茌平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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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检察工作 2005年年鉴库 · 聊城市情资料库
- 第二节 刑事检察 茌平县志 · 茌平县地情资料库 1951~1954年,人民检察署配合公安、法院投入“镇反”、“三反”和“五反”运动,共查处反革命和其他刑事案件473件。1955年4月开始承担审查批捕任务,行使侦查监督权。同年11月承担审查起诉和出庭支持公诉任务,行使审判监督权,刑事检察进入健康发展时期。检察院在办案工作中,严把事实、法律关,采取专人办案、集体讨论、检察长决定的办案制度,坚持调查研究、提审被告、核实证据,防止错捕、漏捕,提高了办案质量。 1962年后,县检察院在刑事检察中,把审查批捕和审查起诉工作作为重点,纠正侦查起诉、审判等诉讼活动由办案人“一插到底”的错误作法,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
- 第一节 机构 茌平县志 · 茌平县地情资料库 建国前,县无检察机构。1929年始,县法院设检查官。1951年6月,始建茌平县人民检察署,设检察长、办事员各1人。1954年5月检察署改称茌平县人民检察院。1956年茌平、博平合县后,有正、副检察长3人,专职人员10名。1958年12月东阿县5个公社划归茌平,干警增至21人。1961年7月,东阿5个公社回归,干警减至7人。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后,检察院工作瘫痪。1968年2月,检察院被军管。1973年4月军管撤销后,其业务由公安局检察股负责。1978年5月,茌平县人民检察院恢复,设办公室、批捕股、起诉股、法纪检察股。1979年增设经济检察股、监…
- 茌平县 2005年年鉴库 · 聊城市情资料库
- 茌平县 2006年年鉴库 · 聊城市情资料库
- 聊城市人民代表大会 2005年年鉴库 · 聊城市情资料库
- 第二节 人民代表大会 茌平县志 · 茌平县地情资料库
- 检察工作 山东年鉴1994 · 山东年鉴
- (一)山东省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选举任免工作 政权志(1983—2005) · 二轮山东省志
- (二)山东省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选举任免工作 政权志(1983—2005) · 二轮山东省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