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和社会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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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 2007年,全市城镇登记失业率为1.5%,全省最低,连续3年在山东省
政府就业再就业考核中名列第一;社会保险政策体系向纵深推进,做实企业养老
保险个人账户工作取得实效,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工伤康复试点顺利启动,生育
保险率先与山东省政府规定接轨;年内,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获得全市岗位目标
责任制考核优秀单位和行风评议优良单位,市劳动监察支队被国家劳动和社会保
障部等4个部门评为全国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检查先进单位,市医保处等5个单位
被评为山东省劳动保障系统优质服务窗口,劳动就业、社会保险、职业培训、劳
动保障宣传、统计、信访、职业技能鉴定等各项工作均获“山东省劳动保障系统
先进单位”称号。

【就业再就业】 各级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积极落实各项就业促进政策,全市
新增就业再就业5.3万人,完成计划118.8%;其中,失业人员再就业9680人,完
成计划121%,“3545”等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2744人,完成山东省下达计划的
160.3%;转移农村劳动力2万人,完成计划135.3%。
开展主题就业促进活动 一是在全市开展了以“实现就业,稳定就业,真情
相助”为主题的“再就业援助月”活动。通过多种渠道开发岗位1万多个,其中
公益性岗位560个,组织招聘洽谈会28场次,发放社保补贴170万元,帮助723名
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二是开展了以“进城务工,帮您解难”为主题的“春风行
动”。共组织专场洽谈会32场,提供岗位2万多个,进场求职的务工人员1.3万人,
达成就业意向7800多人。三是联合市总工会、工商联开展了以“发展民营经济,
拓展就业天地”为主题的“民营企业招聘周”活动。共有327个单位参加招聘,
提供岗位1.3万个,达成就业意向2739人。四是开展了以“帮您迈开职业生涯第
一步”为主题的“大中专技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和“满足企业需求,服务技能
人才”的技能岗位对接活动。举办大型专场洽谈会14次,有294个用人单位进场
招工,提供就业岗位3408个次,发布就业信息120条次,达成就业意向1064人。
五是开展了城镇“零就业家庭”援助活动。2007年下半年,将农村零转移就业贫
困家庭纳入就业援助范围。六是开展了诚信境外就业系列评选和“威海国际就业”
品牌创建活动。当年外派3855人,境外就业成为威海市新增就业的亮点。七是与
威海市妇联创业者联谊会联合举办了首届“春风送岗位”女工就业专场招聘会。
有40个单位提供就业岗位2565个,进场求职人数近3000人,达成就业意向650人。
城乡“零就业家庭”就业援助
通过居民申报、入户调查、就业援助、政策保障、跟踪回访等措施,建立
“零就业家庭”长效援助机制。开展了工作人员与失业家庭成员结对子活动,实
行“一对一”帮扶,在政策、服务、岗位、培训等方面实行无障碍化援助;对新
认定的“零就业家庭”统一建立台账和数据库,申报登记实现了制度化;对“零
就业家庭”成员发放再就业优惠证,对灵活就业人员发放社会保险补贴,要求安
排就业的,职业介绍不限次数;对吸纳“零就业家庭”成员就业的单位,及时给
予社保补贴和岗位补贴。当年援助52户“零就业家庭”,有66名“零就业家庭”
成员实现了就业再就业。
大龄失业人员再就业援助 继续抓住优惠政策,积极推动就业再就业工作顺
利开展。全市各级财政安排再就业资金1960万元,对吸纳安置1195名大龄失业人
员的120个企业发放社保和岗位补贴589万元,向2197名灵活就业的失业人员发放
社保补贴462.8万元;全市1770多人次享受税收和工商等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免
489.7万元;为吸纳455名失业人员的29个服务型企业减免税收755.8万元;发放
小额贷款130笔293万元。
解决企业“用工荒”问题 一是“走出去”,寻找合作伙伴招聘人员。先后
9次组织企业到河北、河南、甘肃及山东省西部地区开展招聘活动,共引进外地
劳动力2万多人,解决“三区一园”用工9000多人。带领全市14家重点骨干企业
赴河北、河南省开展企业用工推介活动,共与76个劳务输出机构或职业学校签订
了劳务合作协议,协议引进劳动力6000多人。二是“请进来”,让外地劳务输出
机构考察威海的用工企业,文登市邀请省内外50多家劳务输出机构及职业学校负
责人到文登考察用工环境,有90多家企业与外来劳务输出机构进行交流洽谈、签
订合作意向,收到良好的效果。
推进威海境外就业 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境外就业工作管理规范境外就
业中介行为的通知》,建立健全了境外就业服务承诺、跟踪服务、财务管理、档
案管理、突发事件预防和处理等5项管理制度,境外就业工作步入规范化轨道,
“威海国际就业”被评为全国首批优秀劳务品牌和“山东省驰名劳务品牌”。
2007年,全市境外就业中介机构增至29家,当年新增外派3855人。在全省境外中
介机构资信等级评定中,全市有9家被评为“AAA”级资质,合格率名列全省17地
市首位。
(郭景璐)

【劳动保障执法监察】 加强制度和队伍建设 先后制定出台了《劳动保障监察
案件处理规程(试行)》、《文明执法反馈制度》、《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
法》,进一步确保了文明执法、公正执法、规范执法。
日常巡查 将以受理举报投诉为主的被动执法模式,转为以日常巡视检查为主、
兼顾举报投诉案件查处的主动执法模式,加大日常巡视检查力度。对违法违规企
业,在下达《劳动保障监察责令改正指令书》的同时,下达《行政处罚告知书》,
逾期未改正者,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全市巡视检查企业1.39万户次,涉及
劳动者56万人。
专项检查 全年开展了6次专项检查: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检查、农民工维权
“平安行动”、清理整顿劳动力市场秩序检查、劳动用工情况检查、砖瓦厂劳动
用工情况监督检查、禁止使用童工及维护未成年工劳动保护检查,检查用人单位
1500多户次,涉及劳动者16.3万人次;下达《劳动保障监察责令改正指令书》
123份,取缔非法中介12户,对3户存在非法招工行为的用人单位下达《行政处罚
