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苑、青城县公安局建立后,由审讯股承担看守工作。1944年10月,高苑县抗 日民主政府设看守所,有2个看守班,共20余人,临时羁押、看守和教育人犯。1945 年底,青城县司法科配备看守员2人。1948年4月,高青县公安局设看守所。 建国后,看守所执行党和人民政府对人犯教育、改造的政策,加强看守所的基 本建设和组织建设,翻修监室,装建安全防范设备,扩大人员编制,利用昕广播、看 书报等多种形式对人犯进行形势、法制教育。增强了犯罪分子认罪服法, 弃恶从 善,争做新人的信念。 1979一1985年, 县看守所连续被评为惠民地区先进单位。1983年、1985年在 山东省看守工作先进代表会议上,被评立集体三等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