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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河口区委河口区人民政府
关于进一步推进统筹城乡发展加快城乡一体化进程的意见

东河发〔2009〕19号

统筹城乡发展、推进城乡一体化是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一系列重大决
策部署的重要举措,是加快推进黄河三角洲开发建设、实现河口率先突破的必然要求,是新
形势下解决“三农”问题、最大程度保障人民群众福祉的根本途径。为加快我区城乡一体化
进程,构筑城乡一体化发展新格局,区委、区政府决定,在全区实施城乡一体化发展战略。
现制定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统筹城乡发展全局,着眼于打破城乡二元结构,以工
业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为发展方向,以制度创新为根本动力,加速推进城市基础设施向
农村延伸、公共服务向农村拓展、社会保障向农村覆盖、现代文明向农村传播、生产要素向
农村流动,建立起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长效机制,形成良性互助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
努力把河口建设成为全市、全省统筹城乡发展的特色新区。
(二)总体目标。按照市委、市政府“统筹城乡建新区、高效生态创特色、科学发展谋跨
越、率先全面达小康”的总体目标要求,从河口实际出发,着力推进城乡规划建设管理一体
化、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城乡社会事业和公共服务一体化、城乡环境建设一体化、城乡社
会管理一体化。力争到2015年基本建成经济持续发展、产业特色鲜明、基础设施配套、公共
服务均等、社会保障有力、人民生活富裕、生态环境优美、社会文明和谐的统筹城乡发展特
色新区。
(三)推进原则。一是总体规划、分步实施。必须着眼长远,立足当前,将其纳入黄河三
角洲开发建设总体布局,研究制定符合河口实际的城乡一体化发展规划,确定总体目标和阶
段任务,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推进,确保不断有新成效新突破。二是因地制宜、突出特色。
必须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突出各地优势,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积极探索各具特色的发展
路子和推进模式。三是示范带动、重点突破。必须选准工作切入点和突破口,选择基础好的
区域和条件具备的领域,集中力量率先突破,搞出示范,树立样板,逐步实现一体化发展。
四是积极探索、稳步推进。必须弘扬改革创新精神,积极探索、大胆实践,特别要建立健全
科学的推进机制,走出一条新路子。要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循序渐进、积极稳妥,不
能急功近利。五是为民谋利、务求实效。必须坚持以人为本,着力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
现实的利益问题,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四)实施步骤。第一步,从现在起到2009年底,为制定规划、开局起步阶段。这个阶段
要全方位做好推进统筹城乡发展的前期准备工作。区、乡两级要结合实际,制定统筹城乡发
展的总体规划和各专项规划,从不同层次、不同领域、不同方面确定示范创建区域、内容和
项目,制定示范创建实施方案,组建示范创建工作机构。
第二步,从2010年到2012年,为示范创建、探索路子阶段。在全区大力开展“统筹城乡
发展示范行动”,坚持以点带面,滚动发展,把各级有计划的试点探索与鼓励基层创造突破
结合起来,全面开展不同层次、不同领域、不同方面的示范创建。区、乡每年有计划地抓好
一批重点示范区、示范片、示范点和示范项目,鼓励基层根据各自实际,在一两个重点领域
进行探索突破。到2012年,区、乡每个层面都要有一批不同领域、不同方面的示范区、示范
片、 示范点和示范项目,形成比较完善的示范体系。全区城镇化率达到74%,农民人均纯收
入达到10416元,林木覆盖率达到21%。
第三步,从2013年到2015年,为全面统筹、整体推进阶段。将示范创建转变为全面创建,
把城市与农村、工业与农业、经济与社会、改革与发展有机结合起来,整体推进、合力统筹
城乡发展。力争到2015年,统筹城乡发展政策制度更加有力,以工促农、以城带乡长效机制
基本建立,新型工农关系、城乡关系初步形成,基本构建起城乡规划建设、产业布局、基础
设施、社会事业、公共服务、生态环境、社会管理统筹发展的新格局。
二、主要任务
(一)统筹城乡规划建设
1.优化城乡规划布局。依据黄河三角洲开发建设战略要求和高效生态经济区建设总体规
