郯城县土地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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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节 机构 郯城县志 · 郯城县地情资料库 建国后至1987年,土地管理由县农业局和县民政局负责管理。1987年7月,县成立土地管理局,负责全县土地管理工作,设局长1人,工作人员4名。后又配副局长2人。1988年设郯城镇土地所。1991年各乡镇成立土地管理所,股级事业单位,隶属县土地管理局。1993年机构改革前,土地管理局设办公室、建设用地股、农房股、地籍股、档案股、宣教股、地价评估事务所、监察信访股、财务股、土地勘查规划站,干部职工43人。 郯城县矿产管理局于1988年成立,设局长1人,后配副局长2人。局设办公室、财务股、监察室、直属矿管所及店子矿管所5个单位,共有干部职工26人。 1993年…
- 第二节 普法教育 国土资源志(1949-2005)上下 · 二轮山东省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