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平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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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节 1840年前的变迁 聊城市志 · 聊城市情资料库
- 第三节 专业测报 莘县志 · 莘县地情资料库 地震测报 1975年,莘县被列为地震部门监视的重点县之一,地震监测工作受到各级重视,并进行有效的地震测报工作。1976年,地区选择临清县康庄中学、莘县徐庄公社前柳屯等30口砖井,组成地下水位观测网。全县先后建有24个测报点,均取得一些有价值的资料。其中县地震办和朝城中学测报点先后设有土地电仪、简易地应力仪、陶瓷偏角磁变仪、重锤式光放大地倾斜仪等,为地震预报研究报供资料。 地壳变形测量 1980年,省地震地质队沿阳谷——莘县——朝城——阳谷公路埋设15座标石,构成61公里的阳谷环线。1980年后的测量资料显示:康庄、博平以南至冠县、莘县为一沉降带,年速率…
- 第一节 机构 茌平县志 · 茌平县地情资料库
- 第二节 教育 茌平县志 · 茌平县地情资料库 学校教育 短期培训 1950年2月,茌平县妇联、卫生科举办接生员训练班,为期30天,学员40人。1952年春,博平县卫生科在后场村,举办为期3个月的农村接生员训练班两期,训练人数416人。1956年茌平、博平合县后,县卫生科举办2期3至6个月的中医进修班,学员115人。1976年,县医院举办3期中西医结合训练班,学员81人,至1979年,县医院、博平医院举办不同类型的卫生训练班13期(每期3至12个月)学员556人。 县人民医院卫校 1960~1975年,县医院卫校办卫生训练班7期。其中中医1期,卫生防疫1期,医士2期,护理2期。学制2至3年,学员39…
- 第三节 音乐 曲艺 茌平县志 · 茌平县地情资料库
- 第三节 小学教师进修 茌平县志 · 茌平县地情资料库
- 第一节 农民业余教育 茌平县志 · 茌平县地情资料库 民国时期,茌平、博平县在乡村小学附设民众学校74处,但有名无实。 抗日战争中,茌南、茌北抗日根据地广大群众,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一面抗战,一面生产,并开办冬学、识字班,学政治、学文化。解放战争中,农村大街小巷和村头、路口挂上识字牌,为农民创造识字环境。1948年,茌平县有冬学179处,参加学习者6825人。 新中国成立后,农民业余教育迅速发展。建国初期,大部分村庄办起了农民夜校,组织农民学文化、学政治,向农民进行爱国主义和翻身做主人的政治思想教育。1952年,茌平、博平县成立扫盲站,推行祁建华“速成识字法”,全县开办速成识字班175个。1953年,根据教…
- 第五节 地震测报 茌平县志 · 茌平县地情资料库 茌平县地层结构复杂,有较厚的沉积层覆盖,历史上曾多次发生过有感地震。1937年8月1日,菏泽发生7级地震,茌平、博平县房屋倒塌较多,人畜伤亡严重;1966年邢台地震,茌平县部分房屋毁坏;1976年唐山地震,茌平有强烈震感。1978年,山东省地震局把茌平划为七度裂度区。1980年以来,博平、丁块、乐平铺等地,均发生过2级左右的无感地震。 县地震办公室于1979年10月成立。1982年8月,有干部职工4人,其中专业技术干部1人。1984年机构改革时归属县科委,由分管主任和1名专职人员负责。有地应力、地电仪各1台。为准确掌握震情,定点设了地震测报点,配有兼职…
