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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队伍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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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公司

1951年3月组建之建筑工会为其前身。时有会员108人,为一自劳自食、自负盈亏,不用国家投资的群众性组织。1955年8月易名建筑合作社,由县工业局代管。此间工人额定技术级别。1958年8月改称建筑厂,归属城关公社,全厂分2个连,共300名固定工人,300名临时工。1960年春,建筑厂解散,工人均回生产队劳动或自谋职业。1963年春,又重组土木建筑办公室,有建筑合同工人30名,隶属县基本建设委员会工业局。1966年复名建筑合作社,改由县计划委员会代管。

1968年冬,建筑合作社更名为县建筑工程公司,职工802人。1976年县基本建设管理局成立后,公司直属该局领导。

1995年7月,县建筑工程公司改称“县建筑安装工程总公司”属小型(一正)企业。下设办公室、政工科、工会、财务科、技术科、外出施工科、安全科、质监科、保卫科、计生办、审计科、档案统计科等12个科室;另设租赁公司、预制厂等8个工区。

乡镇建筑公司

1970年前,乡镇建筑业务量弱小分散,无具体统计。1970年后,郯城县乡镇建筑业迅速发展,建筑队伍亦迅速壮大。至1985年底,全县共有22家乡镇建筑公司,另有水利局化肥厂2个建筑队,有技术员28人,施工人员1945人;施工机械设备474台(件),固定资产920万元;年产值1663.8万元,实现纯利润90多万元。经省建委批准定为三级企业4个,四级企业8个,五级企业10个。各公司均能适应较复杂工程施工,其中城关、花园、杨集、店子(高峰头镇)4个建筑公司,年产值均在300万元以上。另有个体联营建筑队87个、1810人。

为加强行业管理,提高业务技术水平,保证施工质量,县建委于1983年8月成立县建筑工程总公司,统一管理各乡镇建筑施工。总公司负责分公司业务指导、技术培训、质量监督等事项,年提取产值万分之八为管理费。1984~1989年间,培训施工员8期计560人。

进入20世纪90年代,乡(镇)建筑企业整体素质在逐步提高,管理和技术水平同步发展,加之管理人员精干,经营方式灵活,尤其是用工制度弹性大,固定职工少,可随工程量的多少随时增减。所以在一般工业和民用建筑工程中具有较强的竞争力。1999年全县有乡镇建筑企业18个,共有各种机械设备1980台(套),计6750千瓦,基本实现建筑施工操作半机械化,个别工序实现机械化;关键岗位持证上岗人员300多人;技术工种由原来单一的木工、瓦工,发展到架子工、钢筋工、建筑油漆工、混凝土工、防火工、管道工、工程安装钳工、起重工等,完全能够承担高层楼房和大跨度厂房、桥梁建筑,至1999年创省优工程3个,市优工程30个。

郯城县城镇建筑队伍情况表(表16-5 1999年12月)
单位 企业性质 建立时间 企业等级 干部(人) 工程技术人员(人) 生产工人(人) 职工总数(人)
建筑安装工程总公司全民1964266816601754
第三建筑工程公司城镇集体1984224811001170
工业建筑装饰安装工程公司全民1994154712001262
第四建筑工程公司城镇集体19751040320370
第二建筑工程公司城镇集体19581648800864
第五建筑工程公司全民1993918700727
华联建筑工程公司城镇集体1992619520545
水利建设建筑工程公司全民19851216400528
县城市建设建筑工程公司全民19901218930960
县建筑实业劳务公司全民1994518550573
第六建筑工程公司全民1994515300320
设备安装工程公司全民1978813210231
装饰装潢工程公司城镇集体19905166081
鑫达装饰有限责任公司有限责任1997558090
兴保装饰工程公司城镇集体1993333036
华夏装饰工程公司城镇集体1992572537
防腐保温公司有限责任19951015220245
建筑(集团)有限公司有限责任1966207613601456
城区建筑公司乡镇集体1993836630674
庙山建筑有限责任公司有限责任1969526370401
华龙建筑公司乡镇集体1993613230249
褚墩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有限责任1967510300315
沙墩建筑公司乡镇集体1975315280298
花园建筑公司乡镇集体1984315260278
金马建筑有限公司股份制1951517190212
李庄建筑公司乡镇集体1967616250272
港上建筑公司乡镇集体1984314169186
归昌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有限责任1984515220240
泉源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有限责任1968716250273
红花建筑公司乡镇集体1984415350369
重坊建筑公司乡镇集体1968515180200
十里建筑公司乡镇集体1975415190209
新村建筑公司乡镇集体198436128137
高册建筑公司乡镇集体198436167176
胜利建筑公司乡镇集体1976315210228
合计9834157346173

个体工匠

郯城县个体建筑业历史悠久,从业者皆为民间工匠,当地称之为“泥水匠”。据可考之史料,县内最早工匠艺人出现于18世纪中叶。如新村丁凤启、禚夫恩;归昌吕茂俭、吕希元;重坊刘宗金、张卢深;港上刘秀田;郯城龙三行、秦三、李玉章、吕凤友等均自19世纪50年代即组织民间建筑工匠辗转于苏鲁一带搞建筑。当时建筑艺人多为贫苦农民,兼业建筑,地位低下,贫穷艰难。故谚曰:“砍一千(砖),垒一万,瓦刀一搁就要饭”,可视为当时贫苦建筑工匠之写照。

至1860年(咸丰十年),县城即形成四大建筑作头:北关秦三、南关李玉章、城西吕凤友、城里龙三行。当时四大作头带领弟子有50余人。到1946年,马头镇民主街黄立明、东胜街包启先、胜利街陈怀友和城关镇郑福星、王金玉、付贞之、李庆芝、吕清桂等为首共带泥瓦工匠200余人。今日县建筑公司、城关镇(今郯城镇)建筑公司、马头镇建筑公司许多建筑工人都是他们的传人。

解放前,县境建筑业不发达,工程项目很少,个体工匠只能给地主富户造宅或兴修庙宇祠堂等,战乱时期更多被强拉修建城墙炮楼。故作头一股一般为10人以下,遇有人手不够,之间可互相聘人帮工。广大农民因生活水平低下,所建房屋为低矮茅舍,邻人近宗即可建造,故外聘工匠者很少。

每一作坊泥瓦工都由师傅当家,收徒时,徒弟要把祖宗三代姓名写给师傅,师傅亦把本人、本人师傅、师祖三代艺人姓名写给徒弟作为字据。徒弟分为门里徒和门外徒两种。门里徒学徒期限5年,在学徒期间师傅只供给衣食生活。徒弟除参加施工外,还要承担师傅家务劳动。门外徒学徒期限3年,师傅不供给生活,不付工钱,也不必承担师傅家务之劳。两种徒工,待学徒期满师傅派其活路时,方可领得工钱。

施工均为主家备料,泥瓦匠包工。当工程结束后,作头(师傅)就把报酬统一领来,按技术高低分给每个工匠。在民国年间一般每人每天能从主人那里挣10斤左右高粱钱,其中还得10~20%留待作头扣除自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