队、民兵相配合,清剿歼灭了一批匪特。建国后,区内公安机关继续开展了同国民党潜伏特
务和派遣特务的斗争。1989年8月,区内公安机关经过严密侦控,抓获了潜回的台湾特务组织“3355
组”成员丁德长。
二、悔过自新登记
抗战胜利后,区内各县设立多处登记点,对伪顽人员进行登记,令其填写悔过书。在1945年9月
临沂解放后的半个月内,临沂县参加悔过者即达500余人。登记后,对一般的敌伪人员经群众讨论后
恢复其公民权;对罪恶较大、职务较高者,剥夺公民权3个月至1年不等;对特嫌分子,则继续考查。
1949年春,根据中共鲁中南区党委指示,区内各专区、县以军管会或政府名义发布命令,宣布解散国
民党、三青团和特务组织,然后由公安机关对国民党员、三青团员和特务分子分别进行悔过自新登记。
运动中,对一般分子只进行登记;对较重要或者有罪恶者,登记后再履行悔过手续;对罪恶较大、不
来登记或登记后又有新的破坏活动者,依法逮捕。登记过后,本着“首恶者必办,胁从者不问,立功
者受奖”的政策,对一般的允许其就学就业;对有罪恶者或主要问题未谈清者进行管制,并规定了此
类人员的汇报制度;对罪恶较大者分别给予剥夺公民权、赔偿损失等处分。此期,对回乡的地主、富
农也进行了登记,并根据上述原则分别进行教育处理,悔过自新运动至1950年结束。
三、镇压反革命
解放前,日伪和国民党反动派为维护其统治,大肆屠杀革命干部、群众。1947年国民党军队重占
临沂后,以国民党第三专署专员兼保安司令王洪九为首的“还乡团”,屠杀了大批革命群众。仅在临
沂城北祊河沙滩的“万人坑”即活埋3000余人。建国初,一些隐藏的反革命分子和武装匪特继续进行
破坏活动。据临沂专区1950年6月至10月统计,共发生反革命分子抢夺枪支案3起,抢劫财物案3起,
暗杀案8起,投毒案8起,纵火案32起,受害人均系村干部和基本群众。为消除反革命残余势力蔓延的
危险,巩固人民民主专政,保卫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的顺利进行,1950年7月23日,政务院和最高人
民法院公布了《关于镇压反革命活动的指示》。同年10月10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纠正镇压反革命
活动的右倾偏向的指示》。据此,公安机关在各级党委统一领导下,贯彻专门机关与群众斗争相结合
和“坚决、彻底、干净、全部地消灭一切反革命分子”的方针,协同有关部门,广泛发动群众,开展
了大规模的镇压反革命运动。当年11月起,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了镇反宣传。次年春,陆续逮捕了一批
反革命分子。自1951年3月20日开始,公安处组织了全区性的剿匪统一行动。至5月底,共歼匪12股65
名、散匪78名,缴获武器一宗。同年4月27日,各县统一行动,逮捕了大批反革命分子。5月1日,各
县组织了镇反大游行和公审大会,镇压了一批血债累累的反革命分子。5月起,公安机关统一抽调力
量赴徐州、青岛、上海、南京等大城市,追捕外逃的重要反革命分子,3个月内即捕回反革命分子587
名。10月后,又开展了第二、三阶段的镇反斗争。镇反运动中,遵照中央关于“重证据、不轻信口供,
严禁逼供信和肉刑,稳、准、狠地打击各种反革命分子”的指示,对捕获的反革命分子,依照《中华
人民共和国惩治反革命条例》的规定,坚持镇压与宽大相结合的原则,分别采取杀、缓杀、关、管制、
释放的方法进行处理。建国前,郯城县匪首王启信、张思俭长期盘踞郯城、苍山、临沭3县,依附日军
和国民党反动派,惨杀革命干部群众近千人,群众对其切齿痛恨。镇反中,人民政府依法将二犯公审
处决。1951年内,临沂专区共捕获反革命分子8925名,其中2403名血债累累者被处决。至1953年上半
年,区内镇反运动结束。1955年,根据中央关于对反革命残余势力,必须有计划、有分析、实事求是
地再给他们几个打击的指示,公安机关在党委领导下,继续开展了社会镇反,先后于8月下旬和11月