- 第二节 职业教育 茌平县志 · 茌平县地情资料库 清宣统年间,茌平县建乙种农业学校1所,校址在城内旧米廒,戚秀章任校长。1911年并入茌山书院高等小学堂。博平县1912年建立乙种蚕业学校1所,校址在城隍庙,2年后迁至西街大寺,杨景禄任校长,学制3年。博平西关外建有桑园基地,以供采桑养蚕实习之用。1924年改为实业学校,学习以织布为主,1930年停办。 1964年,茌平县职业教育贯彻中央“两条腿走路”的办学方针。1965年,全县11个区都办起初级农业中学。同年,在县农场办农业高中1处。到1966年,全县有农(林)业中学43处,59个班,学生2266人,教职工114人。其中规模大的2处。一是菜屯林中:19…
- 第一节 师范教育 茌平县志 · 茌平县地情资料库
- 第一节 学前教育 茌平县志 · 茌平县地情资料库 1935年,茌平县城内女子小学附设幼儿园1组,幼儿20人。1952年,茌平县城关完小设幼儿园1个班,幼儿20余人,教师1人。1955年,博平县城关完小设幼儿园1个班,幼儿20余人,教师1人。1958年,幼儿园猛增,全县达428处之多,入园儿童9412人。后大部分停办。1962年后逐渐发展,“文化大革命”中又大部分停办。1978年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幼儿教育获得恢复和发展。1985年,全县有幼儿园117处,124个班,幼儿3222人,教师145人。其中县办幼儿园1处,4个班,教职工13人。
- 第三节 教师队伍 茌平县志 · 茌平县地情资料库 晚清时期,茌平、博平县在县学、书院任教的教习10余人,由举人、进士充任。在私塾任教的塾师约500人,由办学的学董或学东聘请,大多是地方文秀。 民国初,县内高等小学堂的教员,除清末具有新学思想的举人、秀才外,逐渐增添了聊城师范的毕业生。随着小学的发展,部分县立高小毕业生担任教员;茌平、博平县的师范讲习所毕业生,由县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分配任教员。至1937年“七七”事变,茌平、博平县共有教员645人(包括45名短期小学教员)。 抗日战争前夕,一些进步人士或共产党员利用学校这个阵地,在师生中传播马列主义,宣传革命道理。共产党员谢鑫鹤、申云浦到还驾店高小任教,以…
- 第二节 干部文化补习 茌平县志 · 茌平县地情资料库
- 第一节 机构 茌平县志 · 茌平县地情资料库 清代,茌平、博平两县均设学署,置教谕、训导各1人,管理全县教育事业。1906年(清光绪三十二年),学署改为劝学所,设劝学总董1人,办事员2~3人,每区设劝学员1人。1910年(清宣统二年),劝学总董改称劝学所长。 民国建立后,茌平、博平县教育行政机构仍为劝学所,县设所长1人,视学员3~5人。1923年,劝学所改称教育局,设局长1人,督学1~2人。后增设教育委员2~3人,课员2人,录事1人。1932年,教育局改称第五科,设科长1人,督学1~2人,教育委员4人,文牍、会计、事务员各1人。清代至1938年,茌平、博平县的教育行政机构均设在本县文庙内。 193…
- 第二章 私塾 书院 茌平县志 · 茌平县地情资料库
- 第二节 教育经费 茌平县志 · 茌平县地情资料库 清代,学校经费靠学田收入。茌平县县有学田18亩,各区、乡有学田3609.5亩;博平县共有学田912.32亩。其收入由官绅经管,开支学校教师薪金、日常开支及补修院舍等费用。清末,废科举,兴学校,学田收入即为教育经费基金。 民国时期,教育经费以丁漕附捐、各项杂捐和学田地租、资金生息为来源。据记载:博平县1930年为1.28万元(当时货币,下同),1931年为2.63万元。茌平县1932年为2.07万元,1933年为2.32万元,1935年为2.89万元。 抗日战争时期,抗日政府兴办抗日教育,经费无定额。茌平县抗日游击高小,师生实行供给制,抗日初小教师,大都…
