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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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设置]1986年博兴县公安局下设办公室、刑警队、治安科、政保科、消防科、
保卫科、政工科、政研室、预审科、行拘所、看守所、武警中队、消防中队及驻12处
乡镇派出所。1987年3月交通局监理站移交公安局管辖,改称交通警察队,1989年3月
又改称交通警察大队。 1990年6月设信访科,7月设装备通讯科,1994年6月,撤销两
科。 1990年8月成立保安服务公司,1993年7月更名为保安服务总公司。1991年3月设
户政科。 1994年6月刑警队改称刑警大队,治安科改称治安大队,政保科改称政保大
队,消防科改称消防大队,政研室撤销。1995年4月成立城区分局,9月成立巡警大队,
12月成立中共博兴县公安局委员会和中共博兴县公安局纪律检查委员会。1996年底,
全局共有工作人员272人,其中干部265人,工人7人,中共党员167人。

[基础建设]机关正规化建设。1986年10月,博兴县公安局投资68万元,新建2400平
方米的办公大楼,1992年投资90余万元,建成1800平方米的交警办公大楼。至1996年
陆续投资500余万元建成88户宿舍楼, 30户交警宿舍楼,扭转了办公条件拥挤不堪的
局面,解决了部分干警的住房问题。1989年安装了无线通讯基地台,1994年安装了程
控交换机,交通、通讯装备有了进一步的改善。
基层派出所规范化建设。1986-1991年驻各乡镇派出所的办公、住房陈旧,交通
通讯工具落后。1991年公安局党委重视派出所规范化建设。至1996年全县12个基层派
出所规范化建设共投资121万元, 新建4050平方米的办公室、值班室;投资63万元建
了近2200平方米的宿舍; 投资236万元购置了警车33辆、无线基地台5个、程控电话1
4部、 传真机12部,外勤干警配备了对讲机,改善了办公、住宿条件,保证了派出所
各项工作的开展。“宁缺机关,不少基层”,先后下派业务骨干、警校毕业生近40名,
调正配齐了派出所的正副职,制定了行为道德、工作规范。

[综合治理] 城乡治安网络建设。1986年-1991年,各乡镇无专职巡逻队,1991年2
月,各乡镇陆续组建了乡镇、管区,村三级巡逻网,并举办培训班10期,对巡逻队员
进行了业务培训。主要负责“三护”(护林、护场、护收) 、“三防”(防火、防盗、
防爆)工作。1991-1994年巡逻队、联防队提供破案线索321条,破案289起,抓获违法
犯罪人员324人次。1995年9月在县城驻地成立了20人的巡逻大队,昼夜巡逻在县城的
大街小巷。 巡警大队成立至1996年9月,共打击处理不法分子274人,其中打掉团伙2
2个124人;治安处罚240人;调节纠纷84起;纠正违章1500起。1995年9月,将各乡镇
联防队员全部辞退,按照“异地招收,择优录用,统一培训,统一上岗”的要求,重
新招收联防队员103人。至1996年全县共有乡镇专职巡逻队员146名,专职联防队12个
103人, 义务联防队446个892人。形成了一个县、乡、管区、村、机关单位多层次、
多方位的联防巡逻网络。
基层治保组织建设。每年秋末冬初,各乡镇对村治保会训练整顿,1996年全县有
治保会442个, 治保人员1360人。1990-1996年治保会提供破案线索893条,破案834
起,抓获违法犯罪人员867名。

