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立山东大学堂的创办1894年的中日甲午战争,中国惨败,清政府被迫与日本签订了丧权辱国的《马关条约》。甲午战争的惨败给中国人民带来了巨大灾难,同时也使中国人民真正从睡梦中惊醒,逐渐认识到中国要救亡图存,“不妨以强敌为师”,“取而鉴之”,“举而行之”,效法日本,实行变法①。而要变法自强,关键在于兴学育才。康有为认为:“夫才智之民多则国强,才智之士少则国弱”,“泰西之所以富强,不在炮械军兵,而在穷理劝学”。同样,“近① 《中国书院史》,湖南教育出版社1994年版,第916页。
者日本胜我,亦非其将相兵士能胜我也,其国遍设各学,才艺足用,实能胜我”①。因此,他在1895年撰写的《上海强学会序》中称:“天下之变,岌岌哉!夫挽世变在人才。”1898年,在《请废八股试帖楷法试士改用策论折》中又说:“今变法之道万千,而莫急于得人才。”梁启超也认为“今日中国之大患,苦于人才之不足,而人才不足由学校不兴也”,主张维新变法的根本所在是兴学育才。他在《论变法不知本原之害》中说:“吾今为一言以蔽之,曰:变法之本在育人才,人才之兴,在开学校。”③于是,以康有为、梁启超等为首的中国资产阶级改良派,在以光绪皇帝为首的帝党支持下,发动了一场维新变法运动。在政治、经济、军事、文化教育等方面颁布了一系列维新法令,推行新政。在文化教育方面,光绪皇帝发布了书院改学堂的上谕。
上谕下达后,全国不少省份都积极行动起来,纷纷遵旨改书院为学堂,在全国范围内掀起书院改学堂的高潮。正是在这种情况下,在北京创办了具有大学性质和规模的第一个京师大学堂。但是,这场维新变法运动却遭到了以慈禧太后为代表的顽固势力的反对,戊戌变法运动不久就失败了。
戊戌变法虽然失败了,但废科举、兴学堂的潮流却不可遏止。改革封建传统教育,逐步使中国教育近代化,已经成为中国近代教育发展的大趋势。1900年(光绪二十六年),英、法、德、俄、美、意、日、奥八个帝国主义国家为了镇压义和团运动,组成了八国联军,发动了对中国的侵略战争,占领了北京城。清政府被迫签订《辛丑条约》。《辛丑条约》的签订虽然使清政府获得了在中国继续统治的地位,但却使危机四伏,内外交① 《中国书院史》第917页。
(2) 《中国书院史》第917页。
③ 《中国书院史》第917页。
困,各种矛盾进一步激化。为了维护摇摇欲坠的统治,缓和同广大人民群众之间的矛盾,加强同各帝国主义国家之间的勾结,协调统治集团内部各种势力的利益,以慈禧太后为代表的顽固派也被迫唱起了“变法”的调子。
光绪二十六年十二月初十日(1901年1月29日),当时朝廷尚在西安,慈禧太后发布懿旨,宣布实行变法。上谕说:“世有万古不易之常经,无一成不变之治法”;“法则敝,法敝则更,要归于强国利民而已”;“取外国之长,乃可补中国之短;惩前事之失,乃可作后事之师”。并限期两个月,要求朝廷百官,驻外使臣,各省督抚,“就现在情形,参酌中西政要,举凡朝章国故,吏治民生,学校科举,军政财政,当因当革,当省当,或取诸人,或求诸己……各举所知,各抒所见”①。从此以后,实行变法,推行新政,便成为朝廷内外、全国上下议论的中心。书院改学堂作为文化教育方面“新政”的一个重要内容,也重新受到了重视。
光绪二十七年八月初二日(1901年9月14日),光绪皇帝正式下令全国各地书院分别改为大中小学堂。上谕云:“人才为政事之本,作育人才,端在修明学术……除京师已设大学堂,应行切实整顿外,著各省所有书院,于省城均改设大学堂,各府及直隶州均改设中学堂,各州县均改设小学堂,并多设蒙养学堂。”②经过戊戌政变的曲折后,书院改学堂又重新成为最高统治者的谕旨,下达全国。于是,各地督抚纷纷遵旨办理,很快在全国范围内掀起了一个书院改学堂的热潮,山东省第一个官办大学堂就是在这种背景下创办的。
光绪皇帝有关书院改学堂的上谕发布时,山东巡抚袁世凯正① 《中国书院史》第941-942页。
② 《光绪朝东华录》(四),总第4791页。
在家里休假,看到皇帝的谕旨后,回济南组织有关人员起草了试办山东大学堂的奏折及暂行章程,于光绪二十七年九月二十四日上奏光绪皇帝,认为“国势之强弱,视乎人才,人才之盛衰,原于学校。诚以人才者,立国之本,而学校者,又人才所从出之途也。以今日世变之殷,时艰之亟,将欲得人以佐治,必须兴学以培才”①。奏请先在省城设立大学堂,分斋督课,其中专斋相当于专门和大学,正斋相当于中学,备斋相当于小学。尤为重要的是,他还拟订了《山东大学堂章程》,分学堂办法、学堂条规、学堂课程及学堂经费4章,共计96节,对于如何创办省城大学堂作了十分详尽的规定。光绪皇帝于十月初六日朱批:“知道了。
政务处暨各该衙门知道。单并发。”②奏陈得到清廷的照准,于是山东首先办起了一个官立山东大学堂,十月正式开学。这是继京师大学堂之后,在各省最早兴办的官立大学堂。
官立山东大学堂开始设在省城的济南泺源书院内,第一批招收了300名新生。第一任校长(当时称管理总办)是后来被誉为北国工业巨子的周学熙③。聘美国人赫士为总教习(即现在的教务长),另有清末进士宋书升等30余人任经学教习,回国留学生① 《皇朝经世文新编续集》卷五“学校上”,第7页。
