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况】1998~1999年,劳动部门始终把促进就业和控制失业率,全面落实“两个确
保”,保持社会安定为主要职责。面对就业和再就业压力大,就业载体承受力弱的实
际,强化宏观调控措施,签订再就业目标责任制, 实行企业用人申报制度,单位使用
农村劳动力计划与证卡“双控”制度,初步形成了调控有力、管理有序的就业机制。
强化就业服务措施, 大力发展和完善劳动力市场, 组织用工洽谈,开展劳资代理等
“一条龙”服务措施,基本形成了就业市场化、用工规范化的格局。全面推行社会保
险机构的各项改革,确保下岗职工按时领到生活保障金和离退休职工离退休费按月发
放。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强化安全生产综合管理和监督检查,保持了全区安全
生产形势的相对稳定。
1999年6月, 区机关事业单位保险处、医疗保险事业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处分
别由区人事局、区卫生局、区民政局并入区劳动局,区劳动局更名为劳动和社会保障
局。
【劳动就业】1998年2月,区委下发东区发〔1998〕4号文件《关于困难企业职工生活
保障和生产自救及分流安置的决定》规定了一系列解困与再就业扶持优惠政策。成立
区再就业服务中心,全区各企业主管部门和区直企业成立再就业服务中心16个。成立
了以区长韩吉顺为组长的困难企业职工生活救助领导小组和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
再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区政府主要领导与10个单位签订了《东营区1998年度再就业目
标责任书》 。4月,区政府决定在西三路小商品批发集中区域成立东营区下岗职工再
就业自立市场;同月,根据东区政发〔1998〕39号文件《东营区人民政府关于坚决清
退企业临时用工的通知》,区属企业临时工全部清退,安置下岗职工121人。6月,区
委、区政府下发东区发〔1998〕30号《关于区级国有、集体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
障基金的筹集、管理、使用实施细则》文件,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金实行“三三制”
筹集办法;同月,开展劳资代理业务,为下岗职工代缴劳动保险,代存档案,代办工
资晋级等业务,加强对失业、下岗职工中自谋职业人员的劳动管理,解除其后顾之忧。
至年底,全区共有下岗职工313人,占全区职工总数的6.85%;实现再就业256人,
再就业率为81.79%。 全区建立再就业服务中心17个,发放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
障金39.6万元。
1999年1月, 确定胜华汽修厂为东营区第二处再就业生产自救基地,安置17名下
岗职工。2月,对全区企业临时用工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共清退临时用工109人,并按
照“用一安一” 的比例优先安置下岗职工32名。3月,在全区再就业会议上,区政府
与全区有下岗职工的5个单位签订《1999年度再就业目标责任书》 。为全区60名下岗
职工免费举办2期汽车修理、餐饮服务培训班。9月,在区印刷厂为37名下岗职工举办
印刷排版工种培训班, 培训就业率65.3%。全年共有下岗职工362人,其中1998
年底结转57人,下岗职工占全区职工总数的7%;分流安置263人,结转99人,下岗职
工再就业率为72.7%。全区共收缴筹集下岗职工生活保障金78万元。为全区进入
再就业服务中心并签托管协议的181名下岗职工发放基本生活费46.3万元。
【计划与劳动力管理】1998年,加强对下岗职工的管理,在下岗职工中实行《待岗证》
制度。 发放《待岗证》362个,发放率为100%。完成了34名转业复员军人和3名转业
军官家属就业安置工作。全年办理调动185人,其中调入31人,内平115人,调出39人。
区职业介绍所全年接待求职者947名,介绍城镇失业人员就业739人,依法对辖区内进
城务工流动人员进行管理, 共检查企业108户,个体工商户1650家,办理《外出人员
就业证》206个,办理《外来人员就业证》3648个。
1999年,把发展乡镇企业、民营企业、劳服企业、自谋职业和向油田输送劳动力
作为人员分流安置的重点,鼓励新建和扩建企业招用下岗职工,要求企业按“先城镇
后农村,失业、下岗职工优先”的原则招用职工。发放《下岗证》362个,发放率100
%。共检查建筑队伍168家,用工人数8460人。为5830人办理《外来人员务工许可证》,
办证率为69%。求职登记1369人,成交915人,成交率为66.8%。
【劳动社会保险】 1998年7月,全区养老金发放点增加到8个。全年共收缴养老金418
万元, 完成年任务的110%。累计发放离退休费213万元,发放率达100%。收缴生育
保险金12.4万元。 全区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连续6年未发生拖欠。全年共收缴
失业保险金12万元, 完成年收缴任务的125%,收缴率为96%。参加保险户数75户、
3452人,覆盖率为97%,清缴拖欠率为26.9%。
1999年3月15~21日, 开展《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宣传周活动,共设立宣
传站10余个, 悬挂宣传标语、条幅10余条,发放宣传品万余份。5月20日,全区社会
保险登记工作会议召开。10月,为261名企业离退休人员调整待遇,为全区229名企业
