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节 货物运输保险

Original URL: http://lib.sdsqw.cn/bin/mse.exe?seachword=&K=g0&A=16&rec=10&run=13

货物运输保险分为进出口货运险和国内货运险。货运险先从海上物资运输保险起
步。20世纪50年代,国内货运险从水运开始。80年代后,山东省进出口贸易迅速发展,
保险公司适应外贸体制改革的需要,陆续下放进出口货运险业务展业权,进出口货运
险业务快速发展。公路货运险业务发展滞后,起先主要以铁路货运险为主。1991年铁
路部门依法实行保价运输后,保险公司一方面发展铁路货运险业务,另一方面积极发
展水路、陆路、航空等货运险业务,重点发展公路货运险业务。随着全省交通运输事
业的发展,国内水路、陆路、航空等各种货运险业务发展迅速。2005年,全省货运险
保费收入2.19亿元。

一、进出口货物运输保险
进出口货物运输方式有海运、陆运、空运、邮包和多式联运等。山东省进出口货
运险业务主要涉及青岛和烟台等港口城市。
1949年6月,中国、太平、长城、大安、永安5家驻山东的华资保险公司和英商太
古洋行保险部为驻上海或境外的总公司办理进出口货运险业务。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成
立后,因国际间的再保险业务由人保总公司集中经营,山东省仅青岛、烟台两地保险
公司办理进出口保险业务(称涉外保险),且由人保总公司直接领导,人保山东省分公
司未设立相应的管理机构。12月,中国保险公司青岛分公司办理进出口保险业务,以
原来经营进出口保险业务的各民营保险公司为经纪人招揽业务。在一般货物运输中,
开办附加运输兵险(即战争险)。由于外贸出口多为小批量,进出口保险业务出单量虽
日益增加,但保费收入数额不大。
20世纪50年代初期,进出口货运险展业地区逐年扩大,承保比重有很大改变,保
费收入逐年上升。1950年,青岛市货运险业务保费收入在华东地区排名第二,仅次于
上海,新海连(今江苏连云港,1953年1月前属山东省临沂专区)以盐运保险为主。10-
12月,烟台保险代理处开办以国营企业、合作社为重点的外运物资保险,国营运输保
险业务占46.7%,私营占53.3%(因私营经济力量集中在出口商方面)。凡由中国银行烟
台市支行结汇出口作为CIF(成本加运费、保费到岸价) 价格货物的运输业务,全部争
取投保,当年投保的主要是中国油脂公司烟台支公司。1950年10月1日至1951年4月,
人保烟台市支公司为中保青岛分公司代理少量的运输保险业务,加保驳运水渍险 (木
船水渍险)。
1952年,人保青岛市分公司办理国营外贸公司的货运险业务,中国保险公司青岛
市支公司办理民营外贸商人的货运险业务。
1953-1956年, 由于海上货运险风险减少,保户投保附加运输兵险逐渐减少,国
外运输保险费率降低,保费收入有所下降,加之民营外贸渐趋萎缩,中国保险公司货
运险业务量锐减。1953年,山东省办理进出口货运险业务的有青岛、烟台、济南、淄
博4个地区, 青岛市进出口货运险承保金额仅占青岛出口贸易总额的10%。烟台在195
4年前仅限于承保香港业务, 人保烟台市支公司无专人负责国外业务。1955年,人保
山东省分公司委派人保青岛市支公司工作人员去人保烟台市支公司,以加强业务力量。
当时出口货物主要是手工艺品及土产、丝绸、粮油食品、土杂品等,通过邮包运输,
出口地为中国香港和欧洲、东南亚的十几个国家和地区。保险公司通过降低费率和运
费争取业务(有的降为50%)。当年,人保烟台市支公司保费收入2323元,保额32万元。
1956年,山东省海上货运险业务由人保青岛、烟台市支公司独家经营,中国保险公司
仅有代理职能。 3月,国外货运险普遍降低费率。出口货运险业务有发展,出口货物
中只有棉麻织手工艺品,属一般货运险。
1957年起,进出口货运险业务逐渐向远洋发展。人保青岛市支公司专设涉外保险
展业人员,并派员参加在广州举办的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直接参与外贸洽谈。先
后在香港、澳门、新加坡、伦敦、马赛、汉堡、鹿特丹、神户、大阪等地建立境外检
验、理赔代理关系。人保烟台市支公司以办理工艺品出口货运险为主要对象 (因封港
曾一度停办) 。1958年,山东省进出口货运险保费收入是1953年的33倍,较1957年增
长53.66%;展业地区扩大至西欧、澳洲、东南亚、非洲、中近东、北美等远洋地区。
1953-1958年, 全省进出口货运险累计收入外汇保费折合人民币102.88万元, 赔款
11.97万元, 赔付率11.63%,其中青岛市业务量最大,占全省进出口货运险保费收入
的94.65%。

1953-1958年山东省进出口货运险业务经营情况一览表

表1-14 单位:元
┌──┬────────────────────────┬────┬───┐
│年份│保费收入 │赔款支出│赔付率│
│ ├─────┬─────┬────┬───┬───┤ │(%) │
│ │合计 │青岛 │烟台 │济南 │淄博 │ │ │
├──┼─────┼─────┼────┼───┼───┼────┼───┤
│1953│12374.24 │12374.24 │ │ │ │160.29 │1.30 │
├──┼─────┼─────┼────┼───┼───┼────┼───┤
│1954│50472.37 │50284.58 │187.79 │ │ │12819.85│25.40 │
├──┼─────┼─────┼────┼───┼───┼────┼───┤
│1955│97863.11 │95539.28 │2323.83 │ │ │14892.29│15.22 │
├──┼─────┼─────┼────┼───┼───┼────┼───┤
│1956│198394.24 │190605.32 │7404.86 │288.33│95.73 │4195.76 │2.11 │
└──┴─────┴─────┴────┴───┴───┴────┴───┘
续表
┌──┬────────────────────────┬─────┬───┐
│年份│保费收入 │赔款支出 │赔付率│
│ ├─────┬─────┬────┬───┬───┤ │(%) │
│ │合计 │青岛 │烟台 │济南 │淄博 │ │ │
├──┼─────┼─────┼────┼───┼───┼─────┼───┤
│1957│264022.72 │233956.03 │29898.69│168 │ │24585.64 │9.31 │
├──┼─────┼─────┼────┼───┼───┼─────┼───┤
│1958│405686.12 │391015.71 │14313.27│357.14│ │63065.73 │15.55 │
├──┼─────┼─────┼────┼───┼───┼─────┼───┤
│累计│1028812.8 │973775.16 │54128.44│813.47│95.73 │119719.56 │11.64 │
├──┼─────┼─────┼────┼───┼───┼─────┼───┤
│份额│100.00% │94.65% │5.26% │0.08% │0.01% │ │ │
└──┴─────┴─────┴────┴───┴───┴─────┴───┘

