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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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抗日战争时期的民兵组织
1940年初,南古庄解放。不久,中共苍马工委和抗日民主政权苍马办事处成立。在共产
党的领导下,沭河沿岸人民掀起了抗日救亡热潮,纷纷拿起土枪、土炮、大刀、长矛,勇敢
抗击敌人的进犯。南古、曹庄、店头一带游击小组和区中队先后建立,村村挖交通沟,抵御
敌人的抢掠行径,此是临沭县民兵组织的初创时期。
日伪为了扩大其占领区,除在临沂周围设了星罗棋布的据点外,在临沭县大哨、醋庄、
黄庄等地也先后设了据点。他们常常纠集人马出来“扫荡”。此时,以游击小组为骨干,在
苍马西部地区,村村建立了民兵自卫团,自卫团设村团长。后又在自卫团中成立“青抗先”。
这时的民兵组织是大村20至30人,小村3至5人,全县约有300多人。
1941年,临沭县抗日民主政府成立。此后民兵队伍得到较快的发展。新区和原有的老区
普遍地组织了抗日自卫团、游击小组和基干队。贺城、曹庄等地民兵组成了古贺游击大队,
与敌人进行了针锋相对的反“蚕食”斗争。
1942年后,各已解放的村庄都已建立了民兵组织,并且逐步发展到3至5村组成一个联防,
每个联防30至40人,每联防设有组长(队长),实行一家有事,全村支援,一村有事,全联防
支援。而各区都亦建立起区中队,一般由数十人组成。至抗日战争末期,全县民兵已发展到
6800多人。
二、解放战争时期的民兵组织
1946年6月, 蒋介石撕毁停战协定,燃起内战烈火,向解放区发动了全面进攻。此后不
久滨海地区大部被国民党军队占领,临沭一带首先遭到了郝鹏举叛军的破坏,民兵组织受到
了很大损失。为了适应新的战争形势,各区民兵成立了武工队,各村建有民兵队,设正副队
长、指导员,数村设一联防,坚持反对国民党军队、反还乡团斗争。这一时期,参加民兵不
受年龄、性别限制,自愿报名参加。到1949年,全县已拥有民兵12000人。
三、建国以后的民兵组织
建国之初,民兵分为基干民兵和一般民兵两种。全县民兵队数164个,一般民兵4952人,
基干民兵11335人,共计16287人,其组织形式分为区中队、村小队。
1951年5月16日, 中央军委发出《关于加强民兵建设的指示》后,于1952年至1955年实
行了普遍民兵制。 县委、县人民武装委员会根据上级指示于1953年2月12日,对全县组建民
兵基干团、 营提出了落实意见。1953年底和1954年初,全县进行了普建,民兵发展到27469
人,占全县总人口的8%。其中民兵排以上干部1124人,基干团员7593人,一般民兵18753人。
组建的方法是:层层开会,思想发动,集体报名,群众评议,领导批准。民兵入伍时,
组织入队宣誓,并签名盖章。
参加基干民兵的条件是:(一)政治纯洁;(二)身体强壮;(三)家庭劳动力充足;(四)18
至25岁的男性公民。
区以下的基干民兵组织是区建营,乡建连、村建班(排),统一领导基干民兵(基干团员)
和一般民兵。区设营长1人(由区武装部长兼任) ,教导员1人(由区委书记兼任),乡设连长1
人(由乡长兼任),指导员1人(由乡总支书记兼任),村设班或排长1人。一般民兵,区设中队,
乡设分队,村设小队。
实行普遍民兵制以后,每年进行一次民兵组织整顿,进行入队、转队、出队工作。
1956年至1957年,民兵和预备役分编,这时民兵数量大大减少。
在临沭县撤销期间, 于1957年12月至1958年4月,民兵和预备役又合编在一起。这时民
兵组织又恢复了原来的组织形式,民兵数量大增。
1958年10月以后,毛泽东提出“大办民兵师”,掀起了全民武装,全民皆兵的群众运动。
县成立民兵师,区(社)成立民兵团。这是临沭民兵发展的高峰时期。凡是政治纯洁、历史清
白、身体健康、16岁至50岁的男女均参加了民兵组织。其组织形式是:班、排、连、营、团、
师,其中分普通民兵、基干民兵和野战民兵,一切活动军事化。当时临沭县划归郯城县的曹
庄区就建立了1个团、9个营、36个连、106个排,民兵干部341人,基干民兵1650人,野战民
兵640人,普通民兵820人,共计3541人。
1961年至1962年是民兵组织走向正规的时期。1961年,中共中央、国务院批转了《民兵
工作条例》 ,进一步明确了民兵的性质、任务及建设的方针。毛泽东主席于1962年6月19日
发表了搞好民兵工作“三落实”的指示,即“组织落实、政治落实、军事落实”。在各级党
委的领导下, 县人民武装部组织工作组深入基层, 组织广大民兵学习《条例》和毛主席的
“三落实”指示,在全县按照新的规定,对民兵组织普遍进行了整顿,加强了对民兵工作的
领导, 民兵数量增加, 质量提高, 队伍更加纯洁。 这时,全县民兵107442人,基干民兵
53400人, 武装基干民兵8567人。从1961年开始,由原来的基干民兵、普通民兵两类编制体
制,改为基干民兵、普通民兵和武装基干民兵三类。至1966年全县民兵有115053人,其中基
干民兵51122人,普通民兵52078人,武装基干民兵9453人。这个时期民兵的组织建设、军事
训练都是历史上的最好时期。1967年至1969年,“文化大革命”进入高潮,民兵的组织建设
和军事训练都受到了严重破坏。
1970年,组建临沭县民兵独立团,下设3个营和1个团直属队,同时对“文化大革命”初
期中断了的民兵组织,开始了全面恢复,并进行了组织整顿。
1972年至1974年期间,江青等人为了实现其篡党夺权的罪恶的目的,别有用心地伪造所
谓毛主席“改造民兵”的指示,发了[1973] 16号和[1974]104号文件,要求各地学习“上海
民兵的先进经验”,成立“民兵指挥部”,妄图改组民兵组织。这个时期,本县未成立“民
兵指挥部”,继续坚持执行毛主席关于民兵工作“三落实”和“要把民兵好好整顿一下”的
指示,坚持了一年一度的民兵整组工作和正常的民兵军事训练。调整了民兵干部,重视了对
女民兵干部的配备, 大多数民兵连配了女副连长。全县共整顿了13个民兵团、78个营、542
个连。 1974年6月,组建了临沭县民兵独立团,全团总人数为1760人。独立团设司令部、政
治处、 后勤处,下辖3个营和1个团直属队。一营由韩村、玉山、蛟龙3个公社民兵独立连组
成;二营由大兴、观堂、石门、店头4个公社独立连组成;三营由周庄、岌山、郑山、白旄4
个公社民兵独立连组成;团直属队由南古和夏庄两公社独立连(队)组成。
1976年9月6日,根据当时战备形势的需要,县组建了民兵武装基干团,各公社组建民兵
武装基干营和民兵团。 全县拥有1个民兵武装基干团,13个民兵团,14个民兵武装基干营,
82个民兵营。民兵共159608人,其中武装基干民兵10180人。
临沭县民兵武装基干团组织建制如下:
武装基干团──────────团长(县人武部长兼)
(县) 政治委员(县委书记兼)

