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 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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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 2012年,东平县财政局内设人秘科、预算科(挂税政科牌子)、国库科、行政政法科(行政事业资产管理科)、教科文科、社会保障科、农业科、会计科、经济建设科(挂企业科、债务金融科牌子)等9个科室,辖国库收付中心、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政府投融资管理中心、预算外资金管理局、财政有偿资金管理处、财政监督局、住房资金管理办公室、投资评审中心、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乡镇财政管理局。核定编制113人,实有在职干部职工80人,其中行政13人、事业67人。14个乡镇(街道办)分别设立财政管理中心;东平湖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东平县经济开发区和东平县矿产业管理委员会分别设立财税分局,为准一级财政体制。
2004年—2012年,不断深化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加大财源建设扶持力度,加强各类财务、资金、资产管理、监督,财政预算与执行情况良好。2012年,全县财政收入7.59亿元,比2004年增长3.25倍,年均增长17.4%,地方财政连续9年收支平衡,略有结余。2008年12月,县财政局被评为省级文明机关,同年被中共泰安市委授予“五个好”县直部门;2011年被评为省级“巾帼建功”竞赛活动先进单位。

【财政管理体制改革】 2004年—2012年,全县财政管理体制改革主要是出口退税机制、个人所得税分享体制、农村税费、粮食直补、“两区一委”财政体制、乡(镇)财乡用县管共6项改革。
出口退税机制改革 2004年起,中央实行出口退税机制改革,将原由中央财政全部负担的出口退税,改革为中央负担75%、地方负担25%。2005年始,将地方出口退税超基数负担比例下调至7.5%,并由中央统一退库。是年,中央出台“三奖一补”政策,东平作为全国32个财政困难县之一享受缓解县乡财政困难转移支付补助。2006年始,省财政厅先后多次对“五奖一补”政策进行修订。2009年—2012年,一直沿用2008年激励性和保障性转移支付办法。
个人所得税分享体制改革 2005年1月1日起,理顺个人所得税分享体制,将原属中央与省级共享的储蓄存款利息所得税下划市县,与原属市以下个人所得税一并参与分享,分享比例为中央60%、省级15%、县(市区)25%。
农村税费改革 2004年,取消农业特产税,将农业税税率由6%降为3%。2005年,农业税税率降至1%;2006年全部取消农业税及其附加。
粮食直补改革 2004年起,实施粮食直补改革。是年,对全县30413公顷小麦兑付补贴资金593.05万元,每公顷平均补贴195元。2006年起,增加对小麦种植农民的柴油、化肥补贴。2007年,调整为种粮农民农业生产资料综合直补,县财政局及时兑付补贴资金。
“两区一委”财政体制改革 2009年12月,县政府印发《关于确定县工业园区和东平湖风景名胜区财政体制及调整乡镇财政体制的通知》,自2010年1月1日起,将县工业园区、东平湖风景名胜区确立为准一级财政体制。对工业园区实行“核定收支,定项补助,超收全留,超支不补,自求平衡,一年一定”的财政体制;对东平湖风景名胜区实行“核定收支,定项补助,超支不补,一年一定”的财政体制。2011年,对县矿产业管理委员会实行“核定收支,分项增量比例分成,定项补助,超支不补,自求平衡,一年一定”的准一级财政体制;将县工业园区财政体制调整为“核定收支,分项比例分成,定项补助,超支不补,自求平衡,一年一定”。
乡(镇)财乡用县管改革2007年7月,全面推行乡财乡用县管改革。在保持既得利益和县乡分税制财政体制不变、预算管理权不变、资金所有权和使用权不变、财务审批权不变、乡镇债权债务关系不变的前提下,以乡镇为独立核算主体,由县级财政部门监督乡镇财政资金的使用,采取“预算共编、账户统设、集中收付、采购统办、票据统管”的预算管理方式,做到使用权、核算权与管理权相分离。

