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辑 性别构成

Original URL: http://lib.sdsqw.cn/bin/mse.exe?seachword=&K=bd&A=13&rec=63&run=13


    清代,境内人口性别构成无考。
    民国时期,政府搞过两次人口调查,男性均高于女性。其中民国15年(1926年)男
116365人,女100478人,性别比例(设女性为100,下同) 为100:116.08;民国22年
(1933年)男135096人,女119142人。性别比例为100:113.39。
    建国后, 1949-1961年连续13年性别比例均在100: 91.76-92.31范围内,
1980年性别比例100:103,1985年性别比例为100:  102.14。
    按年龄组计算,表示如下:
    各年龄组性别比    女=100
┌──┬──────┬──────┬──────┬─────┐
│年份│  0~6岁    │  7~11岁   │男16~64岁  │65岁以上  │
│    │            │            │女16~54岁  │          │
├──┼──────┼──────┼──────┼─────┤
│1964│100:103.78 │100:109.37 │100:101.91 │100:63.59│
├──┼──────┼──────┼──────┼─────┤
│1982│100:104.66 │100:106.14 │100:108.57 │100:78.56│
└──┴──────┴──────┴──────┴─────┘
    1982年各年龄组男性比均高于1964年,性别趋向,男性逐年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