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5年,省计委会同省农林局、机械局、水利局等部门,在淄川区罗村公社、 掖县西由公社和临朐县冶源灌区(辖6个公社)三个地方进行农业机械化试点,1976 年春又增加了齐河县城关公社,前三个单位试点的重点是小麦、玉米耕作过程的机 械化,要求三年内机械化程度达到90%以上,计划三年的奋斗目标,争取两年基本 完成,第三年填平补齐。 1977年10月25日,省计委向中共山东省委提出《关于农业机械化试点工作情况 的报告》,11月7日,中共山东省委批转地、县、公社党委及省直各部门党组。 试点的基本指导思想是在1980年基本实现农业机械化的目标下,通过试点寻求 加快农业机械化的新路子。经过两年多的试点工作,基本上达到了预期要求。 1.在机械化作业方面罗村公社机耕占96%,机播占92%,机收占65%,机灌占 37%。西由公社机耕占95.4%,机播占93%,机收占70%,机灌占80%。冶源灌区 机耕占96%,机播占90%,机收占15%,机灌占77%。 2.在提高粮食产量方面罗村公社试点前粮食亩产多年徘徊在600多斤,试点后, 1976年达到770斤,比1974年增长15%。西由公社1976年粮食亩产达到1275斤,比 1974年增长39%。冶源灌区1976年粮食亩产达到1054斤,比1974年增长29%。 3.在集体收入方面罗村公社1976年为2090万元,比1974年的1583万元增长32%。 西由公社1976年为1546万元,比1974年的1297万元增长20%。冶源灌区1976年为 4702万元,比1974年的3303万元增长36%。 4.农用拖拉机装备水平每拖拉机马力负担面积,罗村公社为15.5亩,西由公社 15.7亩,冶源灌区18.5亩。根据试点考核和综合观察,就一个公社范围,每拖拉机 马力负担20亩左右,只要管理好,使用好,配齐各种配套机县,耕、耙、播、收、 脱等主要环节机械化水平可达到70%以上。 此外,试点对购买农机资金来源和农机管理等项也作了调查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