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期间30年代,青城县度量衡检定分所有度量衡标准器具1套,包括标本器、 量端器、漏斗检定器、铜砖码、铁硅码等, 每年进行度政检查。开始只检查城关 集,后扩展到区、乡集镇。1932-1936年,共没收不合格的度器112件、量器159件、 衡器1869件,同时对拒绝检查者处以罚金。 建国后1949-1964年, 在邹平县计量所代管期间,其工作人员每年都来进行衡 器检定。 1964年县科委兼管计量工作后, 每年对市场度量衡器进行多次检查。 1977年秋,检修衡器272台,其中地秤3台、台秤250台、案秤19台。1980年,县计量 所设有称重25公斤的标准4等砖码40个、5公斤3级天平1架、天平检定3等砖码2套、 市场衡具检查器1套、术杆秤检定器1套。同年, 开始对粮食、商业系统的衡器进 行周期检修,对城乡集市的木杆秤进行管理,并建立衡器登记卡。 1985年,县计量所始开展检修天平等业务,并配合物价局、工商局在县城开展 物价、计量"信得过"活动。对流通领域的商品度量衡器进行标准化管理, 一律使 用公制衡器,并严禁制造、修理旧制衡器和不合格的计量器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