- 第一节 领导机构 茌平县志 · 茌平县地情资料库
- 第八节 移民 支边 茌平县志 · 茌平县地情资料库 明初,全县800多个村庄中,有600个村的始祖是从山西洪洞县迁来的,另有一部分村庄的始祖从山东登州府、莱州府、青州府、河北的枣强县、密云县以及福建、河南、安徽等地迁来的。明洪武年初,仅有土民9里,至洪武25年,迁来之民聚为27里,合土民9里,共划分为36里,各里领村民若干。博平县居民也多从山西洪洞县及山东东部迁来。1956年茌平、博平县合并后,政府曾几次组织群众支援边疆建设或移民到外县就食。1958年7月,县组织了348人(其中干部4人)到福建支援边区伐木,当时按部队编制,组成3个连队、1个中队。1960年5、6月间,县从复员退伍军人中组织了18名汽车…
- 第四节 支援前线 茌平县志 · 茌平县地情资料库 拥军支前是茌平人民的光荣传统。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时期,全县有1万多名青壮年自愿参加正规部队和地方武装。先后有2000多人为革命事业献出了生命,数千人负伤。 抗日战争时期,县抗日根据地和游击区人民在地方抗日政权和党组织领导下,积极为部队送情报,当向导,站岗放哨,捐献衣物、筹集粮款,掩护干部和伤病员,抗日部队每到一处,都受到人民群众的热情招待和欢迎。根据地各村成立的“联防队”、“自卫队”等群众武装,积极配合抗日部队打击敌人。解放战争时期,在“准备反攻,参加主力”的号召下,茌平县群众踊跃报名上战场,1947年,在“打倒蒋介石,解放全中国”的号召下,茌平、博平…
- 第三节 民事审判 茌平县志 · 茌平县地情资料库 清朝末年,民事审判沿袭前清旧制。民国初,承审员辅佐县知事负责第一审级的民事案件,审判主观臆断,依钱袋取舍证据,喊冤平民大都被排斥在衙门之外。国民党县法院成立后,依据《六法全书》审理土地、宅基、债务、继承、婚姻等民事案件。此期诉讼程序繁杂,费用昂贵,许多人为一场官司倾家荡产。抗日民主政府成立后,民事案件采取两级终审,县司法科为第一审。当时的法律依据是抗日民主政府的政策、法令、纲领等,其主要任务是镇压敌人,反霸除奸,对一般民事纠纷处理很少。茌平、博平县城解放后,司法科配合土地改革运动,深入农村走访调查,依法调解民事纠纷和审理民事案件,并利用标语、漫画等形式…
- 第三节 复退军人安置 茌平县志 · 茌平县地情资料库 建国前,军队退役人员由区、乡、村三级行政机构负责安置。1950年10月,原博平县成立复员军人安置委员会。1952年元月,茌平县转业建设委员会成立,下设办公室、总务股、招待股、组织股、安置股,具体负责复员、转建军人的安置工作。1959年,转业建设委员会撤销,复员退伍安置工作交县民政局、武装部共同负责,办公室设在武装部。1968年改设复员、退伍军人安置办公室,隶属民政局。1979年11月16日,成立复员退伍军人安置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副县长任组长。1981年11月成立退伍军人和军队退离休干部安置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1983年7月9日,国务院办公厅颁发《关…
