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中的人物(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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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姓氏笔划为序)

丁泽滨利津县刁口乡党委书记,利津县利北工作委员会主任,山东黄河三角洲国家级
自然保护区一千二管理站站长,一千二林场场长。市、县、乡三级人大代表。利津县
集贤乡集贤村人,1960年生,大专文化程度。1978年参加工作,1991年5月加入中国
共产党。
丁泽滨多年以来扎根利北荒滩,艰苦创业,勇于创新,开拓进取,被誉为“荒原
创业者”。走上领导岗位以后,他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经济建设为中
心,大力发展刁口经济,他利用利北海滩荒原的自然环境,发挥刁口优势,大力发展
海水养殖、畜牧、林业生产,使刁口经济迅速振兴,跨入全省200强乡镇行列,并在
全市率先步入小康。
丁泽滨身兼数职,工作繁忙,但他团结同志,统筹兼顾,各方面工作成绩斐然。
他1989年任一千二林场场长以来,带领职工走以林为主、多种经营的路子,利用土地
优势、草场优势、滩涂优势和油田开发建设的机遇,克服困难上项目,先后办起了机
械、运输、种植、畜牧养殖、原盐生产、土建劳务工程、落地油回收净化等项目,使
林场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连年增长,自1993年连续四年创纯利过百万元,职工人均纯
收入过万元。自担任利北工委主任、刁口乡党委书记以来,大力发展刁口乡镇企业和
社会公益事业。兴办了海水养殖、畜牧养殖、海产品加工、劳务工程等集体企业,并
确立了三大主导产业和五大龙头企业,新上工业项目5个,建起了乡政府办公大楼,
建起了高标准、配套设施完备的兴牧村和乡中心学校,结束了刁口有学生无学校的历
史,实现了全乡人民多年的夙愿。目前全县第一家海产品集贸市场正在兴建。在他带
领下,刁口乡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均得到了空前发展,1996年全乡社会总产值实现1
0216万元,财政总收入超过100万元,全乡人均纯收入达6068元,居全县第一。1996
年全乡农业特产税征收居全市第一;全县乡镇经济发展考核第三名;乡镇企业经济考
核列入全县“六强经济乡镇”。其他工作成绩显著,县委、县府授予刁口乡计划生育
工作一等奖,刁口乡农村精神文明建设“三个一”基础工程第一名。
丁泽滨在工作和生活中严于律己、廉洁勤政、爱岗敬业,深受广大群众拥戴。

于学良利津县刁口乡党委副书记,乡长,利津县前刘乡北于村人,1954年3月生
,大专文化程度。1977年11月参加工作,1975年8月入党,历任前刘乡企管委主任,
刁口乡党委委员,副乡长,武装部长,纪检书记、政法书记等职。
几年来,于学良坚持学习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社会主义市场
经济理论和科学文化知识,努力提高自身的政治素质和工作能力,在工作中认真贯彻
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结合刁口乡实际,走刁口发展特色之路,他团结带领乡政府
一班人充分利用当地资源大抓海水养殖、畜牧养殖、海产品加工等项目,确立全乡三
大主导产业和五大龙头企业,新上工业项目五家,使刁口乡乡镇企业迅速发展,199
6年乡镇企业总产值达8484万元,使全乡社会总产值实现10216万元,财政收入超过1
00万元,全乡人均纯收入达到6068元。他注重统筹规划,发展社会各项事业,使全乡
村村通公路,村村通自来水,安装闭路电视,建起高水平的文化大院,在边远偏僻的
刁口乡,使群众的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水平大大提高。
于学良在工作中解放思想、勇于开拓、任劳任怨,无私奉献,他分管的计划生育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工作也取得很大成绩,曾多次受到表彰。他处处以共产党员的
身份严格要求自己,廉洁自律,深入群众,密切联系群众,帮助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
、难点问题,深受广大群众好评。

王永春利津县供电公司经理。利津县明集乡王王村人,1957年8月生,大专学历
,工程师。1976年参加工作,1979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6--1977年任民办教师
,1977年3月--1980年3月在浙江大学学习,毕业后分配到国家海洋局北海分局船舶修
理所工作,1985年10月调利津县电业局工作后,历任试修所副所长,生技股副股长,
用电股股长,1989年6月任利津县电业局副局长,1996年2月起任利津县供电公司经理

