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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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质量管理
盐的质量,古代除严禁掺沙掺泥外,对盐本身没有具体要求。
中华民国时期,青岛盐开始出口日本、朝鲜,由此开始有盐的质量管理。1936年,中华民国财政部会同山东盐运使、青岛坐办处和青岛盐务稽核支所确定,各滩盐池泥底铺沙,并设洗盐池,改善制盐方法,力求提高质量。但大多数原盐质量仍很低劣。只在重点放销口岸进行抽检控制。
新中国成立后,盐的质量管理得到重视。1950年5月,财政部发布《检定食盐规则》,规定“食盐内不得掺杂泥、沙、硝、卤、石灰,或其他妨害卫生之杂质”“食盐检查工作,各盐务管理局应有重点的设置检定员或巡回检定员负责办理,不合规定标准之食盐,盐场管理处应令改制”,山东按要求执行。
1951年4月,华东区盐务管理局批准山东省盐务管理局《检查食盐实施细则》。《细则》规定:在省盐务管理局及胶澳、羊口两场设专门检定机构,负责检定山东各场盐质。各盐场管理处应于春秋产盐前,依据各场盐质情况,拟具分等盐样,送验管理局检定后,作为分等定级和进盐时的标准。检定人员根据需要,经常到各场进行巡回检查。食盐放运前,须经过检定合格,并在税单上加盖“化验合格”戳记;设有检定员的住所,对成批盐斤须附发盐样一瓶,随盐启运,作为盐斤到岸时盐质的标准。同年,华东区盐务管理局要求胶澳、羊口、莱州等场重点试行分色分等堆储,分等给价,要求石岛、威宁、埕口、金口、青口、日照等场基本消灭含氯化钠不足80%的劣质盐。
1953年4月,省盐务管理局由济南搬至青岛后,化验设备及人员均分遣于羊口(羊角沟)、东营盐场,撤销省盐务管理局化验室。8月,复将胶澳盐场管理处化验室收归省盐务管理局管辖,统管全省盐质检定工作。
1954年,省盐务管理局组织化验训练班培训化验人员,壮大化验队伍,质量检定工作走向正规化。随后,各盐场管理处及盐务所相继建立化验站,进行原盐氯化钠含量、水分、可溶物、不溶物等项的普通化验工作。
1961年,随着场所合并,许多化验站交由盐场管理。自此,盐质管理由原来单纯在销售环节控制开始向生产内部控制转移。
1962年,省轻工业厅印发《原盐分等和公收制度》,1963年又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原盐质量检验工作的通知》,对原盐质量管理提出要求。
自1978年全国开展第一个“质量月”活动以来,山东盐业质量管理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1979年,轻工业部盐务局印发《关于加强北方海盐区原盐质量管理办法》,山东省革委一轻局印发《关于加强原盐质量管理的办法》《盐及盐化工产品质量考核办法》,对原盐质量作出严格规定。同年10月30日至11月15日,全省进行原盐质量大检查。评出质量先进企业1个(青岛东风盐场),先进车间6个,信得过班组26个。
1980年,省一轻厅印发《原盐质量管理暂行办法》,提出通过试点逐步推行全面质量管理、科学晒盐、文明生产、加强各项技术基础工作等措施。
1981年,轻工业部印发《盐及盐化工产品质量评比试行办法》,省一轻厅印发《全省盐业系统推行全面质量管理规划意见》。全省盐业系统迅速建立健全全面质量管理组织体系,形成质量管理网。1983年,省一轻厅修订《盐及盐化工产品质量行业评比办法》,将各项指标分解计分评比。
1982年,全省广泛开展产品创优活动,产品质量不断提高。10月8-23日,省一轻厅组织制盐行业质量大检查,对县营以上盐场原盐质量进行评比通报。
1986年,省一轻厅要求企业认真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质量奖要占奖金构成的30%以上,实行重奖严罚。根据要求,各盐业企业把产品质量工作提到重要位置,相继成立质量领导机构,建立质量保障体系,健全管理制度,落实质量管理措施。
1989年,省盐务局印发《关于加强原盐质量管理的暂行办法》,对优质优价、加强质检、完善检测等方面作出具体规定。
2000年前后,全省重点制盐企业全面开展国际质量体系认证工作。先后有昌邑盐化集团有限公司、山东菜央子盐场、寿光卫东化工有限公司、山东大地盐化集团有限公司、山东海王化工有限公司、山东潍坊龙威实业有限公司、山东海化集团有限公司盐场、山东昌邑灶户盐化有限公司、莱州诚源盐化有限公司、广饶洗精盐厂等企业通过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二、质量标准
原盐质量评定,古代只凭感官,没有严格的科学测定手段。1921年1月,北洋政府首次发布《盐质检查规则》,规定:食盐含氯化钠达90%以上为一等品,85%以上为二等品,不足85%的不准用做食盐。并规定食盐所含水分一等盐不得超过5%,二等盐不得超过8%。山东照此执行。
新中国成立后,盐的质量标准的制定、修改、颁布权均归国家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或主管部门,山东盐业各级主管部门、生产、运销企业统一执行国家标准或部颁标准。
1950年5月,财政部批准施行《检定食盐规则》,规定:粗盐的氯化钠含量应在85%以上,水分含量应在8%以下,不溶物含量应在1.5%以下。山东照此执行。1951年,华东区盐务管理局规定各场所产粗盐分三等:一等盐含氯化钠92%以上,水分5%以下,不溶物1%以下;二等盐含氯化钠85%以上,水分8%以下,不溶物1.5%以下;三等盐含氯化钠80%以上,此项三等盐应改作工农渔业用盐。山东照此执行。
1956年下半年,山东开始执行1956年5月11日轻工业部盐务总局颁发的《海盐试行质量标准》。上述标准执行后,因标准过高,各场均难以达标。为不影响生产,省盐务管理局于1956年9月拟定《山东海盐质量标准》,报盐务总局批准后,下达各场执行。

