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推行罪犯百分考核奖罚制度〕在改造罪犯的工作实践中,积极探索、改革 对罪犯的奖罚制度,依照《刑法》、《刑事诉讼法》和《劳动改造条例》的有关规定, 于1985年制定了《罪犯百分考核奖罚试行办法》,1986年进一步作了修订、完善,由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山东省司法厅行文下达实施。 《罪犯百分考核奖罚试行办法》包括管教、生产两个方面内容,各占50分,共有 八项指标。管教指标包括认罪服法,遵守监规,政治、文化、技术学习和生活卫生; 生产指标包括产品产量,产品质量,物资消耗和文明生产。凡是改造表现好,基础分 达到满分的,按照奖分规定给予奖分,并以奖分多少作为奖励的依据;凡改造表现较 差,基础分达不到满分的,按扣分规定予以扣分,并以扣分多少和认罪(错)态度予以 处罚。无论管教、生产,有一项积分达不到50分,即不计减刑分;如果管教指标达不 到50分,而生产指标超过50分的,只给予奖金。奖励分为表扬、记功、减刑或假释, 处罚分为警告、记过、禁闭和依法惩处。每日记录,每月考核一次,及时兑现奖罚。 对罪犯实行百分考核奖罚试行办法,抓住了罪犯最关心刑期的心理,把奖罚同刑 期直接挂钩,以分计奖惩,依法加减刑,严格考核,奖罚兑现,有效地调动了犯人改 造、生产的积极性,狱内秩序进一步稳定,改造质量和经济效益不断提高。1987年, 有16084名犯人受到表扬、 记功、减刑等奖励,570名犯人获得假释,有542名犯人受 到警告、记过、加刑等处罚。改好率由过去的92.9%提高到94.2%。 〔管教、生产百日安全活动〕在1986年开展管教百日安全活动取得显著成绩和经 验的基础上,1987年,针对青纱帐季节和新年、春节期间易发生问题的实际情况,把 管教安全和生产安全结合在一起, 从7月1日和12月1日开始,开展了两个管教、生产 百日双安全活动。双安全活动的目标是不发生犯人逃跑、自杀、行凶、哄监闹狱(所)、 成批疾病死亡、工伤死亡等事故。在开展第一个百日安全活动期间,正逢党的第十三 次全国代表大会召开,省劳改局先后抽调79人,两次派工作组检查督促,各劳改单位 从机关抽调近1/3的干警深入基层大队、 中队,帮助落实安全保卫措施。抽调1481名 干警组成了32个巡逻队,昼夜巡逻,并组织了2230人的应急小分队,做好了对突发事 件紧急处置的一切准备。为了做好安全保卫工作,有4164名干警放弃了休假。通过多 方面的工作,保证了全省劳改劳教系统在十三大召开期间没出现问题。 通过开展管教、生产百日安全活动,调动了犯人自我改造的积极性,促进了狱所 秩序的进一步稳定。1987年,没有发生犯人集体逃跑、行凶杀人、暴乱、闹狱(所)等 恶性事故。狱内发案率下降到0.318%(司法部要求2%) ,破案率达100%;犯人年逃 跑率下降到0.195%(司法部要求3%);比1986年下降5.6%。 〔强化罪犯教育改造综合治理工作〕根据全国政法工作座谈会提出的“改造工作 要向前延伸、向外延伸、向后延伸”的要求,1987年,山东劳改单位在加强狱(所)内 教育的同时,广泛借助社会力量,把狱(所)内外的教育结合起来,加强了对罪犯的综 合教育。按照全国劳改劳教单位办特殊学校工作会议的要求,省劳改局制定了《关于 巩固发展办学成果,提高教育改造质量的意见》,对1986年以前办成特殊学校的单位, 进行了复查,巩固提高了办学成果;对计划在1987年办成特殊学校的三个单位给予扶 持、指导,使之达到了办学标准。至此,省直劳改单位全部办成了特殊学校。在办学 过程中,坚持系统的正规化课堂教学,以政治教育为中心,以技术教育为重点,辅之 以文化教育, 使犯人在改造思想的同时, 又学到文化知识和一技之长。