- 第一节 机构 茌平县志 · 茌平县地情资料库 清朝末期,茌平、博平县均设“三班”、“六房”,知县听讼并聘刑名师爷执掌诉讼,负责第一审刑、民事案件。民国初期,知县改称县知事,茌平、博平县废除刑名师爷,采用承审制,但司法诉讼程序仍由县知事兼理。1928年茌平县知事张寅遵照孙中山五权宪法之旨,于同年7月16日成立茌平县法院,设审判官1人、检察员1人(县知事兼)、书记员2人、录事2人、承发吏5人。1929年增设检察官2人、检察吏1人、警长1人、法警6人。1931年法院改吏为员。1933年1月,恢复承审制,茌平、博平县均设司法处,由县长主管审判和司法行政事务,另设审判员1人(有独立审判权),书记员、录事、执…
- 第一章 兵役 茌平县志 · 茌平县地情资料库 清末,县行募兵制。募兵者打着“招募新兵”旗号,四处招兵。男性青年,年龄在18~25岁,身高4.8尺以上,素无嗜好暗疾者为合格。募兵无一定时间章程,亦可自由应募,出保登记即可。 民国初,军阀割据,多行募兵制。1933年6月,国民党政府颁布《兵役法》,制定兵役制度。因政治腐败,制度难行,实行抓兵。富人出钱则不抓,穷人无势难幸免,夜间闯院抓,白天地里抓、拦路抓,拒抓者被毒打。穷人为逃避抓兵,有的断肢自残,有的被迫自杀,被逼的家破人亡。1933年10月,县建立“联庄会训练处”。20~45岁男性公民都为会员,抽会员轮训当兵。 从抗日战争开始至1954年,实行志愿…
- 第二节 刑事审判 茌平县志 · 茌平县地情资料库 清朝末年,茌平、博平县的刑事审判,袭用前清旧制,知县负责第一审级的刑事案件。民国初期,刑事审判采取承审制,承审员辅佐县知事受理第一审级的刑事案件。1928年,国民党县法院成立,负责刑事案件第一审。量刑依据是《六法全书》的刑法条例。刑事案件的公诉费由国家承担。1939年博平、茌平县先后沦陷,日伪政府所设的伪承审处,罗织罪名,疯狂杀害抗日军民。1941年8月,茌平县抗日民主政府司法科建立后,配合抗日战争,惩罚汉奸、反共分子,镇压普通刑事犯罪分子,维护抗日根据地的社会秩序。1945年9月、1946年1月,茌平、博平县城解放后,司法科积极参加反奸除霸运动,及时…
- 第二节 地方武装 茌平县志 · 茌平县地情资料库
- 第二节 民兵组织 茌平县志 · 茌平县地情资料库
- 第六节 消防 茌平县志 · 茌平县地情资料库 1957年初,县公安局设消防股,由1名副股长专抓消防工作,下设专职消防干部2名。当时的主要任务是对全县实行消防监督,进行消防宣传,负责基层及厂企部门消防人员的培训,组织实施各单位消防措施的落实等。1984年7月,县公安局设消防科,有科长、干事各1人。其主要职责是对全县消防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管理、负责消防队伍的建设、消防法规的宣传、火灾事故的调查和处理等。至1985年底,全县企事业单位共有消防组织85个,消防人员596名。 根据“以防为主,以消为辅”的方针,结合县内盛产小麦、棉花的实际,县公安局在每年麦收和棉熟季节,组织强有力的领导班子,具体指导全县的护麦…
- 第六节 人民委员会 茌平县志 · 茌平县地情资料库 1955年11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茌平、博平县人民政府改称县人民委员会。县人民委员会设县长1人、副县长若干人。1956年3月,茌博合县,撤销博平县建置。茌平县人民委员会基本保留了人民政府的机构设置,但在工作中陆续进行改组和增减。至1966年6月,县人委机构设有:办公室,民政、人事监察、公安、物资、统计、交通、工业、邮电、财政、商业、粮食、税务、农林、水利、文教、卫生局,财贸办公室、计划委员会、体育运动委员会、人民银行茌平县支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
- 第三节 抗日民主政府 茌平县志 · 茌平县地情资料库
