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建立和党的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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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建立和党的建设

中共五莲县委在贯彻执行党的过渡时期总路线,进行经济建设和社会主义改造的过程中,加强民主政治建设和党的建设,开展“新三反”运动,惩治了违法乱纪的行为;在党、政、军机关和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开展肃清暗藏的反革命分子运动。同时,在全县进行审查干部工作,纯洁了干部队伍。

第一节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县、乡人民民主普选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政体,是实现人民民主的根本政治制度。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第十二条规定:“国家最高权力机关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十四条规定:“凡在军事行动已经完全结束,土地改革已经彻底实现,各界人民已有充分组织的地方,即应实行普选,召开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是基于民主集中制原则的人民代表大会制的政府。”这些都说明,我们国家的根本制度,是用普选方法产生的真正民主的人民代表大会的制度。人民是国家的主人,国家的大事由人民来做主。人民群众的这种政治生活,在中国的历史上和一切资本主义国家里是从来没有的,只有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人民才能真正享受到这种自由平等的权力。
新中国成立之初,许多革命工作刚刚开始,群众发动还不够充分,在召开人民代表大会条件还不成熟的情况下,中共五莲县委和五莲县人民政府,采取了召开各界人民代表大会的形式,团结全县人民,胜利地完成了工矿企业的民主改革和其它各项社会改革,进行了抗美援朝和“三反”、“五反”以及知识分子思想改造运动。由于措施得力,稳定了物价,恢复并提高了工农业生产,实现了经济情况的基本好转,使人民生活有了显著改善。这一系列的胜利,进一步提高了全县人民的组织性和觉悟程度,为人民代表大会的召开创造了条件。通过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草案)和选举法的宣传贯彻,使全县人民的社会主义觉悟进一步升华,因而以普选的方法产生县人民代表大会,通过人民代表大会来行使自己当家做主人的权利,治理国家大事,已成为广大人民群众的迫切要求。
1953年3月1日,中央人民政府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对选举中的若干具体问题作了法律规定。中央选举委员会于1954年1月发布“关于基层选举工作的指示”,指出应在本年内召开由人民用普选方法产生的乡、县、省(市)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并在此基础上,召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指示强调指出:“各级人民政府及各级选举委员会应立即开始进行选举工作。”

遵照中央关于基层选举工作的指示,五莲县从1953年4月进行了两个区的普选工作试点。第一次普选的程序是:建立选举工作机构。县乡均成立了选举工作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均成立了代表资格审查小组。县成立了普选巡回法庭和普选巡回检查小组,按照一定顺序开展工作。一是训练普选工作人员。二是进行试点。县里先在仁里区、常山区的26个乡进行了普选试点,摸取经验。三是划分选区。一般较小规模的村庄,每一自然村为一选区;规模较大的村庄,按居住区域划分为若干个选区。四是设立选民登记站。每一选区设立一选民登记站,进行选民登记。五是以选区为单位,酝酿推选代表候选人。六是以选区为单位审查公布选民名单,分发选民证。七是以选区为单位,进行无记名投票选举。代表产生后,自乡而县依次召开代表大会。
