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国前,高苑、青城县乡村有许多木瓦工匠,承揽民房修建。多数农忙务农、 农闲从工。建国后,随着公共建设的增加和住房条件的改善,本县建筑队伍从无到 有,不断壮大。 县建筑工程公司 1956年初成立建筑组,1963年改为建筑合作社,属县工业局。 1975年12月由基建局管理。1976年易名县建筑工程公司, 设施工、材料设备、财 务、政工等科室。到1985年, 大型设备主要有井架式塔吊6台、上料架8台、运输 车2辆、混凝土搅拌机8台、砂浆搅拌机10台、钢脚手架150吨等,设备净值33万元, 能同时开8一10个面积为2500平方米的建筑工程。除在县城承包建筑外,还常在青 岛、济南、东营、滨州等地施工。工程质量管理由技术人员组成质量监督站, 对 承建物定时检查。1985年, 共有固定职工162人,季节性临时工380人,当年竣工面 积19584平方米,产值348.7万元。 乡镇建筑工程公司 1975年,全县7处公社均成立建筑队。1984年区划调整后 增设的乡镇相继建立工程公司。1985年底, 全县共有17个(赵店、常家乡未成立) 建筑工程公司, 从业人员4871人。当年建筑安装工程完成产值1383万元。各乡镇 施工队除承揽本县建筑任务外, 还到东膏、滨州、淄博、济南、青岛等地承包楼 房建筑,并创出许多全优工程。 农村建筑队 50年代, 本县农村有许多小型建筑队,少则几人、多则几十人, 从事民房修建。"文化大革命"时期,农村建筑队被视为发展资本主义的"地下包工 队"而取缔。70年代后期,农村建筑队伍有所发展,主要从事民房修建,多以承包形 式经营,有的包工包料,有的只包工。技工报酬按技术级别而定,一般日工资4-8元 不等。1985年,全县农村建筑队41个,其中建筑专业户7户.有的拥有一定的技术骨 干和施工设备,可承揽3层以下楼房和结构较复杂的平房建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