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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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计量

第一节 度量衡演变

清末,县内度量衡制系由原营造尺、漕斛、库平制等改进而成。时,计量器具种类繁多,量值不一。长度计量:官方以营造尺为准,一尺相当于今32厘米,尺以上10尺为丈,尺以下10寸为尺。民间土木建筑所用木工合尺(鲁班尺),一尺相当于今54厘米,市场棉布尺每尺相当于今55厘米。此外,还有老广尺(为市尺的1.1尺)、苏尺等。容量计量常用“官斗”、石、升、合、撮、勺等属漕斛制,此制虽定,但用者不广,县内以桶,斗、升多见,且各地约定俗成为制,量值不一。以小麦为例:城关、景芝、临浯等地采用25桶为斗,每斗容45市斤,官庄则采用22桶为斗,每斗容40市斤;金冢子、逄王、石埠子分别采用24桶、30桶和36桶为斗。许营每斗容小麦60市斤。至于石、升量值随斗而变,也不一致。此外,民间还有计量柴草、蔬菜等用的“炮”。一炮为20市斤,此制延用时间较长。权衡计量仍以库平制的库平秤为准,该秤以16两成市斤(一库平两等于37.30克)。两以下分为十分位制的钱、分、厘、毫、丝、忽等。另外,还有传统的地方行秤、大秤、盐秤、柴草秤、旧布秤等,各有其量值。行秤、大秤、盐秤1斤均相当于市斤的13两5钱,但行秤、盐秤均以16两为斤,大秤则以20两为斤。柴草秤、旧布秤一斤分别相当于库平秤的1斤2两和1斤4两,小商贩则使用相当于库平秤14两为1斤的秤。此外,还有药用戥秤、天平等。至于个别奸商特制的大入小出、灵活多变的水银秤极为罕见。当时的时间、温度计量分别采用传统的地支法和气象观察法等。
1908年(清光绪三十四年),在完善营造尺、库平制的同时,规定以尺、升、两为度量衡主要单位。次年,县内限期推行营造尺、库平秤。1928年后,国民政府先后颁布《权度标准方案》和《度量衡法》,确定标准制(即公制)与市制并用,并取消了库平制和一切杂制,但多系一纸空文,市面度量衡仍十分混乱。1931年,县内始行公制与市制,取消旧制。公制长度计量以公尺(米)为标准,市制以1/3公尺为1尺作标准。权衡计量以1公斤等于2市斤为标准。市斤仍行16两1斤制。容量计量以公升为标准,地积以60平方丈为亩。此后,政府机关等一般使用公制,民间仍市、杂制并用。
建国后,县内计量器具日渐增多,各项制度日趋完善,公制在邮电、交通、机械加工行业中得到应用。链尺、半圆仪、台秤、案秤、地磅、天平等高精度器具已普遍使用。1953年,停用木工合尺及市尺,废止升、斗容量计量,改立方米计量。1959年,贯彻《国务院关于统一计量制度的命令》,除药用戥秤仍保留两、钱、分等计量单位外,其余一律将16两制改为市制10两制,原16两秤逐渐停用。1975年,县标准计量所成立后,根据度量衡种类日趋增多,量值传递逐渐由低精度转高精度的实际情况,增添了精密天平三等法码、字盘秤、电子秤、真空泵等检测器具,保证了县内衡器的准确使用。1978年,中药处方用药、销售计量由原16两成斤改为10两斤制。后,取消两、钱、分改为克、毫克、升、毫升等。年内共发放计量单位换算表3000余份,同时对640个医药卫生单位的12.00支戥秤及处方用药计价进行了改革。以后,县内基本长度计量全面推行了公制,市制仅在布匹等方面经营中使用。1981年,新制木杆秤一律使用定量铊,最大称量为300、200、100、30、20、10、2斤者,铊重分别为11、10、8、5、1.5、1、0.3斤。1985年底,县内计量检查检定项目已门类较全,度量衡量值已较稳固,制度更加完善。
第二节 计量管理

