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财政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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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财政管理

行政事业单位财务 20世纪80年代,对单位预算实行按人定额、项目包干的管理办法,结余部分可按规定用于年终发放节支奖和结转下年度使用。1996~2005年,成武县对行政事业单位全部推行“核定基数,定额包干,超支不补,节余留用”的管理办法,对减节开支,减少浪费发挥重要作用。
人员经费 1985年对全县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进行改革,普遍建立以基础职务工资为主要内容的结构工资制。参加改革的单位152个,5564人。改革前月工资总额为38.88万元,改革后月工资总额为48.36万元,月增资总额为9.5万元,平均每人月增资17.02元。这次工资改革也存在不合理问题,特别是职务工资体现不明显,科级、副科级尤为突出。1999年,对全县行政事业单位人员和乡镇教育人员实行银行代发工资和“双卡”管理,有效地控制人头经费开支。
公用经费 1985年7月、1989年3月、1994年4月、1994年7月、1998年2月,国家财政部、山东省财政厅分别对公用经费进行修订、补充和调整。根据上级文件精神,成武县人民政府先后下发《关于县直单位经费开支管理办法》、《成武县文教、卫生、民政事业单位经费管理使用办法》。1985年7月,成武县人民政府下达《关于压缩行政经费的紧急通知》,1997年7月,中共中央、国务院下发中发《关于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行为的规定》,中共成武县委、成武县人民政府印发贯彻落实该项决定的实施意见,提出8项要求:一是严格控制新建和装修办公楼;二是严格控制各种会议,对确有必要召开的会议,严格控制人员,控制支出,不准发放纪念品,不准游山玩水;三是严格控制各种庆典活动;四是不准参加用公款支付的娱乐活动;五是严格控制用公款安装住宅电话和配备移动电话;六是严格控制各种检查,制止形式主义的评比和达标活动,不准借机大吃大喝;七是严格按规定配备和更换小汽车,还特别规定党政机关负责人在任同一职务5年内不准更换小汽车;八是严格控制公费出国,严禁以考察、学习、招商为由出国。使全县公用经费不合理开支得到有效控制,同时也促进全县党风的好转和廉政建设的开展。
公费医疗经费 成武县自20世纪50年代起,国家工作人员实行公费医疗,多采取凭证就诊,实报实销。由于管理措施不严,超支逐年增加。80年代后,干部职工看病一般凭证定点就诊,并采取医疗费由个人负担20%的办法,1995年后又经多次修改、完善和调整,公费医疗制度日趋完善,财政对公费医疗的经费投入逐渐加大,“十五”期间用于公费医疗的支出总额为2836万元,2005年,公费医疗经费支出为701万元,是“七五”期间公费医疗经费总支出的2.8倍。
控制社会购买力及其他 1986年,成武县不断改革控购管理办法,强化管理措施,从紧从严控制社会集团购买力的增长。1996年,成武县在保证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合理需要的前提下,大力压缩集团单位对专控商品的不合理需求,控制非生产性支出的规模;对行政事业单位购买小汽车和高档专控商品实行重点控制,不符合规定或突破指标的坚决不予批准,同时禁止行政事业单位购买进口小汽车,对拖欠职工工资、拖欠税金和完不成生产任务的企业申购非生产性专控商品,一律不予审批。建立完善专控商品台账和小汽车档案,堵塞各个环节的漏洞,完成中央下达的专控商品控制任务。同时,加强对控购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整顿控购秩序,遏制互相攀比购买小汽车的歪风,减轻财政和企事业单位的负担,有效地控制消费性支出的增长,对促进廉政建设,保持经济健康发展起到积极作用。2000年3月,成立成武县政府采购中心,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竞争和实效的原则,逐步开展车辆统一购油及保险,定点文字打印,会议接待及大件物品采购等业务,大大节约财政和部门资金。2000~2005年,共实现采购总额3886万元,节约财政和部门资金855万元,综合节约率达22%。
预算外资金管理 1986年,随着经济发展和财政体制改革,成武县预算外资金范围和规模逐步扩大,管理制度也不断完善。1995~2005年,国家明确预算外资金所有权归政府,管理权归财政,逐步建立综合财政预算,提高预算外资金管理使用效益。
中国共产党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对经济体制进行一系列改革,财政体制方面也进行改革,从而扩大地方和企业自主权,增加一些预算外资金项目。到1981年预算外资金已有90多个项目,比过去增加几十个项目,1995年预算外资金已相当于财政预算内收入的98.7%。