告知书》,清退童工4名。
书面审查 在形式上,以各执法组为单位,按管辖区域进行审查;在范围上,管
辖区域内所有用人单位,包括各类教育、医疗、职业技能培训、职业介绍机构等
全部参加;在内容上,只要是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要求的,全部进行审查。共审查
用人单位4314户,同比增加13%,涉及职工32万人。
举报专查 2007年,劳动监察共收到投诉举报案件4256件,立案查处3875件。时
效内应结案3762件,结案率100%。其中,涉及工资问题636件、社会保险问题
1276件、工作时间问题109件、收取押金问题216件、劳动合同问题625件、劳动
用工问题503件、使用童工问题49件、职业中介问题216件、其他问题132件。劳
动保障监察执法机构共下达《劳动保障监察责令改正指令书》3723份(市直690
份),下达《处理决定书》31份(市直12份)、涉及金额6725万元(市直2192万
元),《处罚决定书》179份(市直29份)、罚款126万元(市直22万元),对拒
不执行处理、处罚决定的单位移交法院强制执行37件(市直5件),督促用人单
位为1.02万名职工办理了参保手续,催缴社会保险费5792万元,责令用人单位补
发劳动者工资1428万元,清退风险抵押金298万元。
警示培训 各级劳动保障监察从人性化执法出发,实施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方式,
根据企业法人和农民工急需了解掌握劳动保障政策的需要,适时印发《违反劳动
保障法律法规规章的法律责任》和《农民工维权手册》6200多册,无偿赠送给企
业法人与农民工。建立违规企业负责人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警示培训教育制度,定
期将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并且拒不进行整改或整改不积极的用人单位负责人及劳
资管理人员统一集中起来,采取面对面的宣传教育方式,提高其依法管理企业的
自觉性。2007年,劳动保障部门会同市经贸委、总工会组织了2次警示培训班,
对96户存在违规行为的用人单位182名负责人进行了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培训教育。
年内,有79户用人单位进行了整改。
(赵 斐)

【劳动争议处理】 2007年,全市受理仲裁案件1197件,结案986件,结案率
97.5%,涉及标的额2691.77万元。通过仲裁调解311件,占26%,通过仲裁裁决
622件,占52%,通过其他途径处解264件,占22%。涉及社会保险方面纠纷的293
件,占24%;涉及劳动合同的364件,占30%;涉及其他方面的328件,占29%。劳
动者胜诉的586件,占49%;用人单位胜诉的215件,占18%;双方部分胜诉的396
件,占33%。
机构建设不断规范 按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颁布的《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第
十一个五年计划纲要》和山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的要求,积极推进劳动争议实
体化建设。5月25日,市编委批准成立了威海市劳动争议仲裁院,为副处级、财
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编制6人;11月,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批准成立了威
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劳动争议仲裁院,其他市(区)也正在筹建之中。
制度建设更加完善 2007年,为提高调解成功率,保证开庭审理顺利进行,建立
了“预备庭”制度,在正式开庭前,给双方当事人提供交流证据的机会;为提高
仲裁活动透明度,建立了“四公开”(仲裁法规制度公开、信息公开、执行结果
公开、投诉处理公开)工作制度,将仲裁活动置于双方当事人的监督之下;为方
便当事人,实行导诉服务制度,一次性将仲裁活动程序告知当事人,避免当事人
来回奔波;为提高办案质量,实行案后回访制度,了解案件执行情况,促使当事
人自觉履行裁决书;为提高仲裁效率,还建立了当日立案制度等。
机制创新实现突破 各级劳动争议仲裁机构不断改革和创新案件庭审机制,变
“关门开庭”为“公开开庭”,真正实现依法仲裁、阳光仲裁、和谐仲裁。一是
组织旁听。在庭审过程中,组织用人单位劳资管理人员、职工代表以及新闻媒体
记者参与庭审旁听,通过具体的案件审理过程及当事人辩论,使旁听人员进一步
熟悉和掌握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知识,增强法律意识。二是现场开庭。对特别复杂
和具有一定宣传教育意义的案件,组织特别仲裁庭,直接到企业开庭,就地进行
审理,同时邀请企业负责人及全体职工参与旁听,使双方进一步明白各自的权利
和义务,提高企业经营者贯彻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自觉性和劳动者依法维护自己
合法权益的意识。年内,到企业开庭3次,先后邀请152名职工、10名企业负责人
参加,15家媒体进行了庭审旁听和报道。
宣传服务扎实有效 一是抓住《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审议通过之机,集
中举办《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培训班,进一步提高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
障法律法规、依法管理企业的自觉性;二是根据用人单位的实际需要,采取送法
上门的方式,深入企业举办小规模的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讲座,为企业和职工提供
所需的知识;三是定期到联系点企业开展指导服务活动,了解各项劳动保障标准
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指导、纠正,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规范、
和谐、稳定。四是牢固树立利民、便民意识,千方百计为劳动者提供优质、高效
服务,全年共指导132名当事人书写申诉书,为15名当事人缓缴仲裁费1.35万元,
为35名当事人减收仲裁费3.25万元,为19名当事人免收仲裁费2.11万元。
(高运涛)

【劳动保障信访咨询】 2007年,共接待来信来电来访2276件次,其中,来信48
封,集体访29件,越级访72件;“12333”热线电话接听群众咨询电话5797个。
处理各类信访事项538件,其中,转交有关市区、部门办理192件,直接办理32件;
处理市长网上信件287件;回复市长公开电话22个;参与信访、国资等部门处理
集体上访案2件。