② 光绪皇帝朱批袁世凯《奏试办山东大学堂折》,原件存台湾故宫博物院,编号001853。
③在1986年版本的《山东大学校史》一书中,第一任校长为唐绍仪。这是当时编写校史的同志根据山东省图书馆藏《山东高等学校建制沿革纪略》一书中的记载而来的。但在这次编写百年校史的过程中,我们多次到第一历史档案馆、北京图书馆等单位查阅资料,《周学熙传记汇编》中的《周止菴先生自叙年谱》、《周学熙传》、《周学熙集》、《中国书院史》、《中国历史大事年表》等书均载周学熙为山东大学堂第一任校长,本着尊重历史事实的原则,这次编写百年校史特更改为周学熙为第一任校长。根据史料记载,唐绍仪为山东大学堂的创办也作出了一定贡献,因为唐绍仪当时是山东巡抚袁世凯的幕僚,袁世凯在创办大学堂时委托唐绍仪督办过此事,但就在山东大学堂开学不久,袁世凯即调任直隶总督,而唐绍仪也随着袁世凯到直隶任职。
沙庆、孔祥柯(民国二年时,曾任山东高等学校校长)等任科学教习,还有外籍教习8人。1904年(光绪三十年)在济南杆石桥路北购地140余亩,修建了2700多平方米的校舍和900多平方米的操场,同年冬季迁入新址。学校改名为山东高等学堂,在“藩库税契项”名下拨白银8万两,作为常年经费。学生分为正科一、二、三类,学制三年。1906年(光绪三十二年)将原来的正斋、备斋改称预科。1910年(宣统二年)又增设附属中学,学生来源由各中学转入,同时附属中学招收小学毕业生。1911年(宣统三年)再改称山东高等学校,把高等正科作为大学预科。1912年中华民国成立,实行全国设立大学区、各区中心城市设大学、各省设专门学校的新体制。山东隶属中心城市北平,按章大学堂应予裁撤,因等正科两班结业,至1914年始行停办。
学校停办后,部分师生分别转入清末民初陆续成立的法政、工业、农业、商业、矿业、医学几个专门学校。杆石桥的校舍也为法政专门学校使用。1901年创办的山东大学堂至此先后办了 14年。
山东大学堂创始于清末光绪年间,因而它不可避免地保留了不少封建的东西。如当时的师生不仅长袍马褂,还在脑后拖一条辫子。校长称管理总办,1904年又改名为监督,直到1912年才称校长,教员称教习。当时还不能男女同校。教学内容以“四书五经”为主,开设的第一门课就是经学,因当时还是尊孔读经。
在礼节上打躬作揖,如遇祭孔等大典则行跪拜礼。这些糟粕的存在并不奇怪,几千年的封建意识,想要在短时期内消灭它的影响,那是不现实的。但是,山东大学堂同私塾和科举制度比较起来,已经有了质的区别,而且那些封建的东西,也在逐渐被淘汰着。首先,它已经具备了近代正规高等学校的体制和规模,学堂有校长等管理人员80人,各类教师110多人,还有美、英、德、日籍教师8人。其次,那时虽然还不像现在这样划分专业,但也分了本科和预科,学制定为三年,并有严格的考试制度,不及格的不能毕业。第三,除了经学外,开设了二十多门课程,包括社会科学、自然科学和外国语。这些课程有:文学、历史、地理、法制、理财、兵学、格致、心理学、算学、物理、化学、博物、地质矿物、英文、德文、法文、日文、图画、音乐、体操等等。
上述课程虽然大多数是基础课,但在清末已经是较为先进的了,比起科举时代的八股文,确是别开生面,具有时代气息了。
山东大学堂的创设,尽管还带有时代的烙印,却是近代山东高等学校的开端,是山东省内第一所官办的高等学府,也就是今天山东大学的前身。它不但培养了一批人才,提高了山东的科学文化水平,而且也提供了办学经验,促进了山东教育的发展。山东大学堂建校的 14 年中,共培养了770多名具有现代科学知识的人才,并选送了59名留学生,其中到欧美留学的 11 人,到日本留学的48人。特别是在辛亥革命中,由山东大学堂选送去日本留学的徐镜心、张柏言等人,在日本加入同盟会,被孙中山先生委任为山东同盟会的负责人。武昌起义后,徐、张回国联合东大学堂师生和各界人士,派代表与清廷山东巡抚孙宝琦谈判,迫使其宣布山东独立,为推翻封建王朝的民主革命作出了贡献。
《山东大学堂章程》在当时也发生了重大的实际影响,成为各地书院改学堂所效法的榜样。光绪皇帝八月初二日(1901年9月14日)的上谕,只是下达了一道命令,要求各地将书院改为学堂,至于应该怎样改,改了以后又应该如何办理,并没有可以操作的具体方法,而《山东大学堂章程》恰恰在这种情况之下,提供了一个应该如何改和怎样办理学堂的具体而又可以操作的模式。光绪二十七年十月,学部大臣张百熙将山东大学办学章程转饬各省,要求各省参照办理。因此,许多地方的督抚学政在有关书院改学堂的奏折中,均直言无讳,称学堂“课程、等级、班次,不外山东章程,先从正斋、备斋入手,再习专斋之意”,或
者是“仿照山东章程,就本省情形、现有财力”①,变通办理。因此,《山东大学堂章程》在“新政”期间全国书院改学堂过程中,在实际上所起的这种指导作用,应予以肯定。
附一:
周学熙校长传略
