郯城县金融机构
出现于 4 处
- 第二节 现金管理 郯城县志 · 郯城县地情资料库 1951年3月,县金融机构始行现金管理。时管理对象有国家机关、团体、部队、学校和有关企事业单位。1959年又扩至手工业生产合作社。 1961年4月根据中央指示,县人行制定了《对人民公社实行现金管理的试行规定》,对全县农村社队普行现金管理。之后,现金管理逐年加强。“二五”间,按中央指示,在扩大管理范围同时,对全县所有单位开始核定库存限额,并制定30元为结算起点,以堵住过量现金支付。 “文化大革命”间,该制破坏,一度出现“花钱无人管”现象。1977年,按国务院指示,郯城县又重行现金管理旧制,通告各单位所有现金,除核定库存限额外,其余必须存入银行。至1980…
- 第四节 储蓄利率 郯城县志 · 郯城县地情资料库
- 第五节 基本建设投资贷款及预算审查 郯城县志 · 郯城县地情资料库
- 第五章 信用卡业务 郯城县志 · 郯城县地情资料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