行政复议 2007年,受理行政复议案件16起,其中,工伤认定方面的14起,劳动
保障监察处理决定和征收社会保险费滞纳金的各1起,已全部按期结案;维持原
决定的12起,撤销1起,自行撤回1起,超过法定复议时效不予受理2起。
行风热线 2007年,行风热线节目上线7次,为职工群众解答和处理各类问题130
件,处结率为100%,群众满意度达到98%以上。工作中能够采取主动上门、面对
面交流、书面报告等形式,将群众反映问题的结果及时反馈,在最短时间内使群
众咨询、投诉的问题得到满意解答和及时查处。
矛盾调处 在坚持做好重要节日和敏感时期的社会矛盾排查、调处的同时,根据
山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定期报送排查化解影响社会稳定问题的通知》要
求,在全市开展了多次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共排查出5类7个单位存在的影响
社会稳定的问题,均已责成相关市区、开发区限期解决。通过社会矛盾行政调处
的方式,先后解决了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威海电厂为刘慧祥补缴基本养老
保险费的问题和威海新北洋有限公司支付职工工伤待遇问题,指导了文登市健爽
木材加工厂处理了2起职工伤残待遇纠纷。
(刘 峰)

【职业技能培训】 大力开展以提升在岗职工技能水平为主要内容的“金蓝领”
培训工程,以提高失业人员就业竞争能力为主要内容的“再就业创业培训”工程,
以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为主要目的的农村劳动力培训工程,着力抓好高技能
人才队伍建设和企业职工培训工作,重点实施技工教育培训结构调整,开展技能
扶贫及助学金发放管理工作,全市培训各类人员6.5万人次,其中培训企业在岗
职工2.4万人次,全市新增技师715人,高级工1200人;组织再就业培训1.2万人
次,组织创业培训1560人次;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2万人,圆满完成全年培
训计划。
“金蓝领”培训项目 “金蓝领”培训由试点转入常规培训后,培训工作全面展
开并取得较大突破。实行了动态管理,每年对申报“金蓝领”培训单位的资格条
件和培训方案进行严格审查,培训基地每年申报一次。当年未按要求开展相应培
训工作的,次年取消“金蓝领”培训资格。2007年,审查认定威海职业(技术)
学院、威海工程技术学院、文登技校、乳山技校、环翠技校、文登天润曲轴有限
公司等13个“金蓝领”培训基地。重点抓了培训宣传、组织实施和教学研究等有
关环节,拓展了培训专业(工种),明确了学员资格认定有关问题,加强了对各
市(区)、各培训基地的工作调度,“金蓝领”培训工作更加细致深入,全年完
成技师培训609人,比上年增长41%。
高技能人才选拔 组织完成了2007年“首席技师”选拔评审工作,突出6个行业
和26个重点工种,动员各市(区)、市行业办公室、建委、交通局进行了2007年
度首席技师推荐选拔工作,威海蓝星玻璃股份有限公司孙卫平等16人被评为2007
年度“威海市首席技师”,孙卫平与威海啤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席景水被山东省
评为“山东省首席技师”。
职业技能教育 一是配合山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开展了技工学校发展问题的调
研。二是及时组织学校学习宣传和落实助学金政策,促进技工学校招生。全市8
所技工学校全年招生4309人,超额完成4000人招生计划。2007年,全市技校毕业
生2628人,就业率达100%。三是指导山东华夏技工学校与乳山技工学校筹建高级
技工学校,调整技工学校培训结构,进一步加强高级班招生,2007年,全市技校
高级班招生2462人,比上年增加401人,增长19%,技校培养高技能人才能力明显
增强。四是与市教育局联合成立了6个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推进普通职业学校
教学研究与改革。五是推荐59篇教学论文、17篇优秀教案、16件教学课件参加全
省评选,获得一等奖7个,二等奖16个,三等奖32个,优秀奖22个。推荐3名教师
参加全省技工院校优质课评选,乳山技工学校倪建华获得二等奖,威海工程技术
学院宋芙蓉、文登技工学校周宝江获得三等奖。职业技能鉴定工作进展顺利。进
一步拓展了职业技能鉴定范围,全年鉴定106个职业(工种)1.6万人次,合格
1.3万人次。其中,在职职工鉴定合格5756人,占总发证数43.7%,企业职工培训
取得成效。
职业技能竞赛 2007年组织5次大型比赛,其中牵头组织2次;文登市举办2次大
型竞赛活动。组织威海市技工院校学生技能大赛,共有8所学校39个参赛队、119
名参赛选手参加高级数控车工、普车、电焊工、钳工、维修电工、中式烹调、服
装制作等7个专业的竞赛,对于提高全市技工院校教学质量、增强技工院校毕业
生竞争上岗能力起到了积极作用。在此基础上,选拔推荐14名在校生参加了山东
省第二届技工院校技能大赛,有13人获奖,其中,威海市职业(技术)学院段术
浩、张明分别获得维修电工(中级组)第一名、第四名,陈耀、陈鹏超分别获得
维修电工(高级组)第三名、第五名,威海市工程技术学院毕晓男获得电焊工
(高级组)第二名,文登技工学校毕明玉、崔鹏磊分别获得汽车维修工(中级组)
第三名、第四名。段术浩、陈耀、毕晓男代表山东省参加了在广州举行的第二届
全国技工院校技能大赛。与交通局、总工会联合举办了“交通学校杯”全市汽车
维修工技能大赛,汽车维修企业共有20个代表队、89人参加了大赛,威海市公交
公司邱双、威海市铭宏集团孙洪民获得个人一等奖,并同时获“威海市技术能手”
和“威海市交通行业金牌职工”称号。组织了山东省计算机大赛威海赛区的预赛、
复赛和决赛,共有278人参赛,161人合格,其中,威海职业(技术)学院栾超获
计算机辅助设计绘图员(学生组)三等奖,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获优秀组织奖。
技能扶贫工作 为扩大技能扶贫的影响,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公布了承担技能扶
贫的7所技工学校,明确了专业及学制安排,争取山东省计划指标250名,经过统
一严格考试和录取,共招收扶贫生239人。
(隋吉龙)

【企业收入分配宏观调控】 4月4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下发《关于公布威海
市2006年度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的通知》(威劳发〔2007〕15号),通过媒
体向社会公布,为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协商确定劳动报酬时提供了依据。11月21
日,市政府下发《关于发布2007年企业工资指导线的通知》(威政发〔2007〕54
号),以2006年全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1.82万元为基数,确定2007年全市企业工
