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组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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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干部管理
1986年,全县各类干部7075人,其中县直6305人,乡镇770人;机关干部2051人,事业干部3994人,企业干部1030人。2003年,全县干部16090人,其中县直7489人,乡镇8601人;机关1545人,事业13242人,企业1303人。女干部5372人,占全县干部总数的33.4%;少数民族干部67人,占全县干部总数的0.4%。全县县级领导干部40人(不含已退出班子的县级干部5人);局乡级领导干部共859人(不含已退出班子的领导干部298人),其中乡镇251人,县直608人;正局乡级领导干部220人,副局乡级领导干部639人。
二、管理范围和权限
县委对干部管理本着“管少、管好、管活”的原则,适当下放人事管理权,即由原来的“下管两级改为下管一级”。1986年,县委管理的干部为:各部、委、办、局的正、副职,乡镇、管理区党政正、副职、纪检书记、武装部长,县属企业的厂长、经理等。县委组织部管理的干部为:县直党群口及各乡镇党群口干部。县人事局管理的干部为政府口的一般干部。1996年,县委管理干部的范围是:县直正局级机关、事业单位的党政正、副职,副局级机关、事业单位的党政正职,其它正、副局级领导干部;乡镇副乡级以上领导干部;教育、卫生重点事业单位的正、副局级领导干部;县属中型(二)以上企业和部分小型(一)重点企业(包括中外合资企业)的党政正职。县委组织部管理乡镇和县直党群口的一般干部、县属大型企业的党政副职和其他小型(一)企业(包括部分未划类型的骨干企业)的党政正职。县人事局管理其他行政、事业干部;企业主管部门管理县委、县委组织部、县人事局管理权限以外的其他企业干部。2003年7月,进一步下放干部管理权限。规定:县委组织部只负责管理乡镇党委组织政工干部,原属组织部、人事局管理的乡镇其他股级干部,一律下放给乡镇党委管理,任免后报县委组织部、县人事局备案。
三、领导班子建设
1994年1月,结合年终考评,建立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档案。6月,县委制定下发《关于加强领导班子思想作风建设的意见》,在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中开展以争创“八五建功杯”和“争当八五建功功勋”为主题的“双争”活动。1995年,先后对71个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和乡镇领导班子进行调整。2000年,县委下发《关于建立年度民主测评制度的通知》,规定每年对县直部门、乡镇班子及成员进行一次民主测评,并把测评、推荐结果作为提拔使用干部的重要依据,做到不经过民主推荐的干部不考察,得不到多数群众赞成的干部不使用。2000-2002年,每年参加测评、推荐领导干部的党员干部、群众在3000人次以上。2003年,建立并实行领导班子、领导干部日常考察制度,把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重大事件、关键时刻和重点工作中的表现及时记录在日常考察档案,作为选拔使用干部的依据。
四、年轻干部、女干部、党外干部和少数民族干部培养选拔
1986年以来针对全县干部队伍中年轻干部、妇女干部、党外干部、高学历干部数量少的实际,强化“四个薄弱点”,加大培养选拔力度。1996年上半年,结合乡镇换届,选拔58名35岁以下的年轻干部,充实到经济建设第一线,其中30岁以下的23名。1997年,从县直部门选拔27名有一定培养前途的优秀年轻干部,到基层培养,其中选拔14名到乡镇担任挂职副书记。2003年,对全县第一学历大专以上的妇女干部、第一学历大学以上的高学历年轻干部调查摸底,建立妇女干部和高学历年轻干部人才库。5月,在年轻干部和女干部中组织开展以“如何提高素质、健康成长”为主题的征文比赛活动,召开了全县年轻干部、女干部座谈会,增强他们的进取意识。11月,选派14名年纪轻、第一学历大学本科的年轻干部到乡镇担任挂职副乡镇长,其中女干部5名。全县14个乡镇党政领导班子至少配备1名女干部,县直部门40%以上配备女干部;全县局、乡级妇女领导干部总数达84人,占局、乡级领导干部总数的9.8%;局、乡级少数民族领导干部6人,占0.7%;局、乡级党外领导干部8人,占0.9%。
五、干部教育
1986年,开展了干部文化知识、业务知识、科技知识培训,组织了各种形式的文化补习班。“九五”期间,每年参加干部学历培训的干部1000余人次。1991年12月,县干部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制定《1991至1995年东平县干部培训规划》。1994年6月,制定实施“万人培训工程”,即从1994年到2000年,每年培养中专以上文化程度的各类人才1000名。至1995年,共有7858名干部参加了各种类型的培训。为改善干部知识结构,提高干部素质和涉外工作能力,在全县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县属企业45周岁以下的中、青年干部中开展英语学习活动。3年时间,达到初级英语水平,1995年10月,全县干部初级英语第一次统考。1997年2月,制定下发《1997年至2000年东平县干部教育培训规划》,重点是局级领导干部、企业经营管理者、年轻干部的教育培训。2000年11月,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干部培训管理工作的通知》,实现统一管理,分级培训。为适应办公自动化的需要,2003年7月,对全县机关、事业单位45岁以下的干部进行信息化知识培训。2003年10月至11月,分3期对全县880名局、乡级领导干部进行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专题培训。
六、干部监督
