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重要治安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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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毒禁赌 自1840年林则徐发起禁烟运动以来,沂水县历代政府都禁种罂粟,禁绝
吸食鸦片。
民国时期,国民党沂水县长张里元明令禁止种罂粟,禁止吸毒。其在任职期间,
对吸食鸦片者,强行分期分批进行集中戒烟教育,对违令者,给以罚款制裁,对屡犯
者押解沂水城监禁。他还下令召集绘画者,画禁毒宣传画,责令县民众教育馆编印小
册子,办盲人书词训练班,广泛宣传禁烟。
解放后,县公安局根据上级指示,组织专门力量,进行调查摸底,采取有力措施
,禁止种植罂粟,没收烟具、销毁毒品,打击和镇压贩毒犯。建国初期,境内吸毒者
已绝迹。
新中国成立后,各级人民政府三令五申禁止赌博。县公安局把禁止赌博作为社会
治安的主要内容之一,开公宣传,明令禁止,教育一般赌徒,打击赌头赌棍,取得了
较明显的效果。但个别村庄在农闲季节仍时有赌博或变相赌博之恶习,公安机关对赌
头赌棍者给予严厉打击,没收赌具。1983年查处赌博案8起,处罚了17名聚赌分子。
其中:拘留了15名赌头赌棍,2人被罚款。1990年全县先后取缔赌场6处,抓获聚赌分
子25名。其中:对14名赌头赌棍予以拘留,11名被罚款。基本刹住了赌博风,稳定了
社会秩序。
锄奸反特 在抗日战争期间,为开辟革命根据地,保卫新生的革命政权,中共沂水
县委机关内部设社会部,县公安局内设便衣短枪队(局长兼任队长),积极开展了锄奸
反特、剿匪杀敌等斗争。1939年秋天,日本侵略军在葛庄安了据点,由一个班和一个
伪军便衣班把守。便衣班班长田祥德心狠手毒,经常捕杀村干部和共产党员,破坏区
、乡抗日民主政权。葛庄乡伪乡长刘兴户及田祥德的父兄也依仗日本侵略军和汉奸的
权势,为非作歹,鱼肉百姓。1942年夏天,县委决定让公安局拔掉这颗钉子。公安局
将此任务交给短枪班。短枪班掌握了敌伪人员经常到集上抢东西这一规律,便决定选
择在农历七月十二日(8月23日)葛庄逢集这天行动。短枪班的7名队员化装成讨饭的和
赶集的,每人盯住一个敌伪人员。班长徐义海盯住伪乡长刘兴户,其他人员盯了田祥
德的父亲和哥哥及另外几个伪军,以徐义海枪响为号,其他人员同时开枪,一举歼灭
了这些民族败类,乘混乱之机,短枪班的人员迅速撤离葛庄,无一伤亡。这次行动,
打垮了伪乡公所,日本侵略军也大为收敛。敌人在此据点维持不下去,1944年春天,
便将兵力撤到沂水城里。
1946年夏,莒沂边县公安局在箕山区(今富官庄乡)官庄村破获一起重大特务案。
特务分子杨光前系箕山区杜家沟村人,原是官庄大地主张烈伍家的长工,在“七·七
”事变后,去青岛给国民党特务李玉民当佣人。1945年12月,他受青岛特务机关派遣
,潜回箕山区官庄一带进行特务活动。同案犯张君琪,恶霸地主出身。1945年2月,
张赴青岛充当特务,并受命与杨取得联系,拉一批青年男女去青岛充当特务。张潜回
本村后,伪装积极,骗取了村干部的信任,被选为该村剧团团长,他利用青年男女的
心理特征,极力鼓吹国民党反动派的实力,贬低共产党的力量,在该特务组织的破坏
下,使群众基础较好的官庄村,突然变得死气沉沉,继而出现了一系列反常现象,村
民大会开不起来,地主富农分子接触频繁。村、区干部把这些情况报告了莒沂边县公
安局。公安局进行立案侦察,发现张、杨有重大嫌疑,后来杨光前又勾结斗院村特务
李成荣伪装锄奸队,利用青纱帐作掩护,在野外进行活动时被清剿民兵发现,李成荣
拒捕逃跑,被民兵击伤后不久即死去。杨光前被捉,供认了全部特务活动情况,张君
琪也被依法逮捕。
镇压反革命 新中国建立前,沂水(沂中)、沂东、沂北、莒沂边等县公安机关在各
县抗日民主政府的领导下,镇压了一批反革命分子。1944年8月,沂中县在沂城区西
胡家庄村召开了公审大会,处决了伪县长、伪军队长牛仙元,副队长朱士元及日本侵
略军驻沂水特务机关武装工作队长王德武、刘启全。同年9月,又在沂城区龙家圈村
处决了日伪警察所所长陈自敬。
1951年2月21日,中央人民政府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惩治反革命条例》后,
