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 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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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 沂水县法院的主要职责是依法打击惩罚犯罪、调节民商事关系、监督和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维护安
定团结的政治局面,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2015年,县法院设办公室、政治处(内设组织人事科、教育培训科)
、立案庭(信访办)、刑事审判一庭、民事审判一庭、民事审判二庭、民事审判三庭、行政审判庭(赔偿办)、审
判监督庭、执行局(内设执行一庭、执行二庭、执行三庭)、政策研究室(审委会办公室)、法警大队(内设一中
队、二中队、三中队)、监察室、行政装备科、财务稽查科、司法物证鉴定中心、刑事审判二庭、工会、计算机信
息网络管理中心和马站人民法庭、杨庄人民法庭、沙沟人民法庭、诸葛人民法庭、黄山铺人民法庭、崔家峪人民法
庭、高庄人民法庭、沂城人民法庭、许家湖人民法庭。共有在职干警193人。
2015年,县法院办结各类案件15069件,结案标的额9.12亿元,结案数增长26.4%,结案标的额增长14.9%。 2015年
,高庄法庭被省高院授予“二等功集体”荣誉称号;徐倩倩、梁训旺、李良子、高晓、陈淑峰、武传玲等6人分别被
省高院、市中院等单位表彰。
【刑事审判】 2015年,审结刑事案件739件1031人。一是对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故意杀人、故意伤害
、抢劫、涉毒、霸痞犯罪重拳打击,严格控制适用非监禁刑,缓刑适用率同比下降7%,共判处3年以上有期徒刑323
人,10年以上有期徒刑45人,有力地震慑了犯罪,增强了人民群众的安全感。二是对涉及基本民生、民权的犯罪,
从严惩处。三是针对日益严峻的毒品犯罪,依法从重从严打击,对33件毒品案件79名罪犯进行了刑事处罚,实刑率
达94%,25人被判处3年以上有期徒刑,其中,被告人夏某因贩卖冰毒74克,被判处15年有期徒刑重刑,有力地遏制
了毒品犯罪蔓延势头。四是针对部分被执行人无视法院判决、裁定的行为,开展了集中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等
犯罪行为专项活动,起到了“办理一案、教育一片”的社会警示效果。
【民商事审判】 2015年,审结民商事案件 8309件,执结执行案件5119件。在民商事案件审理中,牢固树立“小案
件、大和谐”理念,从人民群众最直接、最关心、最现实的利益入手,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的“获得感”,促进了和
谐社会建设。通过查封、拍卖被执行人房产,将拖欠的145名职工工资38万余元款项全部执行到位,为工人们兑付了
工资。
【行政审判】 2015年,审结行政诉讼案件78件,在行政案件审理中,在法律、政策的框架下,不断加强司法与行
政良性互动,积极推行诉前沟通、庭前对话、庭中调解的工作模式,平缓化解涉沂水县行政机关行政争议45件,化
解和解率100%,既依法保护了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又支持和促进了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维护了和谐的社会管理
秩序。
【审判监督】 2015年,新收案件14件,结案17件(包括结旧存3件),剩余未结案件4件。所结案件无矛盾激化,
无上访缠诉,较好地完成了审判任务。审查上网裁判文书3657件,向上级法院组织报送庭审直播案件31件。在案件
质效评查方面,对各业务庭报结的各类案件共计14805件,逐案进行了评查,包括案件信息录入、电子卷宗扫描,纸
质卷宗质量等,对评查出的问题进行了反馈并督促改正,认真统计每个业务庭及案件承办人的办案业绩,包括每个
案件所属类型和结案方式,是否符合法定程序,每月发出评查通报。
【立案和信访】 改革案件受理制度,变“立案审查制”为“立案登记制”,自实行立案登记制以来,共立案登记
14595件,当场立案率达99.3 %,从根本上解决了群众立案难问题。信访工作:全年共接待来访138人(次),办理
信访案件23件,办理上级转办信访案件9件,已全部息访结案,未发生因工作方法、工作措施不当引发的有负面影响
的事件。工作中,通过互联网,建立了远程视频接访系统,上下级法院实行视频互通接访,现场交办案件,督办案
件办理情况。信访人可通过视频系统,向上级法院甚至最高法院反映问题,上级法院当场“面对面”回应群众的诉
