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城总体规划始于1977年。 1982年2月山东省城市规划设计院来县指导帮助, 于5月编制出《巨野县城总体规划》,6月经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府讨论通过,以巨 政发(1982) 7l号文件,报菏泽地区行署和省人民政府,经菏行发(1983)4号文件和 (84) 鲁政函187号文批复,于1984年正式实施。规划年限为20年,即到2000年。规 划确定总人口由28100人到2000年发展到33002人。 县城用地指标近期控制为324万 平方米,人均180平方米;远期控制为480万平方米,人均160平方米。 公共建筑规划分为两级;老城区以改造更新为丰,不再扩大规模;远期规划以 新华路中段、南段为全城市中心,扩大建筑。 住宅规划:近期居住面积每人平均7.5平方米;远期每人平均10平方米。住宅 建设对现状以填空补实为主,提高建筑密度。新建住宅区统一规划,严格控制多占 士地,建筑三层至四层楼房为主。 工业规划:以城西为主,以城东为次。 水利规划:近期主要解决生活用水和部分工业生产用水以及排涝、排污;远期 扩大供水范围。 电力规划:现由济宁电嘲送电,允许最高负荷6000千瓦,实际需要10800千瓦, 年差4800千瓦。 园林绿化: 现绿化覆盖率为21.3%,但无公园。规划公园绿地以小型分散为 主,便于居民游乐活动。城区重点利用“永丰塔”处水面,建设水面公园。近期重 点进行街道绿化、庭院绿化,采取花卉、灌木、绿茵草地结合法,逐步达到美化市 容。 绿化指标近期覆盖率达到30%,远期达到50%。公共绿地近期达到每人平均3 平方米,远期达到每人8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