上旬组织了两次集中搜捕反革命分子的统一行动,打击处理了一批暗藏的反革命分子。苍山县在运动
中将骗取县农业局副局长职位的叛徒侯德俊清查出来,侯于1938年加入中国共产党,1940年叛变后充
当国民党五十一军便衣特务,1941年10月25日,到中共鲁南区党委驻地苍山县银厂村刺探情报,是造
成鲁南区党委书记赵镈等14人遇害的“银厂惨案”的重要罪犯。
四、取缔会道门
区内会道门名目繁多,计有一贯道、九宫道、中央道、圣贤道、万仙会等50种,遍布全区各县、
市,曾有“无道不成村”之说。各道利用封建迷信为联络纽带和手段,按封建家长制形式建立秘密团
体,散布“鬼神论”、“躲灾避难”等邪说,制造谣言,扰乱治安,有的甚至搞武装暴乱。为了打击
反动会道门的破坏活动,自1944年起,沂蒙根据地内开展了群众性的反会道门斗争。滨海区抗日武装,
先后组织周王庄、板石河、梁父山等战役,给予与抗日军民作对的反动会道门组织“万仙会”以沉重
打击,抓获并处决了该道总头目于经武。1946年蒙山县会道门“黄沙会”暴动后,即被地方部队和民
兵歼灭。1949年6月,中共山东分局和鲁中南区党委相继做出取缔会道门的决定,各级公安机关一面
教育一般道众退道,一面对中、小道首登记取保具结,并对有民愤者依法惩处。镇反中,又对区内反
动会道门组织严令取缔。1952年,沂水专区逮捕反动道首94人,登记小道首及办道人员2457名,退道
道众达48841名。反动会道门虽经多次取缔,但仍有极少数道首和骨干分子秘密恢复和发展组织,进
行破坏活动。1953年3月27日,沂水县五区白家哨村(今属沂南县)发生了以道首王德祥等为首的“无名
道”武装暴乱,杀害了区武装部长黄尔村,并准备攻打县城。临沂、沂水两专署军警联合出击,一举
将其围歼。1962年,临沭县公安局破获了以该县蛟龙公社田家后大队李丙节为首的“圣贤道”复辟案,
该案涉及2省1市3县27个大队。进入80年代后,区内反动会道门复辟案件仍时有发生。公安机关对死
灰复燃的会道门组织,一经发现,便立即取缔。1983~1994年,区内共破获圣贤道、茹素斋团、九宫
道、西乾道、大佛道、龙华道等7个道种的10起复辟案件。1983年,“皇母道”在沂水县部分乡镇死
灰复燃,至1994年被破获,共发展道徒7000余人。其为首分子利用“天乩”的形式散布“三灾八难”、
“三期末劫”等妖言邪说,炮制和散布“不换真主不太平”等大量反动言论,以“升果”、“拔亡灵”
等形式收敛道费盘剥道徒,奸污妇女。破案后,公安机关及时开展了宣传教育工作,使广大群众充分
认识了会道门的反动本质及其危害。
五、驱逐反动神甫
自1877年以来,先后来区内传教的外国传教士有120余人。他们中的不少人以传教为名,对教徒
进行奴化教育,并搜集情报,为帝国主义侵略中国服务。1945年抗战胜利后,外国传教士曾一度被驱
逐。1947年后,不少人又随国民党军队重返临沂。解放后,他们造谣惑众,挑拨党群关系,教唆教徒
拒绝参加土改、抗美援朝等运动。1951年5月,德籍神甫台义施在郯城因私藏枪支、庇护反革命分子
被驱逐出境。1954年6月,德籍神甫梁跃汉和奥籍神甫雷振波因在区内从事非法活动,被驱逐出境。
六、打击现行反革命活动
新中国成立初期,被推翻的反动阶级残余分子不甘心失败,频频进行暗杀、投毒、纵火等反革命
破坏活动。1949年10月全国第一次公安工作会议后,区内专、县两级公安机关设立政治保卫科(股),
对现行反革命活动予以侦控打击。经过1950~1953年的镇压反革命运动,浮在面上的反革命分子被基
本肃清。但仍有极少数暗藏的反革命分子继续进行反革命破坏活动,其主要表现形式是:投寄反革命
信件,张贴反革命标语,散发反革命传单,制造反革命谣言;同台湾当局或外国间谍机构挂钩联系,
提供情报,请领任务,索要武器;秘密串联,组织反革命集团;以反革命为目的进行纵火、投毒、爆
炸等。区内公安政治保卫部门以对国家安全、对社会政治稳定高度负责的精神,严密侦控,及时侦破
了一批现行反革命案件。由于加大力度,破案率逐步提高,1985年,破案率为93.8%,1986~1994年均
为100%。1983年1月,代号“63185”的作案分子从吉林省和山东省益都县邮局向境外敌特机关投寄信