退休、 退职人员换发《退休证》。全年共收缴基本养老保险金430万元,收缴失业保
险13.5万元,收缴女工生育保险15.7万元,发放生育补偿金6.4万元。
【机关事业单位保险】1998年,针对某些单位和个人拖欠养老保险基金的现象,强化
制约机制, 加大收缴力度,全区投保人数5421人,实现了投保率、收缴率两个100%;
支付率达100%,全年累计发放离退休费,遗属补助费和丧葬费472万元,积累保险基
金78万元。
1999年, 机关事业单位保险处对全区116个单位、6561人工资总额重新测算并输
入微机,为1995~1998年非师范类大中专毕业生挂靠企管委的600人和329名民师转正
人员办理了养老保险基金手续。离退休费发放实行了社会化管理,支付实行微机化,
离退休人员每月13日到自己选定的银行直接领取退休费。 9月,根据国办发〔1999〕
79号文件为全区557名离退休人员月增加退休费60962元。 全年累计收缴养老基金330
万元(含财政拨入基金100万元) ,全区投保人数达6567人,支付离退休费及遗属补助
费610万元,投保率、收缴率、拨付率均为100%。
【公费医疗保险】 1998年4月,根据国务院关于职工医疗保险制度改革试点的意见,
经区政府研究确定,在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建立和推行医疗保险制度。年内全区参保
职工数由年初的3007人增加到5890人, 参保单位由75个增加到103个,个人帐户收入
156万元,支出106万元,累计结余80万元;医疗基金统筹收入179万元,支出164万元,
结余15万元。与参保前的1996年相比,平均每月节省开支11.4万元。为解决职工
医药费超出3万元以上的报销问题, 制定出台了《东营区大额医疗保险基金统筹使用
管理暂行办法》。区医疗改革工作得到市领导的肯定。
1999年, 全区共筹集医疗保险基金647万元, 报销药费支出426万元,结余基金
169万元,其中个人帐户累计结余142万元,统筹帐户累计结余27万元。及时救治重大
病号23人次, 垫付住院押金21万元。解决企业离休老干部往年拖欠药费5万元。为全
区113个单位、 6707名职工建立基金个人帐户,一户一折。在严格执行《东营区医疗
保险暂行规定》的同时,加大医疗费审核中的奖惩力度,全年共审核查出不符合规定
发票145张, 扣减不合理药费19.3万元,为全区民师转正、新分配学生及调入人
员793人办理医疗保险手续。
【农村社会养老保险】 1998年,收缴养老保险金1100万元,参保人数5万人,发放养
老金7.9万元,发放人数1375人。
1999年, 全年共收缴养老保险金56万元,参加投保人数15368人,对到期领取养
老金的1360人足额发放养老金7万元。
【劳动执法监察】 1998年,建立劳动年检、企业厂规厂纪审查备案等制度,开展了3
次以用工、社会保险和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非法职业介绍等为重点内容的专
项检查, 共检查企业109家,下发整改指令书28份,整改问题30项,清退未经劳动部
门批准非法用工121名,补签劳动合同2015份,补交“两金”(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
金和离退休金)12万元。
1999年,对辖区内国有、集体、合资、股份、乡镇、村办、私营等企业实施劳动
年检, 年检企业数67户,举报案件结案率达到100%。围绕两个确保和《山东省劳动
力市场条例》、《失业保险条例》及《社会保险费征缴条例》的实施,重点对保险费
的欠缴、乱用工、乱介绍、不订立劳动合同等行为进行检查,查处非法职业介绍所31
家,检查覆盖面达80%。
【安全生产管理】1998年,在召开的全区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上,区政府与36个单位签
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全年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和锅炉压力容器检测验收5次,
定检锅炉13台, 定检率为92.8%;定检压力容器4台,定检率为50%;查出事故
隐患720起。 下发《劳动安全卫生监察指令书》36份,多数事故隐患得到整改。伤亡
事故结案率达到100%。举办3期特种作业技术培训班,培训人员87人。
1999年, 开展第9次“安全生产宣传周”活动,全区共出动宣传车辆60余台次,
发放宣传材料1.2万份, 设置条幅36条,宣传图板42块。区安办组织1400余名企
业职工开展安全生产知识答卷活动。年初,把市政府下达的安全生产控制指标进行分
解,制定《1999年度全区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状》,在全区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上,
与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各企业主管部门及有关综合协调单位签订责任状,明确了安
全生产的责任人。全区加强了对道路交通安全和公共娱乐场所、大型商店(场)、宾馆、
化工企业、加油站的消防安全以及建筑企业施工现场安全、乡镇企业劳动安全、锅炉
压力容器使用安全等方面的安全管理工作,定期开展各项安全检查和专项治理活动。
共出动监督人员580余人次, 检查单位380余家,发现各类火险隐患及不安全因素820
余条,落实整改760条,下发《火险隐患整改通知书》74份,处罚12家,警告4家,停
产停业整顿5家。
(徐志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