五莲县成立县乡两级选举委员会,共有128个基层选举单位,进行了人口调查登记工作,为普选工作打下基础。调查中基本上达到了不重复、不遗漏。1953年6月30日,全县共有人口376637人,比1952年增加9642人。普选工作至1954年1月结束。普选是按照选举法的规定,通过选民资格审查,登记选民总数209802人,依法被剥夺权利的1123人,精神病患者122人,实际参加选民投票的194855人,占选民总数的92.88%,其中妇女参加投票的98336人,占妇女选民的96.6%。全县选出基层代表4020名,其中妇女代表546人,选出乡政府委员1424人,其中妇女140名。
选举结果表明:由于在选举中深入进行了国家过渡时期总路线总任务的教育,充分发扬了民主,选民们检查了基层政权的工作和干部的工作作风,使所有干部在群众鉴别下,受到了一次深刻的民主教育,对于改进工作,转变作风,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群众通过检查,从本质上认识到绝大多数干部都是忠心耿耿,任劳任怨的,因而这次又选举他们当了代表。对于一部分作风生硬、工作中有些缺点的干部,经过向群众检讨,也取得了群众的谅解,原来绝大多数的干部,仍被群众选为自己的代表。此外,也有部分干部由于工作能力弱,发挥不了领导作用而没被选为代表;更重要的是在基层选举中,把那些犯有严重错误的人,以及窃踞基层政权中的坏分子清理出去,纯洁了基层政权组织,密切了政府与人民群众的联系,巩固了人民内部的团结。人民群众的觉悟进一步提高。“社会主义好!”、“坚决走社会主义的路!”成为广大人民群众的心声和奋斗目标,“走社会主义道路的带头人”成为挑选代表的主要标准。在群众的选择下,工农业生产战线及其它各方面的优秀共产党员、劳动模范和先进人物被选为人民代表。他们和广大人民群众保持着密切的联系,进一步加强了人民民主制度的建设和巩固。

全县人民代表大会的召开
五莲县人民代表大会制,始于1954年7月。
五莲县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1954年7月2日至5日举行。共选代表322人,与会代表298人,列席代表9人。大会的主要议程:听取政府半年来施政工作报告;在思想初步发动和提高的基础上听取、讨论县委关于开展夏季以互助合作为中心的农业增产节约运动,以粮食统购统销为重点的工作任务的建议报告并通过相关决议;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草案),并通过坚决拥护和执行宪法的决议;选举产生了五莲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选举出席省人代会的代表3名。
第二次会议于1955年1月29日至2月2日举行。与会代表236人,列席代表29人。会议重点研讨实行义务兵役制、征集兵源等事宜。并对巩固发展互相合作,加强社会治安,搞好文教卫生和粮食统购统销,认购国家建设公债等事进行了议决。大会向毛泽东主席、解放军、志愿军发了致敬信。
第三次会议于1955年12月27日至31日举行。与会代表257名。会议主要内容:传达贯彻省人代会精神;审批县政府《1955年施政工作报告和今后任务的报告》;决定县政府委员会改为县人民委员会,选举县人民委员会和法院院长;同时撤销了五莲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在人民代表大会闭幕期间,由县人民委员会代行其职权。会议就拥护省人代会议以及县政府工作报告、安置复员军人等事作了决议。
五莲县人民代表大会的召开,结束了新中国成立以来由县各界人民代表会议代行县人民代表大会职权的过渡阶段,确立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进一步巩固了以工人阶级为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是全县民主政治建设新的里程碑。

第二节贯彻实施义务兵役法