王永春自担任利津县电业局副局长以来,积极配合主要领导做好工作,在全县电
力建设中,他先后领导主持了35KV汀虎变电站、110KV利津变电站、35KV盐窝变电站
的设计与施工;亲自主持领导了县调自动化建设。全县建成了以110KV变电站为中枢
,35KV变电站为框架,布局合理,调度灵活、安全可靠的供电网络,为全县经济发展
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提供了可靠的供电能力。
1996年2月王永春开始负责供电公司的全面工作,他大胆开拓,努力进取,在管
理上完善了各种制度,加大了管理力度,对中层干部实行了聘任制,对职工全员实行
双向选择和优化组合的管理模式,各项工作均取得了突破性的进展;1996年建成了初
级农村电气化县,实现了电力“三为”服务部级达标,供用电管理开始步入法制化轨
道;全年完成供电量7334万千瓦时,创历史最高水平;全年创利税169.7万元,其中
上交税金136.8万元,同比增长11.3%,列全县纳税大户第3名;企业精神文明建设也
上了新的台阶,利津县供电公司已连续5年保持了省级文明单位(企业)称号。
由于工作成绩突出,他多次受到上级表彰,1995年被评为全县优秀共产党员,1
996年获县委、县府记功奖励,授予“经济战线标兵”称号,并被山东省电力工业局
评为全省农电系统先进个人。

王学民利津县人民法院罗镇法庭庭长。利津县大赵乡西洋江村人,1959年生,1
977年参加工作,1996年加入中国共产党,大专学历,副科级审判员。从事教育工作
十几年,1991年调法院工作,任书记员。1993年任罗镇法庭副庭长,1995年任庭长。
王学民调法院工作以来,坚持原则、秉公执法、才学兼备、成绩突出。他由书记
员破格提为副庭长,调到条件艰苦的基层工作,几年来,罗镇法庭审结民事、经济纠
纷案件达670余件,完成诉讼标的额698万余元。他曾主审过影响大、典型复杂的疑难
案件,并调解成功大量的民事纠纷案,为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
1995年利津县委、县政府授予王学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为其荣记三等功。1996年荣获市法院法律文书评选三等奖,并被
评为全省十名“优秀审判长”之一,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为其荣记二等功,并受到利
津县委、县政府嘉奖。

王进忠利津县北宋乡大牛村党支部书记,利津县人大代表。1957年1月生,汉族
,大专文化程度,1979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6年3月入伍,在部队曾任副班长、
班长职务。1979年3月参加中越自卫反击战,在部队4年间连续评为全国技术能手和团
、营、连嘉奖等荣誉称号。1980年1月退伍回村后,历任村民兵连长、大队长,村委
会主任,1986年6月起任本村党支部书记。
10多年来,王进忠带领全村干部群众大搞农田水利基本建设,使全村1350亩耕地
实现了沟渠路林桥涵闸七配套,大胆调整本村农业内部产业结构,在全乡率先种植优
质阳信鸭梨100亩,到1992年发展到600亩,实现了全村人均1.2亩果园,1996年全村
总产鲜果90万公斤,共收入达7.20万元,仅此一项全村人均占有1470元,加之粮
棉及其他收入,全村社会总产值达165.7万元,人均纯收入由1995年的1900元,
增到2600元。自1990年开始,他进行了村庄规划,并在全县得到了推广,1992年获得
全市村庄规划“金角杯”荣誉称号。进行的改水、改灶、改厕、改栏圈也深受全村群
众的欢迎和称赞,并受到县乡领导的表彰奖励。
王进忠担任村党支部书记十几年如一日,对工作认真负责,扎扎实实,富有开拓
精神和创一流工作业绩的精神,连年受到各级党委政府的表彰,自1991年来,村集体
先后被评为全县的“经济林业生产冠军”,全县棉花生产先进单位,粮食生产先进单
位,全县先进基层党组织,全乡林果专业村,全乡计划生育一等奖,尊师重教先进村
等荣誉称号,他也先后被评为优秀党员,全县建功立业优秀人大代表,全县“优秀科
技带头人”,全乡社会治安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