- 第三章 中国国民党茌平县地方组织 茌平县志 · 茌平县地情资料库 1925年(民国14年)7月,中国国民党始在茌平县秘密成立直属区分部,刘文震任常务委员,贾裕如、戚镇三分别为组织和宣传委员。1926年3月,成立直辖区党部,执行委员3人,监察委员1人。1928年5月1日,成立临时县党部办公处,党务活动公开。5月3日,召开全县第一次党员大会,与会80余人,选举产生国民党茌平县执行委员会,执委5人,候补执委1人,另有监察委员1人。同年10月,山东省党务指导委员会派张功举、戚镇三、韩宝图3人为茌平县指导委员。11月,国民党总登记,全县合格党员18人。1929年2月,县召开第二次党员大会,选举执行委员5人,候补执行委员1人,监…
- 第五节 人民政府 茌平县志 · 茌平县地情资料库 1948年,遵照华北人民政府指示,茌平、博平县人民民主政府改称茌平、博平县人民政府。两县分别任命了县长。人民政府下设秘书、民政、财经、工商、建设、教育、司法科,税务、公安、邮政、硝磺局和粮食库、人民银行支行。 1949年10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颁布《县人民政府组织通则》。通则规定,县人民政府仍设县长、副县长、秘书等职。政府下设监察委员会、民政、人事、司法、统计、财政、工商、建设、农林、文教、卫生科,公安、邮政、税务局和粮(库)局、人民银行支行。
- 第三节 青少年组织 茌平县志 · 茌平县地情资料库
- 第二节 农民组织 茌平县志 · 茌平县地情资料库
- 第四节 妇女组织 茌平县志 · 茌平县地情资料库 妇女联合会 1948年8月,县妇女救国会改称县妇女联合会,设主任、副主任。各区、村建立妇女联合会。新中国成立后,妇女组织进一步得到充实和加强。1954年3月,茌平、博平县分别召开第一次妇女代表大会,选举主任和副主任。1956年3月,茌平、博平合县后,全县9个区均建立妇女联合会。随着行政区划的调整,基层妇联组织的数量也随之增减变化。1966年底,全县共有11个区妇女联合会。1967年初期,妇联组织瘫痪。1973年7月,县妇联恢复工作。1985年底,全县共有22个乡、镇妇女联合会,788个村妇女代表会。
- 第二节 基层组织 茌平县志 · 茌平县地情资料库
- 第一节 组织建立和发展 茌平县志 · 茌平县地情资料库 1927年春,博平县袁楼村郭庆江,在济南省立高级中学读书时,经杨一斋介绍加入中国共产党。同年7月郭庆江毕业后,受山东区执委的派遣,回家乡开展党的工作,发展本村袁果、袁本恒入党。8月,建立了茌平、博平县(现属茌平县)最早的党组织——中共袁楼村党支部,郭庆江任书记,支部直属山东区执委。支部建立后,逐步壮大党的队伍,短期内发展袁平之、林梦白、王玉锋、袁敦颐、袁习之、袁敦庆、袁胜绪、王之瑞、袁春之等9人入党。10月,中共鲁西县委建立,袁果被选为县委委员,郭庆江被选为县委候补委员(兼袁楼党支部书记),袁楼党支部改属鲁西县委。10月底,党支部又发展本村袁栋、袁敦臣…
- 第四节 人民民主政府 茌平县志 · 茌平县地情资料库 1945年9月22日,茌平县城解放,县政府机关进驻县城。1946年6月,根据冀鲁豫行署通令,茌平县抗日民主政府改称茌平县人民民主政府,隶属冀鲁豫行署一专署。下设民政科、财经科、建设科、教育科、司法科、公安局、交通局、贸易局、工商管理局、粮食库和人民银行茌平支行。 1946年1月2日,博平县城解放,县政府进驻博平城。1946年6月,博平县抗日民主政府改称县人民民主政府,属冀鲁豫一专署。下设民政、财政、建设、教育、司法科和公安、工商管理、邮政局及人民银行博平支行。