说明:“份额”指保费收入占全省保费总收入的比重。

1959年,国内保险业务停办,保险机构撤销,进出口货运险业务并入当地人民银
行外汇科办理,对外仍以人保公司名义开展业务,签章仍用人保公司印章。当年,远
洋货运险覆盖率约80%~90%, 主要为出口海运和出口陆运保险。3月1日起,
国际陆、空、邮运进出口货物全部停办,山东省只有青岛、烟台两市办理进出口货运
险业务。当时,国内食品、土产、粮油出口贸易压缩,地方进口贸易办法改为在订货
成交口岸投保,因自然灾害,大批量出口的农副产品减产,出口量减少,保费收入下
降。烟台市出口货运险主要承保抽纱品,占出口货物保险的70%。
1960-1963年, 经香港中转的贸易扩大,为进出口货运险业务提供了有利条件,
保险公司主要承保出口港澳地区的抽纱品。 1960年和1961年进出口货运险赔付率为2
01.69%和307.55%, 出现严重亏损。1963年起,保险公司对进出口货运险加强调查研
究和资料积累工作,争取投保的重点对象和重点商品,及时与各口岸交流,力求银行
与外贸、口岸之间步调一致。
1966年7月, 中国银行从人民银行分出,中国银行青岛分行和中国银行烟台办事
处成立,内设保险科,主要经营进出口货运险业务。至1971年底,山东省进出口货运
险业务未有大的发展。 1966-1971年,中国银行烟台办事处出口货运险年保费收入不
超过2万美元。
1972年, 山东对外贸易有所发展,保险业务随之增加,出口货运险承保比重在8
5%以上。
1973年3月后, 人保山东省分公司执行“进口货物一般由我方保险,出口货物一
般由对方保险”(简称“两个一般”)的政策,出口货运险保费收入减少一半,呈萎缩
状态。
1979年2月, 人保山东省分公司不再强调“两个一般”政策,改为按照平等互利
的原则,方便贸易,由买方自愿选择。人保山东省分公司加强进出口货运险业务展业
队伍建设,在抓重点地区、重点商品的基础上,抓重点客户,积极开办对外来料加工
及装配业务保险等新险种。同年,中国银行济南分行开始办理进出口货运险业务,保
费收入大幅增长。同年,中国银行烟台市办事处进出口货运险保费收入19.1万美元,
比1979年前有较大提高。
1980-1981年,山东外贸出口形势较好,进出口货运险业务有新的发展。1980年3
月,进出口货运险业务从中国银行青岛分行划归人保青岛市分公司办理。当年,人保
青岛市分公司出口兔毛的承保比重为93%,花生仁、花生果承保比重由1979年的40%上
升至81.8%。 人保烟台市中心支公司出口货运险保费收入51.9万美元,比1979年增长
271%。1980年,全省进出口货运险保费收入535.5万美元,赔付141.8万美元,赔付率
26.48%。其中出口远洋货运险保费收入427.6万美元。1981年,人保烟台市中心支公
司对出口港澳地区的抽纱品全部办理出口货运险,对少量的远洋出口 (如烤生果、罐
头)也办理保险。同年,山东省进出口货运险保费收入775万美元,创历史最好水平,
其中烟台市中心支公司进出口货运险保费收入61.8万美元。
1982-1983年, 山东对港澳地区出口额减少,1982年烟台市的绣品货物出口量比
1981年下降40%,直接影响出口货运险业务。1983年,全省进出口货运险开办6个险种,
但因执行新费率,对港澳地区按7折计算,比1982年降低10%,又因国际市场不景气,
保费收入下降。全省进出口货运险保费收入516.5万美元,下降5.14%,其中出口货运
险保费收入480.8万美元,进口货运险保费收入35.7万美元。
1984年,人保山东省分公司与外经贸、银行、专业进出口公司等部门、单位联合
发文,扩大业务来源。4月1日起,人保部分县(市、区)支公司有直接进行进口货物检
验资格。出口至日本的服装、针织品的投保比重由过去的10%上升至30%,石油、饲料、
棉纱和棉花的投保比重分别为33%、93%、50%和44%。烟台市工艺品出口货物投保率为
100%。1984年,全省进出口货运险保费收入637.2万美元,同比增长23.37%。
1985年,山东省新开办的出口货运险险种增加至28个(不含附加险)。全部出口商
品货运险投保比重为62%。随着各市(地) 大量进口成套设备,进口货运险业务有较大
发展。人保青岛市分公司派员对重点工程进行调查,向全省订货部门发出在国内办理
保险的宣传信件,采取对外运公司清单逐笔核对有无漏保等办法,扩大展业。上半年,
因通过港澳地区的转口贸易中断,全省出口货运险保费收入减少,其中人保烟台市分
公司保费收入减少49.34%。 同年,山东省进口货运险投保比重为95%以上,进出口货
运险保费收入636.4万美元。
1986-1987年, 山东省从内地直接启运,以陆运出口港澳的外贸商品,凡按到岸
价(CIF)条件成交的,均在港口公司办理出口货运险,内陆运输阶段的保险包括在内,
由当地办理托运出口货物运输的单位, 在托运单上加注“已在港口保险” 字样。 1
986年, 人保山东省分公司、青岛市分公司、烟台市分公司进出口货运险委托省内外
贸、经贸、工贸进出口公司代为争揽业务。1987年,人保全省系统利用山东省春季对