周学熙(1866~1947),字缉之,号止菴,安徽省至德县(今东至县)人,1897年任开平矿务局驻上海分局监察,1898年10月升任开平矿务局总办。1901年山东巡抚袁世凯札委周学熙总办山东大学堂。1902年被袁世凯委任总办银元局。1903年,赴日考察,回国后主持工艺总局至1907年。1912年7月至1913年9月和1915年3月至1916年4月,两度出任财政总长。自1918年以后,分别在天津、唐山、青岛、卫辉等地开设华新纱厂。1919年,就任全国棉业督办,至1927年辞卸各公司职务,从事一些捐资办学、植树造林和赈济灾荒之事。被后人誉为北国工业巨子。
周学熙任山东大学堂校长(总办)时,按照当时洋务派“中学为体,西学为用”的教育方针,整肃校风,订立章程,编印《中学正宗》一书,内选“四书五经”,孔、孟、程、朱等人的著作,用来教学,以正“中学根本”。与传统学校不同的是,山东
① 《光绪谕折汇存》卷二十二。
大学堂在以“中学为体”的同时,还非常重视学习西方先进的科学技术。周学熙主持编辑了《西学要领》,内容包括西洋各家史学、哲学名人的格言和声、光、电、化的知识。这些做法在当时旧的教育体制中确实是开风气之先的。
周学熙在山东大学堂推行“新知识与旧道德”相互结合的教育方法,这种做法,在当时国家动荡、风气日下的环境下,确实是有其积极作用的。
周学熙 60岁后即辞卸各公司职务,优游林下,手不释卷。
办师古堂,家族中的子弟在此读书学诗文。所刻《师古堂丛书》,有《圣哲学粹》、《古训选编》诸书,颇为精湛。还办了许多慈善事业,对安徽至德老家慈善事业尤为热心。1947年9月26日,病卒于北平寓所,终年81岁。
附二:
山东试办大学堂暂行章程
第一节 此次山东筹办学堂,系钦奉叠次谕旨遵办,慎选教
习督课诸生。其教法以四书五经为体,以历代史鉴及中外政治、艺学为用,务实事求是,力戒虚浮,节为明达用之材,仰副朝廷图治作人之至意。
第二节大学堂为全省学校总汇之所,其学生应于各府直隶
州分设之中学堂优生内递升。(现因中学堂尚未设成,暂由各府直隶州按经义史学先行募考。)
第三节省城大学堂规制,只应设立专斋(习专门学)。现
因各府直隶州设立之中学堂、各州县设立之小学堂,尚未能一律聚设,虽有大学堂之名,而一时无所取材,惟有先备斋(习初级浅近学,即各州县应设之小学堂),次立正斋(习普通学,即各府直隶州应设之中学堂),俾初学易于造就。一俟各府州县学堂依次有成,再行察看情形进立专斋。
第四节 中国学业以经史为本,课程繁多,如并入三斋内一
同肄业,深恐顾此失彼,未能专精。现拟设蒙养学堂,令幼童自七岁至十四岁八年内专功讲习经史,兼解中国简易图算各学,俾识门径(迨蒙养学堂有成,再将备斋课程所列地舆学、初级算学酌量改订),毕业后选入备斋,除随时温习经史外,并令讲求中国浅近政治,加习各项初级西学。其于中西课程自易融会贯通,次第秩然,体用递进,庶几程功速而收矣。(蒙养学堂章程另行拟订。)
第五节学堂欲求实效,总以循序渐进为主。现值创办伊
始,不但各府州县尚无中学小学,即拟另增之蒙养学堂亦尚在议击未设之列。新选各生仅能挑入备斋。其能入正斋者必属寥寥,专斋更无论矣。自应变通办理,先备斋、正斋两项课程,备斋学生按照所定年限毕业升入正斋,正斋学生毕业领照后,或量材录用,或升入专斋(详见第十八节)。届时由总教习酌核学生升人名额,另立专斋课程,以期精选,而免紊越。(各斋毕业年限及分年课程另载第三章课程中)
第六节 本省各府直隶州议设中学堂,各州县议设小学堂,
聘用教习甚众,必须先设师范学堂以广造就。此次筹办大学堂,拟参用初等师范学堂规制,在备斋各班学生内择其心术端正者兼令练习初等师范,以便毕业后听考验,考取优等领有师范凭照,即可承允小学堂教习。其有人正斋肄业者,届时参用中等师范学堂规制,再令练习中等师范,以备中堂教习之选。
第七节 大学堂首贵崇实,应扫除积习,力戒糜费。拟派总
办一员、总教习一员(或作院长)、监督一员(或作院副),即责成员等会同认真筹办,总以择聘教习、挑选学生为第一要义,其余应用委员、司事、夫役人等,均由总办总教习酌量委用。事无巨细,各有专责,员额以敷用为度,不得多立名目,凡与学堂无益之事,并从节省,以期核实。每届年终,仍将筹办一切事宜禀报巡抚汇查。
第八节总办一员,总理学堂一切应办事件。(所有堂内学
生、委员、司事,夫人等概归管辖,并会同总教习稽查中西各教习勤惰,督同收发处员司经理银钱出入等项事宜。)
第九节总教习一员,总理择聘教习,核定课程等事。(所
有堂内教习、学生、司事、夫役人等概归管辖,并会同总办经理学堂一切应办事宜及挑选学生、购置书籍仪器、稽查银钱款目等事。)
第十节监督一员,督饬堂内学生恪守规约,会同中西教习
随时考核课程,按季会考统计分数,区别优绌,呈候总办、总教习复加考验,以定等级。学堂凡有记功记过,议赏议罚等事,并归监督商承总办、总教习秉公办理,仍兼理学堂日记及译书、印书等项事宜。如总教习因公离堂,所有应办事件即由监督暂行代理。
第十一节 中学教习暂派六名,专授中学课程,由总办、监
督选派,仍由总教习随时稽查。学生名额加多,再行酌量添派。
第十二节 西学华教习暂派六名,专授西学课程,由总教习
选派,仍由总办、监督随时稽查。学生名额加多,再行酌量添派。
第十三节 西学洋教习暂派三名,专授西学课程,由总教习
选荐,订立合同,呈候巡抚派充,并由总办、监督随时稽查。俟学生名额加多或设立专斋时,再行酌量添派。