- 第一节 机构 茌平县志 · 茌平县地情资料库 建国前,县内没有专门统计机构,统计事宜由县衙户房、县公署(政府)财政科征收处兼管。1952年11月博平县设立统计科;1953年3月茌平县成立统计科。1958年并入县计划委员会,1962年7月从计委分离,成立县统计局,负责全县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1967年3月始,统计业务由县革命委员会计划办公室负责。1978年由县计划委员会统计科负责全县的统计业务。1984年4月恢复统计局。县直各企事业单位先后配备兼职统计人员,乡(镇)成立统计站。1985年局下设综合科、农业科。共有工作人员10人,其中局长、副局长各1人。 建国后,财经审计工作先后由财政、银…
- 第一节 工人组织 茌平县志 · 茌平县地情资料库
- 第一节 清朝县衙 茌平县志 · 茌平县地情资料库 清代,茌平县衙置知县,主管全县军政事务;县丞,协助县长办理政务和民事;主簿,管理户籍簿册;典史,负责巡察、缉扑,管理监狱;教谕,管理教育及训育学生;训导,教谕的助手;驿丞,管理驿站和公文传递。1911年11月,清朝统治瓦解,茌平、博平县衙解体。现将茌平县旧志记载的清朝以来历任知县列表如下。
- 第四节 粮油储运 茌平县志 · 茌平县地情资料库 储粮 民间多以囤、缸储粮。抗日战争时期,群众用“空室清野”的办法对付敌人,储粮方法分地上、地下两种。地上储粮采用分散隐蔽方式;地下储存量大,较为安全,一坑可储一二万公斤不等。建国初期,政府储存粮食,主要是利用祠堂、庙宇、民房及草圆仓等。当时茌平最大的粮点有3个代库:城关为第一代库,利用文庙的殿堂,廊房及6个草园仓,可储粮150万公斤左右;洋楼张为第二代库,利用天主教堂可储粮食100余万公斤;三十里铺为第三代库,利用民房和4个草圆仓,可储粮100余万公斤。另有博平县的文庙、玉皇庙及白虎寺等较大的储粮点。1956年,直属库新建容量为250和190万公斤2个…
- 第三节 棉花收购 茌平县志 · 茌平县地情资料库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前,茌平、博平两县棉花种植面积很小,农民种植的棉花以自产自用为主,所余部分在集市上自由贸易。 1950年茌平、博平县各设一个棉花收购点,为济南花纱布公司代收。1952年3月,全国供销总社下达《关于1952年预购棉花的指示》,县按分配任务与棉农签定预购合同,按国家定价收棉。1954年9月,国务院发布《关于实行棉花计划收购的命令》,供销社落实“及时收购,同时安排”和“多收、快收”方针,与农业社签定预购合同,发预购定金,并对棉花进行评产、评售,按估产发售棉证。1955年,国家规定棉农每交售50公斤皮棉,发给粮食5公斤、布票1丈,不足百斤者折…
- 第一节 机构 茌平县志 · 茌平县地情资料库 建国至1956年3月,茌平、博平县的国营商业由县工商科(局)管理。3月,茌平、博平合县,成立茌平县商业局。局设人秘、商政、计划、业务4个股和工会,工作人员24人。下辖百货公司、花纱布公司、药材公司、食品公司、专卖公司、文化用品公司、贸易公司等,全系统共有干部职工260余人。1957年2月,成立县服务局。商业局所属的专卖公司、食品公司和百货兼营的糖、茶、糕点以及理发、照相移交服务局。同年3月,将药材公司移交县卫生局。1958年2月,撤销县服务局,将业务移交县商业局。同年10月,县供销社并入商业局。1959年1月,根据国务院《关于农村财贸管理体制的决定》,…