【财源建设】 加大扶持力度,巩固壮大农业财源。在稳定粮食生产、巩固农业基础地位的同时,坚持以产业化发展为主攻方向,不断加大对农业基础设施、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协会以及农业综合开发、小流域综合治理、中低产田改造等“三农”领域的扶持力度,积极推动现代农业发展,农业财源建设稳步推进。2004年—2012年,全县“三农”支出17.14亿元,其中2012年“三农”支出3.63亿元,是2004年0.38亿元的9.6倍。转方式、调结构,大力培植工业财源。通过整合财政专款、盘活间歇资金、建立财银合作机制等手段,从支持现代产业体系建设、扶大培强骨干企业、创新财政体制机制、增强经济发展动力等方面,积极制定出台财税政策措施,着力推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2012年,全县规模工业企业达到311家,主营业务收入过亿元的189家,过10亿元的11家,税收收入过千万元的企业13家。发展第三产业,培植新兴财源。9年间,在巩固发展商贸流通、饮食服务、交通运输、金融保险、现代物流等传统行业的同时,大力支持水浒影视城、戴村坝景区、白佛山景区、文秀大剧院、罗贯中纪念馆等重点旅游项目建设,全县旅游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完善,旅游景点开发和建设持续推进,旅游经济逐步成为全县财源建设的亮点。

【财政预算与执行】 2004年全县财政收入1.79亿元,2012年为7.59亿元,比2004年增长3.25倍,年均增长17.4%;公共财政支出2004年3.80亿元,2012年为20.51亿元,比2004年增长4.39倍,年均增长20.6%,连续9年收支平衡。其中,2012年,在20.51亿元公共财政支出中,“灶内”支出14.80亿元。按现行财政体制,地方财政收入,加返还性收入、一般性转移支付、专项转移支付、调入资金,减专项上解和调出资金,全县总财力为22.96亿元。减去公共财政支出和债务还本支出(2800万元),结余2.18亿元,结转下年支出后,净结余3万元。【预算外资金管理】 2004年1月1日,将“票款分离征收系统”升级为“非税收入系统”,当年通过系统征收项目46个,金额1856万元。2005年—2009年,预算外资金实行“票款收缴分离、综合财政预算、国库集中收付”的管理制度。2009年起,逐步将国有资产有偿使用以及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出租、出售转让取得的收入和捐赠收入等纳入管理范围。2012年,财政专户资金管理的单位14个,管理资金3940万元;财政往来资金管理的单位124个,管理资金1.64亿元。2005年,根据《泰安市河道采砂管理办法》和《泰安市河道采砂税费征收管理实施细则》,将大汶河及内河(含东平湖)采砂取得的管理费和经营权出让金收入全部上缴市财政专户,市、县、乡、村按照一定比例进行收入分成。8年间,全县实现河砂收入2.13亿元,其中2012年6818万元。2006年,将土地出让金纳入政府非税收入预算管理,在国库进行收支核算,纳入财政决算。7年间,全县实现土地出让金收入41.67亿元,其中2011年11.45亿元,2012年10.25亿元。2006年始,上级禁止农村义务教育举债。2008年6月,县政府印发《东平县清理核实农村义务教育债务实施方案》,对2005年12月31日前农村义务教育债务进行清理,由财政、教育、监察、审计、农业和乡镇政府组织实施。通过清理核实,全县14个乡镇、141所学校、263个村认定债务总额为6242万元。至2011年6月,全县农村义务教育化债工作全部结束。2006年至2012年,全县停用21个种类票据,其中取消专用票据14种,定额票据5种,停用通用山东省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缴款书和社会抚养费专用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缴款书2种。2012年,全县开始使用山东省非税收入缴款书和山东省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收据。