中国人民解放军自1927年建军以来,在革命战争时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一直实行志愿兵役制。广大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政治觉悟不断提高,为了推翻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的压迫和剥削,踊跃地、自觉自愿地加入人民解放军,不计报酬,长期在军队服役。这对夺取革命战争的胜利和巩固国防起了重要作用。正如毛泽东在《论联合政府》一文中所说:“这个军队之所以有力量,是因为所有参加这个军队的人,都具有自觉的纪律;他们不是为着少数人的或狭隘集团的私利,而是为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为着全民族的利益,而结合,而战斗的。紧紧地和中国人民站在一起,全心全意地为中国人民服务,就是这个军队的唯一的宗旨。”全国人民就是依靠了这样一支军队才取得革命战争的胜利,就是依靠这样一支军队才取得了抗美援朝的胜利。
但是志愿兵役制度由于缺乏定期的征集和退伍时限,不便于积蓄强大的经过训练的预备兵员,已经不能适合于全国社会主义建设新形势的需要。因为这种制度是由一部分人自愿参军,长期服役,而绝大多数人却没有服役义务,这就不可能使国家有大量经过训练的后备兵员;没有后备兵员就不能减少常备兵员的数量,以节省财政开支;志愿兵员没有一定的服役期限,他们的婚姻和家庭等一系列的问题也不能得到合理解决,而全国广大青年也没有履行自己光荣义务的机会。
1949年,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第23条规定:“准备在适当时机实行义务兵役制。”1955年7月30日,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正式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
实行义务兵役制后,可以减少常备兵额,抽出更多的人力、物力、财力来加强国家的经济建设工作。特别当时全国正处在第一个五年计划建设时期,实行义务兵役制显得更为必要。更重要的是蒋介石反动集团还盘踞台湾,美国侵略者还不断进行军事挑衅,如果仍实行志愿兵役制,虽然保持了很大的常备兵额,平时感到兵多,但是由于没有后备兵员储备,到了战时就显得兵员不足。如果实行了义务兵役制,按照兵役法规定每年有一批适龄青年入伍,同时每年有一批人从军队复员,这就大量积蓄了后备兵源,加强了国防力量。依照《宪法》第103条规定:“依照法律服兵役,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光荣义务。”全国人民都以参加人民解放军保卫祖国为无上光荣,要求给他们履行这一公民义务的机会。因此,为了适应全国胜利后的情况和国防建设及当时经济建设的需要,在全国广大人民取得政权之后,在通过一系列的社会改革全体人民思想觉悟进一步提高的基础上,国家改行义务兵役制是完全必要的。
为补充人民解放军退伍兵员的缺额,并逐步推行义务兵役制,加速全国现代化的国防建设,1954年9月,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发布征集补充兵员的命令,要求在兵役法未颁布前,在年满18周岁到22周岁的男性公民中征集补充兵员45万人,并规定了服役年限和应征入伍的体格标准,以及应征、缓征和不得征集的各项政策。这是我国推行义务兵役制的开始,也是五莲推行义务兵役制的开始。由志愿兵役制改行义务兵役制,是我国军事制度上的重大改革,也是一项新的工作。为加强征集工作的领导,五莲县委、县政府按照上级指示,成立兵役委员会,下设征集办公室,具体负责征集事宜。县武装部遂改称县兵役局。为了工作上的便利,全县还分地区试点并设立了征集站。
民国时期,国民政府沿袭清代募兵制,以雇佣形式募集兵员。应募者不足,则绳捆索绑,强拉硬抓。五莲山区解放时,抗日民主政府实行志愿兵制。1944年3月,征集第一批志愿兵362人,志愿参军者主要是先期解放的石场、洪凝、街头、中至、高泽及仁里区部分村庄苦大仇深的翻身农民。1945年春节之后,掀起参军热潮,范围扩大到户部、五莲、淮河等区。村干部积极带头,青壮年踊跃报名,父送子、妻送郎参军的极为普遍。仅洪凝区参军者即达300余人。是年冬,许孟、管帅等地亦掀起参军热潮。30多户的范家窑村有10名青年报名参军,被誉为参军模范村。汀沟王大娘先后把3个儿子都送往部队,被誉为参军模范。各地参军者临行之时均披红戴花,男女老少热烈欢送。有些地方县政府参议员、区长等人亲自牵马抬轿,把新兵送往部队。抗日战争时期五莲山区共征集志愿兵2541人。解放战争时期,志愿参军者更多,全县共征集4700余人。其中,1947年8月,五莲、户部两区3天内即征集1300余名。1950年至1954年,全县征集志愿兵2155名。