1995年6月,贯彻中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县委组织部制定了《关于加强干部监督工作的意见》,在全县聘请36名干部监督工作联络员,了解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中存在的问题,防止和纠正选任干部工作中的不正之风。1996年6月,县委转发县委组织部、县人事局《关于干部管理工作几个问题的暂行规定》,对年度考核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等次的干部和组织考察中不称职票相对较多的领导干部,以及平时工作表现差、影响较大的干部,实行诫勉,由组织进行谈话,诫勉期为一年。2001年5月,建立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制度。2002年7月,中央颁布新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后,对全县副局、乡级以上领导干部进行培训。2003年,县委制定《关于乡(镇)直部门干部选拔任用有关问题的意见》和《关于全县科(股)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意见》,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基本程序。制定《关于干部考察工作的有关规定》,实行考察预告制、差额考察制和考察责任追究制。加强改进对领导干部的监督。坚持干部监督联络员制度,建立《干部监督工作联系卡》,完善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干部谈话、函询、诫勉和离任审计制度。2003年,共对60名干部进行了离任经济责任审计。
七、知识分子和人才工作
1986年,建立知识分子工作联络员制度。1987年实行知识分子工作部门分工责任制。1994年在全县首次开展专业技术拔尖人才推荐选拔工作选拔了一批县级专业技术拔尖人才和优秀青年科技后备干部。同年,县委、县政府制定下发《关于搞好专业技术拔尖人才管理和技术服务工作的暂行办法》,对专业技术拔尖人才选拔的程序、方法,管理及有关待遇作出要求。管理一般为3年,每年由县委组织部会同有关部门进行考察考核。自1994年,全县每次评选出县级专业技术拔尖人才20名,已命名表彰了3批60名。1995年5月,选派17名科技副乡镇长到乡镇任职。2003年5月,组织部建成了党政人才、专业技术人才、企业管理人才和乡土人才等人才库。
八、干部离退休
1986年,干部离退休制度初步建立。1988年,认真执行中组部、人事部《关于认真执行干部退(离)休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干部离退休工作正常化。1992年,严格执行中组部、人事部下发的《关于加强干部退休工作的意见》,达到退休年龄的干部除按国家规定延长退休年龄或留任者外,凡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干部,由组织、人事部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在其达到退休年龄后的一个月内办理完退休手续。
2003年,干部离休条件是:1948年底前参加革命工作和1949年1月至9月参加革命工作,脱产享受供给制待遇的老干部,达到离职休养年龄的,均办理离休手续。干部退休的条件是:(一)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参加工作年限满10年以上的;(二)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参加工作年限满10年,经过医院证明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三)因公致残,经医院证明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离退休批准权限是:副县级以上干部由泰安市委组织部审批,局、乡级干部及党群口的一般干部由县委组织部审批,其他干部由县人事局审批。按照泰安市委组织部、泰安市人事局等文件规定,从2000年10月1日起,企业干部的离退休转由县劳动局审批。1996年,县委允许一部分机关工作人员提前办理退休手续。规定凡在1996年底,工作年限满30年,或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50周岁、且工作年限满20年的,本人申请,经组织批准,可一次性提前办理退休手续。
九、提前离岗
1996年,下发《关于干部管理工作几个问题的暂行规定》,规定凡男年满55周岁的局(乡)级干部,免去领导职务,改任非领导职务。年满50周岁、不满55周岁的局( 乡)级干部,本人同意,经组织批准,也可提前免去领导职务,改任非领导职务;特殊情况可由组织决定提前改任非领导职务。凡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50周岁的科(股)级及相应级别的干部,免去现任职务,改任科员或相应职务(原职级不变);凡男年满58周岁的干部、女年满53周岁的一般干部,提前离岗。离岗期间,保留原职级,不占单位编制,享受在岗人员的政治、生活待遇(包括正常晋升工资),待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时,办理退休手续。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50周岁的干部,本人同意,经组织批准,也可以提前离岗。2002年,县委制定《东平县县直党政机关机构改革人员分流的意见》,规定:部门正职满53周岁的,部门副职(包括正局级的副职)满52周岁的,原则上免去现职,改任主任科员、副主任科员,不占机关编制。一般工作人员满52周岁的原则上内退,不占机关行政编制。
十、干部人事制度改革
1995年1月,在选拔干部工作中实行“个人自荐、群众推荐、单位举荐”。2000年5月,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要求,公开选拔16名政治素质好、学历层次高、有专业知识、有开拓创新精神的副局乡级干部,县直机关和事业单位副职8名,副乡镇长8名。2001年12月,公开招考2名县招商局副局长。2001年7月,实行选拔任用领导干部公示制,对首次公开选拔的16名副局、乡级领导干部任前公示和试用期。2003年3月,实行县委常委讨论研究干部投票表决制。