【税政管理】 税收政策。2004年—2012年,中央和地方分享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其中,增值税,中央75%,县25%;企业所得税,中央60%,省、市各8%,县24%;个人所得税,中央60%,省15%,县25%。营业税,省、市各20%,县60%。综合治税。2005年3月,县政府印发《关于加强税收征管增加财政收入的意见》,推行社会综合治税工作。2007年4月,县政府印发《东平县地方税收综合治税工作考核办法》,分年度进行考核。9月,成立领导小组,进一步加强社会综合治税工作。2009年11月,全县重点项目和重点工程税收实行级次划分。当年清河公园建设项目、城市引水工程(戴村坝引汶灌区项目)形成税收72万元,直接缴入县级国库。山石资源税,根据炸药使用量测算采石量,核定征收额度,当年入库1083万元,比2004年增长30.2%。2011年6月1日起,实行“乡镇开票、银行收款、公安核查、县级统管”,票据和资金收缴相分离,至年底征缴山石资源税费3018万元。2012年3月始,石子加工企业每购买一吨炸药缴纳税费13元。8月,建立锯石加工业户最低税负警戒线标准,实行“以电控税”征缴办法。是年,联合税务部门组织开展税收专项检查,半年累计入库税款3003万元。农业税收管理 2004年,取消农业特产税。在农业税计税土地上生产的农业特产品,改征农业税,统一按农业税率6%执行,并随农业税正税征收40%的附加。2006年1月1日起,农业税全面取消。全县只征收耕地占用税和契税。至2012年,全县共计征收耕地占用税和契税5.50亿元。【行政事业财务管理】 行政政法财务管理 2007年,行政事业单位经费实行收支分类科目改革,行政经费在“一般公共服务”类反映,主要经费为: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燃修费等。2009年,修订《东平县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对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燃修费、水电费做出了明确规定。2004年—2012年,累计完成行政经费支出92162万元,占同期财政支出的9.14%。期间,累计争取政法公共安全转移支付资金6200多万元,用于改善政法部门业务装备和基础设施条件,为保障社会稳定、维护社会治安、促进经济发展起到积极作用。
教科文财务管理 2004年,筹资1000万元,提高乡镇教师工资待遇,将乡镇教师全部纳入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范围。2005年7月,乡镇在职和离退休教师工资按统一标准发放。是年始,全县大力支持农村教育事业发展,加快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课桌凳更新和农村义务教育“两免一补”工程。同年建立农村中小学预算内公用经费县乡两级财政分担机制,县级负担部分在年初县级财政预算中安排,乡镇负担部分在乡镇年初预算中予以安排,确保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正常运转。2006年,成立“东平县教育系统财务统一管理中心”,对教育系统财务进行统一管理。2007年起,全面免除义务教育阶段杂费,县财政足额安排免杂费资金,并纳入县级财政预算,按季度拨付到学校账户。2008年5月,乡镇教师工资和县直学校教师工资拉平。2009年,全县农村小学生人均公用经费定额提高至400元,初中提高至600元。2011年,生均公用经费(含取暖费)提高至小学生600元,初中生800元。2012年秋季,扩大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政策范围,对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生中所有农村(含县镇)学生、城市涉农专业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学费。2004年—2012年,累计完成教育事业支出21.94亿元,其中2012年5.23亿元。
2006年,县财政局、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研究制定《东平县“十一五”期间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经费投入规划》。2007年始,农村计生专职人员全部纳入乡镇财政预算。对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实行奖励扶助政策,由财政设立专项资金发放奖励补助。至2012年,累计发放奖励扶助资金877万元,12548人受益。
2004年—2012年,累计完成科学事业经费支出2.42亿元,其中2012年支出5844万元,是2004年的132.8倍。

【社保资金管理】 2004年—2012年,全县累计完成社会保障支出24.59亿元,其中2012年完成5.53亿元,是2004年9.4倍。2004年7月,县政府印发《东平县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暂行办法》,启动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比例为职工本人工资总额的38%,其中单位部分为36%,个人部分为2%。2008年7月,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费筹集比例统一调整为32%,其中单位部分调整为29%,个人部分调整为3%。2012年,征缴机关养老保险金2.18亿元,发放2.20亿元。2004年7月,启动乡镇医疗保险及大额医疗救助。2008年5月,全面启动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2012年,全县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62571人,各级财政人均补助240元,补助资金1502万元,其中省级补助646万元,市级补助438万元,县级补助418万元。2005年,建立以财政为主,市、县、乡、村四级联保五保供养新机制,确定分散供养和集中供养标准分别为1200元、2000元,资金统一筹集到县财政,实行专户管理。2012年底,五保集中供养对象1607人,分散供养868人,发放五保供养资金705万元。2004年,东平县先后被列为全市、全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县,制定出台《关于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实施意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办法细则》等文件。2012年,全县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605075人,各级财政人均补助240元,补助资金1.45亿元,其中省级补助6045万元,市级补助4235万元,县级补助4242万元。此外,县财政筹集资金771万元,资助困难群体及60岁以上老人参合128470人,年度内报销医疗费1.8亿元。2004年后继续实行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2012年底,全县城乡低保人数30555人,发放城乡低保金4791万元。2012年,征缴各项社会保险共计7.3亿元,兑付各项社会保险待遇5.7亿元。