牟兴泉利津县公安局政委。沾化县泊头乡保安村人。1955年生,1974年参加工作
,1980年毕业于山东省公安学校,1986年加入中国共产党。参加工作以来,历任利津
县公安局刑警队技术员、副队长、公安局副局长,1996年任利津县公安局政委。
牟兴泉担任领导职务以来,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学习邓小平建设有
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努力钻研公安业务。按照局党组的分工,脚踏实地,深入
工作第一线,任劳任怨、勇于开拓,工作富有成效。在分管刑事侦察和预审工作期间
,注意理论与实践相结合,虚心学习,不断提高侦察技术,带领干警破获了一大批刑
事案件,重大刑事案件破案率达90%以上,凶杀案件破案率达100%,刑事案件的审
结率达100%,强有力地发挥了刑侦工作在维护社会治安中的重要作用。在公安交通
管理工作中,一是抓了队伍的纪律作风建设;二是在全市率先发起了对“四小”机动
车辆的专项治理;三是对影响交通秩序的难点、热点问题进行了治理;四是狠抓综合
治理,使交通事故四项指标均有不同程度的下降。在看守工作中,实行了目标化管理
,强化各项措施的落实,保持了利津县看守所35年安全无事故,被省公安厅授予“全
省先进看守所”光荣称号。1996年,看守所被省公安厅荣记集体二等功。
牟兴泉高度重视刑事技术在侦察破案中的重要作用,先后完成了1985年北宋乡重
大现金被盗案,1987年利津县物资局保险柜被撬盗案(并案),1996年明集乡强奸杀人
案等几起要案的痕迹鉴定工作。1985年以来,他被省公安厅两次荣记个人三等功,连
续几年被评为县级优秀共产党员。1996年,利津县委、县政府给予记三等功一次。

孙景春利津县供电公司党支部书记。寿光市大家洼镇人,1948年5月生,1967年
参加工作,1969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专学历,高级政工师。参加工作以来,历
任利津县大赵公社武装部干事、副部长、利津县直属机关党委委员,兼任武装部长、
集贤乡乡长、北岭乡乡长、汀河乡党委书记。1995年12月调任利津县供电公司党支部
书记。
在任汀河乡党委书记期间,他带领全乡人民,大搞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大力发展
优质、高产、高效农业,并注重搞好基础设施建设,极大的促进了全乡经济发展。曾
先后当选为利津县第10、11、12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东营市第3届人民代表大会代
表。
调任县供电公司党支部书记后,他紧紧围绕企业的中心工作,狠抓了党的建设和
精神文明建设,建成了一个好的领导班子,带出了一支高素质的党员队伍;根据他的
意见,把每周六上午定为政治学习日,每周三晚上定为党员学习时间,并通过发挥业
余党校、职工培训中心等阵地的作用,举办各类培训班,提高了职工的思想政治素质
;他努力做企业思想政治工作,通过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把企业文化建设
搞得有声有色,促进了精神文明建设上台阶;他在全县企业中,第一批开展了职工创
星级活动,充分调动了职工的积极性,有力地促进了全县电力事业的发展。1996年利
津县建成了初级农村电气化县,实现了电力“三为”服务部级达标,保持了省级文明
企业称号;企业经济效益稳步增长,供电公司实现利税169.7万元,其中上交税
金136.8万元,列全县纳税大户第3名。
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他注重总结工作经验,先后撰写论文多篇,在“山东电
业”、“东营日报”等报刊上发表,并有论文选入文集。