武装基干营──────────营长(公社人武部长兼)
(公社、镇) 教导员(公社党委书记兼)

武装基干连──────────连长(大队民兵连长、厂连长兼)
(大队、厂) 指导员(大队书记、厂支书兼)

武装基干排──────────排长
(生产队、公司) 副排长

武装基干班──────────班长
副班长
1981年,本县对民兵缩小了组建范围,压缩了年龄(普通民兵18至35岁,基干民兵18~28
岁) ,简化了层次,减少了数量,提高了质量。并把民兵制度同预备役制度结合起来,把平
时的民兵工作和战时的兵员结合起来。 全县民兵总数由165803人调整为53000人;其中,基
干民兵由原来的97923人,调整为10000人(含女基干民兵1000人),落实兵员动员对象1980人;
民兵种类由原来的普通民兵、基干民兵、武装基干民兵三种,改为基干民兵、普通民兵两种;
基干民兵为一类预备役,普通民兵为二类预备役;普通民兵与基干民兵分别编组。普通民兵
在农村以大队为单位建连,其它根据人数多少,分别建班(5至9人)排(10至15人)。基干民兵
在农村按大队建排、连,在企事业单位建排或连,公社、镇建营,县建团。县人武部和公社、
镇、县直人武部即分别为基干民兵的团部和营部。撤销了原县武装基干团、公社民兵团的建
制。挑选思想好、身体好、热爱民兵工作、具有一定军政素质的复员、退伍军人和优秀民兵
担任民兵干部。基干民兵营长由公社、镇人武部部长兼任,教导员由同级党委书记兼任。
调整后基于民兵的建制是:
基干团────────────团长(县人武部长兼任)
(县) 政委(县委书记兼任)