第十四节考选学生本年以三百名为额。嗣后如再行考选,是否按照现定原额,应俟体察学堂办理情形由总办、总教习酌量筹议,呈候巡抚核定,于考选一个月以前预为传示。至三年以后,各府直隶州所设中学堂均已依限毕业,陆续送人省城大学堂挨班递升,即可无庸另行选。
第十五节各府直隶州考选学生,暂时按府治、州治大小分
上中下三等酌定名额。十府、两直隶州拟共考选二百二十名,余额八十名即在省城附近招考,土著客籍各居其半。其由各府直隶州考送者,须学堂派员复试后再行留堂建业。考送人数按应选人数加多三分之一,以备复试淘汰。凡投考学生须在十五岁以上二十三岁以下,通解经史、文理明顺、身家清白、体质强实并无习气疾病嗜好者,方为合格,听候择期传考,试以策论经义,秉公去取,严禁瞻徇请托情事。(甘结、保状各式附于小章之后)
第十六节每年开学三个月以前,先将考选日期传知各府直
隶州,通行各属出示晓谕,俾免学生报到参差,以致紊乱。课程班次如传示以后仍有逾期报到者,即不收考。(开学日期详见第二章第四节)
第十七节 学堂如发给学生廪膳银两,寒畯之士或多希冀麖
膳纷至沓来,不但无以坚向学诚,反足启喻利之渐,非所以重士也。兹拟定所有考选学生入堂肄业,应令自备饭资,不给廪膳,庶来者皆系实心向学之人,不致半途而废。如其中实有寒畯之士坚苦力学无以自赠者,应如何量予津贴,届时由总办、总教习、监督查明核给。
第十八节 考取学生入堂后,应责成监督、教习详查该生心
术品行是否不逾范围,材质口音是否能有成就,于三个月后查明,据实呈报总办、总教习,严加考察,以定去留。其有心术不正、品行不端者,材质口音虽优,亦不留堂肄业。
第十九节 正学生毕业后,由总办、总教习考取优等发给
凭照。有愿入专斋者,应升入肄业;有愿赴北京大学堂肄业者,禀由巡抚咨送;愿充教习者或赴本省各府州县学堂或赴他省学堂及愿就他项职业者,悉听其便。至入专斋毕业者,仍由总办、总教习考验,择优发给专门凭照,或准令出洋留学,或分派练习实事,备将来教习差遣之用。有其学识过人专门名家者,并由巡抚随时奏请破格优奖。
第二十节 学生毕业后,应如何选举鼓励,一切详细章程,
现已奉旨著政务处咨行各省悉心酌议,会同礼部复核具奏,应俟复奏奉旨咨行到东后,本省学堂即行钦遵办理。
第二十一节学生出洋游学最易成就,现已恭奉谕旨著各省
督抚资遣学生出洋游学,学成回华奏请优予出身,自应一体钦遵办理。学生毕业后,即由总办、总教习选择心术端正学术渊博之士,呈请咨遣出洋游学。如果学成领有凭照回华,本省考验后即咨送外务部复加考验,奏请奖励。
第二十二节学堂总办、总教习、监督、教习各员,均拟请
三年保奖一次。
第二十三节学堂建造需时,暂于城内择宽敞院所先行开
办;一面由总办、总教习选购合宜地基,派员丈量绘图,估工督匠建造,并先将会拟办法候巡抚核定。
第二十四节 建造学堂后,应附设译书局一所,添派中外
译员数名,选译政学、艺学各种新书,以备学堂课程之用。
第二十五节 建造学堂规模大备后,应添设藏书楼、博物
院各一所,以资考证而广见闻,届时由总办、总教习会同筹议,呈候巡抚核定。其未经议建藏书楼以前,学堂所购所印书籍,亦应汇存一处,以备学生取阅。
第二十六节 学堂刊印书籍,均归监督商承总办、总教习经
理。如有应行排印书籍,须由总教习于教习中酌派一人,又公同议举一人,会同监督悉心校勘,呈候总教习核定,再行发印。其余一切应应印目录、章程、表簿、册籍、单片等项,由监督酌核办理。
第二十七节学堂一切应办事件,除载在章程应责成总办、
总教习实力奉行外,其未经载入章程暨应随时酌量因革损益各事宜,应预由总教习商同总办,传集本堂监督、教习各员公司会议,共决从违,以昭明允而偏倚。(惟此系以本堂人员会议本堂事件,并不预闻外事,自毋庸另派外人人堂会议,即以总办、总教习为会议之长,监督副之,并派教习两员随时记载所议之事,藉备查考。每届年终,仍将应行变通各事会议一次,请巡抚核定。)
第二十八节 总办之员应由巡抚刊发总办山东大学堂之关
●防,祗领启用,以昭信守。
附件一 学生家属出具甘结式(如系官绅,应具衔名)某府、某州县人,某姓名,为出具甘结事,依奉大学堂考选学生,今有(亲子胞弟胞)某名,年若干岁,在家读过经史,体质强壮,并无习气、疾病、嗜好,情愿报名投考,如蒙考取入堂肄业,自应遵照刊定章程办理。倘有不遵章程所载毕业年限托故出堂,不完课程不守规条,不服约束,致被学堂逐或私自逃逸等情,应按每年一百两计算赔缴学堂公费,不得短少;惟因资性太或因患病学堂斥退者,不在此例。所具甘结实。
光绪某年某月某日某姓名附件二 学生族邻出具保状式(如籍隶外省,应由同乡具保)族人出具保状学生某人之(族人、邻右、同乡)某姓名事,依奉大学学考选学生,今有某人之(亲子、胞弟、胞侄)某名,年岁若干,实系身家清白,体质强壮,并无习气、疾病、嗜好,由某人报名投考,如蒙考取入学肄业,自应遵照定章程办理。某人等谊属(族人、邻右、同乡)情愿具保,倘有不遵章程所载毕业年限托故出堂,不完课程暨不遵守规条,不服约束,致被学堂摈逐或私自逃逸等情,应按每年一百两计算由某人赔缴学堂公费,某人如抗不遵缴或缴不足数,即由具保人代赔;惟因资性太拙或因患病由学堂斥退者,不在此例。所具保状是实。
!
