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光绪二十七年(1901年),每两银子征收4.80元。清光绪三十二年(1906 年) ,为设学堂巡警,于大堤夹河内缓征村庄每两银子加赋2元。1914年,每两 银子改征2.20元(正赋1.80元, 附税0.4元);1915年每征银一两加收附捐0.22 元; 1925~1926年,张宗昌在山东主政,每两银子征至8元以上;1928年每两银 子改征3元; 1932年每两银子改征2.50元。1939~1945年,日军侵占青城县六年 期间,日、伪合流,苛捐无度,民不聊生。 捐融户 日伪时期,那些无政治靠山、平日吝啬的土财主除缴纳过重的赋税 外,又加捐融,并美其名曰“捐融户”。 附: 1935年青城县粮棉物价 单位:市斤 小麦:0.46元 绿豆:0.43元 谷子:0.0216元 大豆:0.36元 花生:0.40元 棉花:0.11元 民国年间三户农民纳税情况 年份 地亩(大亩) 年缴款额 户主 1933 4.98亩 0.78两银 刘文恂 1934 4.98亩 0.78两银 刘文恂 1935 2.9333亩 0.625元 耿继方 1936 2.87亩 0.651元 刘配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