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管理机构 清末,由县衙兼管水利。1920年,高苑、青城县设劝业所兼 管水利。1932年,县政府设第四科主管水利,有5人。1948年4月,高青县民主政 府设置建设科兼管水利。 1956年3月, 设县水利科,8月,水利科改称水利局。 1955年,水利局下设唐口扬水站。1958年,水利局与刘春家引黄灌溉局合并为水 利灌溉局。1961年,复设高青县水利局,下设工程、财务、农田3个股,有27人。 1962年4月, 撤销县水利局, 在农业局设水利组。1963年2月,复建县水利局。 1965年, 县水利局设小清河管理段、刘春家引黄灌溉管理所。1966年9月,设马 扎子引黄灌溉管理所、机井打井队。1975年,设水利建筑安装队。1978年,设马 扎子扬水站、北支新河管理所。1979年,撤销打井队。1983年,各公社成立水利 管理站。 1985年5月,撤销公社水利管理站,将田镇、高城、旧镇、唐坊水利管 理站的人员划归刘春家引黄灌溉所,青城、花沟、黑里寨水利站的人员划归马扎 子引黄灌溉所。1985年底,县水利局有秘书股、后勤股、农田股、工程管理股、 设计室, 共有51人,其中工程师3人。局直属事业单位有:唐口扬水站、10人, 刘春家引黄灌溉所、31人,马扎子引黄灌溉所、23人,小清河管理段、11人,水 利建筑安装公司、12人,北支新河管理所、10人。 高青黄河修防段 1946年8月, 山东省黄河河务局在高苑、青城县分别设治 河办事处。 1949年11月,成立高青县治黄办事处。1950年7月,高青县治黄办事 处改称黄河修防段。1956年,高青修防段改为齐东县第二修防段。1958年11月, 齐东县第二修防段分别析入邹平、博兴段。1961年10月,恢复高青修防段,下设 秘书股、工务股、财务股、工程队及刘春家、马扎子引黄管理所和马扎子分段。 1965年, 增设大刘家、 刘春家、大道王分段。1978年,增设政工股、派出所。 1985年,修防段有工作人员229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