资指导线的基准线为职工平均工资增长16%,上线(预警线)为职工平均工资增
长24%,下线为职工平均工资增长8%。威海市行政区域内所有企业,与企业建立
劳动关系的各类人员,均被纳入工资指导线的调控范围,并于2007年首次对企业
实行工资指导线开展备案,共备案130家。公布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对全
市163户企业4.02万名职工进行了抽样调查,形成了单位负责人、专业技术人员、
办事人员、商业服务业人员、农林牧渔水利生产人员、生产及运输设备操作人员
等262个工种(职位)的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
(于华伟)

【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管理】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山东省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管理
的政策规定,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确保了社会保险基金的安全完整。开展了养老
保险内部控制整改工作,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内部控制工
作的通知》(威劳函〔2007〕90号),转发了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贯彻落实
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威劳发〔2007〕
6号),进一步规范社会保险基金管理行为,提高经办机构业务经办能力和管理
水平。建立了社会保险基金要情通报制度,集中开展了社会保险基金安全宣传教
育活动,接受了省、市两级审计部门对全市2006年度养老、医疗、失业、工伤、
生育以及农村养老保险基金管理使用情况的审计,对历史遗留问题和个别管理不
规范问题进行了整改落实,对政策进行了适当调整,省、市两级审计部门对威海
市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管理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认真开展社会保险稽核,规范企
业参保缴费行为,维护参保人员合法权益,确保社会保险费应收尽收。2007年,
对全市2887户企业、13.90万人进行了书面稽核,对718户企业、7.92万人进行了
实地稽核,查处应参保而未参保者1801人,少报社会保险基数4338.45万元,少
缴社会保险费1120.7万元,全部予以追缴。查处冒领遗属补助费24人,涉及金额
近20万元,已全部追回。
(孙德平)

【企业职工养老保险】 以外资企业、非公有制企业、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
员为重点,积极开展扩面征缴。全市参加企业养老保险39.78万人,收缴养老保
险基金14.11亿元,收缴率达到98.5%,社会化发放率100%。
扩面征缴 建立扩面征缴考核评价机制,加强全市扩面征缴的调控力度。一是根
据山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下达的任务,将计划分解落实到各市(区),与各市
(区)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签订扩面征缴责任状。二是从10月开始,建立扩面征
缴通报制度,按月落实扩面征收进度。三是采取召开调度会、市局分管领导亲自
带队到各市(区)督促检查等方式,推进全市整体工作开展。2007年,全市参加
基本养老保险企业9074户,比2006年末增加841户;参保人数增加3.48万人,完
成年度计划的115.2%;实际缴费人数增加3.36万人,完成计划的122.1%,其中灵
活就业人员恢复缴费近5000人;养老保险费增收4.13亿元,完成计划的122.4%。
其中,市直参保单位1399户,参保人数8.37万人,实际缴费人数8.31万人,收缴
养老保险费3.08亿元,比2006年增收5847万元。
缴费基数核实 2007年,根据威海市企业发展和职工实际收入等因素,将全市平
均缴费基数提高到1420元,较2006年提高200元,提高幅度为16.4%。全市各级社
会保险经办机构严格把关,采取印鉴签名不全不受理、基数明显偏低不受理、个
别大龄职工基数畸高不受理等措施,利用统计报表、工资发放单、基数公示制度
等多种形式和方法,调查核实缴费基数,力争使缴费基数切近实际。年内,全市
缴费基数平均达到1038元,较2006年增加181元,仅基数增加部分年多收养老保
险费约2.1亿元。
做实个人账户 根据山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的文件精神和进度要求,
认真做好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基金的做实、归集工作,已完成2006、2007
年度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做实基金的各项基础工作。
养老金发放 2007年,全市企业退休人员达到5.80万人,比上年末增加5918人,
增长11.4%,支付离退休费7.27亿元,全部及时足额到位,发放率100%。年内,
为企业离退休人员调整基本养老金3次。一是为全市1745名离休人员和新中国成
立前参加工作的调整了待遇,月增加养老金总额102万元,人均增加585元。二是
调整企业离退休人员的遗属补助待遇,离休人员的遗属补助由338元调整到390元。
三是调整了企业精减退职人员的生活补助费,新中国成立前参加工作的,由100
元调整到200元;新中国成立后参加工作的,由90元调整到180元。四是根据山东
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2007〕48、49号文要求,圆满完成对全市4.98万
名退休人员的待遇调整及发放工作,月人均增加115.2元。
社区管理服务 建立健全社区管理服务网络,全市社保经办机构设退管科7个,
从事退休管理服务工作15人;社区社会化管理机构133个,社区专兼职工作人员
195人。特别是承担具体管理工作任务的街道办事处、居委会都相应成立了企业
退休人员管理服务中心和社区活动中心等组织,配备了专兼职管理人员,在全市
初步构建起管理服务工作网络。规范完善管理制度,指导社区规范管理服务行为,
推广建立了《工作人员守则》、《社会化管理服务职责》、《退休人员档案移交
管理制度》、《走访慰问制度》、《社区党员学习制度》等系列规章制度。对社
区管理人员进行3次集中培训,让他们了解养老保险相关知识,提高他们的业务
素质。至2007年末,全市实行社会化管理的退休人员达5.80万人,其中被纳入社
区管理的达5.02万人,社区管理服务初步走上正轨。管理服务工作政策和资金双
双得到落实,经争取,市直每名退休人员每年50元的经常性补助费用已基本落实
到位,环翠区政府为区属退休人员每人补助了50元的管理费用,为全面推进社区