刘焕忠利津县职业教育中心校长、党支部书记。利津县北宋乡侯王村人。1947年
3月生,中专文化程度,中学一级教师,1974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0年11月参加
工作,历任教师、利津师范副校长、利津一中总务主任,前刘乡教育组副组长,利津
县教育局计财股长、利津县教委副主任,1995年8月调任利津县职业教育中心校长,
党支部书记。
刘焕忠自参加工作以来,二十多年如一日,在教育战线上勤勤恳恳,扎扎实实,
他的敬业和创业精神为人们所称赞,他任劳任怨、积极工作的作风为人们所敬佩,被
人称为教育战线的“实干家”。1995年8月到职教中心任职以来,他带领全体教职工
勇于开拓,艰苦创业,在资金严重短缺的情况下,克服一切困难,担负起学校的创建
任务,在短短的一年多时间里完成了教学楼、办公楼、图书实验楼、学生实习基地、
教职工宿舍楼、学生宿舍楼以及伙房、餐厅等繁重的基建任务,还完成了微机室、电
工电子实验室、财会模拟实验室、图书室的配套建设任务,还购置了钢琴、电子琴、
录像机等大型现代化教学设备,安装了地面卫星接收站,绿化、硬化了校园,创建了
黄河三角洲上第一所综合性、多功能的职业学校。他坚持一面抓建设,一面抓发展,
学校教职工已配备65人,长班在校生530多人,达到校产1400万元的规模。在办学过
程中,他坚持“面向市场办学校,服务经济育人才”的办学宗旨,强化管理措施,加
大管理力度,努力把学校办成教学、生产、科研的基地,当地经济发展各类技术专业
人才的培训中心,以办学的高质量求生存,以人才培育的高质量促发展。正是靠他对
教育事业崇高的爱、对党的事业的高度负责的态度,靠他的开拓精神和无私奉献精神
,使职教中心一天一个变化的快速发展,在东营大地上树起了职业教育的一面旗帜,
在利津教育史上写下了职业教育的光辉一页。学校的发展受到市县领导的重视和支持
,1996年学校被县委、县府授予“为经济建设服务先进单位”称号。
刘焕忠从事教育工作二十多年来,成绩显著,多次受到表彰奖励,早在1973年荣
获惠民地区先进教育工作者称号,1992年在城镇中小学校舍改造中作出优异成绩,评
为山东省城镇中小学校舍改造先进工作者,受到省财政厅、省城乡建设委员会、省人
事厅的表彰,同年被评为市级先进工作者。

刘承生利津县刁口乡渔民村党支部书记。1955年9月生,利津县北岭乡永西村人
,高中文化程度,1994年8月入党。自1976年起历任村文书、村长,1994年10月任村
党支部书记。利津县第三、四届政协委员。
刘承生自担任村党支部书记以来,艰苦创业,带领全村群众发展生产,走共同富
裕之路,年年迈出新步子,1995年他带领群众大抓粮食生产,扶持种粮大户和畜牧养
殖大户,全村粮食生产达1340吨,人均2.6吨,人均纯收入4100元,在此基础上1996
年又迈出新步子,全村粮食产量达1720吨,人均3.4吨,人均纯收入4800元。均比去
年有较大幅度增长,使渔民村在全县率先实现小康目标。在大抓粮食生产的同时,他
积极发展全村公共福利事业,在1995年投资5万元购置电教设备、安装闭路电视基础
上,1996年又投资3.5万元,把自来水管线安装到户,投资6万元在村内铺设了8米宽
的柏油路,建起了高标准的文化大院,组织群众开展了丰富多彩的文化娱乐活动。计
划生育工作、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常抓不懈,几年来,未出现过任何刑事案件,把
群众的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使渔民村连续四年被县委、县府评
为“双文明村”,“计划生育合格村”称号。
刘承生本人有着自己的理想和追求,他认真学习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
和科学文化知识,注重自身素质的提高,他工作积极,无私奉献,他连续几年被市、
县、乡评为“先进工作者”和“优秀共产党员”。

汪耀明利津县集贤乡党委书记。上海市提兰桥区人,1950年11月生,大专学历,
1968年11月参加工作,1979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参加工作以来,历任利津县罗镇
乡机耕队驾驶员,利津县拖修厂副厂长,利津县农机局人秘股长,副局长;利津县乡
镇企业局副局长,利津县交通局副局长,1993年10月任集贤乡党委副书记、乡长,1
995年12月起任集贤乡党委书记。
汪耀明自担任集贤乡领导职务以来,团结带领党委政府一班人认真贯彻执行党的
路线、方针、政策。立足本乡实际,勇于开拓进取,为集贤乡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各项
事业发展作出了一定贡献,受到广大群众的拥护和爱戴。为尽快改善全乡生产条件,
他带领全乡人民大搞农田水利建设和农业综合开发。投资220万元,建成驾屋水库和
坝壕水库,使全乡蓄水能力达到300万方。还投资160万元,建成了滩区1号扬水站和
中古店扬水站,对全乡10000亩中低产田进行了配套建设和彻底改造,大大改善了生
产条件。在发展优质高效农业生产中,他大抓农村产业化调整,先后建成蔬菜、食用
菌、林果、海洋捕捞,粮食生产等生产基地。为加速乡镇企业快速发展,投资2300万
元,对利津县酒厂进行了技术改造,建成了年产酒精5000吨生产线。1996年酒厂实现
销售收入2000万元,利税400万元,发展成为中型一级企业,全县乡镇企业“六强经
济乡镇”和“过百万元纳税大户”。在此基础上,还投资350万元,搬迁了乡政府驻
地,建起了乡政府办公大楼。他还大搞公路建设和通讯建设,1996年实现了村村通公
路和村村通电话。1996年全乡各项事业都有很大发展,全乡农村社会总产值达到1.9
亿元,人均纯收入2158元。目前他率先在全县进行干部分流,创办经济实体,创建示
范服务基地为深化改革探索新路子。

