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0年前的作物,以粮食作物为主。在粮食作物中,又以小麦、大豆、高粱、 谷子为主;其次是棉花、地瓜、蔬菜等作物。在作物布局上,一般是夏收作物在淤 洼地区,小麦占耕地面积的80%左右;春播作物,高粱、棉花等占20%左右。秋收 作物,除20%左右的春播作物外,麦茬地一般留旱地(或种绿豆掩青作绿肥):30% 左右,夏播作物,大豆一般占50%以上,其它很少留旱地种麦,多以麦茬豆为主, 大豆面积一般占夏播作物面积的60%以上。在种植制度上,一般是一年一收或二年 三收。 1950年至农业合作化前, 土地为农户私有,一般村庄人均占有耕地3亩左右。 根据26个乡镇、48个村庄、144户典型调查资料统计:每户人均占有耕地3.15亩, 每年种小麦人均2.64亩,占84%;留春地o.51亩,占15%。春地种高梁人均0.4 亩,其它春地种谷子、稷黍、小杂粮、瓜菜等。麦茬地种大豆人均1.4亩,种其它 作物0.38亩,留旱地0.86亩。 农业合作化以后至土地承包责任制之前,作物结构布局都是由社队统一计划、 统一种植。在“以粮为纲”的方针指导下,粮食作物占比重最大,粮食作物中又以 小麦、大豆、玉米、地瓜为主要作物,结构比例增加较多的是地瓜、玉米。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实行土地联产承包责任制,种植结构调整较大,最突 出的是1980年后,棉花面积增加较多。在种植制度上也由一年一收或二年三收,改 变为一年两收。在作物布局上,麦田比例增加,麦棉套种和夏播玉米增加。 根据统计资料综合分析,1949年后,全县作物结构布局变化为: 粮食作物和经济作物相比:1949年为12.76:1;1983年为1.99:1。1 949年 粮田面积占耕地面积的83.2%,经济作物占8.5%。1983年粮田面积下降到53.5 %,经济作物面积上升到45.O%。 在粮食作物内部,1958年以前,大豆、谷子、高粱和其它杂粮种植面积,占粮 食作物播种面积的52%左右; 小麦、 玉米、地瓜面积占48%左右。1958年后,从 1965年和1978年两个代表年份看,玉米、地瓜两种作物播种面积,占粮食作物播种 面积的15%,产量占全年粮食总产的35%左右。唯有小麦种植面积一直保持较高水 平。1983年麦播面积占粮播面积的53%。棉花面积从1978年至1983年五年中,由15 .97万亩猛增到56.37万亩。 播种面积表 单位:万亩% ┏━━━━━┳━━━━━━┳━━━━━━┳━━━━┳━━━━━━━┳━━━━━━┳━━━━━━┓ ┃ 项目 ┃ 总耕地 ┃ 总播种 ┃ 复种 ┃ 春播粮食 ┃ 秋播粮食 ┃ 经济作 ┃ ┃年份 ┃ 面积 ┃ 面积 ┃ 指数 ┃ 作物面积 ┃ 作物面积 ┃ 物面积 ┃ ┣━━━━━╋━━━━━━╋━━━━━━╋━━━━╋━━━━━━━╋━━━━━━╋━━━━━━┫ ┃ 1965 ┃ 139.5 ┃ 193. 3 ┃ 141 ┃ 76.2 ┃ 97.7 ┃ 23.4 ┃ ┣━━━━━╋━━━━━━╋━━━━━━╋━━━━╋━━━━━━━╋━━━━━━╋━━━━━━┫ ┃ 1971 ┃ 123.2 ┃ 173.6 ┃ 141 ┃ 59.2 ┃ 91.7 ┃ 22.7 ┃ ┣━━━━━╋━━━━━━╋━━━━━━╋━━━━╋━━━━━━━╋━━━━━━╋━━━━━━┫ ┃ 1975 ┃ 121.2 ┃ 164.3 ┃ 136 ┃ 54.4 ┃ 82.9 ┃ 27 ┃ ┣━━━━━╋━━━━━━╋━━━━━━╋━━━━╋━━━━━━━╋━━━━━━╋━━━━━━┫ ┃ 1980 ┃ 111.7 ┃ 162.3 ┃ 145 ┃ 56.6 ┃ 68 ┃ 37.7 ┃ ┣━━━━━╋━━━━━━╋━━━━━━╋━━━━╋━━━━━━━╋━━━━━━╋━━━━━━┫ ┃ 1983 ┃ 111.3 ┃ 176.1 ┃ 158 ┃ 66.8 ┃ 48.4 ┃ 60.9 ┃ ┣━━━━━╋━━━━━━╋━━━━━━╋━━━━╋━━━━━━━╋━━━━━━╋━━━━━━┫ ┃ 1990 ┃ 114.9 ┃ 193.21 ┃ 168 ┃ 36.54 ┃ 90.78 ┃ 71.7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