管理服务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姚海涛)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 各市(区)对参保人员养老保险手册普遍进行了一
次审核,并逐个打印出缴费清单,逐个单位、逐个人重新核定缴费基数,确保了
养老保险费应收尽收。同时采取加强宣传、落实征缴责任制、区别不同情况灵活
征缴、采取制约措施促征缴等多种措施和办法,确保了征缴任务的完成。至2007
年末,全市参保单位1710个,参保人数7.38万人,全市应征缴养老保险费4.97亿
元,实际征缴养老保险费4.98亿元(含补缴历年欠缴42万元),征缴率达到100%,
比2006年增收8000万元,增长19%,完成山东省下达的全年征缴计划的170%,超
额完成全年征缴任务。全市养老保险参保率、发放率均为100%,征缴率为99.8%,
全市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2.58万人,遗属2946人,发放养老金6.65亿元,发
放率100%,实现了当期养老金的按时足额发放。为加强对养老金支付的管理,确
保发放对象、发放数额的准确无误,对退休人员的退休条件、待遇标准、领取资
格等严格审核,严把养老金支付关,确保了发放的准确性;市及各市(区)经办
机构均建立了防止冒领养老金的有效机制,普遍采取了发信函调查、指纹鉴定、
异地登门走访等多种办法,对近百名高龄的异地离退休人员生存状况进行了一次
调查,从而避免了养老金的流失。
(韩国栋)

【农村社会养老保险】 以建立完善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制度为重点,稳步推行
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全市全面建立实施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荣
成市、乳山市还先后进一步调整完善了各自的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加
大了政府公共财政投入力度。至2007年末,全市被征地农民参保人数已达3.67万
人,比上年增长202%,新增被征地农民参保覆盖率达到94%;共收缴被征地农民
保障金8056万元,比2006年增长148%;发放6155人,年发放金额180万元;被征
地农民保障基金累计结余达1.36亿元。稳步推进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发展,至2007
年末,全市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人数为33.21万人,比2006年增长3941人;累
计收缴保费6713万元;发放3.61万人,全年累计发放养老金1245万元;基金累计
结余4.18亿元。对新型农村保险制度的建立进行了积极探索,在学习借鉴其他地
区成功经验的基础上,结合威海市实际情况,反复测算、论证,按照“政府能承
受,群众能接受”的原则,提出建立了政府公共财政投入设想,草拟了《威海市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暂行办法》,该项工作已进入讨论研究阶段。
(李序斌)

【失业保险】 5月,根据威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关于调整失业保
险金标准的通知》(威劳发〔2007〕21号),及时调整了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
失业保险金和医疗补助金发放标准由原来的每人291.5元/月,提高到350元/月,
保障了失业职工的基本生活。严格把好企业减员关口,对企业裁减人员实行批量
和年度总量控制,制止了恶意裁减职工的现象,控制了失业人员的增长。2007年,
新增失业人员7461人,比2006年减少252人,占年度控制总量的93.3%,有效维护
了失业职工的合法权益。加强失业人员的接收与管理,通过对失业人员职业指导
了解失业职工的再就业意向,对没有技术特长的,根据市场用工信息,引导失业
人员参加免费的职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80%以上的失业职工通过培训实现了
灵活就业或自主择业。及时为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足额发放失业保险待遇,保障
率100%。2007年,全市参加失业保险的职工人数33.45万人,完成山东省下达计
划的104.4%;收缴失业保险费1.21亿元,完成山东省下达计划的125.2%;为1.34
万名失业人员发放失业保险金和医疗补助金3529万元;期末基金滚存结余2.77亿
元。
(郭景璐)

【医疗保险】 进一步完善了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建立起向职工延伸型城镇
居民医疗保险制度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首次实现医疗保险政策全覆盖,
城乡所有职工、居民、老人、学生、儿童、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者、农民工等,
参保后都能得到不同层次的医疗保障,全市医疗保险政策更加完善、科学、合理,
保障标准更高,保障范围更广,保障力度更大。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随着经济社会的迅速发展,现有制度中的一些规定逐步
难以满足不断提高的职工医疗消费水平的需要,制度本身也暴露出一些问题。主
要表现在:(1)保障水平偏低,部分职工经过基本保障和大额救助仍然无法解
决因病致困的问题。(2)统筹基金与个人账户的比例不合理,统筹基金不足基
金总量的40%,低于国家规定的标准,由此导致了统筹基金的支付能力不足。(3)
门槛过低,统筹基金支付住院医疗费用的起付标准明显低于国家要求和周边地区
的标准,起不到抑制消费的作用。(4)不同的群体在制度安排上不尽相同,有
失公平。(5)退休人员待遇与原用人单位的缴费状态挂钩,影响到退休人员的
医疗待遇。(6)对用人单位职工没有设立必要的缴费年限,导致部分人员钻政
策漏洞。(7)实施范围窄,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有关法律
法规的要求。(8)政策文件过于分散。经过深入调研、认真测算、充分论证和
广泛征求意见,拟定了《威海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规定(草案)》。市劳动和社
会保障局与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在《威海日报》和《威海晚报》全文刊发草案,广
泛征求意见,并召开了大病患者、退休人员、一般职工等不同层次人员的座谈会,
经过反复推敲、完善,向市政府提交了草案。市政府决定《威海市职工基本医疗
保险规定》于2008年正式出台实施。