1996年,国务院下发《关于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的决定》,要求建立“收支有据,用之合理,调度灵活,运筹有方”的预算外资金管理新机制,县政府根据地区行署文件精神,制定一系列预算外资金管理的整套文件。1997年,结合成武县实际,经县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发布《成武县预算外资金管理实施办法》、《关于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的决议》。县委、县政府下发《关于清理预算外资金和账户的通知》,组织财政、监察、审计、人行等部门对全县预算外资金进行清理整顿,共冻结银行账户资金530.04万元,经检查审核定性后,划入财政专户资金305.81万元。对清理检查出的267个账户,按照成武县预算外资金管理实施办法和行政事业单位银行账户管理的有关规定,对银行账户重新确认和规范,保留账户130个,对未经财政部门审核同意而私自设立的银行账户予以撤销。通过对银行账户和收费票据的清理整顿,堵塞管理中的漏洞,有效控制行政事业单位的收入源头,确保行政事业单位的预算外资金收入及时足额上缴财政专户和规范、合理的支出,从而把预算外资金管理纳入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
1999年,全县推行“单位开票,银行代收,财政统管”的“票据分离”收缴制度,全县共有49个部门、96个执收单位的395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纳入“收支两条线”管理,年平均缴存财政专户资金达4000万元,直接纳入国库的行政事业性收费达600万元。这些收费项目中,大部分已经实行“收支两条线”和“票据分离”制度。各执收单位不再直接经手收费资金,有效避免坐收坐支和截留挪用等问题的发生,从源头上确保各项制度的落实。2004年,根据省财政厅统一安排,由预算外资金管理逐步跨入非税收入管理平台,实现全省非税收入系统微机联网,收费项目实行微机代码。2005年,全年完成非税收入8318万元,其中缴存财政专户2200万元,纳入预算的行政事业性收费1170万元,土地有偿使用收入2812万元,罚没及其他2136万元。
农业财务管理 20世纪80年代,成武县农业、林业、水利事业费管理,采取预算包干的办法,事业费数额有限。“七五”期间,农业事业费、林业事业费、水利事业费总支出为990.7万元。90年代后期,对农、林、水各单位的公用经费仍采取包干办法,人员经费根据编制实行定额,工资部分统一由银行代发。中央强化惠农政策提出以后,成武县逐步加大对农业、林业、水利事业费投入力度。“十五”期间,用于农业事业费、林业事业费、水利事业费的支出总额为7323万元,是“七五”时期的7.4倍,仅2005年的农林水事业费支出就为2433万元,是“七五”时期农林水事业费总支出的两倍多。为了支持农业发展,提高经济效益,加速资金周转,按国家有关规定,将无偿支援改为有偿投资,订立合同,到期收回,也就是将支援农业的无偿投资改称为支农周转金,在不改变其性质、数量的前提下,实行有偿周转使用,定期归还,其发放和使用原则是:服从国家统一计划,讲究经济实效,群众自愿,按期归还。1986~2005年财政无偿支农资金和支农周转金累计投放近2亿元,极大地促进成武县农村商品经济的发展。
国有资产管理 1986~1992年,成武县国有资产管理归属县财政局企业股,1993年成立国有资产管理局,隶属财政局,专门负责全县国有资产管理工作,主要业务是清产核资工作。成武县大规模的清产核资工作有3次:1994年进行的国有企业清产核资工作,比较全面地摸清国有企业的基本户数和家底,共清查国有企业42户,清查资产总额为32167万元,负债总额为32820万元。1998年进行集体企业清产核资,纳入本次清查的集体企业有32户,核定资产总额为51890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及其他分别为32550万元、17419万元、1921万元。2000年进行的全县行政事业单位清产核资工作,核定资产总额38908万元,其中固定资产25005万元,盘盈资产1013万元。为建立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国有资产管理运营体系,2003年积极筹划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成立县国有资产运营有限责任公司,将行政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收归国有,统一运营,采取租赁、抵押等形式进行有偿使用,从而增加政府收益。2005年,对全县行政事业单位进行统计清理,统计出国有资产总额为22678万元,进一步摸清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家底,为国有资产运营提供基础数字和依据。
农业税管理 农业税(旧称公粮)是成武县财政收入的一项主要来源。农业税的征收和管理工作由成武县财政局负责。1997年,成立成武县财政局农税股。2000年,改成农业税征收管理局(简称农税局),各乡镇成立农税征管所,具体负责农业税的征收管理工作。2002年,实行农村税费改革,农业税的征收实行“三定”(定额、定时、定地点)征收方式。全年共征收农业税收3681万元,占当年财政收入的37%。2000年,党中央、国务院提出减轻农民负担,并于2004年、2005年连续两次下调农业税税率,这两年共征收农业税2401万元,仅为2002年的65%,切实减轻农民的负担。2005年中央决定从2006年开始全部取消农业税,至此,农业税完成它的历史使命,千年的“皇粮国税”也就退出历史舞台。
基金管理 社会保障基金 社会保障基金是体现政府职能、保障社会稳定的专项资金。1986~2005年,成武县认真贯彻落实社保专项基金管理制度,从未出现截留、挤占、挪用社会保障基金的现象,保证各项基金的安全和完整。在基金管理方面主要采取以下措施:一是建立健全各项财务管理制度和基金管理制度,保证基金收支的真实性和合法性。二是加强基金支付管理,统一支付项目和标准,对退休待遇支付实行公示制度和防冒领制度,防止出现虚报冒领养老金等欺诈行为。同时积极筹措资金,保证离退休费按时足额发放,维护社会稳定。三是将社会保险基金全面纳入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基金管理部门与财政部门和银行建立定期对账制度,健全和完善基金筹集、支付和结存之间相互制约机制,不断完善内控制度。四是加大基金监督力度,对社会保险基金进行定期清查,并按要求进行审计监督和财政监督。五是公开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电话,积极接受社会监督。