五莲县的义务兵征集工作从1955年上半年开始。县委在12月21日召开的三级干部会议上,传达学习义务兵役制的精神和征集政策,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一次声势浩大的贯彻义务兵役制的宣传运动。会后,各区分片召开了乡总支委员、宣传员、青年团员、民兵基层干部及高小毕业生和民师会议,采取多种形式从党内到党外,从干部到群众,层层发动,逐级传达贯彻。除在村民大会和小型座谈会上大讲大谈外,还利用黑板报、广播筒进行宣传,使实行义务兵役制的优越性,在全县基本达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人们一致拥护,特别青年人认为这是自己履行宪法给予的权利和义务的好机会,热烈报名应征,渴望走上保卫祖国的光荣岗位。全县迅速形成了轰轰烈烈的报名应征参军的热潮。1955年全县征集义务兵700人。1956年征集705人。
通过实施义务兵役制,不仅为国家积累了大量的预备兵员,增强了国防力量,而且义务兵复员后,在各条战线上成为建设祖国的骨干力量。

第三节开展审干工作

建国后,由于干部队伍中新成份大量增加,其中不乏历史不清、来历不明的分子,甚至还有极少数的反革命分子和坏人隐藏在党内和干部队伍中。另外,建国前因忙于战争,有些人的政治历史问题长期没有得到审查解决,有的虽经审查但由于当时条件所限未能彻底弄清,导致党的干部队伍中有不少问题迫切需要解决。1953年11月24日,中共中央作出《关于审查干部的决定》,指出“必须在二、三年内对全国干部进行一次细微的审查,以便进一步了解我们的干部,保证国家建设任务的顺利进行。”这次审干,就是要“清除混入党政机关内的一切反革命分子、阶级异己分子、蜕化堕落分子,以保持干部队伍的纯洁”。同时指出“审干工作必须密切结合当前各项工作有步骤有重点地去进行,既不要妨碍当前各项工作采取运动方式突击进行,也不要因各项工作繁重而放松进行审查干部工作”。随着《决定》的下达,审干工作首先在中央、省直机关进行,然后逐级展开。
根据中央审干指示精神和中共山东分局部署,中共五莲县委决定从1955年开始,利用两年时间对全县干部进行一次全面审查。审查的重点是有关政治历史问题,并确定审查工作首先从审查县直机关干部开始。审查中,坚持团结、爱护、严肃、慎重的原则,进行全面深入细致地调查研究,帮助每个干部把问题搞清楚。经过两年审干工作,全县共对961名干部进行了普遍审查,其中,县级13人,区级250人,一般干部698人;共产党员621名,非党干部340名。确定为审查对象的干部126名,其中,共产党员87名,共青团员18名,非党干部21名。做出组织结论的63名,不宜做出结论而写出调查报告的63名。在处理被审查人员问题时,努力做到慎之又慎,先将每个人的政治历史问题进行调查研究,证明属实后,按照中央“历史问题从宽处理”的原则,对有问题而没有如实交待的给予不同的处分,对有问题但能坦白交待者,一般不予追究。经过认真复查后,全县共有9名干部受到党纪处分和行政处分,其中受党内警告处分的6名,留党察看处分的1名,行政记过处分的1名,降级处分的1名。
县直机关的干部审查工作从1955年4月开始,在基点实验的基础上,首先审查机要部门干部,然后在县直机关全面展开。先后分三批进行,于1956年9月结束,历时一年半。确定为重点和一般审查对象的86名,对被审查者在问题查清后,根据不同性质分别进行了处理。其中做出结论的45人,不宜做出结论而写出总结的38人,另有3人问题因查证困难,短时期内未能解决。区级机关的审干工作从1956年9月开始,共分三批进行,到1957年2月结束。
这次审干大体按四个步骤进行。第一步,全面系统地搜集材料,对材料进行审阅,初步提出是否审查的意见。第二步,思想动员。动员干部放下思想包袱,以忠诚老实的态度向组织讲清问题;动员讨论后,由组织派人进行个别谈话。第三步,调查阶段。制定调查方案后,对不同对象按不同方法进行调查核实。第四步,做出结论,进行组织处理。审干工作基本结束后,1956年8月至9月,在全县范围内进行了一次全面复查。这次审干工作,在中央下达“肃反”指示后,县委从1956年1月结合审干开展了内部“肃反”工作,全县有103人被定为反革命分子、坏分子。