划,结合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抓紧制定完善全区城乡一体化发展总体规划和产业
布局、城镇建设、村庄布局、生态建设等专项规划,以城乡一体化规划指导城乡一体化发展。
要结合农村住房建设和危房改造工程的实施,进一步研究制定布局合理、功能互补、衔接到
位的现代城镇、村庄体系规划,明确城镇发展规模、功能分工、远景目标和近期规划建设重
点;针对我区村庄小、乱、散的布局状况,按照“整合资源、优化布局、适度集中、配套完
善”的要求,优化村庄布局,稳步推进村庄迁建合并,引导村民逐步向小城镇、中心村聚集,
逐步建成一批规模适当、功能完备、环境优美、特色突出的新型农民居住区,从根本上改善
农民群众的生产居住生活条件。
2.推进农村社区建设。按照“地域相近、规模适度、群众自愿、方便服务管理”的原则,
结合村庄迁建合并,同步规划布局农村社区。统筹农村社区组织建设、基础设施建设和工作
队伍建设,从农民群众现实需求出发,加快推进各项公益性服务和市场化服务进社区,推进
乡镇政务服务和公共服务职能向农村延伸,切实完善农村社区服务功能,真正把农村社区建
成为民、便民、惠民的服务平台。全面建立健全“党政领导、党建牵头、民政指导、部门配
合、区乡主办、资源共享、以城带村、群众受益、考核评估、以奖代补”的工作推进机制。
2010年建设10个新型农村社区,2011年建设20个新型农村社区,力争到2015年前将全区所有
行政村纳入农村社区服务管理范围。
3.加强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切实搞好农业综合开发和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提高耕地
质量。加强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搞好骨干河道综合治理,完善田间节水灌排配套,到2012年
基本建成引、蓄、灌、排相互配套的现代农业水利体系。大力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工程,
进一步提高饮水安全水平。加快沿海标准化防潮堤建设,力争2020年前基本形成封闭的高标
准沿海防护体系。完善农村公路网络,推进村庄道路“两通一循环”工程建设,实现农村公
路零距离“村村通”、村内道路户户通、可循环。实施新农村电气化示范工程,搞好农村电
网续建配套,全面落实城乡同网同价政策,保障农村供电能力和用电安全。
(二)统筹城乡产业布局
4.调整优化农业结构。坚持区域发展一体化和资源利用最优化,打破行政区域界限,搞
好城乡产业一体化发展规划,着力打造一批布局合理、分工明确、特色突出、优势互补的经
济板块。充分发挥我区农业资源优势和自然生态优势,立足高效生态定位,大力发展高效生
态农业,重点突破现代生态渔业、现代生态畜牧业、绿色林果业和休闲观光农业。加快推进
现代生态渔业示范区建设,重点实施宜渔荒碱地开发和养殖池塘整理提升工程,建设黄河口
大闸蟹、海参、对虾、文蛤等标准化养殖示范基地,快速做优做大现代渔业;依托黄河口国
家级中心渔港,建设黄河口海洋经济产业园,打造环渤海地区集海产品加工、仓储物流、渔
需服务、休闲旅游于一体的高端渔业产业园,尽快把我区建成全国重要的渔业生态养殖基地
和贝类生产加工销售基地。发挥地广、人稀、草场多的优势,加快规划建设大规模现代化畜
牧养殖基地。依托东西两条黄河故道良好的自然条件和产业基础,规划建设以冬枣为主的标
准化果品基地,做大做强绿色林果产业,打响黄河口林果品牌。科学开发利用广阔的自然湿
地生态功能,完善区域湿地保护利用规划,在严格保护的基础上,科学合理开发湿地旅游、
生态、养殖等综合功能,以此为依托大力发展生态旅游业、休闲观光农业和乡村旅游业,努
力把我区建成环渤海地区重要的生态旅游和乡村旅游目的地,把湿地旅游打造成环渤海旅游
的亮点和精品。
5.加快发展现代农业。深入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以规模化、标准化、集约化、合作化、
订单化、品牌化逐步带动实现农业现代化。大力实施“百千万”黄河口特优农产品产业化经
营服务体系建设,围绕我区的优势特色产业,集中规划建设一批规模在万亩以上的产业聚集
区、千亩以上的示范方、百亩以上的精品园,加快形成一批优势突出、特色鲜明的经济板块,
提高我区优势农产品竞争力。 大力发展“龙头企业+基地”、“龙头企业+合作组织+基地”
等多种形式的产业化组织形式和经营体系,不断完善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组织与农户的利益
联结机制,带动农民增收致富。积极扶持培育龙头企业发展,到2012年力争发展规模以上农
业龙头企业90家。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支持农业龙头企业、农村能人、村集体组织、
基层站所等领办和创办专业合作社,到2012年扶持培育95家规范运作、效益良好的农民专业
合作社。大力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三年内基本健全农业标准体系和质量监督检测体系,使
全区主要农产品达到国家无公害农产品标准要求。实施黄河口特优农产品品牌战略,选择一