1987年,有 349 9人和2109人分别获得了当地劳动部门颁发的初、 中级技术等级证书,有5659人 摘掉了文盲帽子,5989人取得了文化单科结业证书和小学、初中毕业证书,有1235人 获得了职业技术结业证书。1987年,邀请各级党政领导、英模人物和社会知名人士来 狱(所)向犯人作报告达6785人次,有4544名犯人亲属及原单位领导到狱内进行规劝和 帮教活动,有35名表现突出的刑释人员回队现身说法。有的劳改单位与县、市、区政 府签定了对犯人的帮教安置协议。泰安市委专门召开了由市直21个部门和泰山劳改支 队参加的“实现罪犯改造工作社会化座谈会”,提出了搞好“三个延伸”的具体措施。 1987年,对刑满释放人员进行考察,重新犯罪率比1986年下降了1.28%。 〔加强劳改系统基层基础工作〕山东劳改系统是把加强基层基础工作作为进一步 提高改造质量、提高经济效益的一项根本性措施来对待的。自1983年以来,向基层充 实干警2096名,现有基层干警占全省劳改干警的46%,基本上达到了大队干警占犯人 的1 0%、 中队干警占犯人的8%的要求。共举办各类培训班531期,训练干警2966人 次。并挑选366人到大中专院校深造,组织1312人参加电大、业大、函大等业余学习, 有406人获得高中以上文化学历证书, 提高了基层干警的整体素质。基层干警对犯人 的劳动、学习、生活、卫生、通讯、接见等各个环节,都制定了严格的标准和规则, 并坚持日记录、 周检查、月考核、季小结,年终评比。据统计,全省劳改单位156个 大队中,连续10年以上没有发生罪犯逃跑的就有29个,连续五年以上没有犯人逃跑的 有30个。在生产活动中,加强了对罪犯劳动的定额管理,严格了工艺规程和劳动纪律, 健全了各种原始记录、统计报表、资料台帐、计量、标准化和考核凭证等,保证了生 产任务的完成和产品质量的提高。同时,建立了严格的承包责任制,把各项工作任务 具体化、标准化,层层分解,逐人承包,按照工作实绩认真组织考核,加重了工作责 任。 1983~1987年,有399个大队、中队和4665名基层干警被评为先进集体和先进个 人,有71个大、中队和346名同志立功受奖。 〔推行劳改工作承包责任制〕山东劳改工作承包责任制是在1981年推行经济承包 责任制的基础上逐步发展起来的。1984年,根据全国劳改劳教工作会议的要求,把生 产承包发展为管教、生产双承包责任制。到1986年,又将政治工作纳入承包范围,实 现了管教、生产、政工工作三者统一起来一起包。 管教指标以提高改造质量为中心,主要承包犯人逃跑率及捕回率,狱内发案率和 破案率,政治、文化、技术教育入学率、到课率和考试及格率,刑满释放前的文化、 技术学习获证率,顽固危险分子转化率,不发生哄监闹狱、集中暴力逃跑、重大破坏 等恶性事故;生产指标以加强犯人的劳动改造,提高经济效益为中心,主要承包利润 (亏损)、产品质量产量、固定资产增值、安全生产等;政治工作指标以提高干警职工 素质为中心,主要承包干警职工培训、创建精神文明单位、干警职工违纪率等。这些 指标从上到下,层层分解,逐级落实,实行定职、定责、定岗、定位,使每个单位和 每个干警职工都明确了自己的任务和职责,增强了责任感和事业心。 几年来,通过推行承包责任制,加强了基层基础工作,调动了干警职工的积极性, 密切了改造与生产的关系,找到了做好改造工作的新途径。 〔劳改系统职称改革工作〕1987年,山东劳改系统职称改革工作全面展开。省劳 改局及省直各劳改单位都建立了职称改革领导小组,设置了职称改革办公室,成立了 九个中级职称评委会和70个初级职称评委会。劳改劳教系统的职称改革包括工程技术、 会计等13个系列,涉及省直劳改劳教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5524人。