审干是在干部队伍内部进行自我完善的重要工作。通过审干,清除了干部队伍中的一些不良分子,纯洁了干部队伍。同时给一部分干部澄清了长期压在身上的一些似是而非的问题,并实事求是地作出了结论,使他们在思想上经受了严峻的考验,增长了才干,提高了政治觉悟和政策水平,放下包袱,轻装上阵。更重要的是,通过审干,使各级党组织全面、客观地了解和掌握了干部队伍的历史和现状,为有计划、有目的地培养和使用干部,更好更快地完成党和人民赋予的各项工作任务提供了可靠的保障和依据。
在审干工作中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由于对政策领会不深,把握不准又缺乏经验,初期曾出现过处理过宽或结论偏重的现象;思想教育工作也不够深入细致,忙于做调查、写结论、进行组织处理,致使个别被审查对象产生了消极抵触情绪。这些问题一经发现,迅速进行了研究改正。

第四节开展肃反运动

建国初期开展的镇压反革命运动,基本上消灭了大陆上残存的反革命势力,但还有一部分暗藏的反革命分子仍在破坏和捣乱。他们以各种手段进行伪装,混进了我们的国家机关、团体、企业、部队、学校等内部潜藏起来。有的甚至钻到我们党的内部,并窃居了领导地位。这些混进革命队伍的反革命分子时刻在窥测方向,以求一逞,伺机进行反革命活动。正如毛泽东所指出的“帝国主义者及其走狗中国的反动派对于他们在中国这块土地上的失败是不会甘心的”,“帝国主义和国内反动派将每日每时企图在中国复辟,这是必然的,毫无疑义的。”事实证明,只要国内还存在着反革命残余势力,国外还存在着帝国主义,阶级敌人是不会放松其破坏活动的。我们革命事业每前进一步,都会引起国内外阶级敌人的无比仇恨,他们不惜采取一切阴险毒辣的手段,力图阻挠与破坏我们的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仅1954年全国就发生凶杀、暗杀事件6300多起,死伤干部群众8300多人。为了保证社会主义改造和社会主义建设事业顺利进行,1955年7月1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展开斗争肃清暗藏的反革命分子的指示》,规定肃反运动主要是在国家机关、军队、人民团体、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内部进行。坚持严肃和谨慎相结合与“一个不杀、大部不捉”的方针,对反革命分子实行惩办与宽大相结合的政策。毛泽东也及时地提出了“提高警惕,肃清一切特务分子;防止偏差,不要冤枉一个好人”的肃反工作方针。根据中央和毛泽东的指示,从1955年7月,中央机关及各省、市、自治区和军队内部展开了一场轰轰烈烈的群众性的肃反运动。
8月25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彻底肃清暗藏的反革命分子的指示》,认为我们现在的党政军民各机关、团体、学校中绝大多数是好人,作出了暗藏的反革命分子或其它坏分子仅占5%左右的估计。10月25日,中共中央又一次发出《关于肃清暗藏的反革命分子的运动在群众已经发动起来之后必须注意保证运动的健康发展的指示》,指出必须把这个运动进行到底,必须坚决反对松劲现象和各种右倾思想,以达到彻底肃清一切暗藏的反革命分子的目的。这些指示及时传达了党的有关方针政策,为肃反运动指明了方向。各级党委成立了领导小组,建立了肃反办公室,调集积极分子和可靠人员参加肃反队伍。
五莲县的肃反运动自1956年2月开始到1958年8月结束。
1956年2月,被调到县委肃反办公室工作的工作人员有72人,多数是共产党员、机关和学校的骨干,政治可靠,有一定独立工作能力。办公室的领导成员由县委宣传部、公安局、教育局等单位的负责人组成。
工作的开展,首先是查阅档案,熟悉案情,将有问题人的档案全面阅读,向领导汇报,领导再根据情况包给个人,拟定调查计划,一包到底,两人一组,一查到底。要提高警惕性,严守秘密,切实保管好材料,做到人在材料在,防止丢失。在找知情人调查时,不逼供,不诱供,材料要原始记录,不加个人的意见和观点。不识字不会写的人,可以代笔,写成以后,原原本本念给出证人听,取得他们认可和同意,再签名盖章。然后由当地领导机关审阅,加盖公章,才算合法材料。工作人员每次出发回来,都将调查的情况向领导详细汇报,进行研究分析。