至2007年末,全市医疗保险参保职工54.7万人,同比增加6.4万人,完成扩
面任务的106.5%。全市收缴医疗保险费6.57亿元,支出5.15亿元,结余1.42亿元。
城镇居民医疗保险 2006年末建立起向职工延伸型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制度,2007
年末又建立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向职工延伸型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经
过在文登市试点,2006年末,在全省率先建立起向职工延伸型城镇居民医疗保险
制度(威政办发〔2006〕77号)。参保范围为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的城镇居民
(包括各类大中专院校、职业学校和中小学的学生以及婴幼儿)。缴费全部由个
人负担,以上年度当地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基数,成年人按5%缴费,未成年人按
2%缴费。城镇居民缴费达到规定的缴费年限且男满60周岁、女满50周岁的,不再
缴费;达不到规定缴费年限的,允许补足。向职工延伸型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待遇,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在职职工除个人账户以外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和
大病救助待遇。男已满60周岁、女已满50周岁但不足75周岁的居民首次参保,须
在参保时按当年缴费基数一次性缴纳10年的医疗保险费,75周岁以上须一次性缴
纳5年的医疗保险费,并且之后连续缴费可享受居民医保待遇。城镇居民实现就
业改按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办法参保,其缴费年限按2年折算1年。至2007年
末,除乳山市外,全市均启动向职工延伸型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全市共参保3.00
万人。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4月4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在部分省实施城镇居
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市委、市政府对此高度重视,将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列入了
关注民生十件工作之一。经过精确测算、广泛征求意见,形成了《威海市城镇居
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草案)》,经威海市第14届人民代表大会第101次常
务会议讨论通过,报山东省政府批准,11月13日,市政府正式印发《威海市城镇
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威政发〔2007〕52 号)。同日,威海市劳动和
社会保障局等7部门联合印发《威海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实施细则》
(威劳发〔2007〕60号),威海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建立,确定2008年
1月1日开始实施。为确保制度稳步启动和实施,经市政府同意,2007年11月26日,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与环翠区政府联合召开了威海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启动仪式
暨环翠区动员大会,决定12月1日起在环翠区孙家疃镇和竹岛街道办事处先行试
点。
为保证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工作顺利开展,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与市医疗保险
事业处采取了一系列措施。(1)加强宣传。针对城镇居民情况复杂、管理松散、
文化水平相对较低等状况,劳动保障部门编印了明白纸、宣传手册和宣传海报,
明白纸人手1张,海报张贴于村(居)政务公开栏、医院收费处、住院处;编印
了服务手册,内容包括政策问答、经办流程、服务电话、定点医院等,发到所有
应参保人员;在电台开辟了《百姓医保》专栏,逐条宣传知识问答;在电视台发
布公益广告,制作了专题节目,滚动宣传政策内容;在日报和晚报分别发布消息,
全文刊发“暂行规定”与“实施细则”。(2)建立起有力的城镇居民医疗保险
计算机管理系统。在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的基础上,借鉴
国内先进信息管理系统的经验,建立了先进的城镇居民社会保障卡管理系统,实
现了独立运作、信息共享、并轨转换快捷、运行安全可靠的科学化、规范化管理
模式。居民首次参保后,只要在社会保障卡上存入应缴金额,就可以通过银行直
接缴费,社会保障卡成本不需个人负担,仅此一项就为群众节约资金1400万元。
12月,实现了威海市与三市(荣成市、文登市、乳山市)的线路连接,各市也都
完成了与各医院、药店的连接,为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提供了可靠的技术保障。
(3)加强培训、调度、咨询工作。市医保处先后对三市经办机构人员、定点医
疗机构人员进行了培训,对三区基层经办人员进行了全面培训,对各教育机构经
办人员进行了集中培训。设立专线电话,随时答复经办人员遇到的难题;建立了
日调度制度,对基层反映出来的问题,及时研究随时解决;开辟了咨询热线,通
过电视、电信向社会公布,设专人解答群众提问,指导群众登记参保。
统筹级别与参保范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实行市区统筹(市直、环
翠区、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三市分别统筹管理。参保范围为
不属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本市非从业城镇居民,包括3个群
体:未成年居民、老年居民和一般居民。未成年居民是指托幼机构的在册儿童、
中小学在校学生(含职业高中、中专、技校的学生)和其他不满18周岁的非在校
少年儿童;老年居民是指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以上的城镇居民;一般居
民是指未成年居民和老年居民以外的其他非从业城镇居民。
政府补助标准与居民缴费标准。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基金筹集定位于家庭缴