经评定,共评出高 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80名,其中高级工程师27名,主任、副主任医师23名,中专高级 讲师9名, 中学高级教师8名,高级会计师6名,高级农艺师5名,高级经济师3名,副 研究员1名; 评出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956名,其中工程师383名,卫生技术中级职 务人员197名,农业技术中级职务人员56名,会计师109名,经济师63名,统计师22名, 中专学校讲师1名, 技工学校讲师2名,小学高级教师28名,幼儿高级教师2名,审计 师8名,助理研究员2名,翻译2名,图书馆员1名,档案馆员3名,狱内侦察工程师3名。 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定工作,各劳改劳教单位按省劳改局下达的3588名的限额正在进 行中。 〔增产节约、增收节支运动〕1987年,山东劳改系统深入扎实地开展了增产节约、 增收节支运动,收到了明显效果。全年劳改生产在原材料涨价并严重短缺,市场竞争 激烈,发生严重自然灾害等不利条件下,工业总产值比1986年增长24.2%,计划亏损 单位亏损额比上年减少136万元, 减亏35.1%,有的由亏损一跃成为盈利单位。通过 节约节支运动,各劳改单位共节约能源、原材料价值515.24万元,节电1001.75万度, 节煤10618吨,节油216吨,回收废旧物资价值258.17万元;全员劳动生产率比上年提 高3.2%, 工业产值物耗率降低3.5%,工业可比产品成本和工业管理费分别降低2.5 %和2%;行政经费比上年节减10%。经过年终检查评比,山东省监狱,德州、六一、 三河口、淄博、青岛劳改支队和少年管教所等14个单位,被评为双增双节先进单位, 受到表彰奖励。 (吴士元 苗玉宽 程延华) 〔劳改企业升级创优出口创汇〕1987年劳改企业升级创优工作深入开展。省监狱 被评为省级先进企业,并获省质量管理奖;岱庄劳改支队获得省煤炭系统“文明生产 矿井”称号;省监狱和潍坊、泰山劳改支队分别被评为省设备管理优秀单位和先进单 位;潍坊、青岛、临沂劳改支队被评为省节能先进单位;潍坊劳改支队升为一级计量 单位;青岛、潍坊、淄博、济南、泰山劳改支队和省监狱被国家机械委分别列为机械 系统骨干企业和重点企业。全省劳改生产工业普查获国家锦旗奖、司法部一等奖和省 金杯奖,并有五个单位被评为省银杯奖先进单位,其中,莱阳劳改支队荣获国家级锦 旗奖。劳改企业本年度又有一种产品获国家银质奖,有三种产品获部优、七种产品获 省优称号。主要产品质量指标稳定提高率达到91.5%,优质率达到38.2%。目前全省 劳改企业共有名优产品28种,其中国优产品六种、部优产品七种、省优产品15种。劳 改企业的升级创优,促进了企业素质的不断提高,推动了劳改生产的全面发展。 山东劳改企业工农业产品的出口创汇始于1957年。30多年来,劳改企业共向五大 洲81个国家和地区出口了机械、铸造、印刷、矿山、建筑等设备和材料,肉、蛋、毛、 皮、油料等农副产品,为国家换取了大量外汇。1987年劳改企业的产品出口创汇有了 突破性进展。青岛、北墅、德州等劳改支队积极疏通外贸渠道,认真抓好出口产品的 增产,使出口创汇能力不断提高。青岛、德州劳改支队积极推行出口代理制,增加了 外汇收入。出口的工业产品有牛头刨、石墨、柴油机、空压机、镀锌钢管、电火花机 床、扳手、三面切书机等。1987年,山东劳改企业出口产值达2649万元,比1986年增 长91%,创汇828万美元,比1986年增长48.12%,创出了历史最好水平。 〔立功创模活动〕山东劳改系统开展的立功创模活动是加强干警队伍建设的有效 措施,也是改善和加强思想政治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通过创模活动和定期进行评比, 1 987年涌现出一大批先进集体和功模人物。 