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野县的民兵组织,始于抗日战争时期。如城北联庄会、青年救国会、青年抗 日先锋队、“红五村”的自卫团等,他们接受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解放战争时期, 特别是土地改革运动开始后,中共和各级人民政府,重视民兵建设。当时称为“钢 枪班” 、“枪班”。一般每村1个班左右,多是贫下中农积极分子。主要任务是维 护村内治安,对不法地主富农分子实行专政,惩治坏人坏事,带头支援前线,保卫 土地改革成果等。据当时统计,1949年8月,巨野县民兵376名,巨南县民兵678名, 共1054名。 1952年12月11日, 中央人民政府、 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与政务院联合颁布了 《民兵组织暂行条例》,实行民兵预备役制度。民兵分为“基于民兵”和“普通民 兵” 。基干民兵的年龄,男16-30岁;女16—25岁。普通民兵男31—45岁;女26— 35岁。至1953年春,全县组建民兵乡(行政村)队部187个,中队303个,分队n54个。 共有基干民兵17500人,普通民兵30500人。 1958年9月29日,毛泽东主席发出“大办民兵师”、“全民皆兵”的伟大号召, 巨野人民热烈响应。 全县建立民兵师12个、 团57个、 营224个、连:t030个、排 4148个, 共有基干民兵66926人,普通民兵103377人。1959年至1966年,着重组织 落实、政治落实、军事落实。“文化大革命”中,民兵组织一度被“红卫兵”所代 替。人民解放军支“左”期间,民兵组织恢复,有些民兵组织曾临时掌握本单位职 权。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民兵建设由“大办”转为“减少数量,提高质量”, 有计划、 有步骤地进行了整顿。到1990年,全县基干民兵建制1个团、28个营、29 个连、211个排,共有基干民兵6618人。普通民兵建制:每行政村建有1个连,共有 64624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