张宝民利津县利津镇党委副书记,利津镇镇长。利津县傅窝乡崔范村人,1962年
4月生,大学学历,1980年6月参加工作,1988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参加工作以来
,历任利津县水利局技术员,利津县粮食局办事员,利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会计、行
政科长、办公室副主任。1995年5月起任利津镇党委副书记、利津镇镇长。
张宝民自参加工作以来,工作一贯积极努力,1983年曾被惠民地区行署授予水利
系统先进工作者称号。在县府办公室工作期间,分管行政事务工作,工作认真踏实,
除做好对外联系、接待、后勤供应等各项工作外,还筹建了利津宾馆和县府办公大楼
,为改善对外接待条件和政府办公条件,做出了一定贡献。
1995年调利津镇工作后,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经济建设为中心,
协助镇主要领导为振兴全镇经济,取得了显著成绩。他根据本镇实际,研究制定了该
镇“稳农、强工、兴商”经济发展新思路,为全镇经济发展指明了方向。1995年全镇
农村社会总产值达4.4亿元,到1996年增长到5.6亿元;全镇财政总收入由166万元增
到268万元。1995、1996连续两年被评为“全市十强经济乡镇”,1996年被县委、县
府评为“全县财税收入冠军”和“全县农民人均纯收入冠军”。
他善于抓典型带动全面工作。先后抓了官庄村养鱼,带动了全镇3000亩淡水养殖
业的发展。扶持养鸡大户隆荫生创办“兴隆养鸡场”,带动起5个养鸡专业村,发展
起486户养鸡大户,建成全县最大的蛋鸡生产基地。以个体私营大户隆立昌为典型,
带动了全镇近2000户个体私营经济的大发展。
他以市场为导向,发挥驻地县城的优势,抓了“集贸城”的建设,现已建成占地
150亩,商品房建筑面积16000平方米,营业大棚964平方米、摊位3000个的大型“集
贸城”商场。新建的集贸新村也已初具规模,促进了利城经济的繁荣。他以“强工”
为突破点,抓了利津机砖厂技术改造项目,建成年产空心砖4000万块的机砖生产线,
1996年创产值4000万元,实现利税62万元。
他重视加强农业基础,先后组织实施了5000亩“官地开发方”中低产田改造工程
,“一村一库”蓄水工程,“路域开发”工程,“村村通电话”工程,均取得了显著
成绩。他曾多次受到县委、县府的表彰奖励,1995年、1996年县委、县府给予两次嘉
奖。

张守礼利津县北宋地税所所长。利津县虎滩乡东虎村人,1954年7月生,大专文
化,1975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1年任民办教师,1973年应征入伍,1978年退役
后,先后在虎滩乡政府做民政工作,任利津县福利公司副经理,河口区乡镇企业供销
公司经理,明集地税所所长,1995年9月调任北宋地税所所长。
张守礼长期在基层工作,爱岗敬业,开拓进取,坚持税收工作为社会主义经济建
设服务这个中心,做出显著成绩。他经常带领全所人员深入税收网点和纳税业户宣传
党的税收政策,贯彻地方税法,强化税收征管,他清正廉洁,秉公执法,严把征收关
,查处偷税漏税事件,杜绝“人情税”、“关系税”。他积极支持企业改革,扶持企
业发展,培植新税源,对新建企业、新上项目,按政策给予税收上的优惠,提高了企
业的经济效益和纳税能力。1996年他率先进行了乡村征管社会化改革试点,在乡政府
支持下,出台了《北宋乡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地方税收征管社会化综合治税网络的决定
》,建立了以乡长为主任的综合治税委员会,设立办公室,下设四个税收网点,在2
4个行政村聘任了税收代办员,健全了纳税规章制度,理顺了税收渠道,使广大群众
和纳税业主的纳税意识进一步增强,形成了“政府管税、部门协税、群众护税、专业
治税”的征管新格局,使税收征管工作走上了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在1995年超收
20万元的基础上,1996年提前20天完成县二次追加后的120万元的工商税收任务,创
历史最好水平。
张守礼的工作,赢得各级领导和社会各界的赞誉,1996年北宋地税所被评为“全
市地税系统文明税务所”、“全市税收工作先进单位”,“全市行业优质服务竞赛先
进单位”、“全市超额完成税收任务模范集体”等称号。同时被人民代表评议为“人
民信得过单位”。他本人历年被评为县级先进工作者,自1992年来先后四次被评为全
市先进工作者,1996年被授予市级优秀服务员荣誉称号。