住房公积金 遵照菏政发[2003]57号文件精神,成武县人民政府下发《成武县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县范围内全面推行住房公积金制度的意见》,要求各乡镇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县属各企事业单位、中央省属驻成单位,必须从2003年12月起,全面推行住房公积金制度。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低于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5%,有条件的单位可适当提高缴存比例,但最高缴存比例不得高于15%。各单位具体执行比例为:市、县区、乡镇直财政全额拨款单位执行5%;外商投资企业中,中方职工的缴交率不低于8%;中央、省属驻菏单位可根据其行业规定的缴交比例执行,没有行业规定的,职工和单位的最高缴存比例不得超过15%;其他单位必须在5%~15%的范围内执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漏缴和少缴。截至2004年12月31日,全县共归集住房公积金858万元,其中县直部门418万元,直属部门124万元,乡镇316万元,并且都在微机内设立个人账户,严格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管理住房公积金,实行专账管理,专户储存,手工账和微机账并行。在工行和建行设有住房公积金专户,利率1.89%,一季度计息一次。管理部每年6月30日给个人计息一次,当年利率0.72%,往年利率1.71%。2005年,全县共归集住房公积金1175万元,其中垂直单位365万元,县直及乡镇810万元。
财政监督 1987年,成武县税收财务物价大检查办公室《关于对县直行政事业单位一九八七年税收、财务大检查安排意见的通知》,规定对县直行政、事业单位检查的主要内容是:(1)滥发奖金、补贴、实物和用公款请客送礼、游山玩水、铺张浪费的行为。(2)化大公为小公,化预算内收入为预算外收入的。(3)任意提高开支标准,扩大开支范围的。(4)违章购买专控商品。(5)偷漏各项税金和能源交通基金的。(6)截留、挪用各项罚没收入的。(7)职工长期挪借公款的。(8)乱收费、乱提价、乱摊派的。(9)贪污盗窃、投机倒把、行贿受贿等。是年税收、财务检查仍采取自查和重点检查的方法,重点检查面不低于40%。全年检查出违纪金额1987万元,入库金额1449万元。
1989年,经成武县编委批准成立“成武县税收财务物价大检查办公室”(以下简称大检办),为副科级单位,作为常设机构,统一组织和指导全县大检查工作。是年9月,县大检办印发《成武县一九八九年税收、财务大检查工作的具体安排意见》,规定15个方面的检查重点,大检查分“宣传发动、单位自查、重点检查、总结验收”4个阶段,对查出的违纪问题,按照“自查从宽、被查从严、实事求是、宽严适度”的原则进行处理。1989年共检查出违纪金额3876万元,入库金额2202万元。
1990年,大检查办公室制发《成武县一九九O年税收、财务、物价大检查实施意见》和《成武县一九九O年行政事业单位大检查补充实施意见》。为促进单位搞好自查,县大检办还制定促进单位自查的政策措施:(1)自查从宽、被查从严;(2)初犯从宽、重犯从严;(3)建立组织复查验收制度。是年,全县重点清理检查各种“小金库”,共清理出各种违纪金额20多万元,同时对私人借欠公款进行清理,全县采取“包干在部门、责任在小组”的制约检查方法和“集中地点、调账审查”,“深入单位、实地审查”的方法,查出问题由财政局和大检办统一定案,取得显著效果。1990年,全县共检查违纪金额2850万元,入库金额1936万元。1991~1996年,税收、财务、物价大检查仍坚持每年进行一次,检查方法和方式更加科学合理,效果也更加明显。
1997年,根据国务院和省政府的通知精神和统一部署,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三大检查”工作。首先成立由县政府领导挂帅,财政、税务、审计、监察、银行等有关部门参加的领导小组,召开动员大会,从有关行政执法部门抽调80名业务熟、素质高的精兵强将,对全县229个单位进行重点检查,为严肃大检查纪律,增强检查的透明度,大检办除设立举报箱、监督台外,还制定全体参检人员的“五不准”和所有受检单位的“五不准”,检查人员加班一律在财政局统一吃份饭,保持工作的高效率。共查出各种违纪金额351.5万元,依法进行处理,增加财政收入122.7万元,是历年来检查效果最好的一年。
从2000年开始,取消税收、财务、物价大检查,“成武县税收财务物价大检查办公室”也随之撤销,改为“成武县财政监督室”,仍为副科级单位,工作职能基本不变。改变以往“重检查,轻管理”的模式,紧紧围绕经济工作大局,努力开拓财政监督新领域,坚持一手抓财政改革,一手抓财政监督,积极探索财政监督新方法,坚持检查与服务并举,治标与治本相结合,形成“收、支、管”三条线齐头并进的管理格局。由大规模的检查,改为有针对性的专项检查,主要有两种,一是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包括对金融机构进行的检查), 一是对全县预算收入征管质量进行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