光绪某年某月某日某姓名再:以上甘结、保状内载赔缴学费每年按一百两计算,系指不领津贴者而言。其领津贴者,赔缴公费每年须按一百三十两计算。
第二章学堂条规
第一节大学堂内,恭祀至圣先师孔子暨本省诸先贤、先
儒,每月朔望由中学习率领各班学生行礼,并由中学教习宣讲圣谕广训一条。诸生环立敬听,听毕向教习三揖,诸生各相向一揖,礼成退班。
第二节每年恭逢皇太后万寿、皇上万寿、皇后千秋节,由
总办率同中学习内学生齐班行礼。
第三节每年开学日期及恭逢至圣先师孔子诞日,亦由中学
教习率领堂内学生齐班行礼。
第四节 每年春季,以正月二十前后开学,小暑节放学,给
暑假休息;至秋节后六日开学,十二月十五前后放学,给年假。
第五节 恭逢皇太后万寿、皇上万寿、皇后千秋节,各停课
一日。至圣先师孔子诞日停课一日。端午、中秋佳节各停课一日。每月逢房、昴、星、虚日期各停课一日。
第六节学生在学堂每日寝兴食息,均有一定时刻,届时各鸣钟为号。(夏季:早五点半钟鸣钟一次,学生晨兴,预备本日功课;早、中、晚膳分午前七点半钟、午后十二点半钟及六点半钟各鸣钟一次,预备用膳;晚九点钟鸣钟一次,概行停课,预备休息。冬季:早六点钟鸣钟一次,学生晨兴,预备本日功课;
早、中、晚膳分午前七点钟、正午十二点钟、午后六点钟各鸣钟一次,预备用膳;晚九点钟又鸣钟一次,概行停课,预备休息;
晚十点钟一律止灯就寝。)
第七节 夏季每日早五点半钟开学堂大门,晚八点半钟闭
门;冬季早六点钟开门,晚九点钟闭门。闭门以后非遇有紧要公事由总办、总教习发给特准凭单不得擅开。
第八节 夏季下午五点半钟至六点十五分钟、冬季下午四点
四十五分钟至五点四十五分钟,功课余暇,准学生在学堂附近敞地方休息、游览,惟不得距太远,过时即应回堂。如有先时私出及过时不回者,应由司阐明总教习、监督查办。
第九节学堂大门责成司经管,除总办、总教习、监督、
教习、委员外,其余无论何项人等出入大门,均须认真稽查。
(并查明学生有无验单、差弁夫役有无凭牌,如无验单、凭牌,即不准其私出大门,违则禀究。学生惟遇停课日期暨因事请假领有验单准其出入,又逐日休息时刻准其出处。此外,不准私出大门一步。验单、凭牌由监督兼管,出堂具领,回堂即缴。)
第十节学生不得在学堂内买物,其卖物者亦不得擅进大
门。
第十一节 业精于勤,学生无事不准请假。如实有紧要大
故,应由其父兄家属具函陈明,经总教习核准,交由监督酌发假单,单内注明期限,届时即须销假回堂。如无假条,不准司任其擅出。其有假条而回堂逾定限者,应否再行收录,仍候总教习、监督查明逾限之故,分别酌核办理。
第十二节学堂专派司事接待宾客,凡有宾客来堂,应由司阅报明,由司宾迎至客厅款待。有愿备学堂规制者,亦由司宾导引,惟功课未毕不得引入讲堂,教习亦不得于功课未毕以前会客。其有谒总办、总教习、监督、委员者,如功课未毕,亦须绕避讲堂延入室接见,或即在客厅接见,以免耽误课程。学生不得与闲杂人等私相往来,惟亲族准许到堂看视,仍须功课时方能通知。若上讲堂,不许私出接见,尤不许在堂宴客。凡送公文、信件人役,均不得进二门。
第十三节学生见总教习、监督、中西学各教习,均执弟子
礼,除朔望揖拜外,平日接见亦必肃然致敬,以昭师范之重。学生见总办与见总教习仪节同。
第十四节 学生上讲堂,各按班次徐行,不得争先落后,在
讲堂上不得吸烟、饮茶、私相笑语,以昭严肃。
第十五节讲堂坐位各班暂以齿为序,俟到堂三个月后考其
勤惰而升降之。
第十六节 学生禁止酗酒、赌博、吸洋烟,并严禁喧嚣、争
骂、斗殴等事,违者分别责罚。
第十七节堂内火烛最宜小心,擦灯、添油各处均派人管
理,诸生不必经手,临卧宜即止灯。
第十八节讲堂及旁室墙壁上不得涂抹字迹,各室由杂役每
日打扫两次,不得任意污秽,致酿疾病。
第十九节堂规务须严肃整齐。除由监督商承总办、总教习
认真督察外,中学西学各教习均须帮同照料约束。其所教本班学生分住房屋,每日务须轮流稽察一次。如有干犯堂规,沾染习气者,应即量予斥责,并随时告知监督或呈明总办、总教习,以便查明整顿。
第二十节教习教导学生,贵乎明廉耻、知羞恶,崇尚礼
让,激发忠义,固不必经用笞扑,以辱其身,亦不得漫无约束,以骄其气。
第二十一节学生有违犯规,不敦品谊、不守礼法及顽梗
不率未能完其课程者,或量予责惩,或降列等次,或酌议罚办,或开除名额,应由监督及各教习商承总办、总教习秉公查核办理。
第二十二节 中学教习须按照课程认真督课。如有违犯堂
规,不勤其职者,应由总办、监督查明情节轻重禀知巡抚,轻则议罚,重则撤换,不得稍涉瞻徇。
第二十三节西学习须按照课程认真备课。如有违犯堂
规,不勤其职,应由总教习查明情节轻重知巡抚,轻则议罚,重则撤换,不得稍涉迁就。
第二十四节 委员、司事、差均须按照章程认真办事。如
有违犯堂规,不勤其职,不慎其事者,应由总办查明情节轻重,分别撤罚;夫役人等有违犯规,懒惰误公者,查明即行逐出;
所犯事故,有为总教习查出者,亦即商明总办,分别撤换斥逐。
第二十五节教习常年督课,各有专责,不得时常请假,致