【农业财务管理】 2004年—2006年,累计投入1.69亿元,重点用于农业综合开发、水利基础设施和财政扶贫项目建设。2007年,扩大对农业扶持力度和扶持范围,安排部门事业费717万元,保障农林水事业有效开展;安排各类专项资金434万元,用于防汛、抗旱、森林防火、村村通自来水配套等。上级扶持土地治理项目资金650万元,实施接山乡、东平镇800公顷中低产田改造;落实扶贫项目资金1854万元,在大羊、梯门、老湖等8个乡镇实施扶贫开发。2008年,农业事业费支出1.83亿元,其中专项资金5171万元。投资1200万元用于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投资650万元,实施接山、东平镇667公顷中低产田改造和自然灾害损毁修复项目;投资334万元,用于现代农业建设项目。2009年,农业支出达到2.36亿元,扶持和引导农业产业化建设支出成为新热点。投入资金2300万元,用于基础设施建设类的农业综合开发工程。省、市扶贫项目资金668万元,扶持接山、旧县等乡镇进行种植、养殖产业结构调整。投资1700万元,用于病险水库除险加固、治涝保安全、人畜饮水安全等水利建设项目。惠民支出增多,对全县41800公顷玉米和水稻给予每亩10元良种补贴,补贴资金627万元;对1620头优质后备母牛给予每头500元的补贴,补贴金额81万元。2010年,投入资金1016万元,实施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大力发展现代高效生态农业,重点抓好核桃、大蒜等6大农业基地建设。争取龙头企业授信额度3000万元,支持东平湖麻鸭等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快速发展。顺利申报2010年—2012年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项目。2011年,申报并组织实施当年产业化和中低产田改造开发项目,完成投资1249万元。2012年,继续实施水利重点县和现代农业优质鱼等建设项目,投资1200万元实施无盐灌区水利建设项目,进一步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强农惠农力度进一步加大,2012年,发放粮食直补及农资综合补贴9759万元,移民补贴10800万元、良种补贴920万元,兑付摩托车和家电下乡补贴800万元。

【企业财务管理】 2004年后,全县大部分国有、集体企业改制成为民营企业,成为适应市场自主决策、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的企业法人。2004年—2012年,通过实施积极财政政策,抓好各项优惠政策的落实,壮大培强骨干企业,帮持企业进行资本扩张、产业、产品结构调整,利用无偿扶持、贷款贴息等财政手段,引导企业技术改造和技术创新。累计为企业争取上级生物能源技术、节能减排、淘汰落后产能、开发区基础建设补助资金、服务外包补助资金、企业自主创新及技术进步引导资金、关闭中小企业、安全生产、服务业发展引导等专项扶持资金4327万元,县级预算安排对纳税大户奖励扶持资金2855万元。2012年底,全县纳入企业快报、决算管理的企业65户,其中工业企业49户,农业企业8户,商贸流通企业4户,铁矿企业4户,总户数比2004年的19户增加46户。全县纳税过千万元的企业13户,其中瑞星集团成为全县第一个税收贡献过亿元的企业。

【住房资金管理】 2005年11月,对全县各乡镇实行住房补贴制度。2006年,启动县直房改财政挂账资金兑付工作,至2009年底,兑付挂账资金482万元。2006年7月,进一步提高住房补贴比例,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和在职乡镇教师住房补贴比例由10%提高到25%,离退休人员住房补贴比例由15%提高到35%。2012年底,全县在职职工和离退休人员的住房补贴比例均按35%执行。2006年8月,《东平县住宅专项维修基金管理办法》正式实施,到2012年底,累计收缴专项维修基金892万元。2004年—2012年,累计收缴住房公积金3.26亿元。2007年7月,县政府发布实施《东平县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管理办法》。2009年3月,出台《东平县城镇廉租住房保障办法》,确定以发放租赁补贴为主、实物配租为辅的廉租住房保障方式,保障标准为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5平方米,执行廉租住房保障条件为无房户或自有住房人均建筑面积低于8平方米(包括8平方米)的住房困难户,按市场平均租金为每平方米建筑面积3元,廉租住房租金补贴标准为2.35元。2008年—2012年底,累计发放廉租住房租赁补贴93万元,其中2012年发放35万元。2009年—2012年,全县共建设保障性住房3901套(户),其中廉租住房200套、经济适用住房706套、棚户区改造1784户,总投资6.7亿元,财政直接投入9502万元,其中县级财政投入2315万元。