沂水县开展了一场规模较大的镇压反革命运动。1951年4月22日,依法处决高玉秀、
于洪恩、武继运、刘庭木等12名反革命分子。公审大会后,有250余人口头或书面揭
发反革命分子。1953年,集中解决镇反不彻底的落后村。1955年继续开展了镇反和内
部肃反运动。
取缔反动会道门 解放前,沂水县有圣贤道、大佛道、一贯道、龙华道、金丹道、
西乾道、大成道、青居道、中央道、软弱无畏道、九宫道、候天升元道、乾坤道、黄
母道、东镇道、妈妈会、无坛善、茹素斋团等反动会道门组织18种之多,其中历史最
长、组织最大、活动最广、危害最烈者主要有圣贤道、大佛道、一贯道和茹素斋团。
圣贤道始于1906年(清光绪三十二年)。开初由张文标、卜照民等人从费县、东平
引入沂水。该道几乎分布全县,主要活动在夏蔚、王庄、崔家峪、院东头、马站、四
十里堡一带。据1951年统计,该道道徒35000余人。
以刘成页、刘敬为首的大佛道,活动于沂城、许家湖、崔家峪、马站一带。194
0年道首刘成页先后窜到天津、济南等地与日本侵略军勾结,阴谋发动暴乱。1944年
冬,以邱锡三、李洪吉为首的大佛道徒,在马站区石砬村发动暴乱,杀害村干部、民
兵和鲁中军区十二团生产股战士16人,杀伤民兵和战士4人,夺去步枪20支。该道有
道徒4200余人。
一贯道,又名“中华道德慈善会”,初由路中一承办道务。路于1925年死后,由
张光壁继承,张投靠日本发展道徒。此间,该道传入沂水,主要活动在沂城、柴山、
崔家峪、武家洼一带,有道徒1600余人。
茹素斋团,于1892年(清光绪十八年)传入,道首是益都县夏家新庄的夏永祥。夏
永祥死后,其子夏光斗(字星元)继承其衣钵,大力发展道徒。1911年(宣统三年)由沂
水县浯河区(今圈里乡一带)良门庄的刘光荣、獐子峪村胡风良,将该道引入沂水,活
动于杨庄、马站、官庄、圈里一带。1939年,茹素斋团道首王九锡,依靠国民党山东
省主席沈鸿烈和国民党苏鲁战区总司令于学忠当上了莒县、沂水、安邱边区少将自卫
团长和苏鲁战区总司令部少将参议。从此,茹素斋团的道徒们也狐假虎威,为所欲为

1949年6月1日,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取缔会道门的指示,沂中、沂北、沂东、莒
沂边等县公安局发动群众,检举揭发了反动会道门的罪恶,对办道者进行了登记。1
951年5月10日,遵照省人民政府严厉取缔会道门的指示,沂水、莒沂两县人民统一行
动,逮捕了107名反动会道门道首。人民政府根据镇压与宽大相结合的方针,对这批
反动会道门道首分别进行了惩处。这次大逮捕,严厉地打击了各反动会道门组织,使
其内部分化瓦解。县公安局在宣传政策,发动群众的基础上,进一步进行登记工作,
先后登记的有圣贤道951人,中央道9人,龙华道1人,大佛道1人,东镇道1人。通过
这次登记,自动退道的一般道徒有13610余人。
1944年冬天,以邱锡三、李洪吉、徐风铎为首的大佛道徒,在马站区石砬村发动
暴乱,当天被沂北县政府组织民兵平息。1945年2月沂北县抗日民主政府在马站召开
公判大会,处决了亲手杀害村干部、民兵、鲁中军区十二团生产股战士的徐风铎、王
克一、贾文普、杨相信等7名罪犯。组织暴乱的首犯邱锡三潜逃漏网,从沂北逃到昌
乐,后投靠日本侵略军。日本侵略军投降后,加入国民党五十一军。全国解放后,隐
瞒历史,化名张锡山,混入天津农场。1958年11月9日,被人民政府查获,1960年5月
7日,被依法处决。
1953年4月28日,以赵家洼子(今沂南县)王德祥、王德勋为首的反动会道门发动
暴乱。砸毁区公所、劫走犯人,杀害了英山区武装部长黄尔村。当天沂水县人民政府
组织公安干警和民兵平息了暴乱,参加暴乱的道徒全部抓捉获。
1958年茹素斋团头子黄松明,在圈里乡河西村、马站乡黄家安口村秘密串联,发
展道徒140余人。1967年安丘县柘山公社荆沟大队吴月英(女),又发起茹素斋团复辟
活动,逐渐蔓延到昌潍、临沂两个地区六个县,仅在沂水县就串联恢复发展茹素斋团
成员470人,妄图复辟变天。1970年9月27日,沂水县公安局依法将骨干分子刘盛隆等
四犯处决。随着一次次镇压反动会道门组织的深入开展和严厉惩处,使反动会道门组
织受到了毁灭性的打击。在1983年8月开展的历时3年的严厉打击刑事犯罪活动斗争中
,沂水县公安局先后对全县反动会道门作过多次调查,均未发现有复辟活动。
