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劳动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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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国初期,境内几家工厂,均是手工操作,工人劳动强度大,劳动保护措施不健全。政务院颁布《工人卫生暂行条例》和《全国公私合营厂矿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办法》后,劳动保护工作逐步加强。1956年,实行劳动保护“三大规程”(《工厂安全卫生规程》、《建筑安装工程技术安全规程》、《工人、职员伤亡事故报告规程》)以及女工保护条例,职工劳动保护和安全措施逐步落实。1971年起,县计划委员会兼管劳动保护工作;1973年,县劳动工资局分管劳动保护工作。1975年11月成立兖州县安全委员会,7人组成,下设办公室,隶属县劳动局,主管劳动安全、保护事宜。1976~1979年安全委员会两次进行调整、充实。1981年5月,重新调整、充实安全委员会,由11人组成。各大厂、矿企业、社(镇)企业等相继成立5~7人的安全监察组织,配备专职干部和技术人员,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制度。至1995年,全市自上而下形成一套安全生产管理系统,职工安全保护意识进一步增强,劳动安全、保护设施、职工劳保待遇等明显改善。
安全生产 建国后,党和政府十分重视安全生产,制定了一系列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根据国务院(1979)100号文件精神,自1980年起,每年5月份定为“安全月”,开展安全生产宣传,落实防护措施,使劳动保护与安全生产逐步制度化,当年组织5次不同形式的安全生产大检查。1984年,在安全月活动中,全县放映有关电影、幻灯208场次,受教育者3000余人次,办黑板报2880版次,发文件95份,简报362期,播出宣传稿件1866篇。1985年培训特殊工种工人1442人。此后每年组织3~5次全县性安全生产大检查,由分管县长组织带领县安全委员会成员,吸收财力、经委、建委、农委和大型厂(矿)负责人参加,组成检查组,深入到车间、班组、仓库、门市部检查,对特种设备进行重点检查。为消除事故隐患,保证安全生产,1988年组织4次安全检查,查出事故隐患300余条,提出整改意见150余条。12月份,县劳动局对全县起重机、厂内机动车辆建立安全技术档案。1989年,举办各种作业安全技术培训班3期,培训劳动安全人员110余人。锅炉水质监测站和水处理服务站,对新装锅炉水压试验泵体验收72台次,对3个锅炉专业安装单位进行资格审查,验收锅炉172台,压力容器检验新登记247台,培训司炉工57人,锅炉水处理化验人员31人。
1990年,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对企业进行夏季、冬季安全生产大检查,共查389个单位,查出事故隐患486条,提整改意见298条。举办3期电工安全技术培训班,培训电工386人;检查厂内机动车辆224台,审验驾驶员83人。锅炉压力容器检验站检查锅炉130台,培训考核司炉工116人、水处理化验员46人,压力容器检验发证106台,会同县工商局对制造压力容器的8个乡镇84个油罐生产厂进行全面检查。为贯彻劳动部《锅炉房安全管理规则》,搞好锅炉房综合治理,对全县锅炉房进行检查评比,评出先进锅炉房20个,合格锅炉房141个,不合格者3个。1991~1995年,每年到企业进行安全生产大检查,已形成制度。
防尘防毒 根据1950年国家颁布的《工人卫生暂行条例》,对尘毒点及工业“三废”(废水、废气、废碴)进行测验和治理,1979年对磷肥厂粉尘深度测定为200mg/m3,超过国家规定标准100倍。1983年,境内有扬尘点90个,毒点77个,在尘毒点工作的有3034人,接触尘毒物质的有1213人。随着工业的发展,1985年全县尘毒点增加至1000个。1987年,根据国家卫生部的通知精神,在全县范围内对64个单位接触铝、苯、汞、磷、铵、锰、三氧化硫、氢化物、水泥、氟化氢、石英粉、焦化粉沫等尘毒物质的645名工人进行查体,发现1人中毒。到1988年县政府组织卫生防疫部门对192个扬尘点进行6次矽肺病检查,查体1800人次,查出矽肺病患者89人,其中一期51人,二期27人,三期11人。对患者予以治疗和调整工作岗位,增加保健食品和发放防护用品。针对有些工厂只抓生产,忽视防尘防毒工作,尘肺和职业病中毒增多等情况,县委、县政府对全县扬尘点进行检查分析排队,召开各种会议,进一步宣传防尘防毒的意义。分管部门组织厂、矿事业单位负责人,深入厂、矿进行检查,订出改进计划,结合整顿建立健全防尘防毒规章制度,采取引风除尘,降低粉尘深度等措施。由于采取防尘防毒措施,到1990年未再出现事故,达到了防尘防毒安全生产的要求。1994年,对全市从事有毒工种的1.2万名职工进行了查体。通过查体,未发现中毒现象,巩固了防尘防毒安全生产成果。
防暑防寒 1960年,兖州县遵照国家劳动部、国家卫生部、全国总工会公布的《防暑降温措施暂行办法》,认真开展了夏季防暑降温工作。对高温生产的单位根据不同工种,采取缩小热辐射面、疏散热源、通风等措施,降低高温。同时,对高温作业工人供应清凉饮料、防暑药品,发降温费(人均2~9元),还注意了合理安排夏季作业时间,确保工人健康。
每年冬季,给从事野外作业的工人发放棉衣、棉鞋等御寒衣物。室内作业工人,每年每人发取暖费12元,并发放必要的手套、口罩、胶鞋等劳保物品。
锅炉压力容器管理 1956年起,县劳动部门对锅炉压力容器的设计、制造、安装、检验、操作、维修、改造实行综合管理。随着工业的发展,锅炉逐年增加。1976年县政府成立锅炉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县劳动局配备专业技术人员,深入单位,检查鉴定,帮助排除事故隐患,宣传安全生产方针及有关规定。是年,全县纳入管理的锅炉51台,蒸发量160吨/小时,司炉工233人。1989年10月,成立兖州县锅炉水质监测站,对锅炉水质监测和水处理进行全面管理。1990年建立锅炉定期检验制度,纳入管理的锅炉207台,蒸发量514.08吨/小时,司炉工人914人;热水锅炉36台,热量69.3兆瓦,司炉工216人;生活锅炉102台,蒸发量31.85吨/小时,司炉工40人;固定式压力容器545台,各种高氧气瓶14027只。根据鲁劳锅字(1979)142号《关于公布试行蒸气锅炉使用登记实施办法的通知》要求,对1984年登记入册的147台锅炉,重新进行全面检查。凡未按规程登记,未取得锅炉使用证的,一律不准运行,司炉人员凭证上岗。此后形成锅炉压力容器年度审验制度。1992年检验锅炉120台,压力容器82台。检验在用锅炉280台,复审、培训司炉工、水处理人员560人。1995年,检验锅炉238台,压力容器66台,培训、复审司炉工210人,水处理人员19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