- 第一节 机构 茌平县志 · 茌平县地情资料库 1946年1月,冀鲁豫区行茌平支行成立,设经理、会计、出纳各1人,地址在县政府院内。1948年初,支行增至12人。1949年1月,改称中国人民银行茌平县支行,属中国人民银行平原省分行管辖,设人秘、会计、出纳、业务4个股。1951年春,增设保险股。1952年11月,茌平县支行改属山东省聊城地区中心支行管辖。1953年初,县行分设杜郎口、冯官屯、琉璃寺、三十里铺、广平、城关6个基层营业所。1956年茌平、博平合县,原博平县支行改为茌平县支行博平办事处,博平县的杨官屯、贾寨、菜屯、韩屯、胡屯5个营业所归茌平县支行,琉璃寺区营业所划归高唐县支行。1958年中国…
- 第二节 钱庄 典当 茌平县志 · 茌平县地情资料库 民国时期,茌平、博平县共有钱庄、银号19家。茌平县城内有协茂恒、和顺、庆和祥、鼎太成、轩太恒、福源楼、聚宝楼、玉源和、玉兴和、玉振东、汇东;博平县城内有济通、惠通、同聚昌、同聚公、桐祥、福聚成、同心堂、鸿泉。均属私人经办。有独资、合资或专营、兼营,资本数额多少不等,一般在5000元上下,多者万元。经营业务为存款、放款、汇兑。存放月利率为2~3分,最高挂牌月息6分。借款要有保人立据,或交地契作抵押,到期不还者以抵押抵债。钱庄办理汇兑业务收费2%,加色、减色多少视钱庄资金松紧而定。有的钱庄发放面额不等的钱贴在县境内流通。1939年日军侵占茌平、博平县城后,…
- 第二节 基层供销社 茌平县志 · 茌平县地情资料库
- 第三节 党员 茌平县志 · 茌平县地情资料库
- 第一节 河流 茌平县志 · 茌平县地情资料库 茌平县历史上因受黄河冲积影响,水系发育较晚,全境为海河流域,共14条河流,依干、支流关系和流域界限区分,自然形成徒骇河、马颊河两大水系。 徒骇河 徒骇河之名由来已久。《禹贡》载:“徒骇者,禹疏九河之一,用工极众,故人徒惊骇也。”孙炎又曰:“用工虽广,众惧不成,故曰徒骇。” 徒骇河的前身谓之“漯川”、“呜犊河”。现在的徒骇河源于河南省清丰县永顺沟和山东莘县的大沙河,在大清桥汇流后,由莘县毕屯流向东北,经聊城市庄家庄入茌平境,由前金楼村西向北,经丁块、博平、温陈、韩屯乡张桥向东,在胡屯乡娄庄村东向北,至北田庄入高唐县。茌平境内长28.7公里,流量410立米…
- 第一章 机构 茌平县志 · 茌平县地情资料库
- 第六节 治涝改碱 茌平县志 · 茌平县地情资料库
- 第七编 工业 茌平县志 · 茌平县地情资料库 解放前,茌平、博平县乡村有一些传统的工业作坊或工场,主要生产土布、乌枣、白酒、草纸、砖瓦、木制车辆、绳索、车马挽具、锄、镰、镢、木梳、皮革、条编、苇席、粉皮、鞭炮。1932年,茌平南关兴建了纱布厂,职工20人,月产白布110尺,后因滞销而关闭。 解放后,党和政府重视手工业发展,到1949年全县个体手工业发展到2403个。城内有自行车修理、竹器、笼箩、石印、裁缝等10多家,年产值117万元。1955年始对手工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1956年结束,组成合作社营工业5家,公私合营1家,手工业社(组)87个,年产值达544.6万元。主要行业有修配、木业、笼箩、皮…
- 第一节 河道治理 茌平县志 · 茌平县地情资料库 1931~1936年,县组织民工对徒骇、马颊、四新、管氏、冯氏、湄河、普济沟等河道进行挑挖疏浚,工程量较小,宽以丈计,深以尺计,每期工程10天左右。 建国后,县政府成立专职机构,拨出专项资金,进行一系列的河道治理。1950年春,茌平县政府组织群众对管氏、四新河进行疏浚;博平县政府组织民工挑挖徒骇河和碱水河(1964年改为七里河)。1952年春,茌平、博平、聊城、东阿四县联合治理四新河,茌平段自城西至茌聊边界王店铺,长15公里,完成土方20.8万立方米。同年,博平县先后治理徒骇河、小横河(西新河)和小运河;茌平县治理管氏、赵牛、冯氏河。1953年大涝,治…
