郯城县计划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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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节 机构 郯城县志 · 郯城县地情资料库
- 第六节 外经往来 郯城县志 · 郯城县地情资料库 外商来县 郯城县工艺品虽出口甚早,但直至1980年前,仍无外商、港澳台胞直接来县进行经贸洽谈、考察订货,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港澳台胞、外商始来县考察,并逐年增多。1980年4月14~18日,西德籍瑞士商人奎梅斯,由山东省机械进出口分公司及临沂地区外贸机械支公司5人陪同,来县五金一厂、二厂参观考察羊角锤生产工艺和产品质量,洽谈业务,为郯城县历史上第一位来县进行经贸活动外商,他们详细询问生产情况,细致考察工艺流程,对郯城县产品十分满意,以后又几度来县。1980~1989年,先后有瑞士、瑞典、日本、中国香港、美国、荷兰等国家和地区商人10余批次来县。这些来…
- 第三节 工资基金管理 郯城县志 · 郯城县地情资料库 1961年,县银行开始对各单位实行工资基金管理。规定各单位须在银行设立工资基金专户。凡属国家计划的职工工资,统一由计委审批后,再由银行划拨,工资总额超计划者,银行不予付款。 1985年9月,国务院针对消费基金增长,超过经济发展速度的问题,颁发《工资基金暂行管理实施办法》。地区劳动局、人行根据国务院文件精神要求各专业银行加强对单位工资基金的管理,并规定各企事业单位发工资提取现金必须携带《工资基金管理簿》,由开户银行根据劳动局和事业单位主管部门下达的计划进行审查监督支付。 1989年5月,山东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工资基金管理的通知》…
- 第一节 机构 郯城县志 · 郯城县地情资料库
- 第五节 基建投资 郯城县志 · 郯城县地情资料库 建国前,县公共建筑,大部为官府向群众征收粮款或由地方民众捐献粮款进行兴建,均处无计划状态。 建国后,党和政府对城乡公共建设实行有计划按比例发展,投资亦纳入计划比例之中。即使单位自筹资金,亦需上报计委等有关单位审批。1949~1989年间,不包括单位和个人自筹资金,共完成国家投资额20844.2万元,从而在较大程度上改变了县落后贫穷面貌。1980~1985年间,即完成纯国家投资6730.5万元,其中非生产性投资1159.0万元,施工面积11.2万平方米,竣工面积9.3万平方米。1991~1999年间,共完成国家投资67768万元,施工面积达182.765…
- 第六节 管理业务 郯城县志 · 郯城县地情资料库 物价检查 县较大规模物价检查始于1956年。当年5月,针对一些价格混乱状况,在全县实行审价核价。发现主要问题有:一是越权定价。如县粮食局自行将大米售价由每500克0.145元提高到0.16元;城关区供销社擅自将无烟煤价格由每吨41.6元提高为52元,多收价款16000余元。二是压级压价,收费混乱。此次审价后,原取消的基层兼职物价人员多再行恢复,并健全各项物价管理制度。 1964年11月,针对郯城县价格中出现的一些问题,县人大常务委员会组织对县城商业、粮食、工业等系统全面检查。该次检查以物价委员会和财贸办公室为主,吸收商业、供销等部门共21人参加,分4组…
- 第一节 机构 郯城县志 · 郯城县地情资料库 1953年1月8日,县人民政府始设统计科。4月,临沂专员公署委任庄志有为科长,并定编制5人。1955年4月,该科与县计委合并组建计划统计科,仍为县政府直属职能机构,庄改任计划统计科科长,编制仍为5人。次年5月,复名为统计科,其职能、人员如旧。1958年3月,该科又易名为计划统计局。此间,工作范围扩大到计划、统计、物价、劳动、城乡建设等诸多方面,人员编制最多到13人。1962年4月,县统计局析出独立建制,为领导全县统计工作之行政管理职能机构,编制定员7人。 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同县多数机构一样,统计机构亦先行瘫痪,继而撤销。到1969年方在县革…