【政府采购】 2004年4月,围绕加强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印发《关于编报2004年度政府采购预算的通知》。2005年6月,制定《政府采购中心工作规范》,印发《东平县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项目申报制度的通知》。2006年1月开始,实行政府采购申报制度。2007年,在县政府网站开设政府采购专栏。2009年,重新制定《东平县政府采购管理办法》。2011年,建立“政府采购电子协议供货及反拍系统”,确定14家电子协议供货商,解决零星采购、重复采购、效率低下的难题。2012年6月,制定出台《东平县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办法》《东平县政府采购联络员工作制度》,政府采购管理工作逐步规范。

【投资评审管理】 2005年9月,制定《东平县财政投资评审管理暂行办法》,明确财政投资评审的职能、范围、内容和职责等。2005年10月—2006年4月,由预算外资金管理局代管,2006年5月起,由投资评审科组织开展工作。2006年6月,出台《东平县财政性投资项目竣工财务决算业务评审工作操作规程》。是年,依法对县政府办公楼新建及改造工程等48个财政资金项目进行评审,送审投资额3621.6万元,审减投资额205.6万元,审减率5.7%。2007年,评审县老干部活动中心工程等30个建设项目,其中基本建设项目14个,送审投资金额2458万元,审定金额2054万元,审减额404万元,审减率16%。2008年,县城金汇商业街、县政府第三办公区改造工程等31个项目相继开工,评审科全过程跟踪评审。是年,送审投资额5328万元,其中基本建设项目15个,送审投资额2468万元,审定金额2157万元,审减额311万元,审减率12.6%。2009年,跟踪评审县政府第三办公区、西山路改造工程等17个建设项目。2010年,完成提报评审额9519万元,其中基建审定金额4989万元,审减金额1098万元,审减率22%。完成政府采购金额2.44亿元,节约财政资金3705万元,节支率13.2%。2011年,聘请6名专业评审人员,充实评审力量。是年,重点评审已竣工的现代国际物流园区道路建设、大清河生态旅游码头景观工程、县城道路绿化工程等28个项目,送审金额1.48亿元,其中基建项目送审金额1.17亿元,核减金额2530万元,审定金额9199万元,综合核减率22%。2012年2月,颁布《东平县财政投资评审管理办法》政府令,当年评审工程项目79项,送审金额10.71亿元,审减金额1.83亿元,综合审减率17.1%。

【乡镇财政管理】 2006年,由农税办主持运作“东平县乡财乡用县管”改革,东平成为泰安市第一个实施“乡财县管”改革的区县。2007年4月,全县乡财乡用县管改革正式运行。2008年1月,乡镇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实行县级代发,形成“县级代发、专户储存、银行支付”的工资发放新机制。2010年9月,农税征收管理办公室更名为乡镇财政管理局,工作重点由“两税”征收转移到乡镇财政管理。2012年4月,东平街道、彭集街道、州城街道、沙河站镇、商老庄乡、银山镇、戴庙镇7乡镇街道财政所顺利通过省级规范化财政所验收。同年,东平街道财政所被评为省级“示范型财政所”。是年11月,组织全县乡镇财政人员参加全省乡镇财政人员业务知识水平测试,东平参加59人,县财政局获“泰安市乡镇财政人员业务知识测试优胜单位”;商老庄乡财政所获“省级优胜单位”。

【政府投融资管理】 2005年12月,县政府在县财政局设立“东平县瑞诚投资担保公司”,作为政府投资、融资、建设、资产管理平台。公司注册资本2.09亿元,县国有资产管理局作为政府出资人出资1.49亿元,占有股份71.6%。2006年4月,县政府成立投融资管理决策委员会。9月,通过信用担保形式,瑞诚公司协助山东鲜八里有限公司从县农发行融资700万元。县政府将存量土地27.1公顷出让给瑞诚公司经营管理。2007年9月,在县信用社为全县各高中学校贷款7000万元提供担保,支持全县教育事业发展。2008年,公司为县第三人民医院改扩建工程从国家开发银行山东省分行融资1000万元;协助山东国信实业公司从农发行贷款2100万元。2009年8月,协助山东新东岳集团在泰安市商业银行贷款1200万元。10月,为山东国信实业有限公司在泰安市商业银行贷款5000万元。是年,政府投融资中心配合县发改局,参与国家扩大内需项目筛选和申报工作,陆续落实到位省扩大内需资金4450万元。2010年,通过贷款风险补偿、贴息、担保等方式,帮助国信实业、县第一人民医院、县高级中学等多家企事业单位融资8000万元。2011年,全年融资1.19亿元,其中向县农发行申报融资项目3个,申报规模3.6亿元,获批贷款1亿元,以兴东置业公司为贷款主体,从县农合行融入流动资金1900万元。

