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从封建教育向现代教育转变,山东大学应运而诞生(1901~1928)
- 概述
- 第一节 京师大学堂以外最早的官办大学
- 第一节 此次山东筹办学堂,系钦奉叠次谕旨遵办,慎选教
- 第二节大学堂为全省学校总汇之所,其学生应于各府直隶
- 第四节 中国学业以经史为本,课程繁多,如并入三斋内一
- 第六节 本省各府直隶州议设中学堂,各州县议设小学堂,
- 第十节监督一员,督饬堂内学生恪守规约,会同中西教习
- 第十一节 中学教习暂派六名,专授中学课程,由总办、监
- 第十二节 西学华教习暂派六名,专授西学课程,由总教习
- 第十三节 西学洋教习暂派三名,专授西学课程,由总教习
- 第十五节各府直隶州考选学生,暂时按府治、州治大小分
- 第十六节每年开学三个月以前,先将考选日期传知各府直
- 第十七节 学堂如发给学生廪膳银两,寒畯之士或多希冀麖
- 第十八节 考取学生入堂后,应责成监督、教习详查该生心
- 第十九节 正学生毕业后,由总办、总教习考取优等发给
- 第二十节 学生毕业后,应如何选举鼓励,一切详细章程,
- 第二十一节学生出洋游学最易成就,现已恭奉谕旨著各省
- 第二十二节学堂总办、总教习、监督、教习各员,均拟请
- 第二十三节学堂建造需时,暂于城内择宽敞院所先行开
- 第二十四节 建造学堂后,应附设译书局一所,添派中外
- 第二十五节 建造学堂规模大备后,应添设藏书楼、博物
- 第二十六节 学堂刊印书籍,均归监督商承总办、总教习经
- 第二十七节学堂一切应办事件,除载在章程应责成总办、
- 第二十八节 总办之员应由巡抚刊发总办山东大学堂之关
- 第一节大学堂内,恭祀至圣先师孔子暨本省诸先贤、先
- 第二节每年恭逢皇太后万寿、皇上万寿、皇后千秋节,由
- 第三节每年开学日期及恭逢至圣先师孔子诞日,亦由中学
- 第四节 每年春季,以正月二十前后开学,小暑节放学,给
- 第五节 恭逢皇太后万寿、皇上万寿、皇后千秋节,各停课
- 第七节 夏季每日早五点半钟开学堂大门,晚八点半钟闭
- 第八节 夏季下午五点半钟至六点十五分钟、冬季下午四点
- 第九节学堂大门责成司经管,除总办、总教习、监督、
- 第十节学生不得在学堂内买物,其卖物者亦不得擅进大
- 第十三节学生见总教习、监督、中西学各教习,均执弟子
- 第十四节 学生上讲堂,各按班次徐行,不得争先落后,在
- 第十五节讲堂坐位各班暂以齿为序,俟到堂三个月后考其
- 第十六节 学生禁止酗酒、赌博、吸洋烟,并严禁喧嚣、争
- 第十七节堂内火烛最宜小心,擦灯、添油各处均派人管
- 第十八节讲堂及旁室墙壁上不得涂抹字迹,各室由杂役每
- 第二十节教习教导学生,贵乎明廉耻、知羞恶,崇尚礼
- 第二十一节学生有违犯规,不敦品谊、不守礼法及顽梗
- 第二十五节教习常年督课,各有专责,不得时常请假,致
- 第二十七节学堂未建藏书楼以前,先择一室存储中国经史
- 第二十八节学堂于藏书之外,另择一室存储各种学问报、
- 第二十九节 学堂购置书籍、图画、仪器等项,系备学生讲
- 第三十节学堂设立养病房一所,药房即附其中,并派医生
- 第三十二节 学堂附设工房一所,派熟悉制造者经理,以便
- 第三十三节 学堂置备粉牌数方,所有应行传知事件,前一
- 第三章学堂课程
- 第三节堂内中学、西学均分班讲习,每班人数,考选学
- 第四节 每日课程,白昼以八点钟为限,分五点钟习西学,
- 第五节 每日早晚,中西学堂课程均有一定时刻,或上讲堂
- 第六节学生如在室自习课,应遵照学堂所定夜晚课程预
- 第七节学堂中学课程,责成监督,同中学各教习认真督
- 第九节中学、西学课程,均以讲解为主,而西学有必须试
- 第十节一书讲解不明不易他书,一班试验不熟不易别
- 第十一节 学生或专习英文,或专习德文,或专习法文,或
- 第十二节 备斋、正斋学生,每月均作中文策论一篇、经义
- 第十三节正斋学生每月加西文论一篇,或作各项公牍书
- 第十四节 学堂附设体操场一所,每日下午功课余暇,学生
- 第十五节 学堂考核功课,用北宋国学积分法,每季发给教
- 第十六节每年春秋季考两次,以平日堂课三分之二、季考
- 第十七节 课程表内所列分年课程仅具大概规模,如有应行
- 第一节学堂经费归总办会同总教习总理大纲,并设收发处
- 第二节学堂常年需用经费,就现在办法估计暂以六万两为
- 第四节 建造学堂需费甚巨,不在此次指拨常年经费之内,
- 第五节议设译书局,添聘中西译员并添购各种西文书籍,
- 第六节学堂常年经费,应由总办、总教习督同收发处员司
- 第七节 收发处委员每年应将收发款目于六月、十二月清结
- 第八节监督、教习、委员、司事、医生、差应领薪水,
- 第九节每月二十五日以前,收发处员司应将堂内雇夫役
- 第十节 购置书籍、报章、仪器暨格物学所需质料、器皿、
- 第十一节 购置笔墨纸张油烛薪炭暨印书费、修理费、考选
- 第十二节 建造学堂各费、译书各费,筹办时由总办、总
- 第十三节 学生饭资均应自备,如实寒畯,亦可由学堂发给
- 第十四节 如无以上各项凭单,收发处员司即不得擅发分
- 第十五节 遇季考之期,由总教习、监督评订甲乙,商同总
- 第十七节学生应用各种善本书籍,东省购求不易,拟由学
- 第十八节 学生如带有银钱钞票以供旅费者,是否点交收发
- 第二节 ·山东省立六个专门学校概况
- 一、山东公立工业专门学校
- 二、山东公立商业专门学校
- 三、山东公立法政专门学校
- 四、山东公立农业专门学校
- 五、山东公立医学专门学校
- 六、山东公立矿业专门学校
- 一、私立青岛大学的筹建
- 第四节 省立山东大学的建立
- 第二章宗旨
- 第三章学 制
- 第四章组织
- 第五章 会 议
- 第六章经费
- 第七章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