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时期,山东受帝国主义侵略,战争不断,政府横征暴敛,对农具改良很不 重视,加上地主残酷剥削,盗匪横行,农民负担很重。所谓“一人一亩地,抽筋拔 力”、“一人一亩田,巴巴结结过一年”,反映了农民生活的拮据状况。农民辛苦 一年所得,不及抵衣食和捐税的负担,再加上土产品滞销及外货倾销等原因,农村 出多入少,频于破产边缘。山东借债农户占总农户的46%,借粮的占36%,农村一 片萧疏景象,农民哪有能力增添、创制农具。他们只能使用祖传的传统农具,用原 始而落后的耕作方法进行简单再生产。严重的是生产资料占有制的不合理,更造成 农业的困境。见表3-1。 1936年山东各阶级占有农具百分比表 表3-1 单位:% ┌─────┬───┬───┬───┬───┬───┐ │项目 │大车 │小车 │犁 │耙 │耧 │ ├─────┼───┼───┼───┼───┼───┤ │雇农 │0.14 │2.19 │0.22 │0.29 │0.50 │ ├─────┼───┼───┼───┼───┼───┤ │贫农 │12.28 │34.07 │17.84 │14.40 │17.91 │ ├─────┼───┼───┼───┼───┼───┤ │中农 │50.22 │46.94 │58.98 │57.51 │51.39 │ ├─────┼───┼───┼───┼───┼───┤ │地主、富农│36.63 │16.72 │22.74 │27.45 │30.14 │ ├─────┼───┼───┼───┼───┼───┤ │其他 │0.73 │0.08 │0.22 │0.35 │0.06 │ ├─────┼───┼───┼───┼───┼───┤ │合计 │100 │100 │100 │100 │100 │ └─────┴───┴───┴───┴───┴───┘ 据1952年对41个村调查,土地改革前地主、富农每户占有耕畜1.07头,而贫农 只有0.71头。同时,耕畜质量也有很大差别,地主、富农用的是骡马、大牛,贫农 用的多是小牛、小驴。因此,农民之间产生了搭犋、伙养,或者用劳动力换取地主、 富农的剩余畜力,或者只能用人力代替畜力,人拉犁、人推车、人播种、人推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