- 第一节 户口增减 茌平县志 · 茌平县地情资料库 元末时期,地处中原的茌平县屡遭兵祸战乱,原有民族“十不存一二”。明初,从山西洪洞县和山东东三府迁民之后,县内人口增加,至1631年(崇祯四年),全县有40928丁(成年男人)。由于明末清初战乱,县内人口大为减少,1647年(清顺治四年)全县仅有8575丁,1710年(康熙四十九年)增至17780丁,到1792年(乾隆五十七年)增至25130户,130950人。嘉庆年间,人口又有减少,1848年(道光二十八年)全县共26384户,130486人,1896年(光绪二十二年)为18890丁。1932年全县共有46712户,208976人。 博平县,明崇祯年间…
- 第二章 境域变迁 茌平县志 · 茌平县地情资料库 茌平县自秦置县2200多年来,县境时有变化。秦、汉、晋时期,县治茌平(今韩集乡高垣墙村)。县境南至东阿、临邑、聊城县,北至高唐(邑)县,西邻博平县,东接济北郡卢县。晋末、南北朝时期,县治鼓城(今郝集乡土城村)。县境南接东阿县,西临博平、聊城县,北靠灵县、高唐县,东至齐州。隋初,徙治兴利镇(今杜郎口)。县境北邻高唐县,东至长清县,南接东阿县,西靠聊城、博平县。1130年(金天会八年),复置茌平县,治今县城。县境东西宽约21公里,南北长约35公里。1935年,以县城为起点,东至长清县界15公里,东北至齐河县界25公里、禹城县界35公里,北至高唐县界15公里…
- 第一章 建置沿革 茌平县志 · 茌平县地情资料库 四五千年以前,茌平县境地处河水东,济水西,属漯河流域。夏、商属兖州。周属齐地。秦行郡县制,置茌平县,属东郡,治茌平(今韩集乡高垣墙村)。因县境在茌山之平陆,故名茌平。汉袭秦制。公元9年(新始建国元年),改茌平县为功崇县。公元25年(东汉建武元年)复称茌平县,属兖州部济北国。三国为魏地,属冀州部平原郡。晋属冀州部平原国。北齐并入聊城县。隋初复置茌平县,属贝州清河郡。隋末并入聊城县。公元621年(唐武德四年),析聊城复置茌平县,属河北道博州。627年(唐贞观元年)并入聊城县。1130年(金天会八年)复置茌平县,属山东西路博州。元属东昌路。明、清属东昌府。1…
- 第三章 行政区划 茌平县志 · 茌平县地情资料库 1368年(明洪武元年),茌平县有土民9里。1392年(洪武二十五年),东三府(登州、莱州、青州)和山西民众迁来茌平,居为27里。全县共36里,各里领若干村。 1835年(清道光十五年)茌平县划为5个乡:城东为信平乡、淳化乡,南为贺栾乡,西为淳于乡,北为富义乡。博平县划为3个乡:崇文乡、思贤乡、利津乡。乡领里,里领村。茌平县有36里,860个村。博平县有18里,456个村。博平县各乡、里、村庄数是: 崇文乡,一里8甲22个村,二里9甲20个村,三里10甲23个村,四里5甲12个村,五里6甲11个村,六里5甲14个村,七里6甲14个村,八里10甲14个村…
- 第五章 自然灾害 茌平县志 · 茌平县地情资料库
- 公元前221年—1963年 茌平县志 · 茌平县地情资料库 公元前221年(秦始皇二十六年) 行郡县制,置茌平县,属东郡。治所茌平(今韩集乡高垣墙村)。 前201年(西汉汉高祖六年) 置博平县,属东郡。治所博陵(今肖庄乡王菜瓜村西) 前176年(汉文帝前元四年) 封齐悼惠王子将闾为杨虚侯,故城为杨虚城(即阳城,今郝集乡土城村)。《地形志》载:“茌平县有阳城,故址在今城东南二十余里。” 前39年(永光五年) 黄河决于鸣犊口。 前26年(河平三年) 茌平侯毋辟兄弟五人聚众起义,自称将军。 公元9年(新始建国元年) 改茌平县为功崇县,改博平县为嘉睦县。 公元24年(更始二年) 铜马义军数十万攻清河、嘉睦。 公元2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