十一、党员电化教育
1990年,成立党员电教工作站,设专兼职电教人员3名。1992年,改为党员电化教育中心,为副科级行政单位,6名工作人员。1993年先后筹资10万元,购买摄像机、编辑机、录像机、彩色电视机、成套音响、采记机、照相机等电教设备,全县17个乡镇党委和24个县直党委建立党员电教中心,配备了电教人员,购置录像机、电视机,建了播放室,设备总价值35万元。全县10%的村设立党员电教播放点。电教中心先后拍摄了《东平湖畔党旗红》、《让铁树开花的人》、《小康路上带头人》等党员电教片,均获市党员电教片观摩比赛三等奖。党员电教中心先后三次获市先进单位称号,10人被省市授予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
十二、个体户党员的管理
1992年以来,在全县个体工商户集中的单位、市场和区域,建立了党的组织。共建立个体工商业党总支2个,党支部23个,党小组31个,配备专兼职党务干部25名。建立党员工商户档案卡片,人在卡上,卡随人走,使党员的来去有案可稽。制订了《外出党员管理制度》、“党员责任区”、“党员联系户”等项制度。在个体工商户党组织所在地,建起党员之家。在县委党校举办党员工商户培训班,组织党员工商户到外地进行考察学习。重点开展了“共产党员工商户”挂牌经营活动和党员“五带头”活动,增强了党员的荣誉感、责任感,发挥了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十三、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
2003年初,中央确定泰安市为全国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综合性试点单位,根据市委统一部署,县成立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和相应的工作机构,县委书记任组长。3月29日,召开全县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动员大会,收听收看了泰安市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动员大会实况。教育活动在全县范围内普遍展开。经过调查摸底和制定方案;思想动员和学习培训;党性分析和民主评议;制定整改措施,巩固学习成果等阶段。历时半年多,9月30日,召开了总结表彰大会,县委书记朱永强在会上作总结。指出,通过开展教育活动,解决了党员队伍存在的问题,达到提高党员素质、服务人民群众、促进各项工作、加快经济发展的目的。
十四、企业干部管理
1986年,坚持党管干部原则,理顺企业领导干部的管理体制。1991年11月,县委下发了《关于改进、加强县属企业干部管理工作的意见》,对企业干部管理权、任职条件、任免程序和管理考核做了具体规定。坚持干部德、才兼备和“四化”方针,打破行业、区域、身份、级别等界限,通过公开选举、跨行业选聘、内部提拔、从党政机关选派等方法,初步建立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选人、用人机制。通过全面考核,把政治素质高、富有改革创新意识、具有较强的经营、管理能力的优秀人才推上领导岗位。1994年7月,制定下发了《关于抓紧选拔和培养造就一支现代企业家队伍的意见》,在全县选拔培养100名职业企业家人才、200名企业家后备人才、300名高级专业人才。1994年12月,下发《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县属企业干部管理工作的暂行规定》,明确实行“三级管理”,界定了各个层次的管理范围。1995年,制定了《关于县委管理的企业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选拔任用程序进行了规范和完善。
1997年,对考察中发现的优秀年轻人才,大胆启用,担任厂长(经理)助理。2000年12月,县委组织部、县人事局、县经贸委制定《关于选派优秀年轻干部到县属企业任职的暂行规定》,选派16名35岁以下、第一学历专科以上理工科专业的优秀年轻干部到县属大中型企业担任实职。
1999年6月,制定下发了《关于全县国有集体企业推行厂务公开、民主监督制度的意见》,实行“两公开一监督”制度,对企业生产经营情况、重大决策、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进行公开,接受干部职工监督。

1986?2003年中共东平县党的基层组织、党员情况一览表

年 度
党员总数
其 中
基层党委数
基层党支部数


1986
27229
30
1129

1987
28645
26859
1786
32
1141

1988
29176
27499
1877
32
1194

1989
29845
27867
1978
32
1243

1990
30923
28898
2025
32
1263

1991
31236
28249
2987
33
1283

1992
31902
28801
3101
40
1311

1993
32126
28994
3132
41
1328

1994
33111
29858
3253
44
1332

1995
34167
30691
3476
50
1477

1996
34769
31099
3670
49
1495

1997
35535
31630
3905
49
1481

1998
36011
32030
3981
50
1478

1999
36425
32249
4176
52
1489

2000
36770
32450
4320
52
1442

2001
36755
32678
4077
48
1435

2002
37100
32883
4217
47
1422

2003
37417
32744
4673
51
14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