五莲县的肃反运动共分为五批进行的(主要是指第二至五批,第一批是地委主持进行的),全县参加运动的总人数6824名,分布在县(区)机关内681名,国营商业供销系统1417名,厂矿企业建设单位2654名。交通、邮电、银行系统393名,手工业联社411名,卫生系统192名,中小学942名,其他134名。全县肃反专职干部外出调查近4500人次。
通过肃反运动,给过去根本没有建立档案的399人建立了档案材料,使党组织及人事部门对干部的政治面貌和历史情况有了深刻而全面的了解,实际上也起到了审查干部的作用。
通过肃反运动,使革命干部职工群众受到一次生动深刻的阶级教育,提高了觉悟和识别暗藏反革命的能力,广大职工群众纷纷检举反革命。参加肃反运动的6824人中,纸面写出检举的1056名,占参加运动总人数的15%。属检举其父母的32份,检举兄弟姊妹的28份。在第二批肃反运动初期,由于领导缺乏经验、抓的不紧,大胆放手发动群众做的不够,在小组斗争时没有查出反革命的单位基本没有组织群众参加斗争,所以运动搞的不够深透,有的反革命分子就被漏掉。同时定案处理上亦出现过重罪轻判案件。
肃反运动取得的主要经验:
第一,加强党对肃反运动的绝对领导,这是取得肃反全面胜利的根本保证。三年来,肃反运动之所以能够正常健康的开展起来并取得彻底的胜利,依靠党委的正确领导是根本。在整个肃反过程中,县委都根据中央、省委、地委的指示制定了计划,不断分析总结运动的情况,加强了对运动的领导。肃反一开始就成立了肃反领导小组,县委分工书记任组长,3名委员任组员,还有的委员分任各口领导小组长,从而使肃反运动从组织上得到可靠的保证。运动初期小组斗争开展阶段,为了保证运动健康发展,县委1名书记亲临一线指挥,委员及领导小组成员亲自深入各口,分析研究案情,指挥外出调查,取得了不少的经验,给整个肃反运动奠定了良好基础。
在思想方面,在整个运动期间,县委一再指示,肃反一定要在服从于中心任务的前提下去进行,既作好肃反,又要搞好生产,推动生产的发展。县委每逢召开政治性的会议和布置中心任务时,要求肃反干部能参加的均要参加,及时给肃反专职干部指出明确的工作方向;另一方面县委在部署工作时,也对肃反工作作出检查和部署。第五批肃反运动开始时正处在工农业全面大跃进中,县委指示肃反领导小组在新形势下必须解放思想、破除神秘观点、采用新的方法开展运动;指示乡、厂党委必须直接掌握运动方向,要一手抓肃反,一手抓生产。第五批肃反虽然时间短、任务重、单位分散,却能保证质量善始善终的完成任务。肃反运动也有力地推动了生产,县食品加工厂在1958年12月肃反运动开始时,仅完成全年计划的82%,在短短十几天运动期间却超额完成全年计划。滚珠轴承厂烘炉工人通过肃反学习,提高了思想,鼓足了干劲,原来每人每天打50斤炉条,肃反后一跃为110斤。
第二,党中央“提高警惕,肃清一切特务分子,防止偏差,不冤枉一个好人”的方针与“坦白从宽,抗拒从严,立功折罪,立大功受奖”等政策,自始至终得到贯彻执行,这是保证肃反运动正常健康发展的重要关键。
几年来的实践证明,要把党的各项政策贯彻深透,就必须认真组织广大党员干部群众认真学习宣传肃反的意义,使其在明确政策,提高思想,分清敌我界限的基础上自觉克服右倾麻痹无敌论的错误观点,教育群众克服“麻木不仁”,又要防止“草木皆兵”。当群众未发动起来时要批评右的思想,群众动起来,运动达到高潮时又要防止“左”的情绪,也就是正确的执行“大张旗鼓的宣传教育,同严格的组织控制相结合,依靠领导机关正确领导与广大群众的高度觉悟相结合”的肃反方针,让群众明白党的政策才便于正确的执行党的政策。为更好的宣传政策教育群众,肃反领导小组采取了大会报告,小会讨论,召开先进落后、一般人物,党内党外工人群众座谈会,及展览大字报等各种形式进行宣传,内容通俗、生动活泼、丰富多彩、意义深刻。如流动展出的漫画,有宽严案例,有历史与现行反革命危害人民财产的事实,还有大字报、对话、快报、歌谣、顺口溜等群众容易理解接受的形式。机械厂工人汤守本自己编了快板见人就讲:“竹板打,响连天,反、坏分子听我言,党的政策很明显,两条道儿尽你选,你若向党来坦白,党的政策定从宽,要不坦白耍花样,处理一定要从严……”使党的政策进一步深入人心,政策宣传贯彻越深透,群众觉悟越高,立场更加坚定。在划清敌我界限之后,士气更加激昂,个个精神抖擞,注意力愈加集中。在群众动起来的情况下,极大震慑了敌人,反、坏分子更加窘迫,越发陷入孤立,以至最后弃械投降。