外贸易洽谈会开展展业宣传,会议期间对外签订的合同项目的保险事宜均在国内办理
保险手续,保费收入比上年有较大增长。
1988年,山东对外经济开放区均开办进出口货运险业务,合资企业的进出口货物
由合资企业代办。外贸进出口权下放后,在各外贸公司建立代办网络。凡由外经委部
门备案批复的“三来一补”(来料加工、来样加工、来件装配和补偿贸易)合同项目下
的财产、运输等保险业务,均由外经委部门代办。
1990年,人保山东省分公司及各市(地)分公司利用参加全省对外贸易交易会及广
州、哈尔滨、大连等地各类外贸交易会的时机,进行业务宣传和洽谈活动,主动登门
为客户服务, 保持了业务持续增长。同年,全省进出口货运险保费收入同比增长7.1
6%,居人保全国系统第四位。
随着全省扩大对外开放,大力发展外向型经济,进入全省的三资企业和“三来一
补”项目大量增加。保险企业重点开办三资企业进出口货运险业务,委托三资企业代
办自营进出口货运险业务。1991年,人保青岛市分公司外汇保费占总保费的比重在全
国人保系统居首位。
1992年,人保山东省分公司全面开展进出口货运险业务,抓重点工程和大项目,
发展航空、石油开发、电脑、高科技开发、对外承包工程和劳务合作等领域。同年,
出口港澳保费收入比1991年下降15.44%,主要原因是烟台抽纱公司出口港澳的货物因
铁路发运困难,转运远洋;一类商品放开经营后,各外贸公司带保险成交的少,外贸
抽纱出口港澳业务减少,外贸公司派驻外省和海外机构增多,进出口货物大多在省外
或海外投保,合资企业和有外贸经营权的企业,大部分在国外投保。保险企业为争揽
业务,压低费率,进出口货运险保费收入下降。1995年,人保全省系统进出口货运险
保费收入13943万元,比1994年下降1.65%。1996年,中保财险山东省分公司进出口货
运险保费收入9645万元,比1995年下降30.34%。1997年上半年,进出口货运险保费收
入1193万元, 比1996年同期下降3.2%,其中业务量较大的烟台市分公司业务减少114
万元。1997年7-9月,中保财险山东省分公司下放展业权,改革传统展业模式及做法,
在烟台、济南、潍坊、淄博、临沂等市进行展业权下放试点。各市(地)分公司争取三
资企业、有进出口经营权的工贸企业办理进出口货运险预约保险,选拔培养进出口货
运险人才,以适应国际贸易中逐步采用电子单据和进出口货运险业务量不断增多的新
情况,给开办进出口货运险业务的公司配备办公用具,保证业务正常运转。1997年下
半年,人保全省系统进出口货运险走出低谷。各保险公司展业重点向三资企业、自营
进出口企业转移,开办管道油、气运输险,邮包、特快专递等保险业务。中保财险山
东省分公司适应外贸体制改革后跟踪展业的需要,将进出口货运险展业权下放至有条
件的县(市、区)支公司。
随着山东省外贸交易发展,进出口货运险险源增加。各财产险公司通过海关、铁
路、外经贸等部门,收集进出口货物实际发生额,扩大服务领域,附加利损险。在展
业方式上,采取自办、代办、营销等模式,扩大展业队伍。人保山东省分公司实行进
出口货运险单险种考核,调动基层公司展业积极性。人保济南市分公司下放进出口货
运险展业权后,2000年进出口货运险保费收入1347.3万元,增长159%,其中利损险增
收保费600余万元; 人保潍坊市分公司进出口货运险保费收入239.4万元,同比增长4
1.32%。
2001年,国家对出口货运险免征7%的营业税,保险公司经营成本相对降低。因出
口贸易以FOB(船上交货) 价格条件成交多,保险多由国外买方办理,进出口企业由习
惯做FOB或CFR(成本加运费) 价格贸易,改做CIF价格。人保山东省分公司对全省系统
200余名业务人员进行专业培训,提高人员素质。人保财险淄博市分公司辖内县(市、
区) 支公司均开办进出口货运险业务,上半年进出口货运险保费收入183.1万元。200
1年,人保全省系统承保比重占山东省进出口总额的25.12%,同比增长10%。
随着山东省进出口贸易额增加,保险公司扩大展业范围,进出口货运险成为新的
业务增长点。各财产险公司对当地工商企业和可做进出口贸易业务的外贸企业、三资
企业和自营进出口企业进行险源调查,建立客户档案。2002年第一季度,人保山东省
分公司进出口货运险业务同比增长45.86%。各财产险公司建立进出口货运险业务险源
信息库,在展业渠道上以大型三资企业、外贸企业为重点,以海关、结汇银行为代理,
发展分散性业务。各财产险公司与青岛、济南、潍坊、烟台、临沂等机场建立联系,
开展航空运输货物、航空旅客行李保险业务。2003年,烟台市外贸进出口总额58.9亿
美元, 增长31.56%, 带动人保财险烟台市分公司进出口货运险保费收入同比增长
63.71%。
2005年,全省外经外贸、高新技术、民营经济的发展政策,为发展进出口货运险
业务提供了机遇。各财产险公司采取直销、营销、代理渠道,对有险源而展业人才不
足的基层公司,上级公司统一调度专业人才组建营销团队,同时对职工进行基本实务
知识培训,推动进出口货运险业务发展。