批有地方优势和特色的农产品重点培育,着力构建以一个实体营销平台、一个展示交易中心、
一个网上商城、一张营销网络、一支营销队伍为主要内容的“五个一”黄河口特优农产品品
牌推广体系。积极引导企业、合作组织争创国家级、省级名牌农产品。
6.促进三次产业协调发展。鼓励和支持城市资源加工型、劳动密集型产业向农村转移、
城市服务业向农村延伸,推进农业向二三产业拓展,促进三次产业在城乡科学布局、优势互
补、联动发展。改造提升农村商贸、餐饮、交通运输等传统服务业,大力发展农村金融、物
流、信息、社区服务、文化娱乐等现代服务业,培育农村经济发展新的增长点。突出“一乡
一业、一村一品”,积极发展“小商品、大市场,投资小、见效快”的项目,培育一批专业
村、专业乡镇和专业区域。大力发展农村园区经济,把城镇建设和园区建设有机结合起来,
大力推进农村经济园区化,引导农业项目、工业项目、服务业项目向园区集中,有计划地培
育发展一批生产加工园区、科技示范园区、旅游观光服务园区等。
(三)统筹城乡公共服务建设
7.促进城乡社会事业均衡发展。结合村庄迁建合并,实施农村幼儿园标准化建设工程,
力争到2012年农村幼儿园办园条件全部达到省级标准,基本实现农村学前三年免费教育。加
强农村中小学规范化建设, 实施农村中小学校舍抗震安全改造工程、 教学仪器更新工程和
“两热一暖一改”(热水、热饭、取暖、改厕)工程,力争2012年全区农村中小学办学条件达
到省级普通中小学基本办学条件标准。落实职业教育经费投入政策,大力发展农村中等职业
教育。进一步整合城乡卫生资源,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加强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建设,
逐步促进城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以创建农村文明示范区为抓手,广泛开展群众性精
神文明创建活动,深入实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乡镇综合文化站、村文化大院和农家书屋等
重点文化惠民工程,到2010年全部完成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任务,基本实现村村有文化大院。
系统挖掘、整理农村优秀民间文化资源,鼓励农村题材文化产品创作生产。
8.提高农村社会保障救助水平。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把人人
享有基本生活保障作为优先目标,进一步完善“五保五救助”体系,在不断完善农民医疗保
险、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农村“五保”对象集中供养等已有制度的同时,适应统筹城乡发展
新形势的要求,抓住农村社会保障制度薄弱环节加以推进,重点开展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
试点,制定和实施适合农民工特点的养老保险办法,实现城乡统筹和应保尽保;切实落实被
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政策; 完善失业保险制度,促进农民工就业。进一步完善“阳光190”社
会救助体系,扎实做好农村贫困家庭、困难学生、残疾人、老年人、住房特困户的救助工作,
不断推动农村社会救助和慈善事业快速发展。
9.大力培养造就农村人才队伍。大力实施以中专学历教育、职业技能培训为主要内容的
农村党员干部素质提升工程, 力争到2015年,完成120名培训对象的中专学历教育,确保每
个行政村都有2-3名中专以上学历的“双高双强” 型农村基层党员干部。围绕主导产业和产
业链条中的主要环节,继续大力实施“千村万户农民科技培训工程”,整合培训资源,创新
培训方式, 提高培训成效。力争到2012年,完成普及性实用技术培训2万人次、重点产业主
推技术培训5000人次的培训任务。继续实施“三支一扶”计划,鼓励熟悉农村工作的机关干
部、离退休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大学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加强乡村能人的挖掘、培育和引
导,将农民专业合作社领办人、农村经纪人、营销大户、技术带头人、民间艺人等列入重点
培养对象,分类施训,扶持引导,为他们充分施展才能创造良好平台。大力培育和引进高层
次农业科技人才和农村社会工作人才。
10. 健全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加快构建以公共服务机构为依托、合作经济组织为
基础、农业龙头企业为骨干、其他社会力量为补充,公益性服务和经营性服务相结合、专项
服务和综合服务相协调,涵盖农技推广、信息服务、动植物疫病防控、农产品质量监管等领
域的新型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引导供销社、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农民经纪人