件,表示“誓死反共救国”、“愿意在大陆长期潜伏,作为反攻大陆的内应”等。区内公安机关根据
其密写中透露的因在部队盗窃武器被判刑的情节,在沂水县黄山铺将流窜外地作案、潜回家中的作案
分子牛文山查获。
附:打击反革命势力典型案例
一、平息在解放区内发生的反革命暴乱
1946年,国民党反动派在为发动全面内战作准备的同时,派遣和指使一批特务分子与反动会道门
到沂蒙解放区内制造了数起反革命暴乱。区内公安机关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迅速平息了这些反革
命暴乱。
平息“黄沙会”暴乱 “黄沙会”原是蒙山前沙沟峪一带农民于1932年组织起来的群众团体。后
受国民党顽固派操纵,专门对付共产党和八路军。1940年秋,在抗日民众的打击下解体。1946年3月,
“黄沙会”原香主聂凤奎纠集原伪军头目黄万义、国民党兵痞戚友修等20余人,在沙沟峪东山秘设香
堂,恢复“黄沙会”,密谋起事。4月30日夜,黄万义、戚友修等暴徒扑向村民兵队部,砍伤3人,抢
走4支枪,接着窜犯乡公所驻地马头崖,打死2人,绑架2人,将财物抢劫一空。在彭家岚子村打死蒙
山县公安局治保股长黄波,打伤干部1人。5月1日上午,青石区武装部调集民兵前往围剿,匪徒从沙
沟峪小南山逃至旧安山。2日,又窜往玉皇顶。蒙山县大队200多人分4路冲上玉皇顶,将匪首聂凤奎
等13人当场击毙,生擒16人,只2人逃脱。民主政府当即召开群众大会,处决了骨干分子戚四虎等3人,
“黄沙会”暴乱被平息。
平息利尖崮暴乱 被委任为“国民党费县党部书记长”、“县长”、“保安团长”的国民党特务
张传印,受济南国民党特务机关派遣,于1946年3月潜回费县,以贩棉花为掩护,先后在30多个村庄
网罗暗藏的特务、漏网汉奸、被斗地主、反动会道门头目共250多人,密谋于6月1日夜12点在城南小
苍山以点火为号举行暴乱,暴乱后再攻占费县城。5月31日,因侯占荣记错了日期,在官连庄提前暴
乱。张传印得知后也仓惶在张家山湾暴乱,陈宝森、陈宝善闻讯纠集十多名匪徒,闯进官庄民兵队部,
杀害了村党支部书记和民兵队长,夺去步枪7支,又窜入葛峪村砍伤民兵2人,抢去步枪5支,然后窜
来费县城。见城里早有戒备,内应也被切断,便连夜窜上利尖崮,打出“青天白日”旗,宣布成立所
谓“山东保安第一团--费县保安团”,张传印任团长。6月1日,公安局长刘琦率公安战士及民兵上山
围剿。穷凶极恶的匪徒将绑架去的干部打死4人,打伤2人。经半小时激战,活捉匪首张传印及匪徒十
多名。后经司法机关审讯,张传印等12名首犯和主犯被依法处决。
平息棠林暴乱 1946年7月28日,赵永太、郭凤祥、刘凤山、王恩贵等20名匪徒在青水湖(今属
费县)劫走民兵步枪8支,窜到棠林村,将三区区委宣传干事崔文亮、棠林村长鲁开山等4人杀害,并
抢走短枪2支、步枪12枝。仲村区武委会主任谢中玉带民兵追击,在临沂县艾山、武德等地民兵的配
合下,将暴乱分子抓获,押解棠林枪决。
此外,这期间,临沂县的茶山区、岔河区,蒙阴县的坦埠区,莒县的菜园等地也先后发生了反革
命暴乱事件,均很快被平息。这几起反革命暴乱,使人民的生命财产受到了很大损失,有26名干部、
民兵被暴徒杀害,多人受伤。
二、平息沂水五区无名大道暴乱
无名大道于1942年2月设英山总坛,由王德祥任总领,王德勋任坛主。1947~1949年,先后建立了
5个小坛,发展道徒60余人。1949年,王德祥先将一本书塞到英山顶一石头下,然后欺骗道徒到英山接
“天书”,以盅惑人心。1951年,人民政府取缔道会门后,他们于11月纠集30余人,持刀、矛、锨、
镢等到英山聚会,随后转入隐蔽分散活动,以吴家庵子、张家哨两集市为接头地点,采用喝符、念咒、
制造“法宝”(用青布、白布制成八卦图案,挂在胸前)欺骗愚弄道众,以巩固其组织。并散布谣言说:
“三、九月是大劫,只要心诚咬紧牙关不向政府坦白,就能躲过去”、“政府搞轻了不理他,搞急了
就和他们拼,先打区公所,后拉队伍上浮来山安营扎寨,竖起‘替天行道、治国安民’的大旗,由孙
膑祖师指名为帝王,各就其位以治理天下。”