县内计量管理开始以度量衡器的制修、检定和市场、商店、企业使用的监督检查为主要内容,后增加了量度、力学、热工、温度等计量管理。
一、器具制修
县内计量器具的制作基本是秤业制作。此业始于清末民初,主要有牛沐云氏、逄王周氏、城关盛氏和肖氏4家,主营大对会秤、小对会秤等木杆秤,兼营木尺,后增制线纽秤。木工用尺及量具升、斗等,专营者少见,自制者甚多。1935年,云、周、盛、肖四家始加制刀纽两面星木杆秤,后制秤者遍及四乡。1946年,云、周两家始制16两成斤的刀子秤。
建国后,计量器具生产及维修始有管理。1957年,县城北关肖、盛两家合营承担城区制修秤业务,牛沐、逄王及景芝制秤者仍操其业,并实行集中送检。1959年,肖长祥、盛树仁等8人在县城北关成立衡器维修组,隶属县工业局,主制由16两成斤改10两成斤秤。1963年衡器维修组发展到12人,年制秤3500余支。1966年,县派4人至潍坊学习修磅(台秤)技术,年内安丘县修配社成立。以修磅为主,兼营其他。“文化大革命”开始,衡器制修时干时停,秩序混乱。1968年,县修配社分为县木器厂计量车间和景芝五金标牌厂,分属县工业局和景芝公社领导。1975年,县标准计量所成立,设衡器检定室,检修县内衡器。1977年,增设逄王公社农修厂、牛沐公社田家楼大队为衡器制修点,定牛沐公社楼子大队为定量铊生产点,批准金堆公社林家屯大队林树仁为个体制秤户。至此,县内年产各种秤万余支。
1978年,县对计量器具生产统一布点,集中管理。设黄旗堡农修厂、县木器厂、景芝五金标牌厂、牛沐公社田家楼大队为县内主要衡器制修点。是年,药用戥秤进行改革,计量单位由钱改为克,至1979年9月前改制此秤1200余支。1980年后,增设凌河公社荆山玻璃仪器厂和大盛玻璃仪器厂分别为农用温度计、衡器制修点。1983年后部分集体计量器具制修点实行个人承包。个体经营者积极性得到充分发挥,产品质量、数量均有不同程度提高。1985年底,全县共有集体衡器制修点7个,个体制秤户12家,年产各种秤2万余支,基本满足县内所需。修秤已达到随到随修,保证时间和质量。
二、监督检查
建国前县内度量衡监督检查工作,国民党政府由一名度量衡检定员负责,解放区由工商部门兼管。
建国后,度量衡的监督检查倍受人民政府重视,计量管理制度也日趋完善。1956年前,主要由工商科会同县供销社、税务局等部门对城关、景芝等制秤点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鉴定。1957年,衡器制修工作进行整顿,由粮食、商业部门组成两个小组分赴城关、景芝、牛沐等地进行衡器制修检查,后,制定了衡器的制修、送检、销售和使用管理办法。
1960年后,县内计量的监督检查工作重点仍集中在检查计量器具的制修与使用上。“文化大革命”期间,计量监督检查工作横遭破坏,度量衡的制修、销售和使用处于混乱状态。1970年虽进行整顿,但收效甚微。
1975年县标准计量所成立,衡器始有统一管理。当时,以制修检查磅秤、搞好农业土壤测试工作为重点。后增添了计量标准器,如量块、标准表、压力泵、百分表检定仪、测力计、水平检定仪、平台、平晶刀口尺、标准硬度尺、电子电位差计等,为生产计量器具企业和生产企业组织检定进行量传。1976年测试农田1.1万亩,化验数据5000余个。1977年,对12处公社58个大队氨水的生产、运输、贮存、使用等环节的跑氨情况进行了调查检验,同时分别对县内12.7万多支农用温度计和25处公社的企业量具进行了检查校核,合格率分别为71%、10%。此外,配合供销系统和商业系统检查衡器3554个,合格率分别为89%、45%,其中商业系统的衡器经过维修后合格率达64%。
1978年,贯彻县革委《关于加强标准计量器具管理通告》,为确保量值统一,实行制、检、修三结合,共培训掌握农温技术员3000名,普检农用温度计万余支,为公社农修厂检修量具116件,仪表83块。至年底,全县共普检普修衡器9165台。此后,计量监督检查扩至市场管理。、 1979年,计量监督检查逐渐面广量大,县直企业及部分商业企业也层层设立了兼职计量员。年内,有机械厂、农修厂、轻工机械厂等8个厂矿企业率先建起计量室,并增添了百分表、标准表、压力仪表等检查仪器,进行自检自查,县计量所则进行监督或抽查。是年,县计量所共为厂矿、公社检查、修理量具205件,仪表217块,天平3架,衡器99件;配合商业系统4次检查衡器283台(件),合格率达95%;检查酒、油、醋提214支,合格率达88%。同时,将县内厂矿企业的1300件量器和257件仪表、36架分析天平进行了登记归档,以备检查。
1980年,贯彻省政府文件精神,严格计量器具的制修、销售、使用和监督管理,惩治个别,教育多数,并把管理重点放在企业和市场上。年内,共为县直33个企业和25处公社农修厂检修万能量具812件,维修量器63件,检查氧气表210支,压力表150支;检查市场、商店754次(个),检查台案秤2919台、木杆秤9912支,维修台案秤719支。1983年,计量管理制度进一步健全,有20余个衡器制修单位(个人)均纳入重点管理。各厂矿企业的计量室的量具清查、检定管理和量值传递工作日趋正规。25处公社已划片定人、定时、定点进行周期检定和定点检定。同时对现用的2694台衡器进行了建卡登记,便于定时检查。此后,衡器管理制度更加完善,监督检查也形成经常化、制度化,真正做到了店店管、集集到,节日组织查、平日经常查、旺季集中力量查。
1985年,全县共有专职计量检查人员7名,计量标准器30余件。据统计,自1979年至1985年底,共检修台秤、案秤、木杆秤79100余台(杆),市尺830余支,检查市场1790余次,商店门市2760个(次),县内计量器具合格率已达80%以上。
第三节 标准化管理