误课程。如有紧要事故,须具假单,候总办、总教习核准并于单内声明猳限,以便派教代为督课。假限届满,即行回堂,如逾期不回,按日照扣薪俸;逾限在两个月以外,即将开除。如平时偶因要事,暂行请假,亦须于前一日候总教习、监督核准,不得随时任便离堂。至于暑假、年假,则系按照定章办理。
第二十六条 学堂设立功过簿三本,除总办、总教习、监督外,各教习、委员共列一簿,司事、差弁共列一簿,学生共列一簿,分别详记。至记功若干次应予奖励,记过若干次应予罚办,暨一切议赏、议罚事宜,概由监督商承总办、总教习安定简明章程,请立案办理,并分别刊布榜示,俾众咸知。
第二十七节学堂未建藏书楼以前,先择一室存储中国经史
并先儒约束身心、阐明义理之书,以及新译中外政学、艺学各种书籍,并置备几案,派人经理,以使学生前往查阅。所藏之书约分两类:一为查考之书,只准学生赴藏书处查阅,不准携借;一为诵习之书,准学生借归私室摘抄,惟须向经理人言明期限交还,逾期即由经理人前往查取,如有损失,应归借阅之学生照全部书价赔偿。此等处所,并不准吸烟谈笑,以致耽误他人阅书。
第二十八节学堂于藏书之外,另择一室存储各种学问报、
月报、旬报、日报,派人经理。每日上午八点钟至十一点钟,下午三点钟至五点钟,晚上七点半钟至九点钟,均准学生前往览,以广见闻,惟不得携入私室。又:凡议论不甚纯正,记载类多失实之报,概不存储,并责成经理人随时留心甄择。
第二十九节 学堂购置书籍、图画、仪器等项,系备学生讲
习考验之用,不得携出课堂,外人亦不得向学堂私借,违者议罚。
第三十节学堂设立养病房一所,药房即附其中,并派医生
同事,妥为经理,每日上午八点钟医生即到堂诊视。凡学生有患病者,或由自己报明,或由同班学生代报,立即拨医就诊,或即移入养病房调治。其有病重愿回家调治者,应由医生报明总教习、监督,方准给假,病痊仍销假肄业。
第三十一节学堂设立浴房一所,以便诸生沐浴。(其浴池
均用流水暗沟,沐浴时毋得将不洁之水注于浴房之外,以致秽气侵入房室,并派人经理浴房,以力求洁净为主,庶于卫生有益。
每七日沐浴一次,凡遇停课日期,有愿沐浴者,亦听其便。)
第三十二节 学堂附设工房一所,派熟悉制造者经理,以便
学堂购存仪器及试验格物学各项仪器,均可随时自行修理,并可仿造各项机件式样,添配各项应用器具,以及考验各种艺学功用。惟不准堂内上下人等私托工房配造自用器物,违者罚。
第三十三节 学堂置备粉牌数方,所有应行传知事件,前一
日缮牌悬于讲堂之外,俾众感知。所定规约章程除刊发外,仍随时摘要牌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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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学堂课程
第一节 大学堂课程分为备斋、正斋、专斋三项。
备斋课程以两年为毕业之限,温习中国经史、国朝掌故大略,并授以外国语言、文字、史志、舆地、算术各项初级浅近之学。
正斋课程以四年为毕业之限,授以普通学,分政学、艺学两门。政学一门分为三科:(一)中国经学,(二)中外史学,(三)中外治法学(内分吏、户、礼、兵、刑、工、交涉七目)。艺学一门分为八科:(一)算学,(二)天文学,(三)地质学,(四)测量学,(五)格物学(内分水学、力学、气学、热学、声学、光学、磁学、电学八目),(六)化学,(七)生物学(内分植物学、动物学两目), (八)译学(泰西方言附)。以上政学、艺学均编入普通课程。
至专斋课程,则以两年至四年为毕业之限,参酌中外学制,共分十门:(一)中国经学,(二)中外史学,(三)中外政治学,(四)方言学,(五)商学,(六)工学,(七)矿学,(八)农学,(九)测绘学,(十)医学。凡入专斋肄业者,俾各任习一门,以征实用而备器使。
第二节备斋、正逐年课程,分春秋两季列表于后。其逐
日详细课程,应开办时由总教习商同监督分别厘定,榜示讲堂。至专斋课程,则正学生毕业六个月以前,由总教习督同各专门教习另行厘定。
第三节堂内中学、西学均分班讲习,每班人数,考选学
生后,由总教习监督酌定。
第四节 每日课程,白昼以八点钟为限,分五点钟习西学,
两点钟习中学,一点钟习体操;夜课温习考验,以两点钟为限。
其起止时刻,应候总教习按照节气酌定,榜示讲堂。
第五节 每日早晚,中西学堂课程均有一定时刻,或上讲堂
由教习督课,或在旁室自课,应由监督及中西学习会同妥商,呈候总教习核定,于课程单内详细开列,俾诸生按照所定时刻分别预备,以免参差,致碍全班功课。
第六节学生如在室自习课,应遵照学堂所定夜晚课程预
备,以便次日归入全班考问。
第七节学堂中学课程,责成监督,同中学各教习认真督
课。总以正心术、敦品行、明伦理大体为主,择四书、五经及先儒性理诸书要义,反复详释印证,俾诸生有以其本而立其基,庶几成德达材,体闳用大。
第八节西学课程,责成总教习同学各教习认真督课。
(西学、中学名虽区别,理仍一致,各国学堂亦以伦理为重,其研求伦常、性理学,复甚精备,而恪守固完,尤为学中要义。