1980-2005年人保全省系统进出口货运险业务经营情况统计表

表1-15 单位:万美元 万元
┌──┬────┬────┬─────┐
│年份│保费收入│赔款支出│赔付率(%)│
├──┼────┼────┼─────┤
│1980│535.5 │141.8 │26.48 │
├──┼────┼────┼─────┤
│1981│775 │300.7 │38.80 │
├──┼────┼────┼─────┤
│1982│544.5 │217.9 │40.02 │
├──┼────┼────┼─────┤
│1983│516.5 │185.8 │35.97 │
├──┼────┼────┼─────┤
│1984│637.2 │198.1 │31.09 │
├──┼────┼────┼─────┤
│1985│636.4 │150.2 │23.60 │
├──┼────┼────┼─────┤
│1986│813.4 │222.4 │27.34 │
├──┼────┼────┼─────┤
│1987│1051.9 │318.3 │30.26 │
├──┼────┼────┼─────┤
│1988│1174.5 │600.4 │51.12 │
├──┼────┼────┼─────┤
│1989│1232.2 │513.3 │41.66 │
├──┼────┼────┼─────┤
│1990│1320.4 │526.8 │39.90 │
├──┼────┼────┼─────┤
│1991│1691.4 │621.9 │36.77 │
├──┼────┼────┼─────┤
│1992│10223 │5128 │50.16 │
├──┼────┼────┼─────┤
│1993│11316 │5896 │52.10 │
├──┼────┼────┼─────┤
│1994│14176.9 │10851.5 │76.54 │
├──┼────┼────┼─────┤
│1995│13942.6 │8250.9 │59.18 │
├──┼────┼────┼─────┤
│1996│2021.6 │427.3 │21.14 │
├──┼────┼────┼─────┤
│1997│8436 │5706 │67.64 │
├──┼────┼────┼─────┤
│1998│6773 │5208 │76.89 │
├──┼────┼────┼─────┤
│1999│5495 │3730 │67.88 │
└──┴────┴────┴─────┘
续表
┌──┬────┬────┬─────┐
│年份│保费收入│赔款支出│赔付率(%)│
├──┼────┼────┼─────┤
│2000│6230 │1923 │30.86 │
├──┼────┼────┼─────┤
│2001│6853 │2311 │33.72 │
├──┼────┼────┼─────┤
│2002│5139 │2131 │41.48 │
├──┼────┼────┼─────┤
│2003│5714 │1457 │25.50 │
├──┼────┼────┼─────┤
│2004│5936 │1287 │21.68 │
├──┼────┼────┼─────┤
│2005│5747 │2305 │40.11 │
└──┴────┴────┴─────┘