等开展多种形式的生产经营服务,尽快建立起覆盖全区农村的农资供应、日用品供应和农产
品购销三大流通网络。加大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和现有批发市场的改造提升力度,集中规划
建设一批区位优势明显、辐射带动能力强的区域性大中型农产品批发市场;鼓励大型连锁超
市和农产品流通企业开展“农超对接”,建设一批农产品直接采购基地。提升“万村千乡”
市场工程、“超市进乡镇、放心店进村”工程和“放心农资”工程运营能力和服务水平,大
力发展仓储物流、保鲜物流、冷链物流等新型流通业态,支持供销、邮政、农民专业合作社
等各类市场主体参与发展现代农村流通服务业。深入开展“家电下乡”、“汽车摩托车下乡”
等活动,进一步繁荣农村市场流通。
11. 加快推进农村信息化建设。坚持以信息化带动农村现代化,按照“政府部门主导、
社会力量参与、整合资源配置、完善运行机制、服务农民群众”的原则,以推进“金农工程”、
“三电融合” 和“12316”三农服务热线等建设为重点,进一步完善农村信息基础设施,促
进互联互通和资源共享。整合信息资源,加强农村信息收集、储存、处理和发布,为农民和
农村发展提供信息保障。大力推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专项工作与信息化的结合,以信息化促
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现代化。在村一级推广使用全区统一的协同办公系统,推动电子政务
公共服务向农村延伸。
12.加快建设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实施“质量兴区”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提升工程,
加强区乡农产品质量检测机构建设,支持和推动标准化生产基地、农产品批发市场、农业龙
头企业建立自检实验室和基于国际标准的质量体系。抓好源头治理,严格产地环境、投入品
使用、生产过程、产品质量监控,杜绝不合格农产品进入市场。推行农产品质量安全行政问
责制和责任追溯制,切实落实农产品生产、收购、储运、加工、销售各环节的质量安全监管
责任。适时实行市场准入制度,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确保全区人民吃上放心农产品。
(四)统筹城乡生态环境建设
13. 大力推进“三网”绿化工程建设。突出搞好路域绿化、水系绿化、农田林网建设和
村庄绿化,加快构筑林网、路网、水网“三网”合一体系,努力实现农田林网化、路域林荫
化、水系风景化。加快实施小城镇绿化和村庄绿化,全面启动沿海防护林工程建设,加大湿
地、天然柽柳林和野生动植物保护力度,着力改善农村生态环境。进一步深化集体林权制度
改革,充分调动农民造林育林护林的积极性。建立健全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机制,加强生态公
益林的建设和保护,推动全区生态林业持续健康发展。
14.加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大力推进农村“三清、四改、五化”(清理粪堆、垃圾堆、
柴草堆,改水、改厕、改灶、改圈和硬化、亮化、净化、绿化、美化) ,着力改善农村人居
环境。开展“清洁能源、绿色乡村”创建活动,加快发展农村沼气、太阳能、风能、秸秆发
电等清洁能源。实施农村生活垃圾和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示范工程,将其纳入乡镇以上处置系
统集中处理,有条件的乡镇要建设垃圾处理场和污水处理设施。加快滨海大道绿色生态河建
设,努力改善农业生态环境。扩大测土配方施肥面积,引导农民合理使用农药、化肥和农膜,
搞好作物秸杆、畜禽养殖废弃物的资源化利用,综合防治农村面源污染。统筹城乡环境污染
治理,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引导农村地区工业项目向园区集中,促进
工业污染稳定达标排放,坚决防止城市、工业污染向农村转移。
(五)统筹城乡社会管理
15.强化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深化农村党的建设“三级联创”活动,突出抓好村“两委”
班子建设,对基础薄弱、软弱涣散的村“两委”班子进行集中整顿。建立完善城乡党组织互
帮互助机制,积极开展以“区级领导联系与部门单位包村和向农村选派党支部书记、向规模
以上企业选派特派员、向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选派党建工作指导员”为主要内容
的“一包三派”活动,以党建促发展,构建城乡统筹的基层党建新格局。加强以村党组织为
核心的村级组织配套建设,健全完善村级规范化管理制度,推动村委会、群团组织依据法律
法规和章程开展工作。加强农村党员干部队伍建设,加大在优秀青年农民中发展党员力度,
建立农村后备干部培养选拔制度。
16. 完善农村民主管理制度。完善农村党组织领导下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健全
