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副食品公司
出现于 11 处
- 第四节 合同鉴证 聊城市志 · 聊城市情资料库 清代至民国期间,境内城乡在经济物资交流中,为了规范双方的行为往往订立契约,常见的有地契、房契、租约、当约等。这种契约制,一直延续到聊城解放。至今在民间私人物资交换中,仍有延用。随着经济的发展,这种简单的契约已适应不了商品流通的需要,一些商号间、商号与工厂间、以及学徒与厂方签订的合同等相继出现。建国后,国家财经委员会于1950年9月颁布《机关、国营企业、合作社等签订合同契约的暂行办法》,当年10月,贸易部颁布《关于认真订立与严格合同的决定》要求,在县工商科监督下,县内国营企业、供销合作社、私营工商业等相互间广泛签订收付货物、委托加工、贷款、农副产品预购、…
- 第一辑 茶 农业库 · 专题库
- 第三类 国营商业 滨州地区志(1840-1985) · 滨州市情资料库
- 第二辑 商业网点 滨州地区志(1979-2000) · 滨州市情资料库
- 酒、糖、茶业 临沂地区志 · 临沂市情资料库
- 第六辑 盐业 商品经济库 · 菏泽市情资料库
- 第一类 商业集团总公司 经理 白维亚 菏泽年鉴1999 · 菏泽市情资料库
- 第四辑 副食品 商品经济库 · 菏泽市情资料库
- 滨州 山东·利津同乡英才 · 利津地情资料库
- 第二节 专业公司 沂水县志 · 沂水县地情资料库
- 第一节 日用商品 沂南县志 · 沂南县地情资料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