说明:1980-1991年统计单位为万美元,1992-2005年统计单位为万元(人民币)。

二、国内货物运输保险
国内货运险随着交通运输事业的发展不断扩大业务范围。水上运输险从沿海扩及
内河,陆上货运险由铁路扩及陆路、航空,并增加相关责任保险及附加险。

图1-5 1951年11月9日人保临淄县支公司签发的火车运输保单。

1951年,华东区财政经济委员会决定,所有国营企业的运输物资须办理保险手续。
内河木船运输险陆续开办,陆上火车、汽车、大车运输险和兵险、水渍险、雨淋险、
破碎渗漏险、偷窃提货不着险、牲畜运输死亡险等附加险业务随之开办。承保对象主
要是私营工商业户,通过银行押汇关系和保险经纪人争揽业务,随着业务的发展,保
险公司与国营企业签订保险合约,与运输机构签订代理合同,协助办理保险业务。当
年,在人保青岛分公司所辖单位的运输保险业务中,烟台、石岛、龙口等地土特产运
输保险最多。除粮食、盐业部门陆运(火车、汽车、驿运等工具装载)物资不办理保险
外,保险公司基本控制了业务来源。
1952年10月15日,人保山东省分公司与合作社订立全面运输统保合约,对土特产
滞销品的运输保险,某些地区物资交流会上成交货物的运输保险,实行费率优待(9折
收费)。
1953年起,货运险采取代理处代理和统保合约两种形式开展业务。对统保单位每
年检查,要求投保单位的运输物资按账面价值一次投保,以物资调拨单代替起运通知
书(在调拨单上加盖保险公司印章,注明“已承保”字样,每月底根据调拨单结算1次)。
同年,人保山东省分公司贯彻落实全国第三次保险会议提出的“停办农村保险业务,
整理城市保险业务”的方针,货运险中的兵险、雨淋险、木船水渍险及偷窃提货不着
险、牲畜运输死亡险等附加险停办。
1954年7月, 商业部为降低商品成本,减少流转费用,提出“有险则保,无险不
保”,大部分国营商业单位先后作出部分陆运物资不再办理保险的决定。全省陆上货
运险业务萎缩。
1955年初,花纱布、食品、茶叶、化工、五金、土产、丝绸等货物陆续不再投保,
货运险业务锐减。当年,货运险保险金额以成本为限,即当地采购价加运费,不保利
润。 全省货运险保费收入比1953年下降28%。1958年的保费收入不到1950年的一半。
1959年1月起,人保山东省分公司停止承保新的国内货运险业务。
20世纪80年代至90年代初期,国内货运险以铁路货运险为主,赔付率一直偏低。
为此,铁道部门筹备自办保险业务,竞争局面开始出现。
1980-1983年, 人保山东省分公司集中精力抓企财险业务,因机构、人员等诸多
因素限制,人保山东省分公司的货运险业务量较小。
1980年, 人保青岛市分公司办理两笔货运险业务,保费收入1000元。1982年7月
起,济南、青岛等铁路站点试办铁路货运险;人保烟台地区中心支公司在烟台、威海、
石岛、 龙口4个港口试办蜜蜂运输保险,委托港务部门代办业务115笔,保额540.3万
元,保费收入3696元。
1983年,人保山东省分公司成立货运险领导小组,对全省铁路沿线各主要货运站
进行调查,开始组建代理机构,当年,铁路货运险保费收入39万元。人保青岛市分公
司试办汽车承运人责任险,在部分沿海地区开办轮船运输保险业务,开办少量航空货
运险业务。
1984年,人保山东省分公司执行人保总公司制定的《铁路货物运输保险条款》。
9月1日,人保山东省分公司与济南铁路局联合下发通知,要求凡济南铁路局所属运量
较大的货运站,均代办铁路货运险业务。当年,铁路货运险保费收入158万元。
1985年, 铁路货运险成为全省货运险主要业务,保费收入600余万元。在展业方
法上,将原来青岛的6个二级站预约保险业务转由铁路代办。人保各市(地) 分支公司
陆续开办铁路、公路、港口货运险业务。人保潍坊市分公司确定公路货运险由潍坊市
交通局代办,市、县专业运输公司所属独立核算的车队,县、区运管所和乡(镇)交通
管理站及自办运输的企业、事业单位,根据工作量设立专职或兼职保险代理处,代理
公路货运险业务。
1986年10月1日起, 人保山东省分公司执行人保总公司制定的《国内水路、铁路
货物运输保险条款》。新条款依照货物本身特点分为基本险和综合险,费率分别厘定。
火灾、暴雨、碰撞、倾覆、搁浅等13种灾害事故为基本险责任,综合险除负责基本险
责任外,还负责一般易损货物、特别易损货物的被盗、雨淋、包装破裂等灾害事故。
各单位根据运输货物的性质、种类,按适应险别投保。原《公路货物运输保险条款》
及附加破碎渗漏险、淡水雨淋险、包装破裂险和偷盗险特约条款停止使用。公路货运
险参照《国内水路、铁路货物运输保险条款》执行,费率按《国内水路、铁路货物运
输保险条款》费率表的陆运、汽车、拖拉机费率档次执行。当年,全省货运险仍以铁
路货运险为主,水上货运险承保地区从沿海扩及内河。
同年,人保全省各级公司对运输专业户、联户开办承运货物责任保险,对国营、
集体企事业单位(含专业运输企业和非专业运输企业)的货物运输办理货运险,不办理
承运货物责任险。人保基层公司一般在办理承运货物责任保险时,与机动车辆险、船
舶险一同办理。个体户承运的货物多为沙石、砖、水泥等建筑材料,价值不高、损失
小,投保业务量不大。
1987年初,人保山东省分公司召开货运险座谈会,就费率、保额、保险责任起讫
期限等问题作出明确规定。各分支公司开展铁路、公路、航空、水运货物运输综合保
险业务,铁路部门应负的责任转由保险公司承担,以缓和保险公司与铁路部门的矛盾。
同年,人保青岛、济南、烟台市分公司专门成立货运险科,配设专人。在展业险别上
采取弹性做法,既争取保户投保综合险,也允许保户投保基本险。7月1日起,人保山
东省分公司执行人保总公司与交通部联合印发的《铁路、水路货物运输实行保险与负
责运输相结合的补偿制度的规定》 。9月27日,济南铁路分局、青岛铁路分局与人保
青岛、淄博、潍坊、烟台、东营市分公司印发补充规定,除运输货币、票证、有价证
券、文件、账册、图标、技术资料及无法鉴定价值的财产,军用物资,金银、珠宝、
首饰、古玩、古书、古画、邮票、艺术品、稀有金属和其他珍贵物品 (经保险公司和
托运人双方事先协议约定除外),牲畜、禽类和其他饲养动物、昆虫(经承保特约保险
责任者除外) 外,均动员托运人投保货运险。下半年,人保淄博市分公司在周村区试
办公路货运险。
1988年,人保山东省各分支公司依靠代办形式发展货运险业务。对物资吞吐量较
大的单位,会同代办单位办理预约统保,试办公路货运险,开展一条龙鲜货保险;参
与苹果、西瓜、蒜薹等大宗农副产品的进销调存活动,开展综合货运险。新运行的兖
石铁路沿线各站先后代办铁路货运险业务,至此,全省各市(地)均开办了铁路货运险。
全省推广人保淄博市分公司开展预约保险的经验后,济南铁路局放弃保价运输的计划,
人保全省系统赢得开办铁路货运险的主动权。随着济南、青岛机场扩建,航班增加,
航空货运险业务有所发展,但业务比重很小。
1989年,全省货运险业务取得突破性发展。人保山东省分公司发挥多渠道代办作
用,开拓服务领域,通过与铁路系统联合召开货运险工作会议,改进代办手续,落实
代办内容,和全省199个火车货运站中的156个建立专职代办关系。同年,人保山东省
分公司印发《公路货物运输保险条款》、《承运人责任保险条款》、《鲜货物品特约
保险条款》,在大型工矿、商业、供销企业中推广人保青岛、淄博市分公司推行预约
保险的经验,促进公路和联运保险业务的开展,全省国内货运险同比增长49.24%。
1990年, 人保山东省分公司对铁路货运大宗货物价格进行调查,制定13大类139
种货物价格表,作为代办站核定保费的依据。同年,烟台市分公司开办客、货滚船海
上运输特约保险,作为《国内水路、铁路货物运输保险条款》的附加险承保,保险责
任自签发保险凭证且保险车辆进入指定货滚船体时起,至保险车辆抵达保险凭证上注
明的目的地港码头且驶卸上岸时止, 费率为1‰,由烟台港务局代办。1990年,全省
国内货运险保费收入比上年增长10.55%,占全省国内财产险业务收入的11.90%。