村务公开、村务大事村民议决、“一事一议”等民主管理制度,进一步推进村级组织和村民
自治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建设,依法保障农民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努力
培养和增强农民参与村民自治活动和其他社会管理的能力,引导他们正确行使民主权利和履
行义务,积极参与管理集体事务。以创建“民主法治村”活动为载体,深入开展农村法制宣
传教育,切实提高群众的法制观念和农村的依法治理水平。
17. 切实维护农村社会稳定。建立健全农村基层单位内部安全保卫体系,深入开展基层
平安创建活动,依法严厉打击各种危害农村稳定、侵害农民权益、危害农业生产的违法犯罪
行为,健全完善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体系,推动农村社会长治久安。健全完善矛盾纠纷排
查化解机制,强化源头预防,切实做到村民矛盾纠纷化解不出村、村级矛盾纠纷化解不出乡
镇、群体性矛盾纠纷化解不出区。
三、制度保障
18. 落实好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严格落实中央关于毫不动摇地坚持以家庭联产承包经营
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并赋予农民更加充分而有保障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现有
土地承包关系要保持稳定并长久不变的政策。认真落实中央关于推进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
转的政策,建立完善区、乡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有形市场,健全土地流转评估、登记、备案、
鉴证和信息发布、纠纷调解等制度,引导农民以转包、出租、互换、转让、股份合作等形式
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依法保障农民对承包土地的占有、使用、收益等权利,促进土地向规
模经营集中。
19. 创新农村土地管理制度。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确保基本农田总量不减少、
用途不改变、质量有提高。依法做好集体土地所有权、集体土地使用权确权、登记、颁证工
作。强化农村宅基地管理,严格控制农户宅基地面积标准,严格落实“一户一宅”政策。建
立完善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从严控制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合理调整建设用地布局结构,
积极推行城市建设用地增加和农村建设用地减少挂钩试点。深化征地制度改革,严格界定公
益性和经营性建设用地,逐步缩小征地范围,完善征地补偿机制。
20. 创新农村金融制度。建立金融支农联络员制度,推行信贷上柜制度,开通“贷款绿
色通道”,推广“大联保体”贷款和“农村小企业联盟”贷款、签订互助协议等模式,不断
提高信贷投放力度, 确保农业银行新增支农贷款不低于全部新增贷款的20%,农村信用社新
增农业贷款占全部新增贷款的比例不低于60%,邮政储蓄银行新增邮政储蓄的30%返还农村,
工商银行、 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和城市商业银行新增支农贷款不低于全部新增贷款的10%。
建立政府扶持、多方参与、市场运作的信贷担保机制,扩大有效担保物范围,积极推行应收
帐款、仓单、林权、渔权、海域使用权等权利抵(质)押方式。继续实施农村文明信用工程,
优化农村金融信用环境。积极推进惠农担保公司的健康运营,切实解决农村经济组织和农民
贷款难问题。加快发展农村保险事业,不断扩展保险险种,提高覆盖面。
21. 完善农业支持保护制度。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区出台的各项惠农强农政策
措施,提高预算内固定资产投资用于农业农村的比重,提高耕地占用税收入用于农业农村的
比例,城市维护建设税新增部分主要用于乡村建设规划、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维护。区财政
安排专项资金,支持统筹城乡发展工作。从土地出让收益中按一定比例拿出资金,专项用于
农村土地开发、现代化农业园区和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各级各部门、单位要适应从国家层
面推进黄河三角洲开发建设的需要,结合各自实际,研究制定打破城乡体制和政策壁垒、加
快城乡一体化进程的政策意见,重点围绕强化农业补贴直接惠农政策、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支
持政策、农村公共事业发展促进政策、农业生态效益补偿政策等进行积极探索,为统筹城乡
发展提供政策支持。
