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平息“红头军”暴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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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平息“红头军”暴乱

1946年,常山区东尚庄村“圣贤道”道首李桂森到处笼络道徒,妄图变天。李桂森在松柏区沙岭子村结识窝藏过土匪的坏分子李殿奎夫妇。他们对新生的人民政权极端仇视,密谋以迷信活动为掩护进行反革命活动。为此,李桂森便藏在李殿奎家中的地洞里,装神弄鬼。用泥巴作了8个“神像”,用萝卜刻了20个“神灯”,每逢初一、十五,便身着“八卦衣”,头戴道士帽,在地洞里“祭灯”。为便于反革命活动,他们还伪造常山区区公所的印章和通行证。
1948年3月12日,李桂森身着“八卦仙衣”,伪装成疯癫道士四处串联,网络人马。先后与高阁庄村的“九宫道”道首徐学礼、高泽村“中央道”道首范维军、范家庄子村(属诸城县)恶霸地主臧树旺勾结。1950年8月14日,在李殿奎家盟誓结拜为“五虎兄弟”,大肆进行反革命活动。李殿奎的老婆李孙氏(巫婆)也乘机活动,终日装神弄鬼,蛊惑人心。李孙氏自称是“水龙仙大姐姐”降生,说李桂森是“铜头铁罗汉”降生。前长城岭村反动富农郑延升也积极参与活动,李桂森见他“足智多谋、忠心耿耿”,就把他当作亲信。
1952年2月下旬,李孙氏“上神”时,郑延升乘机宣读《冬明历》上的黑话,为组织反革命暴乱做舆论准备。
1952年3月,李桂森按郑延升的主意,将他们准备暴乱的组织正式定名为“红头军”。购买了红布,设计了日月旗,制作了胸前戴“月”字、背后戴“日”字的红衣和前沿镶一小镜、小镜内刻一神名的红帽。制定了先打区公所,再打县政府,杀遍全中国,定都长安城的暴乱计划。3月20日,李孙氏又用“上神”的形式封官加衔。她自称是“长寿星”(天娘)下凡,封李桂森为“皇帝”,李殿奎为“协天大帝”,徐学礼、范维军、臧树旺为“保驾大臣”,郑延升为“军师”。
1952年4月13日,“红头军”正式确定于4月17日(农历三月二十三日)举行暴动,16日在沙岭子村集合,夜间行动。口号是:“初三、十三、二十三,天娘领兵下了天,好宝杀!”。4月15日是宋家庄子集,他们分别向有关人员发出口头通知。
4月16日下午,1名曾被拉拢参加暴乱的农民发生了动摇,把“红头军”准备暴乱的阴谋报告了驻村工作组。晚9时许,松柏区武装部长王维宝、区公安员窦培利在向县公安局汇报的同时,组织20余名民兵首先赶到沙岭子村外隐蔽,监视“红头军”的行动。
16日晚,70余名暴徒聚集在沙岭子村会宴吃酒,猜拳行令,闹成一团,准备举行暴乱。深夜2时,正当暴徒们得意忘形的时候,县公安局局长吴庭善带领22名公安战士赶到现场,在民兵的配合下,将“红头军”包围。当时因天黑,地形不熟,再加“红头军”人多势众,先后三次进攻都未取胜。战斗中,公安战士刘秉仁和福禄头村公安员王乐东不幸牺牲,3名民兵负伤。
翌日拂晓,县委书记赵均平赶赴现场进行部署,采取用火力封锁路口,围而不攻,以静待动的战斗方式,同时,四面喊话,加强政治攻势。“红头军”陷入重围后仍作垂死挣扎,连续组织了两次突围,企图拼死逃窜,均被击退。直至中午12时许战斗结束,徐学礼等7名暴徒被击毙,4人被击伤,其余66人全部就擒,并缴获武器及用于暴乱的红衣红帽等物资1宗。与此同时,尚未到达集合地点的“红头军”骨干分子臧树旺等人被诸城县公安局抓获。战斗结束后,五莲县公安局组织力量在“红头军”活动过的重点村庄进行调查摸底和宣传教育,将漏网的郑延升等“红头军”成员一网打尽。
“红头军”反动组织被彻底铲除了,五莲县人民政府组织宣传队,押着“红头军”首要分子,携带缴获的战利品,用18天的时间,到全县11个区、18个集市,20多个重点村庄进行了宣传。
1953年5月24日,五莲县人民法院分别在松柏林、高泽两村召开公判大会,依法判处李桂森、郑延升、范维军死刑。对其他“红头军”成员,依据其罪行轻重分别宣判。
平息“红头军”暴乱,是五莲县镇反运动的一次重大胜利,对人民民主政权的巩固和全县社会秩序的稳定起到了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