1956年9月山东省盐务管理局制定的《山东海盐质量标准》一览表
表4-3

┌──┬────┬────────────────┬─────┐
│等级│品类 │干基% │湿基% │
│ │ ├─────┬─────┬────┼─────┤
│ │ │氯化钠(≥)│不溶物(≤)│水分(≤)│氯化钠(≥)│
├──┼────┼─────┼─────┼────┼─────┤
│1 │集坨产品│96.00 │0.40 │8.50 │88.00 │
├──┼────┼─────┼─────┼────┼─────┤
│1 │出坨商品│96.50 │0.50 │7.00 │90.00 │
├──┼────┼─────┼─────┼────┼─────┤
│2 │集坨产品│94.00 │0.60 │12.50 │83.00 │
├──┼────┼─────┼─────┼────┼─────┤
│2 │出坨商品│94.00 │0.70 │9.50 │85.00 │
└──┴────┴─────┴─────┴────┴─────┘

续表

┌──┬────┬────────────────┬─────┐
│等级│品类 │干基% │湿基% │
│ │ ├─────┬─────┬────┼─────┤
│ │ │氯化钠(≥)│不溶物(≤)│水分(≤)│氯化钠(≥)│
├──┼────┼─────┼─────┼────┼─────┤
│3 │集坨产品│92.00 │0.80 │15.00 │78.00 │
├──┼────┼─────┼─────┼────┼─────┤
│3 │出坨商品│92.00 │0.90 │12.50 │80.00 │
├──┼────┼─────┼─────┼────┼─────┤
│4 │集坨产品│90.00 │0.80 │15.50 │76.00 │
├──┼────┼─────┼─────┼────┼─────┤
│4 │出坨商品│91.00 │0.90 │13.00 │79.00 │
└──┴────┴─────┴─────┴────┴─────┘