1975年前,产品标准化仅靠企业自身按有关要求贯彻实施。1975年,县标准计量所成立,始承担产品标准化的宣传贯彻实施和质量监督检查创优工作,标准化的重点是为企业查找标准,并监督贯彻实施。
1977年,始行《形位公差》和《机械制图》两项工业基础标准的学习贯彻实施工作,并逐步扩大到厂矿企业。次年,组织有关单位宣传贯彻国家标准54项。并会同县烟棉麻公司贯彻国家烤烟标准,为县内选定、发放烤烟标准124个。1979年县标准计量所成立标准质量小组,首次配合县良种公司、被服厂等贯彻产品质量标准。同时,对全县202种产品进行了调查摸底,在重点所查的38种产品1152项标准中,仅有7种21项未达到标准要求。1980年,在对信封、食品卫生、畜牧良种、绵羊毛等标准贯彻实施的同时,对所内所存的800余种技术标准资料进行了分类登记。制定了县无线电厂生产的3DG141、3DG56晶体管的企业标准和粘土平瓦、煤矸石尾矿渣砖、火山灰硅酸盐水泥的内控标准。
1982年,始行产品技术标准清查工作。据查:县属以上28个企业的98种产品中,执行企业标准国家级的25种,部级的36种,省级的14种,地市级的1种,无标准的22种。1983年,标准化工作发展到监督检查产品质量,力争创优升级方面。年内,景芝白干酒、普通灯泡、15晶体管、粘土平瓦砖,195、295、495、695系列水箱等产品率先接受监督检验。全县规划升级的53种重点产品,有33种达一等,4种稳定合格。到年底共有14种产品先后获2个部优和1 2个省优(包括重评),总产品优质率较1982年提高10.2%。自1979年至1985年底,县内工业产品共有5种获部优称号,19种获省优称号。
第四节 管理机构

1931年,推行计量标准制(即公制),始有专人管理度量衡器的制修、检定和使用。1948年初,国民党县政府设度量衡检定员一名。
建国初至1955年,度量衡主要由县工商科会同县供销社、税务局等联合管理。1956年由商业局商政股兼管。1960年划归县科学技术委员会。1961年安丘县市场物价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成立,始承担度量衡管理业务。1970年4月,商业局、供销社合并为商业局,设工商组管理度量衡。
1975年6月安丘县标准计量所成立,时有工作人员8名,以农业土壤化验为重点,隶属县科技办与统计局。同年、9月,工商部门的度量衡检定业务划入。始设长度室、力学室、天平检定室、衡器检定室。1978年,县计量所隶属县科委。1984年划归经委。1985年共有干部职工17人,设长度室、压力室、质检组、衡器检定室、办公室等。
为使计量管理点面结合,齐抓共管,自1978年至1985年,全县各厂矿企业共建计量室7个,有专业人员7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