潍坊、潍北劳改支队被省政府授予先进 集体荣誉称号,潍北劳改支队被司法部荣记集体一等功,山东省监狱和淄博、北墅、 莱阳劳改支队被省司法厅荣记集体二等功。另有42个基层单位和205名同志立功受奖。 泰山劳改支队科研所所长、高级工程师张宪宽同志被司法部和省政府分别授予全国司 法系统一级英模和省劳动模范称号。 (吴士元 苗玉宽 程延华) 〔潍北劳改支队荣立集体一等功〕山东省潍北劳改支队1952年建场,地处莱州湾 畔,总面积7.2万亩,可耕地面积3.5万亩,是一个盐碱涝洼、自然条件较差的劳改农 场。近几年来,该队坚持改革,不断开拓前进,管教、生产等各项工作都取得了显著 成绩。1986年被评为全省司法系统先进单位。1987年10月,司法部为他们荣记集体一 等功,1987年12月,被山东省人民政府授予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潍北劳改支队认真贯彻“改造第一、生产第二”的劳改工作方针,积极改革监管 制度,坚持依法治监。先后制定、完善了12项狱政管理制度,修订了18项监规纪律, 使犯人行为有规范,劳动有定额,学习有要求。对罪犯实行百分考核奖惩办法,把奖 罚同刑期挂钩,按积分多少作为奖罚的依据,使监管工作进一步科学化、规范化。认 真贯彻社会主义人道主义精神,落实文明管理“八件事”。对犯人不打骂体罚,不侮 辱人格,不搞超体力劳动,关心他们的居住、生活、医疗卫生,1987年帮助犯人处理 危难之事、 调解婚姻纠纷、疏通家庭关系达130多人次。1985~1987年,他们在在押 犯多、劳动分散的情况下,除逃跑一名犯人外,没有发生行凶杀人、暴乱、闹狱、成 批疾病死亡等事故。罪犯改造积极性很高,改造秩序持续稳定,改造质量不断提高。 据对1982年该队释放的犯人进行调查, 重新犯罪率为4.8%,低于全省刑释人员的平 均重新犯罪率。 潍北劳改支队于1985年办成特殊学校。他们坚持“改造思想,造就人才,面向社 会, 服务四化”的指导思想,配备专、兼职教师123名,结合农场实际,实行支队统 一办学与大队分散办学相结合,固定课堂与临时课堂相结合,统一性与灵活性相结合 的原则,正确处理劳动与学习的矛盾,积极组织实施政治、文化、技术教育。文化教 育开设了扫盲、小学、初中教育;技术教育有机修、养殖、建筑、缝纫等专业技术学 习。 三项学习到课率达到96.7%,考试及格率达到94.6%。1986~1987年,有640人 脱盲,371人小学毕业,22人获得二级工以上技术等级证书,177人获得技术结业证书, 有364人参加团中央举办的农村青年致富刊授学校学习,并有186人获得了刊授结业证 书。 潍北劳改支队认真组织罪犯进行劳动生产。在不放松粮食生产的同时,狠抓工副 业生产, 稳粮、 促工、 发展工副业,使农、林、牧、副、渔协调发展。1986年比 1984年粮食播种面积缩减了13.2%, 而总产量却增长了2.4%。工副业项目由30种发 展到50多种,产值占工农业总产值的54%,收入占总收入的69.5%,仅造纸、硅碳棒 两种产品的产量就分别增长了11.5%和48.2%。1986年,造纸、硅碳棒、机加工等主 要工业项目的销售收入达到775万元, 比1984年增长36%。他们积极探索改革,实行 管教,生产承包责任制,调动了干警的工作积极性。同时,积极开展横向联合,先后 与山东大学、山东农科院等10多个大专院校、科研单位建立了协作关系,邀请专家、 教授对潍北的总体布局、发展规划、生态环境等进行咨询、指导,增强了农场发展的 生机和活力。 自1979年扭转亏损局面以来, 经济效益逐年提高。1986年工农业总产 值达到1176万元,生产粮食1116万斤,比1984年分别增长26%和24%。1987年完成工 农业总产值1385万元, 比1986年增长21%。按可比口径计算,1985年实现利润100万 元,比1984年翻了一番,1986年比1985年增长75%,1987年比1986年增长39.6%。 