1953年4月27日,道首王德祥、白玉振等在张家哨集南沟密会,下午又到白家哨村与白玉明(分
坛坛主)密谋,安排人到八家官庄王德勋家接取“法宝”。晚11时左右被党总支委员白玉洪、党员严
坤发觉,当即一面布置对他们进行监视,一面到区里报告。区领导人不在,即由区公安员赵子贞、会
计徐兴三及乡长、民兵多人星夜赶往该村查缉。刚一进屋,道首白玉明即向公安员抢夺枪支,互相撕
打扭成一团,分坛主白玉明被俘,总领王德祥被击毙,道徒白京云逃窜。28日拂晓,区武装部长黄尔
村率乡支书前往该村做稳定工作,在村头遇会匪30余人,持刀、矛、镢、钩、手榴弹等武器迎面扑来,
大喊“捉活的”。黄尔村转身疾走,匪众随后追赶,迫急之时,黄尔村鸣枪示警,匪众以为神法有效,
继续狂追,直到胡头村(区公所驻地)南,终将黄杀害。随后又捣毁了区公所,劫走犯人,并将区文书
包围在群众房内,相持达两小时之久。就在匪众准备放火烧屋之时,公安武装与民兵赶到,将其驱逐
出村,双方旋即在去英山途中接火。在政策攻势与军事压力之下,匪众瓦解,俘匪28名,毙2名,在
逃4名,道首王德勋畏罪自杀。
沂水地委闻报后,当即派专人协同沂水县委书记、公安局长前往平息和处理善后,向群众揭发了
道会门的反动本质,宣传了人民政府取缔道会门的政策,就地审理了案件。将15名首恶分子押解回县,
并对因公牺牲的区武装部长黄尔村进行安葬和追悼。
三、平息“水鬼”、“毛人”事件
1953年,麦收期间,在江苏省东海、新沂、沭阳等县流传“水鬼”、“毛人”的谣言。6月上旬,
郯城县八区徐塘村有人去沭阳桑宿一带拾麦,回来时便说桑宿一带闹“水鬼”、“毛人”,遂在群众
中引起恐慌。6月26日,徐塘村“三元道”的办道人陈士爱说他在夜间看见两个穿白衣服的人,其妻
说二人头顶上还冒火光,于是群众开始传说有“水鬼”。7月4日夜间,八区白家岑、孔家岑村又发生
坏分子敲门、闯进牛棚的事件,使群众更加惊慌,致使谣言逐日增多并迅速蔓延,部分不法地主和反
革命分子便乘机离间政府与人民群众的关系,胡说“‘毛人’会变猫变狗,会飞檐走壁,专挖人的眼
睛,扒人的心肝”,“‘毛人’住在区公所里,每区有二三十个”,挑唆群众公开对抗政府,殴打区
干部并向区公所开枪,打火球。郯城县武装部长在七区盐店乡李家园子村被群众围攻,扣留3日始得
脱身。该县七区公安干事在尹村开会讲话时,群众便群起打“毛人”,有人拿起抓钩就往其头上刨,
幸被村干部制止。7月中旬,该县谣言煽惑地区发展到9个区60个乡。有的村群众为不法地主、反革命
分子控制,不准政府派出的工作人员进村,工作组也被监视不准出门。当郯城县委抽调35名干部分赴
各区,发动群众揭发谣言,整顿民兵组织,管制地主时,坏分子又造谣说:“上级要收民兵的枪,收
群众的铁器”,在群众中造成极为恐怖的气氛,致使追谣、反谣工作无法开展,谣言迅速蔓延全县,
并在临沂、临沭、苍山、费县、兰陵等接壤地区流传。临沭县有44个村的部分群众晚上集体睡觉。有
的村庄群众携带木棍、铁叉、土炮,夜间在村头站岗,甚至赶集时也集体扛着土枪、木棍。白天二三
个人不敢下地干活,妇女白天也不敢出大门,并争购火柴、手电,以防“毛人”。夜间一有动静,便
到处呼喊,乱成一团,甚至互相殴打,造成许多伤人事件。仅郯城、临沭两县即打伤70余人、死亡1
人。个别反动地主乘机倒算群众斗争果实,仅郯城5个区就发生40余起倒算果实案件。惯偷、流氓分
子也趁火打劫,一时间人心恐慌,无心生产,社会秩序极其混乱。
7月下旬,地委先后派副专员王正方、副书记朱奇民带领40余名干部及部分武装人员,赴郯城、
临沭帮助工作,省公安厅亦派出干部协助。根据地委“争取、团结、教育群众,安定生产情绪,孤立
打击反革命分子,平息骚乱”的指示,明确了划清敌我界线,划清造谣与传谣,一般地主与不法地主
等界线。以党、团员和积极分子为骨干,教育发动群众,孤立打击敌人,逮捕了5名翻穿皮袄、怀抱
小猫的地主与惯偷分子和从上海潜回的反革命分子。到8月中旬,基本打退了谣言攻势,扭转了混乱
局面,稳定了群众情绪,恢复了正常生产。8月14日,省人民政府向全省通报了这起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