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清,博兴县实施“忠君、尊孔、尚公、尚武、尚实”的教育宗旨,教育学生尊 孔崇圣,维护封建统治。 民国时期,以“四维”(即礼、义、廉、耻)、“八德”(即忠孝、仁爱、信义、 和平)为教育方针训导学生。抗日战争期间,县内抗日根据地的各级各类学校,坚持 “发展教育,为抗战服务,为生产服务”的方针,培养了大批适于战争环境的有用人 材。 1949年9月29日,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通过的《共同纲领》中 写道:“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文化教育为新民主主义的,即民族的、科学的、大众的文 化教育。人民政府的文化教育工作,应以提高人民文化水平,培养国家建设人材,肃 清封建的、买办的、法西斯主义的思想,发展为人民服务的思想为主要任务”。1950 年3月中央人民政府颁布过渡时期教育工作总方针: “教育必须为国家建设服务,学 校必须向工农开*’。博兴县通过贯彻这些教育方针,教育事业迅速发展,广大劳动 人民的子女真正得到了受教育的机会。 1957年,毛泽东主席提出:“我们的教育方针,应该使受教育者在德育、智育、 体育几方面都得到发展, 成为有社会主义觉悟的、有文化的劳动者”。1958年9月19 日在《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教育工作的指示》中规定:“党的教育工作方针,是教 育为无产阶级政治服务,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在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中,全 县各级各类学校普遍注重了对学生的政治思想教育和劳动观念的教育。1963年结合学 雷锋活动,加强了对学生的共产主义思想教育。此间,好人好事层出不穷,学生在德、 智、体方面得到了全面的发展。 “文化大革命” 期间, 党的教育方针得不到正确的贯彻执行。教育质量下降。 1978年,重新认真贯彻执行“教育为无产阶级政治服务,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的 方针,全县教育事业又走上健康发展的轨道。 1983年以来,贯彻“教育要面向‘四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指导思想, 全县学校为“把学生培养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建设人材”, 广泛开展“讲理想、树新风、创三好”等活动,学习风气日渐浓厚,教育质量明显提 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