郯城县革命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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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节 机构 郯城县志 · 郯城县地情资料库 郯城县在建国前没有专门的档案机构,1956年6月中共郯城县委、县人委设立档案室,1960年1月成立郯城县档案馆,1961年10月县委办公室设立档案科,1962年5月撤销档案科,职能并入档案馆,1963年3月成立档案局,局、馆合署。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档案机构陷入瘫痪,1972年县革委成立档案组,1977年6月撤销档案组,1980年3月恢复档案局、馆,局、馆合署。1993年11月撤销档案局,保留档案馆,1994年12月恢复档案局,局、馆合署。
- 第二节 通讯 郯城县志 · 郯城县地情资料库 1945年春,中共郯城县委以宣传部长陈岩生、宣传干事杨谷廷等人组成通讯组织,并创办《郯城通讯》,报道境内各区镇开展抗日斗争情况。 建国后至“文化大革命”前,县委办公室设新闻秘书,负责通讯报道工作。1958年7月,中共郯城县委创办《郯城县报》。1968年,“文化大革命”期间,郯城县革命委员会曾创办《八一八报》。1969年,县革委在政治部设报道组。1974年,报道组并入县委宣传部。1984年8月,县委办公室设调研通讯科,县委宣传部报道组职能归属其辖。此后,县新闻通讯报道工作日趋活跃。1984年,县《消除左派影响》的报道,被《人民日报》采用,并被国务院《内参…
- 第一节 报刊 郯城县志 · 郯城县地情资料库 《红色鲁南》 1930年春,《红色鲁南》报创刊,系中共鲁南第一支部主办,为八开,不定期油印小报。组织委员孙镇国任主编。1932年6月,为中共临郯县委主办。报纸的编辑、出刊随县委负责人的活动而变迁地址。7月,孙镇国被捕,马叙卿、刘谐和继之,转移到临沂城北航流小学出刊。1933年7月“苍山暴动”失败,中共临郯县委遭破坏,《红色鲁南》停刊。 《郯城通讯》 1945年春,抗日战争正处于大反攻、大胜利的时刻,县所属10区2镇的党政群组织机构已全部建立。为加强对全县抗日工作的指导,推动对敌斗争的开展,1945年4月,中共郯城县委决定创办对外不征订的内部小报——《郯…
- 第一节 管理机构 郯城县志 · 郯城县地情资料库 1942年4月,马陵办事处成立,设有文教科。徐联五任科长。1943年1月,马陵办事处改称郯城县政府,保留文教科。1953年,马头、李庄二镇设立文化站。1955年7月,文化、教育分设,成立文化科。1964年5月,文化、教育合并为文教局。“文化大革命”中文化工作由县革命委员会政治部宣传组管理。1975年,成立文化局。1977年始,全县各乡镇相继成立文化站。1993年12月,县文化局与县体育运动委员会合并为文化体育委员会,1994年4月复分开。1999年,文化局下辖文化馆、图书馆、电影发行放映公司、柳琴剧团、文物管理所和文化市场管理办公室,并指导22处乡镇文…
- 第五节 医疗制度 郯城县志 · 郯城县地情资料库 公费医疗制度 1952年6月,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发布《关于全国各级人民政府、党派、团体及所属事业单位的国家工作人员实行公费医疗预防的指示》。同年底,郯城县在国家干部、职工中实行公费医疗制度。个人所发生的医疗费,由单位随工资津贴一同支付。1957年1月,全县享受公费医疗人员的医药费开支,列入县财政预算。1974年7月,郯城县革命委员会卫生局转发国家卫生部、财政部《关于检发“享受公费医疗人员自费药品范围(试行)”的联合通知》,明确规定了自费药品的范围。1985年,县公费医疗管理委员会进一步调整管理办法,充实完善各项制度,先后制发了职工公费医疗证,实行公费医…
- 第三节 陵园墓地建设 郯城县志 · 郯城县地情资料库 1954年,对历次战斗中牺牲散葬于境内的烈士遗骨进行清理集中,安葬于县烈士陵园和马头、港上两烈士祠堂及李庄、高峰头、杨集、大滩、孔圩子、大泥湖6处烈士墓地。 县烈士陵园 位于县城团结路西端。南北长224米,南端宽104米,北端宽60米,占地面积27.6亩。始建于1955年10月。陵园主建筑为烈士纪念馆和纪念碑;东北部为长110米,宽50米的革命烈士墓区,安葬着372位外籍烈士遗骨。1978年12月,县革命委员会公布为县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1997年4月,县人民政府决定,将烈士陵园迁往县城东2.5公里、沭河东岸的马陵山上。此处依山傍水,风景秀丽。新陵园…