1956年10月,轻工业部盐务总局正式制定《海盐质量标准及技术标准》,1957年,山东盐业开始执行该标准。
1958年,山东盐业开始执行轻工业部盐务总局颁发的《局定技术条件(试行)》。

1958年轻工业部盐务总局颁发的海盐质量标准一览表
表4-4
单位:%

┌──┬──┬─────┬────┬──────┬─────┐
│盐类│等级│氯化钠(≥)│水分(≤)│水不溶物(≤)│可溶物(≤)│
├──┼──┼─────┼────┼──────┼─────┤
│海盐│特级│95.00 │3.60 │0.40 │1.00 │
│ ├──┼─────┼────┼──────┼─────┤
│ │一级│90.00 │7.00 │0.50 │2.50 │
│ ├──┼─────┼────┼──────┼─────┤
│ │二级│85.00 │10.00 │0.65 │4.35 │
│ ├──┼─────┼────┼──────┼─────┤
│ │三级│80.00 │14.00 │0.80 │5.20 │
└──┴──┴─────┴────┴──────┴─────┘

1963年6月,山东盐业开始执行轻工业部颁布的海盐新标准。

1963年海盐质量标准化学指标(湿基%)一览表
表4-5

┌─────┬───────────────┐
│指标名称 │规定 │
│ ├───┬───┬───┬───┤
│ │一等品│二等品│三等品│四等品│
├─────┼───┼───┼───┼───┤
│氯化钠≥ │90.00 │85.00 │80.00 │75.00 │
├─────┼───┼───┼───┼───┤
│水分≤ │7.00 │10.00 │13.80 │16.80 │
├─────┼───┼───┼───┼───┤
│水不溶物≤│0.5 │0.65 │1.00 │1.5 │
├─────┼───┼───┼───┼───┤
│可溶物质≤│2.5 │4.35 │5.20 │6.70 │
└─────┴───┴───┴───┴───┘

1966年,山东盐业开始执行轻工业部颁布的新海盐标准。

1966年海盐标准一览表
表4-6
单位:%

┌──────┬───┬───┬───┐
│指标名称 │优等 │一等 │二等 │
├──────┼───┼───┼───┤
│氯化钠≥ │93.00 │90.00 │85.00 │
├──────┼───┼───┼───┤
│水溶物≤ │0.35 │0.5 │0.65 │
├──────┼───┼───┼───┤
│可溶性杂质≤│1.65 │2.50 │4.35 │
├──────┼───┼───┼───┤
│水分≤ │5.00 │7.00 │10.00 │
└──────┴───┴───┴───┘

1977年,轻工业部根据全国原盐质量大幅提高的实际情况,重新颁布《盐及食盐的检验方法部标准》,山东照此执行。

1977年海盐化学指标(湿基%)一览表
表4-7

┌──────┬───────────────┐
│指标名称 │规定 │
│ ├───┬───┬───┬───┤
│ │优级 │一级 │二级 │三级 │
├──────┼───┼───┼───┼───┤
│氯化钠≥ │94.00 │92.80 │88.00 │83.00 │
├──────┼───┼───┼───┼───┤
│水不溶物≤ │0.40 │0.40 │0.60 │1.00 │
├──────┼───┼───┼───┼───┤
│水溶性杂质≤│1.40 │2.20 │4.00 │5.00 │
├──────┼───┼───┼───┼───┤
│水分≤ │4.20 │5.40 │7.40 │11.00 │
└──────┴───┴───┴───┴───┘

1981年,为进一步提高原盐质量,适应市场需要,省一轻厅根据部颁标准,结合山东盐质情况,制定《山东省海盐内控标准》。生产、集坨、公收、定等、统计报表,一律按内控标准执行。
1993年3月,山东盐业开始执行1992年6月12日国家技术监督局发布的GB5462-1992工业盐标准。

