桓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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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节 小清河治理 博兴县志 · 博兴县地情资料库 清光绪十七年(1891年),以工代赈治理小清河。自金家桥至寿光羊角沟海口,开浚正河55公里,境内金家桥一段截弯取直,出土成堤。 光绪十八年,继续治理小清河,由金家桥向西取直就支脉、预备两河套内,择其洼区接开正河,河面连马道宽96米,开深2.5-4.5米。又从金家桥起,循预备河旧址,开浚支流至柳桥止,以承受麻大湖各河注入之水,并引入新小清正河,计长12公里,河道开宽1.5米,深2至3米。 光绪三十一年和光绪三十三年都曾修浚并建闸。 民国16年(1927年),县长李耀廷借修济南至羊角沟公路之机,培筑增高新清河南岸。 民国25年(1936年)春,博兴县长张其…
- 第一节 电报 博兴县志 · 博兴县地情资料库
- 第三节 支脉河治理 博兴县志 · 博兴县地情资料库 支脉河虽经多次治理,但部分支流仍大于主河道,不适应改碱排涝要求。1971年4月1日,惠民地区支脉河工程指挥部调集邹平、桓台、垦利、高青、博兴、广饶6县6.4万民工,对高青县吉池沟至广饶县防潮闸99.5公里的河段扩大治理,打渔张河入口以下按1964年雨型加大80%治理。于5月中旬竣工,完成土方650万立方米。
- 第二节 民国县公署 郯城县志 · 郯城县地情资料库 1912年(民国元年),县衙门改建为县知事公署。但署内办事机构多沿清制。直至1928年(民国17年)周先事任县长时,方撤去“三班、六房”,改署下设科,总揽行政事务。各科有科长1人,科员1~2人,另配办事人员若干。一科总务,掌管收支、文牍、印信及统计庶务、会计等项;二科民政,负责自治、警察、户籍、教育、实业、交通、程礼、制禁诸条;此二科均另设录事长1人,录事员3人,每人每月薪水12元。三科为财政,掌管田赋、盐法、解丁捐税及募集公债等各种事项;科长由省财政厅委任;科员由科长遴保并签请县长转呈报民财两厅核委;录事、勤务由县长分别雇用,并分别呈报民财两厅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