图1-6 1980-1990年山东省国内货运险业务量统计示意图。

1991年1月16日, 人保山东省分公司、省商业厅、省供销合作社联合下发通知,
要求全省商业、供销系统经营的商品在办理铁路、公路、水路运输时,向当地人保公
司投保货运险。发运量较大的单位,如储运、百货、食品、副食品、五金交电、化工、
棉麻等公司(站) ,与当地人保公司签订代办协议,代办预约货运险业务。1月26日,
省经委、省财政厅、人保山东省分公司联合下发通知,要求各企业单位的固定资产和
定额流动资产,入仓库储存及运输途中的原材物料,向人保全省各分支公司投保企财
险、机损险和货运险。人保全省各分支公司采取“一单到底”预约办法办理货运险。
人保潍坊市分公司委托当地工商银行代办此项业务,工商银行规定:全市范围内,在
工商银行开户的企业不参加预约货运险的,在贷款上予以限制。5月1日起,《中华人
民共和国铁路法》(简称《铁路法》)中的保价运输条款实施。凡保价货物无论是限额
以下还是限额以上,不再承担赔偿责任,1991年前签发的国内货运险保单仍按原补偿
制度的规定办理。原《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水路、铁路货物运输保险条款》更名为《中
国人民保险公司水路、 陆路货物运输保险条款》。8月20日,人保山东省分公司转发
中国联合航空公司和中国人民保险公司联合通知,规定各机场所在地人保分支公司办
理国内航运险业务,由联合航空公司代理;未开办货运险业务的联合航空公司,先开
办航空旅客行李运输险,保额定为500元和1000元两种,费率6‰。当年,人保济南、
威海、 潍坊、济宁市分公司开办国内航运险业务。9月17日起,铁路部门代办货运险
业务财务管理发生变化,铁路车站代办货运险的保费收入不能随保险凭证同时交接,
保险公司办理铁路货运险业务受到严重影响,人保山东省各级公司转向发展公路、水
路货运险业务。 11月4日,省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进一步发展我省货物运输保险的
通知》,要求凡在山东省境内利用陆路、水路、空中运输工具起运或转运的货物,按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产保险合同条例》参加保险,所支付的保费按财政部规定列企业
成本。铁路实行保价运输后,保险公司改变依靠铁路代办的办法,采取自办为主,铁
路、港口、公路、航空和联运等多家代办为辅,多渠道发展预约货运险;展业方式由
依靠铁路全面代办转向依靠企业预约和直接展业。人保青岛市分公司采取“一单到底”
预约保险做法,把大中型企业单位及铁路专用线作为开展货运预约险的重点,扩大范
围。人保淄博市分公司采取在承保企财险的同时,将预约货运险附加承保,收到较好
效果。人保潍坊市分公司与财政、税务、人行、经委、商业、交通、供销等部门协同,
做大中型企业的预约和联运货运险工作,逐个企业登门动员签订预约货运险协议。人
保青岛市分公司及所属县(区)支公司开展企业自运业务的公路预约货运险业务,企业
经公路运输的货物全部参加货运险。人保山东省分公司开办国内航运险和国内航空行
李运输险特约业务。当年,人保全省系统国内货运险保费收入占国内财险业务收入的
11.26%, 其中青岛市保费收入2217万元,比1990年增长12.9%,占全省国内财险业务
收入的18.88%;铁路货运险保费收入占总货运险业务的80%,公路货运险保费收入776
万元,比上年增加483万元,增长265%。
1992年8月28日,人保山东省分公司与省公安厅联合下发通知,规定10月1日起,
凡运输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的单位和个人(含外省市在山东省提货的)原则办理易燃易
爆化学危险品运输险。 12月1日起,凡运输民用爆炸物品的企业单位,办理货运险。
1993年3月, 人保山东省分公司与省公安厅消防局联合召开全省化学危险品运输保险
联席会议,对全省从事生产、经营、运输化学危险品的企业进行调查摸底,采取一次
交费预约统保的办法, 在办理准运证的同时办理保险手续。4月,修订后的《国内水
路、陆路货物运输保险条款》颁布。各保险公司开展公路、铁路、水路货运险业务,
扩大预约保险单位,开办火车到站联运险等。1993年底,人保全省系统货运险保费收
入比1992年增长18.63%。铁路实行保价运输后,给开展铁路货运险带来困难。保险公
司成立货运险专业机构,加强对货运险业务的管理和开发。太平洋保险青岛分公司成
立货运险营业部,主要开展铁路货运险业务。人保青岛、济南、烟台市分公司专设货
运险营业部,其他市 (地) 分公司设专人负责货运险业务。人保山东省分公司及各市
(地)分公司成立货运险清算中心,加快清算速度,提高清算质量,使理赔速度比铁路
的保价运输快,以赢得客户信赖。1994年,人保济南、烟台、潍坊、济宁、东营、日
照、莱芜、德州等市(地) 分公司货运险业务增长幅度都在17%以上。人保淄博、潍坊
市分公司保费收入分别增长16%和34%。9月1日起,人保山东省分公司、青岛市分公司
执行《国内水路、陆路货物运输保险鲜活运输特约条款》,原《鲜活运输保险特约条
款(试行)》废止。
随着国内货运险业务的发展和《铁路法》的实施,保险公司采取铁路转公路、保
价转保险等方式争取业务,运用公路预约、企业代办等各种手段,采用公路局代办定
额公路货运险的办法发展业务。 1995年5月24日,人保山东省分公司转发人保总公司
通知,对预约统保有关企业实行优惠或无赔款返还,对开展业务的基层公司在费率上
给予灵活政策。6月1日起,统一使用货运险新保单,旧保单作废。
1996年,人保山东省分公司与济南铁路局签订代理协议,开展铁路保价运输的补
充保险和站至仓的保险业务。通过大型专业运输公司和单位运输车队代理公路货运险
业务,依靠有关部门开展特殊物资(危险品)运输保险业务;大力推行公路货运险定额
保单,采取委托代办、直销与代销并举等措施;对沿海内河航运发达地区发展水路货
运险,开展行李包裹保险和航空货运险业务;开办铁路暂存货物保险、保价补充基本
