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末至民国期间,县内设有钱庄、票号和当铺。利用发行钞票兑换、舡兑、放 款、高利贷、,租当物品等手段,从中牟利。1927年后,国民党县公署一度设支应 局,亦称官钱局,除管财政开支以外,有时印发地方票券,在市场流通。 全县钱庄、票号,在民国期间,约有百余家。巨野城内有“须兴公”、“汇丰 号”、“义昌号”、“协成号”、“大兴永”、“协和号”、“天聚号”、“双和 盛”、“福寿公”、“同祥永”、“义合祥”、“天德昌”、“惠芳斋”、“三盛 号”、“贞元吉”等。大义集有“协兴成”、“祯祥义”、“天聚成”、“源泰成”、 “义和成”、“西涌泉”、“荣盛号”、“太祥号”、“春育祥”。东营有“供德 昌”。孔楼有“以义堂”。章缝集有“义和祥”、“义兴永”、“瑞泉号”、“永 盛号”。六营集有“逢泉泰”、“义泰和”、“南永兴”、“北永兴”、“鼎兴号”、 “贞吉号”、“穷人堂”、“双兴号”。独山集有“泉印公”、“同和号”、“义 和号”、“义全永”、“泉盛公”。谢集有“永庆号”、“裕盛号”、“瑞生祥”、 “聚兴隆”、“裕庆祥”、“鼎丰号”、“顺兴号”、“双兴隆”、“洪兴泰”、 “魏自存”等。这些银号出的钱票,票额大多是一千文,其中有的钱号印发一角、 二角和五角。全县流通的纸票总额约有20万吊。1925年,县财政局无限额地发行地 方“流通券”。另外,张宗昌在巨野县滥发“军用票”、“分债票”两千万元。 日本侵略军占领巨野后,钱庄票号盛极一时。有些小商店、酷油挑、卖饭的、 开茶炉的、花生摊等,都印发钱票,作为资金。六营集轧花的、卖花生的小商贩, 出钱票的就有七八家。由于钱庄票号多,真假混杂,造成物价飞涨,市场混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