22. 建立完善城乡平等就业制度。按照“合理引导,公平对待,完善管理,搞好服务”
的要求,进一步清理针对进城务工农民的各种歧视性规定,引导农村劳动力向城市、城镇流
转。建立完善城乡、油地统一的就业制度,健全完善区、乡镇(街道)、村(居)三级农民转移
就业服务网络,加强城乡一体的就业服务机构建设。实行城乡统一的户籍制度,搞好城镇廉
租房建设,消除农民进城就业、居住的各种障碍。实施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阳光工程”,
整合各类教育培训资源,积极开展订单式、定向式、储备式培训,提高农民转移就业的能力。
四、推进机制
(一)建立领导协调机制。成立由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区统筹城乡发展推进城
乡一体化工作委员会,负责统一组织、指导、协调全区统筹城乡发展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
公室,具体做好统筹城乡发展的组织协调、情况调度、督导检查、考核评价等各项工作。按
照利于资源整合、方便工作推进、易于明确责任的原则,设立城乡规划与村镇建设、农村改
革与经济发展、农村社会事业与公共服务、农村基层组织建设与社会管理四个专项工作推进
领导小组,由区分管领导负责,主要部门牵头,相关部门配合,分路协调推进。各乡镇 (街
道) 也要建立相应的工作机构,配备必要的工作人员,落实必要的工作经费,切实把统筹城
乡发展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建立资源整合机制。加大资源整合和组织协调力度,按照资金用途不变、投入渠道
不变、管理主体不变的要求,将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每年确定的涉及统筹城乡发展的项目
和资金“捆绑”使用,优先投向区里确定的示范区、示范片、示范点和示范项目。全面推行
领导干部、 职能部门、强村强企、油田单位联系扶持村镇发展的“4+1”模式,建立完善帮
带机制,对确定的重点乡镇、村及统筹城乡发展示范区、示范片、示范点和示范项目,建立
帮带对子,大力开展智力、科技、项目资金帮带活动。
(三)建立典型和舆论引导示范机制。充分运用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媒体,采取
多种形式,广泛宣传统筹城乡发展、加快城乡一体化进程的重大意义、指导思想、总体目标、
战略步骤和重点任务,及时总结和推广全区统筹城乡发展的好典型、好做法、好经验,及时
报道创建工作取得的新成效。注重做好不同层次、不同类型的统筹城乡发展先进典型的培养
和宣传工作,以先进典型示范带动统筹城乡发展工作健康深入开展。
(四)建立考核评价和责任落实机制。将统筹城乡发展工作纳入全区年度综合考核,建立
完善城乡一体化指标体系和统计方法,定期进行科学的统计、评价和考核,将考核评价结果
作为评价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的重要依据。建立健全目标责任制,对统筹城乡发展
的各项任务,逐年逐项进行分解,进一步细化目标,落实步骤,明确责任,确保各项工作落
到实处。健全完善责任追究制度,对因不负责任、敷衍应付、贻误工作的,追究有关负责人
和工作人员的责任,增强推进工作的压力。建立完善农村改革发展奖励制度,每年表彰一批
统筹城乡发展功勋单位和个人,努力在全区形成推进统筹城乡发展、加快城乡一体化建设的
良好氛围。

河口区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河口区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东河政发〔2009〕22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单位:
现将《河口区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00九年十二月十五日

河口区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为加快建立完善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
点的指导意见》(国发〔2009〕32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
点的实施意见》(鲁政发〔2009〕131号)精神,结合河口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任务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
观,按照统筹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要求,不断提高保障水平,建立与农村经济社会发展
水平相适应、 与其他保障措施相配套, 管理规范化、服务社会化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
