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县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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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节 管理机构 聊城市志 · 聊城市情资料库
- 第三节 县政府 聊城市志 · 聊城市情资料库 1927年4月国民党南京国民政府成立,是年11月,聊城县公署改称县政府,县知事改称县长。县政府设一、二、三、四科及公安局,财政局、建设局、教育局、土地局。 1930年国民政府颁布《县政府组织法》,聊城县政府办事机构和人员有秘书、一科(民政)、二科(办理省政事宜)、和财政、教育、建设、警察4个局。 1933年6月,根据山东省令,聊城县政府下设一科(民政)、二科(省财政)、三科(县财政)、四科(建设)、五科(教育)及警察局。 1936年9月,山东省第六区行政督察专员范筑先兼任聊城县县长。县政府设4科:一科(行政、民政)、二科(财政、金库)、三科(建设)、四…
- 第三节 干部队伍 聊城市志 · 聊城市情资料库
- 第一节 创建及革命活动 聊城市志 · 聊城市情资料库
- 第二节 管理体制 聊城市志 · 聊城市情资料库
- 第五节 书法、美术、摄影 聊城市志 · 聊城市情资料库
- 第二节 小学教育 聊城市志 · 聊城市情资料库
- 旅游资源 2005年年鉴库 · 聊城市情资料库
- 第二节 民国时期行政长官:一、北洋政权、民国政权时期行政长官:(二)县知事公署、县政府职官 第二章 行政官员 · 聊城地区政权志