保险、 航空鲜货运输保险等新险种。当年,人保淄博市分公司铁路货运险保费收入1
285万元, 同比增长14%,占全省铁路货运险业务的40%;人保烟台市分公司开展铁路
专用线预约代办和铁路转公路货运险,保费收入279万元。
随着山东商品批发市场的快速建立,批发市场货物运输量增加。1996年,省工商
局与中保财险山东省分公司联合下发通知,要求各批发市场国有、集体、私营、个体
股份批发经营者,凡利用汽车、火车、船舶等运输工具运输批发货物的,均办理货运
险,保费由批发者或购货者交纳。中保财险全省系统国内货运险保费收入较上年增加
1679.7万元,同比增长17.14%,其中,公路货运险(青岛除外)保费收入3916万元,同
比增长32.91%, 增收969.7万元,占货运险比重由上年的41.32%上升为44.90%;铁路
货运险保费收入3248.9万元, 同比增长9.01%。公路货运险业务收入首次超过铁路货
运险。
1997年1月1日起,济南铁路局管辖的山东境内各站为中保财险山东省分公司代理
铁路货运险业务;青岛分局管辖内各站为太平洋保险青岛分公司代理铁路货运险业务;
徐州分局管辖内山东省境外各站的代理货运险业务,由徐州分局协商当地中保财险分
支公司办理。铁路实行保价运输后,运量减少,影响保费收入。各保险公司展业重点
转向公路货运险,推销公路货运险定额保单。中保财险山东省分公司在临沂、潍坊、
淄博试办批发市场货运险,在全省开办危险品运输保险业务。上半年,中保财险全省
系统平均每月货运险保费收入1065万元。11月12日,省交通厅通知各市 (地) 交通局
(委)、交通运输管理部门与当地中保财产险公司签订代理协议,代理运输业户公路货
运定额险。沿海内河地区保险公司发展水路货运险业务。中保财险各分支机构重点开
展酿酒、粮油、化工、机械、建材等企业及三资企业的预约货运险业务,开展铁路转
公路、保价补充保险和铁路暂存货物保险,开办邮电特快专递保险和航空行包定额保
险。1997年,中保财险山东省分公司有32个县(市、区)支公司货运险保费收入在百万
元以上。
1998年,交通部在渤海湾实行滚装车辆保价运输,1月1日起由大连海运公司具体
承办,凡属大连海运公司的滚装轮,一律实行保价运输,导致中保财险烟台市分公司
保费收入比上年减少800余万元。 铁路货运险业务下滑,烟台、淄博等市货运险业务
负增长。 4月,各保险公司执行新的《公路货物运输保险条款》、《公路货物运输保
险附加盗窃、抢劫保险条款》、《国内公路货物运输定额保险条款》,组织公路货车、
拖拉机定额保单推销活动。 7-9月,中保财险全省系统推销公路货运险定额保单保费
收入4244.6万元。中保财产险各市(地)分公司改变展业方式,由铁路部门代理向直销
为主转变,成立货运险专职机构,各县(市、区) 支公司均设1名专职货运险人员,实
行货运险单险种费用奖励。人保潍坊市分公司开展以公路货运险为龙头的货运险业务
突击展业活动,采取代理、直销、营销齐头并进,加强信息搜索,掌握大型项目、设
备等动态信息,通过参加各种形式的商品交易会、洽谈会以及承运部门召开的大型货
主会做好宣传工作。2000年,省航运管理局与人保山东省分公司召开联席会议,恢复
海上客、货滚装船运输险业务。2000年,人保全省系统国内货运险保费收入同比增长
1.68%, 改变了连续两年负增长的局面。人保全省系统铁路货运险增长35.48%,济南
市铁路货运险增长106.24%。
随着保险公司之间竞争加剧,费率下降,货运险单均保费减少。铁路保价业务量
大,保险公司承保铁路货运险难度加大。各财产险公司向小险种和分散性险种倾斜,
扩大业务范围。 人保烟台市芝罘区支公司对货运险保费5万元以上的保户建立档案,
对货运险实行单险种考核,2001年,货运险保费收入392万元,较上年增长133万元,
增长51.35%; 赔款41.3万元,比上年减少17.23万元。各财产险公司利用营销员推销
公路货运险定额保单,扩大货运预约险业务承保面。人保泰安、济南市分公司公路货
运预约险业务分别占货运险总保费收入的60%和46%。 2001年7月,人保山东省分公司
执行《国内航空旅客行李保险条款》、《物流货物保险条款》,人保全省系统货运险
全年业务量较上年增长17.12%。2002年第一季度,人保济南市分公司承保省电力集团
总公司和济南钢铁总厂的预约货运险业务, 保费收入250万元。同年,人保全省系统
国内货运险保费收入较上年增长16.30%。
2003年,随着铁路部门办理保价运输力度加大,加上传染性非典型肺炎对经济的
影响,货运险险源减少。5月8日,人保财险山东省分公司印发《公路货物运输保险附
加盗窃、抢劫保险条款》及费率,将盗窃、抢劫作为附加险随主险投保。各财产险公
司的分支机构在辖区内选择部分管理规范、赔付率较低的保户试点经营,实行浮动费
率,采取自销和代理方式销售。当年,人保财险山东省分公司铁路、公路、水路货运
险业务保费均负增长,其中铁路货运险负增长50.05%。
随着山东物流业发展以及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加大,货运险有了新的险源。各财产
险公司抓住有利时机,大力推销公路货运险定额保单。主要通过个人代理、兼业代理
和直销3条渠道, 发展预约货运险业务,对大企业采取捆绑营销方式,即将货运险和
企财险一起向企业宣传;对营运车实行货运险捆绑营销方式,在营销车辆保险的同时
宣传货运险,拉动公路货运定额保险业务。各财产险公司对物流公司和小型配货站采
用代理渠道开展业务。铁路实行保价运输、保户逆向选择使货运险业务流失,加上货
运险业务相对分散,单笔保费低,全省货运险业务量负增长。2004年,全省各财产险
公司货运险保费收入2.33亿元, 同比减少3.28%,其中人保财险日照市分公司实施公
路营运车辆捆绑销售货运险,保费收入216万元。
2005年,新的《道路交通法》实施后,大量货车停运,公路货运险险源减少。铁
路系统实行管理体制改革,铁路各站、段的自主权加大,保险公司巩固与铁路站、段
的代理关系,拓展新增铁路货运险业务。当年,全省货运险负增长6.03%。