求。视频接访的联动化,有力地推动了信访工作。
【执行工作】 2015年,县法院执结执行案件5119件。在执行案件中,根据国家发改委、最高法院联合44个部门签
署的《关于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更大范围、更大力度地惩戒失信被执行人,将1301名“
老赖”信息录入“失信者黑名单”,凡是“黑名单”上的“老赖”将被限制八大类共55项民事行为,诸如贷款、出
境、乘飞机、坐动车、住星级宾馆、购买保险产品,并限制担任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等高级管理人员
等。该制度的实施,已促使200余名被执行人自动履行了法律义务,促进了社会诚信体系建设。
【基础建设】 一是精心设计,严密组织实施了远程接访中心、执行局查控室建设及配套设施的完善,达到了项目
建设达标,功能设施配套完善,保障了远程接访、执行查扣工作的顺利开展。二是完成了省高院部署的院机关和人
民法庭基础设施调研、人民法庭基础设施建设三年规划和2013年人民法庭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方案,争取到法庭建设
资金390万元。组织申报了县法院“十三五”政法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管理和改革】 一是开展司法改革试点工作。研究制定了《关于人民法庭司法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并在高
庄法庭进行试点,落实了法官员额制,选任了三名主审法官,三名法官助理,组建了由主审法官、法官助理及书记
员组成的新型审判团队,即“1+1+1”审判模式,主审法官对承办案件负全责,团队组成人员各司其职,权责明确,
新的审判模式推动了审判质效的提升。二是逐步落实司法责任制。按照中央的要求,逐步落实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
和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强审判管理落实司法责任制的意见(试行)》,逐步实行主审法官办
案责任制,弱化法院内部的层级审批制,变“审签制”为“签署制”,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由主审法官签发法律
文书,责任由主审法官个人负责;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由审判长签发法律文书,合议庭成员共同承担责任,院
、庭长如没有参与案件审理,不再对案件发表参考意见,真正实现了“让审理者裁判,让裁判者负责”。三是探索
实施相关机制改革。落实院、庭长担任审判长开庭审理案件和直接主审案件制度。全年,院长、庭长主办案件2011
件,起到了较好的表率作用。改革人民陪审制度,将人民陪审员的学历要求,从大专以上降低到高中以上文化学历
,使群众基础更加广泛;案件合议时,人民陪审员只独立就案件事实认定问题发表意见,使陪审员权责相应,让“
陪审”不再是“陪衬”。
【队伍建设】 一是全面加强司法能力建设。制定了《关于开展法官司法能力提升活动的意见》,着力增强法官把
握大局、庭审驾驭、法律适用、裁判文书制作、改革创新、做群众工作、信息化应用以及拒腐防变等八个方面的能
力。制定了法官培训计划,安排全院干警到浙江大学进行了综合素质能力提升培训;加强网络技能培训和应用考核
,促使干警利用好科技化法庭、庭审直播、微博、互联网等科技手段,养成良好的“网上办公”习惯,提高全员信
息化能力;大力开展“三零”竞赛、案例评析、办案能手评选、“庭审、法律文书”两评查和岗位练兵、技能考核
等活动,总结推广先进的工作方法和经验,促进了审判工作水平的提高。二是全面加强司法作风建设。认真落实《
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实施意见》,深入抓好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和法官职业道德教育,强化权利运
行的制约与监督,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大力加强纪律建设,严守政治纪律、工作纪律、保密纪律
,形成严守纪律规矩的新常态。紧跟司法体制改革节奏,同步推进廉政机制建设,将反腐倡廉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
位置,开展了“司法廉洁教育年”活动和“廉政风险警示”等教育活动,筑牢拒腐防变的防线。
(陈淑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