1992年6月12日国家技术监督局发布的GB5462-1992工业盐标准一览表
表4-8
单位:%

┌──────┬──────────────┐
│指标 │等级 │
│ ├──┬───┬───┬───┤
│ │优级│一级 │二级 │三级 │
├──────┼──┼───┼───┼───┤
│氯化钠≥ │95.5│94.00 │92.00 │89.50 │
├──────┼──┼───┼───┼───┤
│水分≤ │3.30│4.20 │6.00 │7.45 │
├──────┼──┼───┼───┼───┤
│水不溶物≤ │0.20│0.30 │0.40 │0.50 │
├──────┼──┼───┼───┼───┤
│水溶性杂质≤│1.00│1.50 │1.70 │2.60 │
└──────┴──┴───┴───┴───┘

2003年1月27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GB5462-2003工业盐标准,2003年7月1日起山东盐业开始执行。

2003年1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的GB5462-2003工业盐标准一览表
表4-9
单位:%

┌──────┬───────────┬───────────┐
│指标 │日晒工业盐 │精制工业盐 │
│ ├───┬───┬───┼───┬───┬───┤
│ │优级 │一级 │二级 │优级 │一级 │二级 │
├──────┼───┼───┼───┼───┼───┼───┤
│氯化钠≥ │96.00 │94.50 │92.00 │99.10 │98.50 │97.50 │
├──────┼───┼───┼───┼───┼───┼───┤
│水分≤ │3.00 │4.10 │6.00 │0.30 │0.50 │0.80 │
├──────┼───┼───┼───┼───┼───┼───┤
│水不溶物≤ │0.20 │0.30 │0.40 │0.05 │0.10 │0.20 │
├──────┼───┼───┼───┼───┼───┼───┤
│钙镁离子≤ │0.30 │0.40 │0.60 │0.25 │0.40 │0.60 │
├──────┼───┼───┼───┼───┼───┼───┤
│硫酸根离子≤│0.50 │0.70 │1.00 │0.30 │0.50 │0.90 │
└──────┴───┴───┴───┴───┴───┴───┘

三、质量实绩
古代,盐质实绩没有记载。1930年10月,国民政府盐务总局对全国114个盐场进行质量普查,含氯化钠90%以上的盐场有70个,不足85%的有24个。山东盐含氯化钠多数在85%以上。
1946年,青岛食盐检定所共检定卸岸舢板盐13526船,检定输出日本盐29船,检定内销盐266份。综合化验成分:陈盐含氯化钠均超过88%,水分在7%以下,新盐含氯化钠均在88%以下,水分有的超过7%以上。
1950年,全省盐平均含氯化钠86.08%,水分9.09%,不溶物0.43%,可溶物4.40%。含纯最高的是莱州盐(94.66%),最低的是羊口(羊角沟)盐(78.31%)。
1957年,全省一等盐占总产量的23.16%,二等盐占39.03%,三等盐占36.16%,次品占1.68%。1961年,全省一级盐占总产量的51.6%。
20世纪70年代,全省优级品及一级品率占90%以上。80年代初期,全省消灭二等盐。随着工艺改进和质量管理加强,原盐质量不断提高。
20世纪80年代起,山东省开始开展产品质量创优活动,山东盐业系统多家盐业企业生产的产品获奖。山东盐质量也获得进一步提高。