张俊安利津县汀河乡黄河口水产良种场场长。利津县汀河乡北码二村人,1949年
11月生,初中文化程度,1980年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参加工作以来,历任汀河乡北
码二村会计,村委会主任,村党支部书记。1986年8月调任汀河乡罗非鱼种场场长。
1996年该场更名为汀河乡黄河口水产良种场,他仍任场长。
张俊安担任汀河乡罗非鱼场场长以来,带领全场职工,认真学习科学知识,大胆
进行科学实验。组织带领全场职工先后实施完成了省级星火项目--“高密度流水养殖
罗非鱼越冬保种”,“淡水白鲳繁育及越冬保种”,“小水面静水网箱养殖罗非鱼”
,“全雄罗非鱼繁育”,“革胡子鲶引进及繁育”等5项科研项目。经过他的精心指
导和反复试验,省级星火项目“淡水白鲳繁育及越冬保种”获东营市科技进步二等奖
,填补了全市淡水养殖科研项目的空白。1995年被中共利津县委、县政府授予“科技
星火带头人”称号。
1996年,他又大胆改革,不断创新,投资400多万元对该场进行了扩建改造,建
成了拥有越冬温室9排、温室面积7200平方米,育苗水体面积5000平方米,固定资产
800万元的大型淡水鱼良种繁育基地--利津县汀河乡黄河口水产良种场。年内,该场
为社会提供各种名、优、特鱼种1500万尾,罗氏沼虾1000万尾,当年创产值600万元
,创利税200万元。目前该场名、优、特鱼种畅销胜利油田、滨州、河北及江苏等地
并与浙江、江苏等重点养殖区达成常年销售协议。

陈志华利津县刁口海水养殖试验场场长。利津县汀河乡灶二村人,1957年8月生
,1975年3月参加工作,高中文化程度,历任刁口船厂车间主任,二养公司虾场场长
,自1995年任刁口海水养殖试验场场长。
陈志华于1995年承担了全县二方区的万亩养虾任务,组建了刁口海水养殖试验场
,他出任场长,受命于危难之时,当时海水养殖形势处于低谷,虾病蔓延、虾池污染
严重,设施残缺,房屋倒塌,但他充分发挥自己的胆识和才智,在资金紧张、设施不
全、困难重重的情况下,他不等不靠,争时间,抢速度,他总结滩涂养殖工作的经验
教训,研究探索科学养殖的方法技术,带领全场职工探索新的养殖模式,走出利津滩
涂养殖工作的低谷。他本着以封闭自净为前提,以治水防病为重点,以生态养殖、降
低成本为目标,以立体养殖创高效益为目的的指导思想,实施新的滩涂养殖工作新思
路,建立鱼虾混养、虾蟹混养,虾贝立体养的模式。带领全场干部职工辛勤劳动,精
心管理,1995年在多数养殖单位亏损的情况下,获纯利15万元。
1996年他不以取得的成绩自居,继续探索试验,进行了日本对虾、长毛对虾换茬
养殖试验,使利津滩涂养殖形成了多品种、立体式、轮茬换养的新养殖模式,取得了
1996年产值250万元,利税20万元的可喜成绩,同时扩大生产格局,形成养殖、加工
、储存、销售一条龙的生产格局,使全场工作迈出了新的步伐。连续两年该场被评为
先进单位,他个人被评为“经济战线标兵”,1996年县委、县府授予他“科技兴业带
头人”的荣誉称号。