(以下简称“新农保”)制度,使农村居民享有基本养老保障。
(二)基本原则。新农保制度的基本原则是:广覆盖、保基本、有弹性、可持续。坚持保
障水平与农村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坚持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资金筹集
机制;坚持权利与义务相对应、公平与效率相结合;坚持政府主导和农村居民自愿相结合,
引导农村居民普遍参保。
(三) 任务目标。2010年1月31日前,确保基础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2012年,争取参保
人数达到农村居民适龄人口的90%以上;2015年前,基本实现对农村适龄居民的全覆盖。
二、参保范围
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可以在户籍地
自愿参加新农保。
三、基金筹集
新农保基金由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构成。
(一) 个人缴费。 参保人员应按年缴纳养老保险费。个人缴费标准分为100元、200元、
300元、 400元、500元、800元6个档次,由参保人自主选择缴费档次。集中缴费时间为每年
的5-7月份。区政府依据国家、省、市政府规定或农民收入增长等情况适时调整缴费档次。
(二)集体补助。有能力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可以根据具体情况为本村村民参保缴费给予补
助,具体补助标准由村民委员会召开村民会议民主确定。集体补助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
的原则,实行公示制度,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鼓励其他经济组织、社会公益组织、个人为
参保人缴费提供资助。
(三)政府补贴。
1.基础养老金。基础养老金最低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60元;对60周岁以上符合领取条件
的参保人全额支付基础养老金。鼓励农村中青年居民连续缴费。缴费年限满15年的参保人,
每多缴费一年,增加基础养老金1元。基础养老金除上级拨付外由市、区财政共同承担。
2. 缴费补贴。 对参保人缴费给予补贴,最低标准为每人每年30元,缴费即补;对选择
400至500元缴费档次的,增加缴费补贴5元,对选择800元缴费档次的,增加缴费补贴10元。
对农村重度残疾人(一至二级),政府代缴全部最低档次的养老保险费。参保人员应于规定的
缴费截止日期前缴纳当年的养老保险费,逾期缴费的按中断缴费处理,中断缴费年度的补缴
不享受缴费补贴。
政府补贴由中央、省、市、区、乡镇 (街道) 政府按照规定比例共同承担。由区、乡镇
(街道)政府共同承担的补贴资金,区、乡镇(街道)按各50%的比例承担。
四、建立个人账户
政府为每个新农保参保人建立终身记录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及其
他社会经济组织、社会公益组织、个人对参保人的缴费资助,各级政府对参保人的缴费补贴,
全部记入个人账户。政府缴费补贴部分在个人账户中要单独记录。个人账户存储额目前每年
参考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人民币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计息。
五、养老金待遇确定
(一)享受养老金待遇条件。
1.年满60周岁、符合河口区新农保参保条件并按规定缴费、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
险待遇的农村有户籍的老年人,可以按月领取养老金。
2.新农保制度实施时,已年满60周岁、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不用缴费,
可以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但其符合参保条件的子女应当参保缴费;46周岁至59周岁的,应
按年缴费,累计缴费年限应不少于实际年龄到60周岁的剩余年数,允许跨年度补缴;45周岁
(含)以下的,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年限不少于15年。
(二)养老金待遇。养老金待遇由基础养老金与个人账户养老金两部分组成。基础养老金
最低标准为每人每月60元。 个人账户养老金的月计发标准为个人账户全部资金积累额除以
139。 参保人亡故的,应当终止新农保关系,其个人账户余额,除政府补贴外,可以依法继
承。
(三)待遇调整。根据国家、省、市政府的规定和河口区经济发展情况,适时调整养老金
计发标准和基础养老金标准。
六、基金管理和监督
(一)基金管理。新农保基金以区为核算单位,纳入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管理,实行收
