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德忠: 1943年6月16日出生于本村,1960年毕业于田镇农中,后历任小队 保管、会计、小队长,1976年任村党支部书记至今。农民农艺师、市劳动模范、 市人大代表、模范党支部书记。 1984年,荣获县政府授予的一级农民技术员称号。1991年,荣获县政府授予 的先进个人称号。 1992年,当选县第九届政协委员。1997年,荣获县委授予的优秀共产党员称号。 1997年,荣获县交警大队、县安全办授予的交通安全工作先进个人称号。 1997年,当选县第十届政协会议代表。1999年,荣获县委授予的优秀共产党 员称号。1999年,荣获县文明办授予的全县十佳农村党支部书记称号。 2001年,荣获县委、县政府授予的农村科技优秀人才称号。2001年,荣获县 委、县政府授予的全县十佳党支部书记称号。2001年,荣获县文明办授予的十佳 农村党支部书记称号。2001年,荣获县政协授予的提案工作先进个人称号。2002 年,荣获县文明办授予的十佳农村党支部书记称号。2002年,当选县十四届人代 会代表。 李秋兰:1957年出生于本村,1973年毕业于许管联中,1975年参加县农业学 大寨工作队,1979年到县织布厂工作,1983回村,1984年任村妇联主任至今。淄 博市妇代会代表、(三八)红旗手。 1998年,荣获县妇联授予的“三八”红旗手称号。2000年,荣获县妇联授予 的致富状元称号。2001年,荣获县妇联授予的“三八”红旗手称号。2002年,荣 获县妇联授予的十佳农村巾帼创业明星称号。2002年,当选第十届县妇代会代表。 2004年,荣获县妇联授予的巾帼十佳创业明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