费与政府补助相结合,年度缴费标准和政府补助标准见表25。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主要包括3个部分:住院医疗保险待遇、门诊
特定病种医疗保险待遇和无责任人的意外伤害事故门诊医疗保险待遇。住院医疗
保险待遇:1年内住院医疗费用在起付标准以上至1万元的部分,一、二、三级医
院的报销比例分别为60%、55%和50%;1万元以上至3万元,报销比例分别为65%、
60%和50%。其中,城镇居民连续参保缴费超过5年且未发生住院医疗费的,报销
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超过10年的,提高10个百分点。超过3万~10万元医疗费用
的报销比例,根据医疗费用的发生情况测算确定。患有门诊特定病种(恶性肿瘤
门诊放化疗、慢性肾功能衰竭门诊透析治疗、器官移植手术后抗排异治疗和慢性
肝炎),可在门诊治疗,报销比例与住院医疗费用相同,实行定额管理。将无责
任人的意外伤害事故的医疗费用纳入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其门诊医
疗费用,超过100元以上的部分由医疗保险基金支付60%,一个年度最高支付2000
元。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起付标准。一、二、三级医院起付标准分别为
300元、500元、800元。在门诊诊治特定病种疾病的起付标准为300元,意外伤害
的门诊医疗费用起付标准为100元。
医疗费结算。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包括:参保人员发生的符合医
疗保险药品、诊疗项目、服务设施项目3个目录的住院医疗费用、门诊特定病种
医疗费用和无责任人意外伤害事故的门诊医疗费用。参保居民在公布的定点医疗
机构中选择一所医院作为自己的合同医院,参保居民在合同医院住院或在门诊进
行特定病种和意外伤害治疗的,只与医院结算个人起付标准与自付比例部分;经
办机构按测算的标准向合同医院拨付定额资金,居民应报销部分由合同医院负责。
超过3万元部分由个人垫付后,到经办机构或商业保险机构按规定报销。
相关制度衔接。2008年1月1日前已参加向职工延伸型医疗保险的,根据本人
意愿,可继续按原规定参保缴费,享受原政策规定的医保待遇,并自2008年1月1
日起享受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政府补贴;也可改为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
疗保险(3月底以前办理)。2008年以后,不再新办理向职工延伸型医疗保险参
保手续。已参加城镇合作医疗的城镇居民,按原政策规定享受医疗待遇至期满,
期满后不再续办,均改为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至2007年末,城镇居民医
疗保险试点单位环翠区竹岛街道办事处、孙家疃镇共参保1.6万人,收缴城镇居
民医疗保险费156万元。

【工伤保险】 调整了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深入贯彻《工伤保险条例》,依法
开展工伤保险工作,建立了工伤康复制度。工伤保险参保职工45.2万人,比上年
增加5.5万人,完成扩面任务的157.8%。
工伤认定 严格按照法律程序进行工伤调查、取证、认定,工伤保险工作逐
步被纳入规范化管理轨道。负责工伤认定工作的市医疗保险事业处与负责行政复
议工作的市法制办公室、负责行政诉讼工作的中级人民法院,建立了工伤保险联
席会议,疑难工伤案件共同研究解决,提高了办案正确率,减少了争议纠纷,降
低了工伤保险在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中的投诉率。2007年,全市工伤认定
4322起,工伤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45起,胜诉率100%。其中,市直认定工伤
案件540起,仅发生1起行政诉讼案件,连续3年胜诉率100%。
工伤鉴定 建立了劳动能力鉴定专家库,加强了对鉴定专家的业务培训,5
月1日启用新的鉴定标准,全年鉴定1132人次,鉴定正确率99.8%,新标准启用后
的鉴定正确率为100%。深入贯彻“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管理办法”,指导三角、
威建、山花、海马集团等企业确认职工停工留薪100多人次,87名有争议的工伤
职工享受到了合法利益。
建立工伤康复制度 工伤康复是采取各种适当手段,帮助残疾人员恢复健康
和工作能力,以及料理自己的生活能力,包括肢体、器官、智能的全面和部分恢
复,通过康复达到重返工作岗位、恢复正常生活能力、参加社会活动的目的。
2007年,威海市被山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确定为工伤康复工作两个试点城市之
一,10月16日,威海市政府下发《威海市工伤康复管理试行办法》(威政发
〔2007〕46号),确定从2008年1月1日启动实施。12月7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
部门出台了工伤康复定点医疗机构资格认定办法(威劳发〔2007〕73号),经过
公开筛选,确定威海市立医院、山东省文登整骨医院作为全市工伤康复定点医疗
机构,威海市立医院在南院区(原职工医院)康复中心基础上,改造建设威海市
工伤康复中心,改造完成后康复业务用房面积达到1200 平方米。

【生育保险】 4月1日,山东省政府193号令公布了《山东省企业职工生育保险
规定》,确定5月10日起施行。7月27日,威海市政府办公室下发《关于认真贯彻
〈山东省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规定〉进一步做好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工作的通知》
(威政办发〔2007〕49号),确定停止执行《威海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暂行规定》
(威政发〔1997〕48号),启动实施《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规定》。市劳动和社会
保障部门又出台了5个文件,9月1日在全省率先启动《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规定》,
成为全省接轨最早、贯彻最到位的城市。
生育保险待遇 (1)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按本人上年度月平均缴费
工资除以30天乘以产假天数(产假天数:①女职工正常生育的产假为90天,其中
产前休假15天;难产增加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15天;晚育
的增加60天。②女职工妊娠不满2个月流产的,产假为15天;妊娠2个月以上不满