李茂辉利津县盐务局副局长。利津县集贤乡蒋河村人,1958年3月生,大专文化
,助理经济师,1990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6年12月参加工作,历任县河务局修
防段工人、县百货公司业务股副股长、县保险公司人险科副科长、科长,县盐务局办
公室主任、副局长,(1997年1月任局长)。
李茂辉在保险公司工作期间,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保险业务,执行
保险法规,改革创新,开拓进取,探索适合利津县情的人身保险新路子,他先后开辟
了学生平安保险,农村干部养老保险、独生子女意外伤害保险、简易人身保险、民办
教师养老保险、义务兵保险等11个险种。自1986年到1990年五年间,人险业务由小到
大,险种从无到有,完成市保险任务的比例连年上升,实现了人险保险增长率、开辟
保险种类、学生平安保险面三个全市第一,受到市公司通报表扬。1990年县公司人险
业务收入130万元,完成市下达任务的120%,人险收入占公司总收入的47%,成为全
市人险保费占全部保费比例最高的县份,人险业务量比1986年增长了12.5倍。他在保
险内勤管理工作中探索出一套内勤管理办法在全市保险系统内推广。在理赔工作中坚
持原则,实事求是,照章理赔,几年中他受理2400多起赔付案,从未出现失赔现象,
树立了良好的保险信誉。
自1991年调任利津县盐务局任职以来,更加开拓进取,在全县盐田开发中,他任
盐田开发指挥部领导小组副组长、主持日常工作,常年吃住在开发第一线,两年内使
利津盐田由原来5处乡镇盐场、1.1万公亩盐田、5千吨生产能力发展到11处盐场,11
万公亩盐田,5.5万吨生产能力的原盐生产基地。在盐政管理工作中,他坚持原则,
秉公执法,处理盐业违法案件上百起,未出现一起上诉或复议。打击了盐业违法现象
,维护了县财政和盐行业的利益。他带领盐政执法人员完成了全县《食盐零售许可证
》的发放工作,使全县推行食用碘盐工作和食盐专营工作步入正规。在原盐运销工作
中他开辟长销路子,打开大连、河南、上海、德州等市场,使利津原盐运销工作迅猛
发展。
李茂辉几年来多次受到表彰,1988年省、市保险公司分别授予省、市级金融先进
工作者称号,1990年被市保险公司授予市级先进工作者,被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授予全
国人身保险先进个人,1994年被省盐务局授予全省盐政执法先进工作者,1996年,县
直机关党委授予优秀共产党员称号。

李承顺利津县盐窝镇粮油公司经理、党支部书记,政工师。利津县北岭乡南岭村
人,1943年4月生,高中文化程度,中共党员,1964年10月参加工作,历任利津县北
岭乡粮所职工、利津面粉厂工会主席、北岭乡粮所工会主席,盐窝镇粮所所长、工会
主席、粮油公司经理、党支部书记,利津县第十二届人大代表。
李承顺自参加工作以来,长期在粮食战线辛勤工作,自觉执行党的路线、方针、
政策,紧紧围绕党的中心工作,结合粮油工作实际为发展当地经济做了卓有成效的工
作。自到盐窝镇粮油公司任职以来,他带领全体干部职工积极开拓,锐意进取,不断
拓宽企业经营路子,扩大经营网点,提高生产能力,增强企业活力,提高市场竞争能
力,以质量信誉求生存,以服务求发展,努力实现各项经营指标,推动了企业发展。
1990年到1994年五年间实现年利润从6.05万元增到16.7万元,列全县粮食系统之首。
1996年,销售收入517.50万元,与95年同比增长72%;实现粮油经营量6584吨,同比
增长75%;实现产值108.27万元,同比增长11%;创利税16.5万元,同比增长200%
;创历史最好水平。
在企业经营中,他注重加强企业建设扩大生产能力,他多方筹资15万元,新上面
粉、面条、食品生产加工设备,提高产品质量,1996年面粉生产313968公斤,以质量
和信誉占领市场,经营网点扩大10多处,提高了企业效益。
在企业管理中,他注重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和基层党建工作。他带领职工立足行业
特点,大力开展优质服务竞赛活动,结合粮油购销工作,开展“满意在粮所”服务评
比活动,推行社会服务承诺制度,开展“五十句文明用语”活动,为烈军属、退离休
老干部送粮油上门活动。建立健全经营管理规章制度,组织职工进行法律、法规学习
,进行职业道德教育,以党支部为核心,发挥战斗堡垒作用,深入进行社会主义、集
体主义、爱国主义教育以及宗旨理想教育,提高了职工素质,塑造了粮食企业良好的
职工形象。1991年至1993年连续三年他所在单位被县粮油总公司命名为先进企业。他
个人多次受到表彰。1990年、1993年两次被市总工会评为优秀工会工作者,1994年被
县委、县府表彰为经济工作先进个人,1996年被县粮食局评为粮食系统先进工作者,
在年度职工劳动竞赛中,被县职工劳动竞赛委员会荣记三等功。

