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届委员会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巨野县委员会(简称县政协) ,于1981年1 月成立。 县政协第一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于1981年1月9日至1月15日召开。委员101人, 其中共产党员35人,占委员总数的34.3%;非党员66人,占委员总数的64.7%; 妇女委员lO人,占10%。上述委员来自全县55个部门和单位,代表全县各阶层。在 委员中,共产党代表8人,占8%;行政司法6人,占6%;解放军1人,占1%;教育界 21人,占20%;卫生界17人,占17%; 文艺界6人,占6%;体育界2人,占2%;科 学技术界9人,占9%;工交财贸7人,占7%;农民5人,占5%;妇联2人,占2%; 侨联2人,占2%;台属1人,占1%;宗教3人,占3%;特邀4人,占4%。 县政协第一届第一次委员会议,选举产生县政协第一届委员会主席、副主席、 常务委员。 主席:樊思宝 副主席:奚德义、孟西亭、夏杰 常务委员:卜令文、马思钦、王学日、孙森(女)、朱俊毕玉旺、刘瑞雪(女)、 肖青、时圣训、李如森、李鸿馨孟西亭、夏杰、杨健、杨忠义、杨文祥、徐培滋、 奚德义张文奎、高淑平(女)、樊思宝、魏玉珍(女)。 县政协第一届委员会机构设有:办公室、宣教科、民族宗教科、侨务科。县直 单位和乡镇根据政协委员分布情况,设有政协学习组。 县政协第一届委员会,从1981年到1984年,每年召开一次全体委员会议。按照 政协章程规定的权力和义务,充分发挥政治协商和民主监督作用。在具体工作中, 主要抓了九项。一是民主协商县内的重大问题;二是协助党和政府落实政策;三是 组织推动各界人士加强政治理论和时事政策学习;四是做好知识分子工作} 五是加 强对台工作;六是开展侨务工作;七是民族工作;八是宗教工作;九是文史资料工 作。通过上述工作,对全县的重大问题提出25条建议,对县政府工作讨论研究19次, 接受处理提案258件,走访收集政协委员和学习小组批评意见150条。为26名台属落 实政策,联系宗教群众3000多人。召开四次文史资料座谈会,建立以政协委员为主 的学习小组45个, 参加学习小组的达400余人,在全县各项工作中都发挥了一定作 用。 第二届委员会 巨野县政协第二届委员会, 于1984年5月14日至17日召开第一 次会议。这届政协委员共190名,这次会议经过充分协商,选出了本届委员会主席、 副主席、秘书长和常务委员,一致通过了二届一次会议政治决议。选举结果是: 主席:王振华 副主席:王书生、郭瑞英(女)、夏杰、杨九海、王舜球 秘书长:吕厚瑞 常务委员:石新民、孙森(女)、毕淑云(女)、刘玉春、刘延芳、朱俊、李延年、 苏世向、张长治、张占牲、赵鹤玲(女)、赵兴堂、汤宜禄(女)、欧阳继声、荣目海、 杨文祥、郭渎轩、姚兰英(女)、徐培滋、徐俊萍(女)、姜龙、黄恩涛、谭金月、魏 玉响。 县政协第二届委员会下设三个委员会,即:学习委员会、提案工作委员会、文 史工作委员会。并设有办公室、联络科、文史科三个办事机构。 县政协第二届委员会,每年召开一次全体委员会议。听取县人大、县政府的工 作报告、财政预决算报告、政法工作报告等,听取和审议县政协常务委员会的工作 报告,听取和审议学习委员会、提案工作委员会、文史工作委员会的工作报告,讨 论协商本县的重大问题j县政协常务委员会每月召开一次会议,研究决定政协工作。 具体工作主要抓了五个方面:一是加强学习,发扬自我教育的优良传统,坚持为社 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的方向;二是搞好政治协商和民主监督,促进全县的改革、 开放和精神文明建设与物质文明建设;三是立足本职,面向社会,为社会主义建设 和全县人民多做贡献;四是认真办理委员提案,及时解决各界人士提出的批评、建 议和要求,特别是在落实统战政策、知识分子政策、侨务政策、平反冤假错案、解 决历史遗留问题等方面,作了大量工作;五是坚持爱国主义方向,开展文史资料征 集和侨、 台屑、民族、宗教工作。