- 第一节 机构 郯城县志 · 郯城县地情资料库 建国前,无专职劳动管理机构。建国初,其业务由县计划统计科和手工业联社兼管。1956年8月,县政府成立劳动科,设科长、科员各1人。1959年增至4人。同年,以劳动科为主并配有关部门新设支援边疆建设办公室。1961年,支援边疆办公室撤销。1964年8月,劳动科改成劳动局,有局长、副局长各1人,工作人员5人。1968年3月劳动局撤销,由县革命委员会生产管理委员会下设的计划组兼管劳动业务。1973年4月,县革委又设劳动组,负责前劳动局事务。次年3月复名劳动局,下设安全办公室;1981年后,随业务范围逐步扩大,局内设机构不断增加,至1999年底,局内设办公室、调…
- 第一节 机构 郯城县志 · 郯城县地情资料库
- 第一节 机构 郯城县志 · 郯城县地情资料库
- 第三节 殡葬改革 郯城县志 · 郯城县地情资料库 建国前,郯城县殡葬沿袭旧制,多为木棺土葬,1958年后,多数村庄统一划出公共墓地,集中埋葬。1964年“四清”运动中,提倡薄葬留小坟头。“文化大革命”时期,开展“破四旧”,把旧有的墓地坟头,多夷为平地,并改出殡哭灵为开追悼会,披麻戴孝为戴黑纱和小白花。 1976年,郯城县筹建殡仪馆。位于县城北5公里、205国道东1公里处,占地22亩。建有平楼式车间一栋,25米高水塔一座,办公室、宿舍、车库等配套房舍共28间;另购汽车拖拉机等设备,总投资47万余元。1978年12月10日建成,有员工26名。 当年11月20日,县革命委员会发布公告,要求全县“采取一切措施…
- 第一章 机构 郯城县志 · 郯城县地情资料库 1940年1月,郯城县抗日民主政府成立。设民政司法科(称一科),华景春任科长。1942年春,县级政权郯城县马陵办事处成立,设民政科,邵又绍任科长。1943年1月,马陵办事处改称郯城县人民政府,设民政科,邵又绍任科长,至4月,邵离任,王范九接任科长。 建国后,1949~1959年,仍称民政科。1960~1962年,改称民政局。1963—1967年,复称民政科。1968年1月,郯城县人民政府改称“郯城县革命委员会”,设“内务组”,负责民政工作。1970年复称民政局,至今未变。1999年,县民政局内设政权社团科、救灾救济科、优抚安置科、社会事务科、福利企业管…
- 第二节 机构沿革 郯城县志 · 郯城县地情资料库
- 第三节 土地资源保护 郯城县志 · 郯城县地情资料库 建国后,土地资源保护受到各级政府重视。20世纪50~60年代,主要开展以水土保持工作为重点的土地资源保护,采取修复地堰、平整土地、兴修水利、封山育林、疏林补植、严禁陡坡开荒等措施,预防水土流失,防止耕地沙化、盐渍化。20世纪70年代后,工业用地日趋增多,县革委会本着控制用地、节约用地的原则,严格执行用地申请制度,对没有用地指标的项目不予批准,对建设项目严格审查,尽量少占耕地。对建设用地单位实行“批前、批中、批后”的全过程管理。20世纪80年代后,针对城镇、农村建设用地较多,耕地迅速减少的局面,严格实行控制建设征地数量和征地审批权限,对征而不用的闲置土地…
- 第五节 行政执法 郯城县志 · 郯城县地情资料库
- 第六节 代码标识 郯城县志 · 郯城县地情资料库 代码又称统一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是指由政府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给每一个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颁发的一个在全国范围内唯一的、始终不变的一组法定数码。代码标识制度的建立,为政府部门改进和加强宏观调控手段,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国民经济更快更好地发展发挥重要作用。 国家代码标识制度始自1989年。1993年5月,县政府下发了《贯彻执行国务院〈关于建立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统一代码标识制度〉的通知》,标志着郯城县代码标识制度实施工作正式开始。7月,县统一代码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工作实施方案。至8月底,全县首批企业代码证书颁发工作基本结束。9月,县社会团体统一代…
- 第六节 管理业务 郯城县志 · 郯城县地情资料库 物价检查 县较大规模物价检查始于1956年。当年5月,针对一些价格混乱状况,在全县实行审价核价。发现主要问题有:一是越权定价。如县粮食局自行将大米售价由每500克0.145元提高到0.16元;城关区供销社擅自将无烟煤价格由每吨41.6元提高为52元,多收价款16000余元。二是压级压价,收费混乱。此次审价后,原取消的基层兼职物价人员多再行恢复,并健全各项物价管理制度。 1964年11月,针对郯城县价格中出现的一些问题,县人大常务委员会组织对县城商业、粮食、工业等系统全面检查。该次检查以物价委员会和财贸办公室为主,吸收商业、供销等部门共21人参加,分4组…