1980-2005年人保全省系统国内货运险业务经营情况统计表

表1-16
┌──┬────┬────┬────┬────┬────┬───┐
│年份│承保笔数│保险金额│保费收入│赔案件数│赔款支出│赔付率│
│ │ │(亿元) │(万元) │ │(万元) │(%) │
├──┼────┼────┼────┼────┼────┼───┤
│1980│2 │0.01 │0.10 │ │ │ │
├──┼────┼────┼────┼────┼────┼───┤
│1981│2 │0.08 │0.90 │ │ │ │
├──┼────┼────┼────┼────┼────┼───┤
│1982│4200 │0.58 │3.80 │ │ │ │
├──┼────┼────┼────┼────┼────┼───┤
│1983│45600 │9.10 │39.50 │11 │1.50 │3.80 │
└──┴────┴────┴────┴────┴────┴───┘
续表
┌──┬────┬────┬────┬────┬────┬───┐
│年份│承保笔数│保险金额│保费收入│赔案件数│赔款支出│赔付率│
│ │ │(亿元) │(万元) │ │(万元) │(%) │
├──┼────┼────┼────┼────┼────┼───┤
│1984│93200 │42.53 │158.00 │25 │5.40 │3.42 │
├──┼────┼────┼────┼────┼────┼───┤
│1985│622600 │112.16 │612.40 │153 │33.30 │5.44 │
├──┼────┼────┼────┼────┼────┼───┤
│1986│831000 │193.36 │1432.70 │463 │95.20 │6.64 │
├──┼────┼────┼────┼────┼────┼───┤
│1987│1079600 │177.04 │3579.20 │2195 │309.00 │8.63 │
├──┼────┼────┼────┼────┼────┼───┤
│1988│1134600 │295.41 │5432.00 │6197 │752.10 │13.85 │
├──┼────┼────┼────┼────┼────┼───┤
│1989│1181500 │333.08 │8106.80 │9752 │1368.00 │16.87 │
├──┼────┼────┼────┼────┼────┼───┤
│1990│1186700 │330.06 │8961.80 │6940 │1417.90 │15.82 │
├──┼────┼────┼────┼────┼────┼───┤
│1991│1068000 │414.40 │9042.50 │10946 │2000.50 │22.12 │
├──┼────┼────┼────┼────┼────┼───┤
│1992│91200 │401.10 │8606.30 │7056 │2417.60 │28.09 │
├──┼────┼────┼────┼────┼────┼───┤
│1993│601000 │510.36 │10209.50│5973 │3232.80 │31.66 │
├──┼────┼────┼────┼────┼────┼───┤
│1994│379500 │584.50 │10083.00│4974 │3576.20 │35.47 │
├──┼────┼────┼────┼────┼────┼───┤
│1995│1065300 │344.90 │9797.30 │5821 │4667.20 │47.64 │
├──┼────┼────┼────┼────┼────┼───┤
│1996│398700 │377.09 │11477.00│4528 │4727.00 │41.19 │
├──┼────┼────┼────┼────┼────┼───┤
│1997│332587 │294.97 │14623.00│4557 │4782.00 │32.70 │
├──┼────┼────┼────┼────┼────┼───┤
│1998│228319 │377.18 │12487.00│4579 │4125.00 │33.03 │
├──┼────┼────┼────┼────┼────┼───┤
│1999│166032 │230.80 │10037.00│3771 │3113.00 │31.01 │
├──┼────┼────┼────┼────┼────┼───┤
│2000│125517 │221.43 │10206.00│4679 │4288.00 │42.02 │
├──┼────┼────┼────┼────┼────┼───┤
│2001│140101 │415.67 │12568.00│4450 │3597.00 │28.62 │
├──┼────┼────┼────┼────┼────┼───┤
│2002│123951 │496.45 │14616.00│4723 │4569.00 │31.26 │
├──┼────┼────┼────┼────┼────┼───┤
│2003│72883 │421.31 │11490.00│3383 │3567.00 │31.05 │
├──┼────┼────┼────┼────┼────┼───┤
│2004│52956 │337.31 │9417.00 │3795 │4464.00 │47.40 │
├──┼────┼────┼────┼────┼────┼───┤
│2005│28868 │272.78 │7467.00 │4166 │3883.00 │52.00 │
└──┴────┴────┴────┴────┴────┴───┘

1997-2005年山东省货运险业务经营情况统计表

表1-17 单位:百万元
┌──┬────┬────┬─────┐
│年份│保费收入│赔款支出│赔付率(%) │
├──┼────┼────┼─────┤
│1997│322.07 │144.26 │44.79 │
├──┼────┼────┼─────┤
│1998│262.15 │129.97 │49.58 │
├──┼────┼────┼─────┤
│1999│200.68 │89.23 │44.46 │
├──┼────┼────┼─────┤
│2000│207.92 │78.56 │37.78 │
├──┼────┼────┼─────┤
│2001│243.51 │71.94 │29.54 │
├──┼────┼────┼─────┤
│2002│258.74 │77.30 │29.88 │
├──┼────┼────┼─────┤
│2003│240.96 │77.94 │32.35 │
├──┼────┼────┼─────┤
│2004│233.05 │76.63 │32.88 │
├──┼────┼────┼─────┤
│2005│219.00 │113.47 │51.81 │
├──┼────┼────┼─────┤
│累计│2188.08 │859.30 │39.27 │
└──┴────┴────┴─────┘

说明:1998-2005年数据含国内货运险和进出口货运险。

图1-7 2005年山东省货运险市场份额示意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