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4年,省农机试验鉴定站建站后有两项主要任务。一是参加省科委组织的半 机械化农具的选型试验,主要是对各地、县经过评选报送的农具进行审查,负责选 型试验,确定推广机型,这项工作基本上是采用试验评选的办法;二是试验国产拖 拉机配套农具,由省、地、县三级农机技术人员参加,按照八机部编制的试验大纲, 使用常规仪器进行田间性能测试和各种生产考核。 70年代,省产中、小型四轮拖拉机相继问世,省农林水产局、机械工业局组织 了性能试验和质量考核,参加人员是按当时通行的“三结合”方式组成的,有领导 干部、各生产厂的老工人和技术人员。由于条件所限,只进行田间生产使用考核, 无法进行其他科学测试,盛行召开“现场表演会”,用评比的方法来代替试验鉴定。 1978年后,逐步建立起一套科学的试验程序。1982年,农牧渔业部农机化局召 开的全国第三次农机鉴定会议,讨论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农牧渔业部农业机械 鉴定工作条例(试行)》,以后又印发了《农牧渔业部农业机械鉴定工作条例(试行) 实施细则》,为开展鉴定业务工作提供了依据。《条例》及《实施细则》提出科学 性、公正性是鉴定站的工作准则。具体要求是:1.农机具的试验鉴定方法,严格按 照国家标准或专业标准执行,尚无标准的由农机试验鉴定站组织拟定,报主管部门 备案后执行;2.鉴定工作有一套科学工作程序,一般包括确定鉴定项目,编制年度 鉴定计划,编写试验鉴定大纲,审查技术文件,验收鉴定样机,进行试验鉴定和用 户调查(指推广鉴定),写出鉴定报告,核发推广许可证(指推广鉴定),最后发布《 农机鉴定通报》。如1984-1985年对小四轮拖拉机进行推广鉴定时,省农机试验鉴 定站根据农牧渔业部农机鉴定总站的试验大纲,编写出泰山-12型拖拉机推广鉴定 试验方法,包括目的要求、试验准备、生产厂应提供的技术文件、试验开始应具备 的条件等内容。对田间生产使用500小时的试验方法也作了详细规定。 田间试验、耐久性试验、生产考核、用户调查,是评价农机具的重要依据,以 此来考核机具的可靠性、适应性、经济性等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