- 第四节 长期规划 郯城县志 · 郯城县地情资料库 一般10年为一期限,系发展经济、科技和各项社会事业之纲领性文件。县编制有五: 《1956~1967年农业生产全面规划》 系由计委于1956年初编制而成,其依据为“一五”要求及县农业合作化进展实况;意在定出全县农业生产发展远景规划以激励人们努力奋进。 增产指标,计划1967年粮食播种面积186万亩、总产3.58亿公斤;其中小麦0.975亿公斤、玉米0.625亿公斤、稻谷0.525亿公斤、地瓜0.63亿公斤、大豆0.25亿公斤、花生0.17亿公斤。另外棉花37.5万公斤。 增产措施,有兴修水利、改良土壤、增种高产作物、提高复种指数、推广新式农具、增施有机肥…
- 第一节 机构 郯城县志 · 郯城县地情资料库 建国后至1952年,县无专职计划机构,计划工作由县人民政府直接管理。 1953年12月,成立县财政经济委员会,该会主要职能之一即是编制全县各种总体规划计划。1954年12月6日,县计划委员会(简称计委)成立。 1958年3月,改建为县计划统计局。1962年7月,统计局析出独立建制,存余复易名计划委员会。1963年4月,并组县财经计划委员会。1966年“文化大革命”始至1969年,该机构一度瘫痪,工作处于非正常状态。 1970年,原计委、统计局再合编为县革命委员会生产指挥部计划统计组。1972年10月,该组建制撤销,恢复县计划委员会称谓。 1980年4月…
- 第一节 机构 郯城县志 · 郯城县地情资料库 建国前,郯城县对外贸易业务多系个体自发经营或联营,建国后至1971年前,外贸业务由商业、供销、粮食等部门按国家下达计划组织收购调运,或由相关单位代管外贸事务。 外贸总公司 1972年3月,县商业局设立外贸组,配员4人。因不足所需,同年5月改建为外贸公司,但仍为商业局下属组织。1976年12月3日,县革命委员会批准成立“郯城县革命委员会外贸局”,并与其前身外贸公司同为一体,政企合一,行政隶属县革委,业务仍受省、地外贸局和各进出口公司领导,财务与临沂地区土产工艺品进出口支公司挂钩。1989年,国家实行外贸体制改革,取消外贸补贴政策,人、财、物划归地方管理,…
- 第三节 物资管理 郯城县志 · 郯城县地情资料库 物资的购销 物资的购销主要包括国家计划分配物资调拨和计划外物资的采购销售。1972年后,对国家分配的物资先由县计划委员会制定计划,再由物资局按分配计划实行调拨和供应用户,计划分配的主要物资有:木材、钢材、水泥、生铁、有色金属、煤炭等。对虽未列入国家计划,但供需矛盾较大的重要物资,物资局尽力寻找货源,进行地区间协作调剂,进行统一平衡后调拨分配。 郯城县物资的供应形式分:计划调拨、凭证供应、合同供应和敞开销售4种。对工农业生产的急需物资一次性调拨到用户,减少中转环节,对关系人民生活的紧缺物资实行凭票定额销售,对工矿企业全年所需物资,进行摸底,厂方提报计划,…
- 第一节 管理 郯城县志 · 郯城县地情资料库 管理机构 1976年4月,成立“郯城县革命委员会人民公社工业管理局”。建局之初,局内设人秘股、生产股、财务股和多种经营股,工作人员12人。全县18个公社设“工交办公室”。1978年更名为“郯城县社队企业局”。1984年机构改革,“社队企业局”改称“郯城县乡镇企业局”,股室同上。1993年机构改革,局机关设办公室、人事科、生产科、计财科和企管科,编制16人。全县22个乡镇工交办公室,于1984年易名为经济管理委员会,1996年又改称经济贸易办公室。 管理内容 人事管理。县乡镇企业局负责对乡(镇)办企业中的固定职工,亦工亦农工的工作调动,临时工、合同工由乡…
- 第六节 短期计划 郯城县志 · 郯城县地情资料库
- 第三节 计划业务 郯城县志 · 郯城县地情资料库
- 第二节 队伍建设 郯城县志 · 郯城县地情资料库
-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1950——2000) 郯城县志 · 郯城县地情资料库
- 去世人物 临沭年鉴(2016) · 临沭县地情资料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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