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类 扶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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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中国建立以来,中共各级党委和人民政府,对生产条件较差和群众生活较贫
困的单位,不断给予扶植照顾,使大多数村庄改变了贫困面貌,走向了共同富裕的
道路。但由于客观条件和人为因素等多种原因,仍有少数单位生产发展缓慢,群众
生活水平较低。 到1985年,仍有王平坊乡、章缝镇、陈集乡、双庙乡、太平乡等5
个乡镇的7470户、37350人,人均分配收入在200元以下,处于贫困状态。县委、县
政府于1985年成立了“扶贫领导小组”。采取点面结合的办法,抽调大批干部,下
乡住村,抓点带面。一面加强班子建设和思想教育,一面适当给予资金和物资扶助。
经过近三年的努力,贫困面貌大大改观。全县25个扶贫点,从1986年8月到1987年8
月,打井152眼,修建水利配套设施114座,修挖水渠15000米,动用土石方5万多立
米, 架设高低压电力线路14500米,添置排灌机49部,有效灌溉面积由原来的40%
增长到90%以上。在4529户、19295人中,人均收入200元以上的有16个村、2587户、
10907人,占扶贫点总人口的56%。人均收入300元以上的5个村、763户、3540人,
占扶贫点总人口的18%,接近县平均收入水平。另外,全县还先后发放扶贫款47万
元,发放贷款200多万元,已有4500户脱贫,占扶贫对象的60%;其中410户成了专
业户、重点户或万元户。  第七章  殡葬改革
    新中国建立前,不论是老人去世或是中、青年死亡,一律土葬。一般用木棺,
扎纸罩、童男童女,请亲友送葬,仪礼隆重,耗资多,浪费大,中等之家常因丧事
而败落。
    新中国成立后,提倡移风易俗,实行丧葬改革。部分乡村成立“红白理事会”,
丧事简办,不请客或少请客。60年代提倡开“追悼会”,实行深埋,子女、亲属带
“黑纱”或“孝”字,以示悼念。1975年8月,由县民政局主办,在城东2公里处建
起殡葬管理所,开始推行火化。至1990年,全县共火化遗体4404具。国家干部、职
工去世后,均实行火葬,农村实行火葬的也逐渐增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