- 第一节 机构 郯城县志 · 郯城县地情资料库 建国前,郯城县对外贸易业务多系个体自发经营或联营,建国后至1971年前,外贸业务由商业、供销、粮食等部门按国家下达计划组织收购调运,或由相关单位代管外贸事务。 外贸总公司 1972年3月,县商业局设立外贸组,配员4人。因不足所需,同年5月改建为外贸公司,但仍为商业局下属组织。1976年12月3日,县革命委员会批准成立“郯城县革命委员会外贸局”,并与其前身外贸公司同为一体,政企合一,行政隶属县革委,业务仍受省、地外贸局和各进出口公司领导,财务与临沂地区土产工艺品进出口支公司挂钩。1989年,国家实行外贸体制改革,取消外贸补贴政策,人、财、物划归地方管理,…
- 第一章 机构 郯城县志 · 郯城县地情资料库 郯城县电力管理机构创立于1966年9月,始称郯城县供电站,解植培任政治指导员,时有职工19人,隶属于徐州市供电局管理,并兼有县政府管电职能。 1970年3月郯城县供电站改称郯城县供电所,时有职工45人,下设线路班、电器班、业务班。 1972年3月成立郯城县农电所,时有正式职工5人,隶属于郯城县革命委员会,业务受临沂地区电业局领导。 1974年4月郯城县供电所改称郯城县供电局,时有职工45人,下设线路班、电器班和业务班。 1979年9月郯城县供电局设立人秘科、生技科、用管科、后勤科及调度所。 1980年徐州市供电局将郯城县供电局管辖权交给徐州电业局,成为…
- 第五节 生产责任制 郯城县志 · 郯城县地情资料库 郯城县农村实行生产责任制,经历了四个阶段。①1979~1980年,主要形式是“包工到组,联产计酬”,即“五定一奖”。1979年,高峰头公社部分大队实行“包工到组,联产计酬”,取得明显效益,如解庄大队粮食总产比1978年增长51.9%。1980年,县革委以(80)6号文转发了县农业局《关于高峰头公社几个大队实行“五定一奖”情况的调查报告》,要求各公社在劳动计酬上普遍实行“五定一奖”。至1980年底,全县4140个核算单位,实行专业承包的446个,占11.04%;联产到户的648个,占16.04%;大包干的225个,占5.57%;小段包工定额的2712个,…
- 第九节 信访工作 郯城县志 · 郯城县地情资料库 信访机构 1948~1949年间,县委、县政府设兼职信访秘书,1951年改设专职信访秘书,负责人民来信来访的接待、转呈、登记等工作。1962年1月设立人民来信来访接待室,配2~3名专职信访工作人员,隶属县委、县人委办公室。1966年5月“文化大革命”开始,信访工作陷于瘫痪状态;1967年初,“造反派”夺权,至此信访机构被迫解体。1969年8月,郯城县革命委员会成立后,成立信访组,配组长1人,副组长2人,工作人员数名,隶属县革委办公室。1971年8月,新的县委成立后,调整充实了信访组,隶属关系不变。1979年9月根据党政分工的需要,县委、县政府分设信访科…
- 第六节 短期计划 郯城县志 · 郯城县地情资料库
- 第一节 机构 郯城县志 · 郯城县地情资料库 驿站递铺 乾隆嘉庆年间(1736~1820年),郯城县设有驿站递铺。《嘉庆·郯城县志》载:“甲驿在地内县治东,里甲马二十匹,马夫三十名,驿夫一百名。红花埠驿在县南四十五里,驿马七十匹,马夫三十名,抄牌二名,飞递公文马夫二名,药材兽医一名。递铺十一座。总铺设县治前,铺长一名。北路通沂州,铺五:北关、官庄、大埠、殷家疃、黄山,北接兰山、朱柏铺,各相距十里。各铺司一名,铺兵一名。大埠、殷家疃、黄山三铺,地属兰山,工食则支郯城县。西路通峄县、济宁、兖州,铺五:马头、层山、磨山、芙蓉、柳庄,北接兰山卞庄铺,各相距二十里。各铺司一名、铺兵一名。旧有南路通宿迁,铺一…
- 第二节 发展概况 郯城县志 · 郯城县地情资料库 宣传试行期(1957-1966) 郯城县计划生育始自1957年。该年成立以县长为主任的科学节育委员会。针对当时旧传统观念很重的形势,取先党(中国共产党)内后党外,先城镇后农村的方法,于1957年5月13日在县委(中共郯城县委,以下凡未明者皆指此)召开800余人的机关干部大会,做推行节制生育报告,10月25日又召开了1500人四级干部会议,部署工作任务和方法。之后,在城关、马头二镇试点,逐步向全县推开。 宣传节制生育工作中,着重抓宣传队伍建设。宣传队伍以保健员、助产员、保育员“三员”为骨干。县委集中培训宣传员10408人,每生产队配男、女各1人,负责人口…
- 第二章 建置沿革 郯城县志 · 郯城县地情资料库
-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1950——2000) 郯城县志 · 郯城县地情资料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