基干营────────────营长(公社、镇人武部长兼任)
(公社、镇) 教导员(公社、镇党委书记兼任)

基干连、排───────────连、排长(民兵连长兼任)
(大队、厂) 指导员(大队、厂支部支书兼任)

基干班────────────班长
副班长
1983年, 全县共编民兵基干营15个,基干连65个,基干排410个,基干班1317个。民兵
总数基本同1981年。
1984年,对基干民兵又提出新的要求。基干民兵的条件是:(一)政治思想好;(二)身体
健康;(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四)经过军事训练。年龄要求是:基干民兵18至28岁,复退
军人中的技术兵到35岁;普通兵18至35岁,未经过训练的不准进入基干民兵,只能编入普通
民兵。 民兵编组的原则是实事求是,6人可编基干班,25人左右可编基干排,45人左右可编
基干连。这样民兵组织比以前精干了,编组基本符合实际,为储备兵员打下了基础。
表11—6 临沭县建国以来历年民兵人数统计表
单位: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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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份 ┃ 民兵总数 ┃ 基干民兵 ┃ 武装基干民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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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52 ┃ 27469 ┃ 7591 ┃ ┃
┃ 1953 ┃ 33053 ┃ 11353 ┃ ┃
┃ 1954 ┃ 36640 ┃ 38630 ┃ ┃
┃ 1955 ┃ 68320 ┃ 31940 ┃ ┃
┃ 1956 ┃ 81378 ┃ 32155 ┃ ┃
┃ 1961 ┃ 113188 ┃ 47511 ┃ ┃
┃ 1962 ┃ 97679 ┃ 53935 ┃ 8276 ┃
┃ 1963 ┃ 107442 ┃ 53400 ┃ 8567 ┃
┃ 1964 ┃ 106199 ┃ 50753 ┃ 9355 ┃
┃ 1965 ┃ 106341 ┃ 49197 ┃ 9355 ┃
┃ 1966 ┃ 115053 ┃ 51122 ┃ 9453 ┃
┃ 1967 ┃ 118635 ┃ 66206 ┃ 9485 ┃
┃ 1969 ┃ 128708 ┃ 69320 ┃ 9432 ┃
┃ 1970 ┃ 129606 ┃ 70305 ┃ 9606 ┃
┃ 1971 ┃ 129706 ┃ 70505 ┃ 9675 ┃
┃ 1972 ┃ 124536 ┃ 70152 ┃ 9618 ┃
┃ 1973 ┃ 143301 ┃ 83547 ┃ 9764 ┃
┃ 1974 ┃ 150274 ┃ 88184 ┃ 10302 ┃
┃ 1975 ┃ 150928 ┃ 87748 ┃ 10301 ┃
┃ 1976 ┃ 159608 ┃ 93322 ┃ 10180 ┃
┃ 1977 ┃ 165284 ┃ 96150 ┃ 10203 ┃
┃ 1978 ┃ 165234 ┃ 97121 ┃ 9765 ┃
┃ 1979 ┃ 165803 ┃ 97293 ┃ 9376 ┃
┃ 1980 ┃ 165803 ┃ 97293 ┃ 9345 ┃
┃ 1981 ┃ 53000 ┃ 10000 ┃ ┃
┃ 1982 ┃ 53024 ┃ 11623 ┃ ┃
┃ 1983 ┃ 53843 ┃ 11278 ┃ ┃
┃ 1984 ┃ 56101 ┃ 7851 ┃ ┃
┃ 1985 ┃ 56101 ┃ 785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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