1980-2005年部分年份山东省原盐创优情况一览表
表4-10

┌──┬───────┬─────┐
│年份│生产企业 │获奖级别 │
├──┼───────┼─────┤
│1980│莱州盐场 │省优、部优│
│ ├───────┼─────┤
│ │青岛东风盐场 │省优、部优│
├──┼───────┼─────┤
│1981│文登高岛盐场 │省优 │
│ ├───────┼─────┤
│ │张蒙盐场 │省优 │
│ ├───────┼─────┤
│ │掖县东风盐场 │省优 │
│ ├───────┼─────┤
│ │小滩盐场 │省优 │
│ ├───────┼─────┤
│ │廒里盐场 │省优 │
├──┼───────┼─────┤
│1982│莱州盐场 │省优、部优│
│ ├───────┼─────┤
│ │青岛东风盐场 │省优、部优│
│ ├───────┼─────┤
│ │大泊子盐场 │省优 │
│ ├───────┼─────┤
│ │文登高岛盐场 │部优 │
│ ├───────┼─────┤
│ │青岛建新盐化厂│省优 │
├──┼───────┼─────┤
│1985│山东羊口盐场 │省优 │
│ ├───────┼─────┤
│ │文登高岛盐场 │省优 │
│ ├───────┼─────┤
│ │张蒙盐场 │省优 │
│ ├───────┼─────┤
│ │小滩盐场 │省优 │
│ ├───────┼─────┤
│ │东方红盐场 │省优 │
│ ├───────┼─────┤
│ │掖县东风盐场 │省优 │
└──┴───────┴─────┘

续表

┌──┬───────┬─────┐
│年份│生产企业 │获奖级别 │
├──┼───────┼─────┤
│1986│张蒙盐场 │部优 │
│ ├───────┼─────┤
│ │文登高岛盐场 │部优 │
│ ├───────┼─────┤
│ │青岛东风盐场 │部优 │
│ ├───────┼─────┤
│ │莱州盐场 │部优 │
├──┼───────┼─────┤
│1987│青岛东风盐场 │省优 │
│ ├───────┼─────┤
│ │大泊子盐场 │省优 │
│ ├───────┼─────┤
│ │莱州盐场 │省优 │
│ ├───────┼─────┤
│ │昌邑廒里盐场 │省优、部优│
│ ├───────┼─────┤
│ │山东羊口盐场 │部优 │
│ ├───────┼─────┤
│ │寿光岔河盐场 │部优 │
├──┼───────┼─────┤
│2005│山东菜央子盐场│山东名牌 │
└──┴───────┴─────┘
说明:“省优”指“省优质产品”,“部优”指“轻工业部优质产品”

1977-2005年山东省原盐质量一览表
表4-11

┌──┬──────────────┬──────────────┐
│年份│等级品率(%) │平均含量(湿基%) │
│ ├───┬───┬───┬──┼───┬──┬───┬───┤
│ │特级 │优级 │一级 │二级│氯化钠│水分│不溶物│可溶物│
├──┼───┼───┼───┼──┼───┼──┼───┼───┤
│1977│ │39.52 │55.95 │4.53│ │ │ │ │
├──┼───┼───┼───┼──┼───┼──┼───┼───┤
│1978│ │46.27 │45.13 │7.99│96.35 │3.89│0.39 │1.64 │
├──┼───┼───┼───┼──┼───┼──┼───┼───┤
│1979│ │40.79 │50.36 │8.84│93.62 │4.17│0.35 │1.68 │
├──┼───┼───┼───┼──┼───┼──┼───┼───┤
│1980│0.55 │60.91 │24.33 │4.21│94.32 │3.90│0.31 │1.29 │
├──┼───┼───┼───┼──┼───┼──┼───┼───┤
│1981│14.71 │66.91 │18.24 │0.41│95.18 │3.17│0.24 │1.26 │
├──┼───┼───┼───┼──┼───┼──┼───┼───┤
│1982│49.29 │45.56 │5.15 │ │96.05 │2.73│0.17 │0.98 │
├──┼───┼───┼───┼──┼───┼──┼───┼───┤
│1983│57.12 │41.61 │1.27 │ │96.13 │2.66│0.16 │0.95 │
├──┼───┼───┼───┼──┼───┼──┼───┼───┤
│1984│58.82 │40.17 │0.91 │ │96.20 │2.68│0.15 │0.90 │
├──┼───┼───┼───┼──┼───┼──┼───┼───┤
│1985│65.56 │34.17 │0.27 │ │96.24 │2.68│0.15 │0.09 │
├──┼───┼───┼───┼──┼───┼──┼───┼───┤
│1986│ │77.26 │21.19 │1.52│96.20 │2.66│0.16 │0.92 │
├──┼───┼───┼───┼──┼───┼──┼───┼───┤
│1987│ │74.80 │25.20 │ │96.15 │2.76│0.16 │0.88 │
└──┴───┴───┴───┴──┴───┴──┴───┴───┘