【国有资产管理】 2004年—2012年,县国资局推进国有资产清产核资、产权界定、产权登记、资产评估以及资产统计与评价等工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运营逐步规范。2005年,按照“企业破产后,对破产财产和原破产企业占有的国有土地进行拍卖,拍卖收入用来支付职工工资、养老保险等拖欠款项和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解除职工与原国有企业的劳动合同,劳动关系转入县劳动代理中心”的模式,推进县属商业、物资、供销等商贸流通企业改制。至2009年,完成改革改制企业33家,其中物资系统11家、商业系统7家、供销系统2家、粮食系统13家。资产处置5家,实现处置收益1.18亿元。2009年,全县汇编国有企业14户,资产总额6.32亿元,负债总额4.60亿元,国有资产总额1.72亿元。2004年—2009年,县内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职能移交市国资委管理。2004年后,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实行“收支两条线”,县直行政事业单位的房屋租赁收入,纳入预算外资金管理。2007年—2008年,行政事业资产处置评估立项20次,其中车辆评估25项、房产评估1项,评估价值148万元,处置收入168.9万元,增值率14%。2010年,对全县行政事业单位进行产权登记,当年登记88户(含乡镇),资产总额15.27亿元,负债总额5.43亿元,国有资产总额9.31亿元;2011年登记87户,资产总额14.50亿元,负债总额3.81亿元,国有资产总额10.68亿元。2012年4月,县国资局从县财政局划转独立,县直行政事业单位产权登记由所属行政事业资产管理科负责,登记88户,资产总额21.42亿元,负债总额10.51亿元,国有资产总额10.91亿元。

【财政监督】 2004年4月,县监察局、财政局联合,对2003年后24个县直事业单位的政府采购执行情况,进行专项执法检查,涉及采购资金1068万元,查出违规资金409万元,占采购资金的38.3%,违规资金比重下降17.7%。2005年5月,县纪委、监察局牵头,政府法制室、财政局、物价局、行政审批中心组成检查队伍,对全县97个行政事业单位进行调账检查,涉及行政许可项目13个,查出违规违纪资金1599万元。9月,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2005年会计信息质量专项检查的通知》,开展会计信息质量专项检查,查出违规违纪资金120万元,罚款25万元。2006年6月,会同县纪委、监察局对全县90个单位(含二级单位)的财务收支、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全面检查,涉及金额2.50亿元,查出违纪违规资金8115万元。2007年7月,全面检查全县非税收入单位135个,涉及金额3.80亿元,查出违规资金6252万元。2008年7月,全面检查非税收入“收支两条线”执行情况,涉及102个单位,金额3.6亿元,查出违规资金5644.3万元。2009年8月,县纪委、监察局、财政局、审计局联合下发《关于在全县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自查自纠单位293个,查处“小金库”4个,涉及金额183万元、入库23万元。2011年,配合省财政厅检查了农业保险费财政补贴资金管理使用情况,配合省市财政、财监部门检查财政专户清理和县地税、质监局经费收支管理情况。2012年7月,对54个县直行政事业单位(2011年7月—2012年6月)非税收入征缴情况和会计信息质量进行综合执法监察,发现违规金额2239.52万元,处理处罚单位21个。

【会计人员管理】 2005年,落实财政部颁发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调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科目,会计从业资格实行注册登记制度,要求持证人员每年参加继续教育不得少于24小时。2006年起,换发新版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及在岗人员注册。2007年5月,会计人员普查注册和换发新证工作结束,累计普查换证和卡1670人。2011年2月,启动会计从业人员信息采集工作。2012年,全县登记在册会计人员2789人,在职会计1560人,其中高级会计师9人、会计师309人、助理会计师417人。
(马启金 尚 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