在运动中肃反干部坚决遵守党的纪律,不打不骂不侮辱人格,不引、不诱、不逼供。
在甄别定案方面,县委真正按照中央政策和省、地委指示,对那些愿意悔改又作了真诚坦白的分子予以从宽处理,对那些死心塌地与人民为敌或幻想蒙混过关的抗拒分子作了严肃处理。“惩办与宽大”相结合的政策,有力的瓦解了敌人,阻塞了那些企图抗拒逃避蒙混过关的反、坏分子的侥幸心理。如运动中选择了汉奸营长潘维根绑票杀人坦白从宽,国民党营长曹巨新有罪恶、有民愤抗拒从严处理等案例深入宣传,给敌人敲响了警钟,促使了他们土崩瓦解,弃械投降。
第三,县委认真贯彻上级指示精神,坚持走群众路线是取得肃反胜利的关键之一。运动初期,有些人对开展肃反是否必要,革命队伍内部是否有反革命存在不同程度的怀疑和麻痹思想;当运动进入高潮阶段,有人滋长了满眼敌人、草木皆兵的错误观点。
1959年3月,第五批肃反运动结束后,县委又根据省委、地委指示,为达到“不枉不纵”的目的,将整个五批运动特别对第一批至第三批,又进行了全面复查。
不甘心失败的阶级敌人,在强大人民民主专政面前,为了逃避对他们的镇压和惩罚,纷纷潜逃和隐藏起来。虽经建国初期的剿匪和大张旗鼓地镇压反革命运动,受到致命打击,但这么大的国家,总有一些特务、土匪、兵痞、国民党的残渣余孽漏网。他们逃离家乡,到深山老林和外地隐藏起釆,改名换姓,隐瞒家乡住址,摇身一变,换成劳动人民摸样,有的打工,有的经商,更有甚者,打入人民内部,当上了干部或教师,伺机东山再起,恢复他们失去的天堂。美国侵略朝鲜后,更是加紧了他们的反革命活动。
在三年的肃反工作中,案子很多,其中难度最大,费工最长的,当数查处反革命分子赵伯华这一大案要案。赵伯华,真名李仲茂,地主出身,系郯城县大兴区李家葛庄村人。1947年春,随父参加还乡团,跟国民党军队进攻解放区,还乡反攻倒算。在一次战斗中,被武工队包围。其父躲藏在一个场院屋子里,顽固抵抗,拒不投降,被武工队一把火烧死。本来就十分反动的赵伯华,这时更变本加厉,忘乎所以,扬言要报杀父之仇。他任匪郯城县大队副官后,反动气焰更加嚣张,大肆抓捕共产党员、基层干部,进行血腥报复。在小东庄驻防时,曾亲自指挥参与了活埋3名中共党员干部。在姜庄驻防时,赵伯华召开会议并讲话,随后亲自用匣子枪将被抓捕的5名党员干部一个个打死,其中还有一个识字班队长。死在他手里的就有8条人命,真是血债累累,罪恶滔天。淮海战役胜利后,赵伯华如丧家之犬,东躲西藏,最后跑到胶州专署文教科。在其文教科长叔丈人的包庇下,李仲茂改名赵伯华,将家乡郯城县大兴区李家葛庄改为临沭县芨山区河口村,并于1950年秋,分配到五莲县中至区金翎店村小学任教师。这样一个双手沾满人民鲜血的反革命分子,被包庇隐藏起来。为了查清这个案子,办案人员先后七次前往临沂、郯城、新沂、新浦、苍山、临沭、蚌埠等十几个县市,走访上百人谈话取证,用了大半年的时间,终于查清了赵伯华的反革命罪行,逮捕归案,判处死刑,受到了应有的惩罚。历时三年多的肃反运动,经过内查外调,艰苦工作,把暗藏的反革命分子,一批批、一伙伙挖了出来,依法进行了处理,进一步清除垃圾,纯洁了干部和教师队伍,巩固了人民民主专政,保卫了人民的江山。
肃反运动的胜利,充分体现了党的有关方针、政策的正确性,表现了五莲广大干部群众,在各级党组织的领导下,认真求实、扎实工作的革命精神。运动中也出现过一些偏差,特别是在肃反运动的初期,由于对党的肃反政策领会不全面,把握不准,在处理反革命分子的问题上,出现过重罪轻判或该判不判的偏向。也有过斗争面过宽甚至“逼、供、信”等现象发生,这种矫枉过“正”的教训是值得引以为戒的。加之有的罪犯不了解党的肃反政策而发生自杀事件,这虽系畏罪自杀,但与个别办案人员不认真执行党的肃反政策,缺乏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有一定的关系。

第五节中共五莲县第一次代表大会召开

1956年3月5日,胶州地区撤销,五莲县划归昌潍地区。根据中央关于召开党的各级代表大会和代表会议的决议,党的各级委员会必须定期召开党的各级代表大会及代表会议。为进一步发动全县党员团结广大人民群众,争取四年超额完成五年农业增产计划,并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和省第一次党代表大会的召开。经中共昌潍地委批准,1956年5月19日至25日,中国共产党五莲县第一次代表大会在洪凝举行。全县正式党员11747人,候补党员633人。出席大会代表349人(按原定人数尚缺4人),其中妇女党员20人,另有县直机关列席的党员干部25人。大会的中心议题是:审查和批准县委一年来工作检查总结和今后任务的报告;根据《全国农业发展纲要》讨论和制定全县12年的长远规划;选举县委委员和出席省党代表大会的代表。