在堂诸生,未有不知尊君亲之义者,盖以从学士子,皆国家培养之人,其义固相属也。)课程余暇,宜令各教习酌照中西各学堂办法,随时传集学生恭维朝廷培育人才、振兴实业、推广选举、优待士类之盛德,相与导扬而激励之,俾人人知时局之艰难、国恩之深重,感而思奋,穷而思通。(公家设立学堂,是为天下储人,非为诸生谋生进取;诸生来堂肄业,是为国家图富强,非为一己利身家。庶几所志者闳,而所就者亦大,行之既久,非独可与各国学堂媲美,且乎复古学校之旧矣。)
第九节中学、西学课程,均以讲解为主,而西学有必须试
验其理始明者,则以试验补之。凡讲解之书,次日须由学生答问,试验之理,次日须由学生演说。
第十节一书讲解不明不易他书,一班试验不熟不易别
班,庶几读一书有一书之益,添一班有一班之效。
第十一节 学生或专习英文,或专习德文,或专习法文,或
于习英文之外兼习法文或兼习德文,届时由总教习详察诸生口音11酌量匀拨,或于未开课以前由学生自行呈请,仍候总教习核定,开课以后即不得任意更改。
第十二节 备斋、正斋学生,每月均作中文策论一篇、经义
一篇或作公牍书记文字。其日期由监督商承总教习酌定,课卷即由监督评阅。
第十三节正斋学生每月加西文论一篇,或作各项公牍书
函记载文字亦可。其日期由西学教习商承总教习酌定,课卷即由总教习评阅。
第十四节 学堂附设体操场一所,每日下午功课余暇,学生
均须练习体操,并于西学教习中派督操教习一员,督课其练习。
体操章程即列逐日详细课程单中,亦以循序渐进,备斋学生之练柔软体操,正斋学生加练器具体操,专斋学生再加练兵式体操,不但借以卫生,并可兼娴武备。
第十五节 学堂考核功课,用北宋国学积分法,每季发给教
习日记簿一本,令将逐日功课所定分数依次填注,呈由监督商承总教习并会同各教习详加稽核,以分数之多寡定学生之勤惰。
第十六节每年春秋季考两次,以平日堂课三分之二、季考
课三分之一定其等级。如季考等级最下,应由教习请分别降革,以示儆戒。季考之外,教习亦可定期考核或由总教习、监督传考亦可。
第十七节 课程表内所列分年课程仅具大概规模,如有应行
增损移易之处,应于每季开课以前,由总教习、监督督同各教习酌置更定,另行刊布,并榜示讲堂。
备斋中、西学分课程表第一年首季:四书五经(温习),历代史鉴,国朝掌故(浅近政治学附),古文,作中文策论(四书义、五经义),英文初学浅书,英文功课书(初集),数学(加减乘除至比例),地舆学(上半部),柔软体操。
次季:四书五经(温习),历代史鉴,国朝掌故(浅近政治学附),古文,作中文策论(四书义、五经义),英文功课书(二集),英文书法,德、法文(与英文课程同,如系兼习另行选订),数学(全),地舆学(下半部),柔软体操。
第二年首季:四书五经(温习),历代史鉴,国朝掌故(浅近政治学附),古文,作中文策论(四书义、五经义),英文功课书(三集),英文造句,德、法文(与英文课程同),代数,地势学,柔软体操。
次季:四书五经(温习),历代史鉴,国朝掌故(浅近政治学附),古文,作中文策论(四书义、五经义),英文功课书(四集),英文成段,德、法文(与英文课程同),代数(全),形学(前三卷),泰西近百年新史,柔软体操。
正斋第一年首季:经学(性理附),史学,中国政治学,古文,作中文策论(四书义、五经义、公牍书),记文字,各国政治学,英文功课书(五集),华英捷译法,英文尺牍,德、法文(与英文课程同),形学(中五卷),格物(热学、声学),器具体操。
次季:经学(性理附),史学,中国政治学,古文,作中文策论(四书义、五经义、公牍书),记文字,各国政治学,英文(史抄读本,兼习应对接谈法),英文尺牍,翻译英文,德、法文(与英文课程同),形学(全),圆锥曲线,格物(水学、力学、气学),器具体操。
第二年首季:经学(性理附),史学,中国政治学,古文,作中文策论(四书义、五经义、公牍书),记文字,各国政治学,泰西古文(英文,兼习应对接谈法),英文尺牍,翻译英文,德、法文,八线、勾股、航、法、格物(光学、磁学),器具体操。
次季:经学(性理附),史学,中国政治学,古文,中文策论(四书义、五经义、公牍书),记文字,各国政治学,泰西近史(英文),英文公牍,翻译英文,作英文论,德、法文,格物(干电、温电),天文学(天文揭要上卷),器具体操。
第三年首季:经学(性理附),史学,中国政治学,古文,作中文策论(四书义、五经义、公牍书),记文字,各国政治学,富国策(英文),德、法文,代形合参,格物(磁学、热学、电光),天文学(天文揭要下卷),化学(原质总论),测量学,器具体操。
次季:经学(性理附),史学,中国政治学,古文,作中文策论(四书义、五经义、公牍书),记文字,各国政治学,公法学、理学(英文),地学(英文),作英文论,德、法文,微积学,格物(测算,测量学),泰西名人列传,器具体操。
第四年首季:经学(性理附),史学,中国政治学,古文,作中文策论(四书义、五经义、公牍书),记文字,各国政治学,伦理学(英文),性学(英文上半部),文学推源(英文),英文讲论,德、法文,化学(分质法),星学发轫(上半部),全体学(全体功用及卫生要旨),植物学,器具体操。
次季:经学(性理附),史学,中国政治学,中文策论(四书义、五经义、公牍书),记文字,各国政治学,富国政策(英文下半部),英文讲论,德、法文,代数根源,生物化学,格物理(量电法),星学发轫(下半部),动物学,器具体操。