[治安管理] 专项治理。积极开展各种形式的专项治理,解决突出的治安问题。自1
986年以来, 不断开展专项治理,特别是自1992年以来共开展了23次专项治理,查处
治安案件4225起, 处罚7540元,调解处理案件620起,捣毁卖淫窝点58个。仅1993年
就开展“打非扫黄”专项治理3次,治安处罚120余人,收缴淫书38本,消除了社会丑
恶现象,净化了社会风气,为博兴经济建设创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铁路护路联防队
自1994年5月成立以来, 杜绝了铁路物资器材被盗案件的发生,预防铁路交通事故42
起,做好人好事550余件,提供破案线索14条,抓获违法犯罪分子9人,保证了铁路运
输在境内的安全畅通。自1995年12月成立油区巡逻队以来,共抓获盗窃油田物资的违
法犯罪分子381人, 打掉团伙56个,抓获成员253人,缴获油田物资132吨,为国家挽
回直接经济损失60余万元。 1996年共查处治安案件845起,处罚1508人,其中拘留59
人,罚款1096人,警告216人,调解处理案件124起,在办案中做到依法处理,程序合
法,处理适当,全年没有申请复议案件。
户政管理。1991年以前户口由治安科管理,同年三月设立了户政科,1991年下半
年至1992年上半年在全县推行农村人口城镇化管理,发放户口簿128560本,装订门牌
129856个, 绘制村民居住方位图446幅。强化对暂住人口和重点人口的管理措施。19
96年全县暂住人口4234人比1991年增加2021人,依法签、发证4234人,做到来有登记,
走有注销,凭证管理。完成了452118人口底卡的分栏编排工作,已发身份证33.2万人,
发证率73.4%。 通过人口管理,破各类案件218起,打击处理236人,1996年多方筹集
资金购置微机13台,使全县人口管理实现了微机化。
枪支、 易燃、易爆物品管理。1986-1996年每年都有多起自伤、误伤、持枪伤害
他人的案件发生。 1989年7月,组织干警对全县非法持有的枪支、弹药进行了清理收
缴,对全县弹药库和自卫枪支进行了检查验收,1991年在亚运会安全保卫期间,为了
不使县内一枪一弹一件爆炸危险物品流入北京, 对全县232支自卫枪支全部验收,审
验其他枪支739支, 收缴子弹167发、手榴弹3枚、雷管4枚、电击枪18支、汽枪5支、
小土枪6支、匕首57把,并将散失在社会上的部分枪支进行了集中保管,杜绝了隐患。
1996年4-6月全国严打期间,针对非法枪支弹药流散社会,严重危害社会的实际情况,
适时开展了专项打击治理工作,共收缴各类枪支3100余支、子弹900余发、炸药150多
公斤、 手榴弹40余枚,并捣毁了3个非法造枪窝点,对收缴的非法枪支、弹药公开予
以销毁。
消防管理。 1986-1996年消防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原则,狠抓消
防宣传,积极履行消防监督检查职责,进行消防安全教育、防火安全教育,建筑防火
审核、业务指导等工作,负责消防组织建设、人员培训、灭火现场指挥。各防火重点
单位都成立了义务消防组织,全县有消防组织121个,义务消防队121个。1995年筹资
购买了一部“黄河”大水罐救火车,1986-1996年消防中队配备消防车3部,提高了灭
火能力。 共赴火灾、火警现场456次,动用消防车976台次,警力10120人次,为群众
减少损失3.5亿余元。其中1996年,火灾最为严重,全县共发生火灾18起,死亡5人,
伤8人, 直接经济损失30万元左右。县润滑油脂厂蒸溜塔爆炸,造成死亡5人,伤4人
的特大事故,教训是惨重的,其中与某些单位管理不严,违反操作规程、违章操作规
程、违章作业是分不开的。
交通管理。1987年3月,交通局监理站移交公安局,改称交通警察队,1989年3月
交通警察队改称交通警察大队。主要负责全县道路交通管理、机动车挂牌落户、年审
及驾驶员培训、 办证等各项工作。1988年8月,为加大道路交通管理力度,着手组建
了县、乡、村三级道路交通管理网。1991年组织开展了交通安全宣传月和交通秩序整
顿活动, 清理影响交通的摊点140余处,并解决了多年来未能解决的兴福镇道路违章
建筑这一老大难问题。1993年增加交管分队5个,当年城区设交通岗亭3个,实行路面
动态管理,把主要警力用在路面控制上,使路面12小时不失控,有效遏制了交通肇事
大幅度上升的势头。1993-1996年共发生各类交通事故3164起,死亡285人,伤1536人,
直接经济损失642万元。 加大对交通逃逸案件查处力度,本着“及时、公正、合法”
的原则,在人力、物力上给予倾斜。1996年共立各类交通逃逸案件39起,破获31起,
破案率80%。加强对驾驶员培训工作,共培训驾驶员1093名,培训中严格要求,严把
质量关,提高了驾驶员的整体素质。
内部保卫。1986年,内部单位安全保卫工作,依据省府(86)28号文件和88号文件
精神,主要抓了以“两制一网”为中心的各项综合治理措施的落实和内部治安秩序的
整顿。县直机关、厂企、学校全面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的安全防范责任制,建立
健全内部保卫机制等项工作。 1990年8月成立保安服务公司,保安人员32名,服务于
16个单位。1996年全县设有保卫科、股64个,保卫人员375人,经济民警队1支,经济
民警11人, 护厂、护校队60个,人员240名。充分发挥先进技术作用,加强了技术防
范,在要害单位,重点部位安装了158部先进报警器,增强了内部防范能力。