李新城利津县第二中学第一副校长、党支部副书记,中学一级教师。利津县北岭
乡南西滩村人,1964年12月生,1986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同年7月荷泽师专生物系
毕业并参加教育工作,历任教师、校团委书记、校办公室主任、校党支部委员,199
6年9月任副校长、党支部副书记。
李新城在大学学习期间就任学生干部,学习成绩优秀,连续两年获奖学金,被评
为优秀毕业生。参加工作以后,工作勤恳,成绩突出,他所教高中生物学,高考单科
成绩在全市名列前茅,会考优秀率、及格率均为全市成绩的前列,他任校团委书记期
间,热爱青年工作,培养学生干部,指导学习和工作方法,考入清华大学的许文涛等
优秀学生都深得他的教诲和指导。
他热爱教育事业,注重自身政治修养,工作中坚持党的四项基本原则,为人正直
,工作务实,顾全大局,为学校的建设和发展做出突出贡献。1991年学校通过省政府
国办校舍改造验收,1992年成功举办建校四十周年校庆,加强学校精神文明建设,使
学校连续8年保持“省级文明单位”称号,并先后获得“山东省教书育人先进单位”
、“东营市教学质量优胜学校”、市、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单位”等,各项成
绩都包含了他的一份智慧、辛劳和汗水。
他任副校长后,分管学校行政管理工作,主持编写《利津二中岗位职责汇编》、
编印《利津二中校产管理暂行办法》等学校管理的制度、规章,推动了学校管理的规
范化建设。
李新城以自己的工作赢得荣誉,多次被评为县、校“先进工作者”,1990年被团
市委授予“新长征突击手”称号,1991年被团县委授予“优秀青年工作者”称号,同
年被县委、县人大、县政府表彰为“第一个五年全民普法先进个人”,同年9月被评
为“市级优秀教师”,1995年被县委、县府记功。

宋来福利津县实验幼儿园园长。利津县北宋乡北宋村人,1955年5月生,1986年
加入中国共产党,大专学历,小学高级教师。1976年参加工作,先后任利津县南宋中
学教师,利津县实验学校总务处主任、副校长,1996年10月负责筹建实验幼儿园,1
997年起任利津县实验幼儿园园长。
宋来福在中学任教时取得显著成绩。为利津县实验学校的总务管理和教学管理做
了大量的工作。他自1996年10月中旬开始负责筹建利津县实验幼儿园,到1997年8月
25日交工、9月1日正式开园期间,积极带领筹建小组和全园教职工团结协作,任劳任
怨,扎实工作,历时不到6个月的时间,按期完成了集办公、教学、活动、就餐于一
体的3770平方米综合楼一座,以及室内外各项配套工程,共投资440万元,该工程被
评为东营市建筑设计二等奖,县质检部门认可的样板工程、优良工程。开园来的县实
验幼儿园,在全县乃至本市兄弟县区来说是一所规模较大、标准较高、功能齐全、师
资力量较好,集保教和实验于一体的全日制幼儿园。1997年9月5日,省市教委对县实
验幼儿园进行了评估验收,确认本园的办园指导思想、基本建设、设施配套、行政管
理、教师素质等指标均达市级一类幼儿园。经省教委、省财政厅、省物价局评定为省
级实验幼儿园。并根据确定的省级实验课题“儿童道德启蒙教育系列内容和方法的实
验研究”,取得了显著效果。县实验幼儿园的建立,为县委、县政府顺利实施了199
7年着力办好的九件实事之一,赢得了社会各界的广泛赞誉,宋来福经过艰辛的努力,
也向全县人民交了一份合格的答卷。目前的利津县实验幼儿园面貌一新,1997年获得
了县级绿化先进单位,宋来福也被评为优秀共产党员,并从1994年以来连续评为县级
先进工作者,1997年受到县级嘉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