3个月流产的,产假20天;妊娠3个月以上不满4个月流产的,产假为30天;妊娠4
个月以上流产、引产的,产假为42天)。(2)女职工生育发生的医疗费用,包
括女职工因怀孕、生育发生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药费和治疗费。
(3)职工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发生的医疗费用,包括实施放置与取出宫内节育器、
流产术、引产术、绝育及复通手术所发生的医疗费用。(4)国家规定的与生育
保险有关的其他费用,包括参加生育保险男职工的配偶无工作单位,按生育医疗
费标准的50%发给生育补助金。
生育费用结算 由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和物价指数,
确定生育医疗费和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定额标准;生育保险经办机构与定点医
疗机构按定额标准结算生育医疗费和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市直生育医疗费定
额标准:①生育医疗费(包括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药费和治疗费),每人
2300元;②孕期检查费(不含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前的检查),每人800元;③放
置(取出)宫内节育器费,每人次100元;④流产术、引产术费,每人次300元。
威海市实行的《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规定》(以下简称《规定》),采取“定额不
定人”的结算办法,给职工以自主选择权,方便了职工孕检、生育,医院发生了
竞相降低医疗消费、提高服务质量的良好势头,生育保险工作发生了5大变化:
(1)保障范围广泛,保障水平提高。《规定》不仅包括生育医疗费、生育津贴
和计划生育手术费,还增加了怀孕检查费、流引产津贴、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等,
参保男职工配偶无工作的,还可享受生育补助金。职工在怀孕期间,只需到经办
机构备案,规定范围内的所有检查费用、生育费用不需个人负担。(2)剖产率
降低,人口素质提高。据统计,2007年8月以前,威海市剖腹产率占48%,比国际
卫生组织认可的15%高出33个百分点。《规定》启动后,改对职工定额结算为对
医疗机构定额结算生育费用,一方面,医院不再诱导产妇实行剖腹产,另一方面,
产妇如果应该顺产而要求剖腹产,其费用自己负担,大大降低了产妇与家属对剖
腹产的要求。2007年9月,《规定》运行第一个月,参保职工分娩剖腹产率由此
前的48%下降为25%,医疗费用大幅度下降。(3)职工事务负担降低,群众满意
率提高。《规定》采取备案的方法,将职工个人履行手续前置,能否享受待遇提
前告知,减少了职工对制度的误解。职工备案后,非本人特殊要求的所有孕检费
用、生育费均由医疗机构承担,职工满意率大幅提高。(4)管理操作简便,管
理水平提高。通过建立起有力的信息支撑系统,经办机构可以准确地掌握职工参
保动态,医疗机构可以及时了解职工备案情况;通过职工自主选择医疗机构,建
立起良性竞争机制,低级别医疗机构积极提高服务水平与服务质量,高级别医疗
机构主动降低消费标准,提高服务态度;通过定额结算,建立起加强基金管理的
有效约束机制。(5)政策吸引力增强,社会认可程度提高。生育保险待遇办理
由企业和职工的事务性负担转移为经办机构与医疗保险机构负担,极大地方便了
职工,调动了职工的参保积极性;生育保险待遇的提高,保障范围的进一步扩大,
吸引了职工参加生育保险,促进了生育保险大框架、大保障的构成,社会认可程
度得到全面提升,职工参保情绪热情高涨,《规定》启动1个月后,全市就超额
完成了上级下达的生育保险全年扩面任务。
2007年,全市共参加企业职工生育保险39.14万人,收缴生育保险基金4501
万元,共为4570名女职工发放生育保险待遇2374万元,结余2127万元。
(宋厚振)

【信息化建设】 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系统建设 3月,根据《威海市人民政府办
公室关于扩大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覆盖范围的通知》(威政办发〔2006〕77号)
等文件精神,完成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政策的数据测算,组织技术力量协同开发公
司及时完成系统开发、测试及培训等工作,保证了环翠区、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
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工作的顺利开展。11月,《威海市城
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威政发〔2007〕52号)出台后,组织完成此次城
镇居民医疗保险政策的数据测算、需求调研、系统开发、系统建设及培训和维护
等工作。同时对荣成、文登、乳山市的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系统进行技术指导,将
三市网络和市级数据中心链接,实现全市城镇居民的数据集中,目前市直及三市
城镇居民医保公共业务及收缴系统运行正常。
生育保险政策调整的系统改造 2007年协助业务科室对生育保险政策的调整
进行需求调研,及时完成系统开发、测试和安装运行,并积极配合各计划生育定
点医院完成技术改造,保证女职工生育保险政策调整的顺利进行。
“核心平台二版”建设 10~12月,分别完成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环翠
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养老和医疗等保险系统整合工作,共纳入系统12万人。至
2007年末,市直和三区的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失业保险的系统完全整合,
真正实现参保职工人员信息的“同人同城同库”,既保证了数据完整统一,又节
省了各经办机构的资金投入,更方便了参保单位和参保职工的业务办理,为实现
“金保工程”打下良好基础。
劳动力市场信息化建设 根据威海实际情况,对劳动“99”三版业务软件进
行了700余项程序修改,并获得威海市科技发展计划项目专项科研经费支持。完
善了劳动“99”三版本地化应用和人力资源市场骨干网络,基本完成了市、县
(区)、街道、社区四级网络的实时联网,将劳动就业所有数据基本纳入了统一
数据库,实现“数据向上集中,服务向下延伸”的目标。开发了基于数据库实时
联动的网上职介会员制模块,为招聘企业和求职个人提供一个可互动的网络平台。
(汤晓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