第四章 学堂经费
第一节学堂经费归总办会同总教习总理大纲,并设收发处
一所,遴选得力委员专管收发银钱等项事宜,仍由总办、总教习随时认真稽查。
第二节学堂常年需用经费,就现在办法估计暂以六万两为
限,假巡抚拨定的款每年分四季赴藩库具领,嗣后如议扩充,原拨经费不敷开支,再行酌量添拨。
第三节学堂需用经费,应分额支、活支两项。如总办、总教习、监督、西学洋教习、华教习、中学教习、医生、委员、司事、差弁应支薪水,夫役应支工食,以及笔墨纸张油烛薪炭等项杂款,均属额支经费,所有一切详细数目,应由总办、总教习于开学一个月以前,切实估计,分清册呈明立案,以便逐年查照办理,内中如有应行增损之处,仍于年终预算明细请更正。又如购置书籍、报章、仪器并应用器物、家具所需价值,排印书籍、修补房屋器具、考选学生津貼家廩膳所需款项,以及陆续添购药房药材、工房物料、化学房材料、格物学所需质料器皿等项杂款,均属活支经费,其一切详细数目,固难预为估计,亦应先将筹办大概情形,分别缮具清单随案声明,开学后再由总办、总教习察看情形随时认真核办,即于指拨常年经费内动支,惟数在五百两以上者,仍应呈候巡抚核定。
第四节 建造学堂需费甚巨,不在此次指拨常年经费之内,
届时另由总办、总教习遴派员,绘图估工,核实勘办,所需经费候巡抚另行筹拨。
第五节议设译书局,添聘中西译员并添购各种西文书籍,
以及印书等项费用,需款甚巨,亦不在此次指拨常年经费之内,筹办时再由总办、总教习切实估计,约需经费若干,呈候巡抚另行酌拨。
第六节学堂常年经费,应由总办、总教习督同收发处员司
撙节动用,核实造报,不得稍涉虚糜。如有赢余,尽数另储,留备活支拨用。
第七节 收发处委员每年应将收发款目于六月、十二月清结
两次,分造四柱清册,连同原簿由总办、总教习核查,并公司派员复查一次,核对各项凭单、领状、发票、收据有无讹错,核对明晰,再行呈报巡抚鉴核。
第八节监督、教习、委员、司事、医生、差应领薪水,
按月由总办、总教习、教习查照,禀定数目,发给凭单,交收发处支付;总办、总教习薪水,由巡抚发给凭单支领,均不得提前预支。惟照章给假停课之期,准支本月全薪,不按日期扣算。
第九节每月二十五日以前,收发处员司应将堂内雇夫役
人等花名造具清册,由总办、总教习查阅签字后再交收发处,将应支工食分别称足分包,并书明重量及该夫姓名,届期由总办点名发给。
第十节 购置书籍、报章、仪器暨格物学所需质料、器皿、
化学房所需材料、工房所需物料、药房所需药料,以及陆续添购应用器物、家具,均由总教习核定,缮具付价凭单,交承办人员赴收发处具领。其原单仍先交总办查阅签字具领后,再汇存收发处备核。
第十一节 购置笔墨纸张油烛薪炭暨印书费、修理费、考选
学生费以及各项应用杂款,均由总办核定缮具支款凭单交承办人员赴收发处具领。其原单仍先交总教习查阅签字具领后,再汇存收发处备核。
第十二节 建造学堂各费、译书各费,筹办时由总办、总
教习会同缮具凭单交收发处支付。
第十三节 学生饭资均应自备,如实寒畯,亦可由学堂发给
津贴,每名至多不得逾三两之数,亦无一定名额,开学后由总办、总教习、监督随时酌量办理。此项津贴,即由总办、总教习会缮,凭单交收发处支付。
第十四节 如无以上各项凭单,收发处员司即不得擅发分
文,以重公款。所有各项凭单、领状、发票、收据,均由收发处汇存备查。
第十五节 遇季考之期,由总教习、监督评订甲乙,商同总
办开具各次清单,呈请巡抚核,至应否酌给奖赏,听候巡抚批定。
第十六节学生应用中学西学读本书应用笔墨纸张,均应自备,现值开办伊始,亦可酌量发给,以示体恤。其余应备中西善本书籍暨新式仪器等事项,即由学堂分别购置,以资讲习。
第十七节学生应用各种善本书籍,东省购求不易,拟由学
堂附便先购多部存储学堂,学生有愿购置者,准照原价售给。
第十八节 学生如带有银钱钞票以供旅费者,是否点交收发
处代为存储,听其自便。如不交存,倘有遗失等事,即与学堂无涉。
(再:学堂造成材甚宏,而计效尚缓,譬诸七年之病,求三年之女,其蓄之非旦夕间事也。自明年科场改制兼试中外各学,而东省囿于风气不乏朴学之士,究于各国政治、艺学素鲜讲求,其专习八股者甚至中国之政治、史学亦多不能贯通,转瞬应试未免束手。又:或中学颇具根底而已长,未能选入学堂,弃之亦良可惜,均宜导以向学之路,广其乐育之方。现拟于学堂外另设校士馆,举贡生监均准应课,按科场定制,月课三次:首课试中国政治史事论,二课试各国政治、艺学策,三课试四书五经义。认真扃考,秉公衡校,高等者优加奖励,以资观感,既使士子知所趋向,而来岁应试亦不致叹进取之难。惟中外政治、艺学书籍浩繁,贫士不克多购,中材莫能遍读,而向来流传之译本善本者殊少,初学或昧于问津。拟取各国史鉴、政治、艺学各书,先就通行者选择精本,用活字铅版多多排印,分发各属,俾士子购取肄习拓见闻,庶乡僻诸儒皆得渐窥门径,不难循序讲贯,由粗浅以及精深,实于造就人才不无裨益。是否有当,谨附片具陈,伏乞圣鉴训示。谨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