续表

┌──┬─────────────┬──────────────┐
│年份│等级品率(%) │平均含量(湿基%) │
│ ├──┬───┬───┬──┼───┬──┬───┬───┤
│ │特级│优级 │一级 │二级│氯化钠│水分│不溶物│可溶物│
├──┼──┼───┼───┼──┼───┼──┼───┼───┤
│1988│ │77.92 │22.02 │0.06│96.08 │2.74│0.16 │0.94 │
├──┼──┼───┼───┼──┼───┼──┼───┼───┤
│1989│ │84.19 │15.81 │ │96.31 │2.59│0.16 │0.90 │
├──┼──┼───┼───┼──┼───┼──┼───┼───┤
│1990│ │86.08 │13.92 │ │96.42 │2.57│0.15 │0.83 │
├──┼──┼───┼───┼──┼───┼──┼───┼───┤
│1991│ │83.80 │16.20 │ │96.26 │2.71│0.16 │0.84 │
├──┼──┼───┼───┼──┼───┼──┼───┼───┤
│1992│ │85.94 │14.06 │ │96.40 │2.56│0.15 │0.83 │
├──┼──┼───┼───┼──┼───┼──┼───┼───┤
│1993│ │89.48 │10.52 │ │96.48 │2.54│0.14 │0.80 │
├──┼──┼───┼───┼──┼───┼──┼───┼───┤
│1994│ │91.50 │8.50 │ │96.53 │2.50│0.14 │0.78 │
├──┼──┼───┼───┼──┼───┼──┼───┼───┤
│1995│ │90.39 │9.61 │ │96.49 │2.52│0.14 │0.81 │
├──┼──┼───┼───┼──┼───┼──┼───┼───┤
│1996│ │83.42 │16.58 │ │96.39 │2.59│0.15 │0.82 │
├──┼──┼───┼───┼──┼───┼──┼───┼───┤
│1997│ │87.50 │12.50 │ │96.30 │3.01│0.14 │0.82 │
├──┼──┼───┼───┼──┼───┼──┼───┼───┤
│1998│ │73.80 │26.20 │ │96.15 │2.69│0.14 │0.89 │
├──┼──┼───┼───┼──┼───┼──┼───┼───┤
│1999│ │83.35 │16.65 │ │96.20 │2.78│0.15 │0.82 │
├──┼──┼───┼───┼──┼───┼──┼───┼───┤
│2000│ │82.58 │17.42 │ │96.12 │2.64│0.17 │0.86 │
├──┼──┼───┼───┼──┼───┼──┼───┼───┤
│2001│ │83.02 │16.98 │ │96.00 │2.89│0.16 │0.83 │
├──┼──┼───┼───┼──┼───┼──┼───┼───┤
│2002│ │81.79 │18.21 │ │96.13 │2.81│0.15 │0.84 │
├──┼──┼───┼───┼──┼───┼──┼───┼───┤
│2003│ │85.29 │14.71 │ │96.25 │2.78│0.17 │0.84 │
├──┼──┼───┼───┼──┼───┼──┼───┼───┤
│2004│ │84.24 │15.76 │ │96.19 │2.78│0.16 │0.76 │
├──┼──┼───┼───┼──┼───┼──┼───┼───┤
│2005│ │82.95 │17.05 │ │96.19 │2.91│0.15 │0.66 │
└──┴──┴───┴───┴──┴───┴──┴───┴───┘
说明:1985年及其以前与1986年及其以后,所执行的标准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