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50年代,陆续建立县、乡兽医门诊13处,农村医疗处(点)24处,认真贯彻“防、 治并举”、“防重于治”畜牧防疫治疗方针,每年春、秋进行畜禽疾病防疫,注射多 种炭疽、瘟疫、破伤风等疫苗,做到有病治病,无病早防。1958年开展“八定、六防、 一奖惩” (定繁殖、定草料、定头数、定工分、定人员、定膘肥、定成活、定用具, 防打冷鞭、防转急弯、防爬陡坡、防驾辕、防吃霉烂饲料、防喝冷水和配种保胎产仔 奖、流产仔亡罚)管理责任制和“五查五比,,(查配种比繁殖,查膘壮比喂养,查疾 病比防治,查积肥比质量,查思想比干劲) 红旗竞赛活动,并建立畜产院、牲畜疗养 院、 幼畜院。1960年全县建牲畜疗养院252处,收养牲畜1900头,畜产院54处,受孕 育225头, 幼畜院近百处。至60年代中期,境内炭疽、水肿、气肿瘟疫、牛瘟、牛肺 疫、猪瘟、猪丹毒等传染病基本消灭。50年代流行的破伤风、牛流感、疥癣病、猪肺 疫(中、北部)、猪喘病(湖滨、店子等乡)、猪痘、羊痘等疫病得到彻底控制,今已大 部分绝迹。全县28个较大集镇市场开展畜禽检疫;对屠宰户颁发屠宰合格证;公路、 铁’路运输畜产品由全县16处检疫站严格检疫,取得合格证方始放行。中共十一届三 中全会后,畜牧兽医队伍迅速发展。1980年县、社两级培训防疫员1500余人,至1982 年全县80%以上的村、庄均配备兼职防疫员。1985年全县有专职畜牧兽医技术人员77 人, 其中大、中专毕业生46人;大队兼职防疫员470人。实行牲畜防疫治疗承包责任 制,即由技术人员与畜禽户主签订承包合同,明确奖罚制度。1985年全县共计承包猪 29660头, 大牲畜5900头,家禽41万只。全县446个村庄,有397个村,参加承包防疫 治疗, 占89%。近10年内共治疗病畜17500例,治愈率为95%。县和部分乡镇兽医站 均能动大型剖腹手术。今境内,牛流感、牛羊布氏杆菌病、马腺疫、乙型脑炎、禽霍 乱、鸡白痢、兔犬瘟等疫病均得到彻底治疗,多数基本消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