[严厉打击刑事犯罪活动]大要案侦破,县公安机关坚持“严打”方针,保持对严重
刑事犯罪分子的强大攻势。为强化大要案的侦破,1993年实行刑侦改革,建立了一个
以刑警队为骨干,以派出所和内保组织为依托,各业务科为侧翼的大刑侦工作体系,
对刑侦工作在人力、 物力、财力上实行倾斜。1986年刑警队18人,以后逐年增加,1
996年达22人,并配备警车6辆,增强了快速反应能力,1996年大要案破案率达到41.2
%以上。对刑事案件,尤其是大要案,保持主动进攻的态势,快侦快破,以快制胜。
1995年9月,刑警大队迅速出击,在派出所干警的配合下,一举抓获流窜5地市,在公
共客车上采用麻醉手段抢劫乘客钱财的5名犯罪分子, 成功侦破了震惊全省的系列麻
醉抢劫案。专项斗争和破案会战,1986-1996年共破获各类刑事案件6694起,其中重、
特大案件2186起,打击处理各类刑事犯罪分子2280人,共开展40次专项斗争,摧毁犯
罪团伙389个。 1996年全国严打期间,按照中央提出的“五个一大批”的目标要求,
先后组织了三大战役,共打击处理违法犯罪分子633人,破获各类刑事案件424起,其
中重、 特大案件74起,挖出违法犯罪团伙36个,查获团伙成员177人,缴获赃款及赃
物46.8万元。有效地维护了社会秩序的持续稳定。
预审。 自1988年以来预审工作实行了“定人员, 定目标、定任务、包案件”的
“三定一包” 目标化管理责任制,实行快审、快结、快移交的原则,连续保持了3年
结案百分之百的记录,1996年共受理案件118起196人,起诉115起191人,起诉率97.4
%,通过扩大线索破案95起,其中重大案件60起,追加犯罪嫌疑人22人,追捕逃犯8人,
缴获赃款、赃物折款41.2万元。
看守。1985年2月新建占地26亩的看守所。1996年接收各类人犯676人,搜集破案
线索45条,破获案件23起。1996年在押犯比1990年增加了70%,重刑犯逐年上升,加大
了看守所工作的难度。1995年10月,武警中队由内部值勤转为外部执勤,对看守干警
的要求更加严格,但看守所干警严格执行看管制度,确保了监室安全,多次受到上级
表扬。

[依法治警](一)加强班子建设。首先,落实领导责任制,实行领导干部“一岗双责”。
其次,坚持民主集中制,避免“一言堂”。重大问题坚持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三是
强化廉洁自律,做到为警清廉,秉公执法。四是严肃纪律,保证政令畅通。充分发挥
了领导班子的整体功能和核心作用,形成了凝聚力和感召力。
(二)把经常的思想教育和整顿有机结合起来。1989年,坚持“从严治警”方针,
制定了关于“惩治腐败, 遵纪守法, 为警清廉”的16条实施意见,1990年,开展了
“集中检查整顿警察风纪”活动,树立了公安机关良好形象。
1991年率先开展了“假如我是一名当事人”的换位思考;1992年结合评定警衔开
展了百日“纪律作风整顿”;1993年大张旗鼓地开展了队伍建设活动;1994年在全区
公安系统率先实行了“双向选择,择优录用,公开答辩,竞争上岗”的全员聘任制,
充分调动了干警的工作积极性,引入竞争激励机制和监督约束机制,制定了《岗位目
标及奖惩办法》 、《弹劾不称职中层干部制度》、《警诫制》等一系列规章制度。1
995年全局开展“建一流班子, 带一流队伍,创一流业绩”的创优活动;1996年结合
学济南交警活动的开展,提出了“再创一流,共铸辉煌”的奋斗目标。使队伍建设呈
现出前所未有的新局面

(孟晓凯 李忠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