预防和打击刑事犯罪 新中国建立初,县公安局就十分重视预防、控制各类刑事案
件的发生,在党政机关、厂矿企事业单位,建立健全各项防范制度,加强治安保卫组
织,进行“四防”(防火、防盗、防特、防治安事故)教育,消除隐患,降低发案率。
1979年以来,大力推行技术预防措施,全县安装自动报警器1301个,燕窝锁1673把,
保险锁1031把(套)。1982年全县进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进行法制宣传和对违法青少
年的帮教活动,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该年各公社组织了治安联防队共66个,联防队
员164人。1983年10月遵照鲁公治(1983)560号文件精神,收缴三角刀779把,自制土
枪11支,猎枪30支,炸药3250斤、雷管3026个,导火索2000余米。1985年根据上级指
示,县公安局和广播电视局联合对全县所有录像放映点进行整顿登记。除广播电视局
、沂水剧院等8处被正式批准营业录相放映点外,其余一律取缔。对各放映点,进行
不定时的监督检查,发现有禁放磁带,立即没收。至1985年共查获淫秽书画20册(帧
)。1986年,继续坚持“严打”方针,不失时机地开展“严打”斗争。同时,加强了
治安防范,根据“打、防、建”结合的方针,1986年,全县开展了经常性的内部安全
检查,保证了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正常的工作、学习和生产秩序,有效地预防了各
类刑事犯罪案件的发生。在农村积极推行了治安承包责任制,维护了农村安定的政治
局面和社会秩序。在中小学校开设了法制教育课,1987年1月15日,公安局发出了《
关于对青少年学生加强反心战宣传教育工作的通知》,要求广大青少年学生做到不收
听敌台广播,不传阅、不传抄黄色作品,防止精神污染。1989年春夏之交,北京发生
动乱期间,沂水县及时加强了学校内部的防范,稳住了学生的思想情绪,同时加强了
重要目标和要害部位的安全保卫工作。根据国际大气候和国内形势的具体情况,199
0年2月15日,公安局制定了《关于处置突发事件的工作预案》,同年2月20日又制定
了《关于处置严重暴力案件的预备方案》,以有力地应急措施,预防和打击了犯罪分
子。从1986年起,在县城及乡镇驻地实行了治安联防,坚持昼夜巡逻。1990年底,在
全县范围内建立了县、乡、片、村四级治安联防组织,设治安联防大队1个、中队31
个、分队120个,小队801个,共有联防队员4351人。在日常工作中,采取及时教育疏
导、及时调处、就地化解的方针,处理日常发生的民间纠纷,防止了矛盾的激化。
1983年8月,县公安局根据中共中央《关于严厉打击刑事犯罪活动的决定》和全
国人大《关于严惩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分子的决定》,中共沂水县委于同年8月
6日,成立了严厉打击刑事犯罪联合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公检法司联合办公。各公
社及县直各部门成立了“严打”领导小组。同年8月10日零时,全县进行统一“严打
”行动。侦破逮捕了一批杀人、放火、强奸、爆炸、抢劫、投毒、重大盗窃及流氓团
伙分子,依法从重从快地打击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至1985年12月底,共进行了两
个战役,打了8仗(第一战役分三仗,第二战役分五仗),打击处理了各类犯罪分子。
通过打击刑事犯罪活动,使刑事案件下降,社会秩序有了初步好转。1986年,突出抓
了反盗窃、反破坏社会治安秩序和集中打击流窜犯罪活动的“严打”斗争。1987年是
“严打战役”胜利结束的一年,继续打击处理了一批犯罪分子。1988年,在继续强化
两项(盗窃、破坏社会治安秩序)侦察的同时,特别加强了隐蔽战线上的斗争。1989年
县公安局把打击刑事犯罪和破获案件放在首位,确保了社会的安定。1990年,贯彻党
中央关于“稳定压倒一切”的方针,以严打斗争开路,进行了“除六害”、打团伙斗
争,确保了一方平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