潍北劳改支队在组织罪犯改造的实践中,在艰苦的条件下,培养了一支坚持执行 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劳改事业,富有献身精神的干警职工队伍;建设了一个 不谋私利、不搞特权、团结战斗、勇于开拓、进取的领导班子。先后涌现出81个先进 集体和731名先进个人, 其中有七个集体荣立了三等功,有87名个人分别荣立了一、 二、三等功。 (吴士元 苗玉宽) 〔劳教政治工作〕 1987年山东省司法厅设立劳教机关政治工作部门,5月,在山 东省第一劳动教养管理所第一次召开全省劳教单位政治工作座谈会。会上,汇报交流 了劳教政治工作情况,分析了当前劳教政治工作特点,确定了今后全省劳教政治工作 重点。1987年在干警中开展了立功创模和业务竞赛活动。省政府授予省劳教一所先进 集体荣誉称号,为枣庄、淄博劳教所荣记集体三等功。全省劳教系统有46名干警受到 记功奖励。 〔劳教管教工作的三个延伸〕根据中央政法工作座谈会提出的劳改劳教工作向前、 向外、 向后延伸的指示精神, 山东省劳教机关制定了具体的落实措施,认真开展了 “三个延伸”活动。与社会、街道、家属签订联合帮教协议书,主要内容是:执行政 策管理改造好,劳动生产学习好,密切配合教育好,包解教后安置和帮教措施落实。 198 7年共签订各类协议书613份。山东省第一劳教所总结了青岛市妇联做好解教女青 年接茬帮教工作的经验,司法部、全国妇联作了转发。1987年各级党政领导、工会、 妇联、 群众团体, 来所视察工作和看望劳教人员的达289批, 1616人次,赠送图书 2335册,各种物品1245件,电台、电视台、报刊杂志等新闻单位,为宣传劳教工作发 稿46篇。社会各界多种形式的帮教,收到了较好的效果。 〔劳教“五防”工作〕1987年6月,在青岛市召开了第一次全省劳教单位“五防” 工作现场经验交流会,青岛市劳教所在会上做了《严格管理,落实制度,扎扎实实做 好“五防”工作》和《办好集训队,转化难改造尖子》的经验介绍,济南、枣庄市劳 教所、山东省第一劳教所也作了专题介绍。省司法厅、青岛市委、市人大的领导人也 参加了会议。这次会议推动了全省“五防”工作的开展。全年没有发生凶杀、暴乱、 食物中毒和成批疾病死亡等恶性事故, 劳教人员年逃跑率为0.166%,比1986年下降 了69.8%,创历史最好水平,名列全国之首。青岛市劳教所创造了连续32个月没跑一 名劳教人员的纪录。济南市劳教所扭转了“五防”工作的被动局面,全年没有劳教人 员逃跑,受到省、市的表彰。 〔劳教生产〕山东自1957年创设劳教生产,主要有机械加工、电子、建筑、农副 业等行业,截至1986年底实现利润1.26亿元,有14种产品填补了国内、省内空白,有 五种产品分别获省优、部优、国优产品称号。1987年劳教生产单位全年完成工业总产 值2 638万元, 比1986年增长8.38%,完成利润184.94万元,比1986年增长8.72%。 全年共进行技术革新53项,上新项目六个。实行了管理生产双承包责任制。在“双增 双节”运动中,节约行政经费10%,节电25080度,节煤530吨,拣拾废旧物资和义务 劳动节约资金31.31万元。 〔全国劳教立法座谈会在山东召开〕1987年12月,司法部劳教局在山东省第一劳 教所召开了劳教立法座谈会,讨论修改了劳动教养法大纲(草案)。参加会议的有20个 省、市、自治区、直辖市劳教局(处)或劳教所的代表及中央有关部门的负责人,司法 部劳教法起草小组成员也参加了会议。会议由司法部劳教局副局长、劳教法起草小组 组长翁鑫水主持。这次座谈会主要讨论了劳动教养的方针、性质、指导思想、目的、 机构适用条件、程序,劳动教养人员的权利与义务、教育改造、解除劳教后的安置、 经费等问题。 (熊汝芳 胡怀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