支两条线,单独记账、核算,按有关规定保值增值。新农保基金账户应在区劳动和社会保障
部门以及区财政部门共同认定的金融机构开设。
财政专户结余基金和个人账户结余资金,参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人民币同期
存款利率计息。年内以单利计息,逐年以复利计息。
区财政部门会同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编制政府补贴资金预算,确保对参保人的补贴及时
到位和基础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
(二)基金监督。区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切实履行新农保基金的监管职责,制定完善新
农保各项业务管理规章制度,规范业务程序,建立健全内控制度和基金稽核制度,对基金的
筹集、上解、划拨、发放进行实时监控和定期检查,并定期披露新农保基金筹集和支付信息,
做到公开透明,加强社会监督。财政、监察、审计部门按各自职责实施监督,严禁挤占挪用,
确保基金安全。各级新农保经办机构和村民委员会每年在行政村范围内对参保人缴费和待遇
领取资格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七、制度衔接
开展新农保试点,要妥善处理好与其他社会保障政策和原农保制度的衔接。
(一)已经参加农村养老保险(以下简称“农保”)还未达到领取年龄的人员,原个人账户
资金并入新农保个人账户,按新农保标准核算。领取前应按新农保的缴费标准继续缴费。
(二)对已经参加农保、60周岁以下且开始领取养老金的,应停止领取养老金,并按新农
保有关规定继续按年缴费,达到新农保领取条件时,按新农保标准领取。已经参加农保、年
满60周岁且已领取养老金的,原待遇不变,同时享受基础养老金。
(三)与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被征地农村居民社会保障、农村计划生育家庭扶助、农
村五保供养、社会优抚、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等政策制度的配套衔接,按照国家、省、市有关
规定执行。
八、保险关系转移
新农保参保人跨地区转移,可将新农保关系及个人账户资金转入新参保地,按新参保地
有关标准核算,并享受相应待遇;参保人员达到待遇领取年龄,其养老保险关系不转移。转
入地尚未开展新农保工作的,可将其新农保关系及个人账户资金暂存于原参保地,个人账户
储存额按有关规定继续计息,待条件具备时转移。
九、经办能力建设
(一)加强经办能力建设。充分运用现代管理和服务方式,降低行政成本,提高工作效率。
新农保工作经费纳入区财政预算,不得从新农保基金中列支。
(二)强化规章制度建设。按照管理规范化、服务社会化总体要求,制定和完善新农保各
项业务管理规章制度,规范业务程序,建立健全内控制度、基金审核制度和信息披露制度;
建立新农保公示和查询制度,建立和完善参保人员档案管理制度。
(三)加强信息化建设。运用全省统一的信息管理和服务系统,纳入到社会保险管理系统
(“金保工程”)建设。积极推行社会保障卡,方便参保人持卡缴费、领取待遇和查询本人参
保信息。
十、加强组织领导
各乡镇(街道)要充分认识开展新农保试点工作的重大意义,从统筹城乡经济和社会全面
协调发展的战略高度出发,统筹规划,将其列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目标管理考核体系,
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区政府成立新农保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协调解决试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督促检查政策落实情况,总结评估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
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切实履行职责,密切配合,积极做好新农保试
点工作。
十一、做好舆论宣传工作
建立新农保制度直接关系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是一项重大的民生工程,政策性强,
涉及面广。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采取多种方式,加强对试点工作重要意义、基本原则和
方针政策的宣传力度,使这项惠民政策深入人心,引导适龄农民积极参保。要采取有效措施,
鼓励村干部带头参保。同时要注意研究试点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积极探索和总结
试点经验做法,妥善处理好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关系,把好事办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