为开好这次大会,县委认真学习和领会上级党委的指示精神,作好大会前的一切准备工作。
中共五莲县委关于召开第一次党代会的计划(草案)县委首先对党章和有关党代大会的文件进行学习,在弄清党代大会的性质、目的及其任务和统一思想的基础上,检查总结一年来的工作,以实事求是的态度制定全县长远规划。制定文件的过程,也是学习党章,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的过程,也是新旧思想斗争的过程。与此同时,对个别委员的错误观点与思想作风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提高了其本人,也教育了其它同志;逐级召开会议,传达贯彻党代大会的精神,普遍深入的向全党进行民主集中制和党员义务权利的教育,在思想发动的基础上,进行基层组织的改造并选举党代表;召开党员干部座谈会,征求他们对县委的意见;作好候选人的审查锁定工作。
会上,卢星文作《一年来工作的检查总结和今后任务的报告》与《关于五莲县实施1956年到1967年全国农业发展纲要的规划(草案)》的报告。
会议确定今后工作任务的重点:脚踏实际地一步一步地艰苦奋斗,保证完成或超额完成1956年的农业增产任务。1956年是实现全国农业发展纲要的头一年,实现1956年的增产计划,才能为实现全国农业发展纲要创造一个良好的开端。1956年又是提前完成五年计划的最后一年,完成1956年增产计划,才能实现全面完成五年计划的目标。1956年又是全县农业合作化的头一年,实现1956年农业增产计划,才能奠定农业合作化稳固的基础,因此1956年的农业生产任务特别繁重。1956年农业生产指标:全县粮食总产达到22359万斤(包括大豆、地瓜干),比1955年增产5725万斤,粮食平均亩产361斤,比上年增加96斤,增产36.2%。花生扩大到18万亩,比上年增加37753亩,花生总产量达4507万斤,比上年增长1757万斤,平均亩产250斤,比上年增长57.1斤,增长29.6%。大家畜40163头,比上年增长3322头。生猪8万头,比上年增长23239头。当前必须继续贯彻执行以农业生产整社为中心的工作方针,作好夏收夏种,按照农时及时进行查苗补苗,按照合理密植的要求定苗,开展追肥等田间管理工作。
继续开展以打井为中心的农田水利建设,争取实现三等水利模范县。1956年力争水浇面积37万亩,达到40%;打井1.5万眼,每眼平均浇地8亩;建小型水库100个,每个浇地200亩;建塘坝1.1万处,每处平均浇地20亩。
开展植树造林全面绿化竞赛,创建植树造林全面绿化模范县、区、乡、社。全县力争造林15万亩,零星植树379万株。
会议批评了前县委领导思想落后于形势、工作落后于实际、领导思想不统一、工作作风不深入的缺点和错误。在充分发扬民主、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的基础上,认真讨论和审查县委一年来的工作总结,讨论和修订12年的生产规划,选举新的县委和出席省党代会的代表,最后通过大会决议。整个会议上,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氛围逐步加深,民主空气空前高涨。有的代表提议,这样的大会今后要多开,会期长些才好。有的反映说:“几天的会议,胜于三个月的整党学习”。
会议选举产生了中国共产党五莲县第一届委员会,选出委员23人,候补委员3人,出席省党代会的代表8人。委员:卢星文、鞠玉亮、古芝林、张耀堂、姜元屹、李振沧、王铭训、徐鸿翔、王启元、王经理、王金德、张继增、王峰文、刘斗、李鸣玉、冯展义、冯仁山、金乃咏、牟乃云、王宪国、王君清、李学祥、赵维斗。候补委员:刘芳(女)、郭希圣、孙仲荣。选举产生了县委常委、书记、副书记。县委书记:卢星文;副书记:牟乃云、冯展义;县委常委:卢星文、鞠玉亮、徐鸿翔、张继增、牟乃云、赵维斗、王君清、冯展义。
这次大会对于动员全县人民团结一致,掀起社会主义建设新高潮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