共征集文史资料126件,37万字,编印《巨野教 案调查记》一册、《文史资料选集》一册。侨台属收到外汇14万多元。 第三届委员会县政协第三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1987年3月7日至12日召开。按 照政协《章程》规定,经各级党组织、人民团体和无党派人士的代表共同协商,本 届委员共227名, 由中国共产党、无党派民主人士、人民团体、各少数民族和各界 代表、港澳同胞、台湾同胞的亲属代表以及特别邀请的人士组成。这次委员会不仅 有广泛的代表性,而且增加了年富力强的94名新委员。 本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选举结果: 主席:邵庆慈 副主席:彭道训、郭瑞英(女)、王舜球、吴健彪、刘好信 县政协秘书长:高谭经 常务委员:陈允德、马翠增、高谭经、刘玉春、马凡河、姚为民、荣目海、姚 兰英(女)、汤宜禄(女)、张长治、赵广玉、牛建国、于汉铎、杨时英、郭承雍、欧 阳继声、黄恩涛、吕其俭、张占牲、姚月兰(女)、赵鹤玲(女)、徐和平、魏永生、 冉祥廷、解春绍、李宝成、徐俊平、郭传壁、袁世朴、周素娥(女)、毕淑云(女)、 马思钦、孙森(女)、侯善福、程思亮。 政协常务委员会主持日常会务工作,按照政协《章程》规定,每年召开一次全 县政协委员会议,组织实施政协工作任务和决议,审议处理委员提出的提案。 第四届委员会县政协第四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 1990年2月12日至16日召开。 本届政协委员共221名其中党员占委员总数的39%;非党委员占61%。各界委员为: 中国共产党30人,共青团员3人,工会6人,妇女12人,科技18人,教育47人,卫生 47人,文艺8人,体育2人,财贸、经济14人,农民17人,少数民族3人,宗教2人, 侨联4人, 台属5人,起义投诚人员3人。第四届政协委员的年龄结构为:30岁以下 的9人,30-40岁的29人,41-50岁的70人,51-60岁的94人,60岁以上的19人,总平 均年龄49.9岁。 委员中,具有大专文化程度的42人,占19%;中专和高中文化程 度的117人,占52.9%;初中文化程度的42人,占19%;高小文化程度的20人,占 9%; 有高级技术职称的18人, 占8%;中级技术职称的89人,占40%。住城委员 116人,占52.48%,乡镇委员105人,占47.5%。 第四届委员会通过投票选举,结果是: 主席:邵庆慈 副主席:郭瑞英(女)、王洪增、王舜球、刘好信、于汉泽 秘书长:高谭经,副秘书长刘玉春 常务委员:彭道训、“陈允德、高谭经、马翠增、刘玉春、汤宜禄(女)、张长 治、傅香云(女)、徐永智、葛孝靖、姚念玉、刘宪明、杨时英、郭承雍、欧阳继声、 吕其俭、张占牲、徐和平、魏永生、冉祥廷、解春绍、郭传壁、周素娥(女)、毕淑 云(女)、马思钦、孙森(女)、侯善福、奚文君、李先忠、丁厚俊、邢延玲、魏洪勋、 张广提。 县政协工作机构由原办公室、提案科、联络科、文史资料科,改设为办公室、 学习提案委员会、文史资料委员会、经济科技委员会、文教卫生委员会和祖国统一 联谊委员会。在全县27个乡镇,都设立了政协工作办公室,配备了主任、副主任, 并制订了《政协乡镇工作办公室工作条例》。由于政协机构不断充实和加强,对调 查研究、协商议事、提案办理、促进基层统战工作、充分发挥政协委员和各界人士 的才智作用等,都收到了良好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